集中供熱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熱換熱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集中供熱改擴建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范圍:換熱站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歷日)要求:
1、開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總工期:天。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內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單價*元/m?(建筑面積、含稅價)
b、換熱站土建工作內容:放線、土方開挖及外運、混凝土澆筑、基礎防腐回填、換熱站房砌筑、內外墻抹灰及裝飾裝修、設施恢復、工程資料整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工程總價=圖紙設計建筑面積*元/m?
(2)付款方式:基礎施工及回填完畢三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房屋主體完工付三日內工程總造價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詳細的資料及全額工程發票后三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剩余%作為質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滿一年后如無質量問題付清。
六雙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
2、乙方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
3、上述人員如有變動,雙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現場開挖、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合同簽訂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1份,施工技術資料3份,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3、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按變更后的內容進行施工。
4、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代表有權隨時對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進行監督,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權進行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調換或補齊。如發現乙方未按規范施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權制止,責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照規范要求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
5、負責組織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國家有關安裝工程施工規范完成合同約定工程施工任務,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對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價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負責運送到施工現場,工程施工所需機械設備由乙方自行準備,相關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3、乙方提供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后,應及時通知甲方對材料進行驗收,如果材料與合同規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用于工程項目,乙方應無條件負責更換被拒絕的材料,以滿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5、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