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開采施工合同
6、本合同編號僅指檔案編號,與現場施工區、段無關。現場施工區、段以甲方現場指定指揮部指定區、段為準。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予以簽發《開工令》:
(1)沒有履行第六條第一款約定的;、,
(2)沒有完善第八條第9款約定的;
(3)違反第八條第16款約定的;
(4)沒有履行第九條約定的;
(5)沒有按第十一條第3款約定執行的;
(6)沒有按第十二條簽訂和提供合同附件的;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或協議附件予以確認。補充協議和協議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l、安全生產協議;
2、工程廉政協議;
3、農民工工資保障協議;
4、綜合生產計劃條款;
5、圖紙技術資料及技術交底;
6、乙方對本《礦山施工合同》部分條款的承諾。
十三、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一)甲、乙雙方未盡事宜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四、附則: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按合同條款雙方必須履行實施。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視為違約。
二: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正本、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重慶市中人實業(集團)乙方(公章):
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編碼:身份證編碼: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