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勞動合同書范本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實出具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一條涉及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在乙方按規章制度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并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工作后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費用、培訓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未按時到甲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元的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方承擔元的違約金。如之后雙方實際建立了勞動關系,則本條約定的解約權和違約金請求權自然喪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現住址、戶籍所在地為乙方的送達地址,甲方的相關文件送達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視為送達乙方。上述地址和聯系方式如有變動,乙方應于變動后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動。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內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提交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在申請調解后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任一方可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離職手續辦理、保密或競業限制等后合同義務條款以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于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成立。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使用說明
一、本勞動合同書適用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用。
二、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本勞動合同前,應將“甲方聲明”中所列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向勞動者書面明確告知,并且將用人單位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勞動者書面明確告知。
三、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本勞動合同前,應要求勞動者書面提供并認真查驗核實勞動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齡、學歷、籍貫、身體狀況、從業經歷等,重點查證勞動者是否有違反“乙方聲明”前4條內容的情況。從而既避免招用國家限制就業的人員,如童工,又避免招用不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的人員;即使勞動者提供虛假信息通過核查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發現后也可以欺詐為由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本合同書第二條“乙方情況”,用人單位應要求勞動者如實填寫。一是當發現實際情況與填寫內容不一致時,可以以欺詐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合同;二是與第三十七條相對應,當發生與勞動者無法溝通情況時,可以將法律文書送達到填寫的地址而達到通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