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隨本清貸款合同(精選3篇)
利隨本清貸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情況下,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小寫 元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四、借款期限為 年,即從合同簽訂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借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后,乙方應在5日之內將借款放出,轉入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甲方銀行賬戶為: ,開戶銀行為 ,開戶人為 。
六、還款方式:
1、甲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還款,并轉入乙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乙方銀行賬戶為:,開戶銀行為, ,開戶人為 。
2、甲方可以在借款期限內一次性還款,也可以在借款期限內分批還款。
3、乙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甲方。
七、保證條款:
1、甲方應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當期規定的五年以上貸款利率加收罰息。
2、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到期不能歸還貸款,乙方有權對甲方的不動產、銀行資產等進行處理,并按銀行當期規定的五年以上貸款利率加收罰息(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延期還款的除外)。
3、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借據和收據,以銀行轉賬的記錄作為借款、還款到賬的依據。
八、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份數及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共壹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日期:
利隨本清貸款合同 篇2
借方企業名稱:______(簡稱甲方) 法人: _____電話: _____法定地址:_____
受托方(受益方):_____(簡稱乙方) 法人: _____電話: _____法定地址: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5條、424條、426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受益人各方經濟利益分配依法簽定本居間合同,雙方嚴格按約履行。
第一條
(A)甲方委托乙方以 指定銀行定期定存的 方式方法融資_____億元,用款期限_____年。
(B)甲方向乙方提供融資資料:
(C)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文件,保證真實有效。如甲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偽造手段時,一經發現愿接受《民法典》第42條款規定雙倍處罰。
(D)甲方與銀主簽定合同過程中,獲悉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漏或者不正當的使用。如因過河拆橋,越軌等行為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者,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條 居間有效時限一旦甲方與銀主正式簽訂合約時,乙方的居間行為即告完成。
第三條 居間費計算方法及支付
甲方與銀主融資總金額_____億元,居間傭金按 2 %支付,傭金總額為_____元人民幣。采取批進批清的原則,同臺結算。甲方在支付時發生延誤,則每日按3‰接受處罰,故意違約者,則按居間費雙倍處罰。
甲方不能按上列表內名額履約支付傭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方按上列指定受益人名單分配金額足額支付完成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2、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等原因,另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在該合同簽訂的居間期限內故意規避合同行為,發生過河拆橋與銀主同流合污,不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履行支付居間傭金行為等違約行為,則除要向乙方(居間方)支付要約的居間費用外,另追加上居間費用總額的5%作為違約賠償金。違約嚴重時,乙方保留按100%違約賠償金進行法律追索。 賠償金同樣以現金方式按應付金額比例打入上述乙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有權通過法律訴訟申請財產保全。
第六條 甲方獲得融資成功后,在經營過程中所觸及違法、違紀行為均與乙方無關,永不追訴乙方所得,由此項業務而引發的任何爭議,乙方均不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居間合同與對應的標的合同,同時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時銀主有責任監督甲方支付居間方傭金的足額到位。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約束力。
第八條 本合同手寫有效,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后有效。
甲方: _____乙方:_____
身份證掃描件:_____
簽約地點: _____簽約時間:_____
利隨本清貸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委托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受托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受托人(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委托乙方向 (以下稱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專戶,并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整一次存入專戶。甲方委托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托貸款基金存款總額。
第三條 委托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在對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后,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托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托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托貸款借款合同》,并應在《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后 日內將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貸款基金;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并具體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不按《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乙方對甲方“委托貸款基金專戶”的余額按月息 ‰計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后 日內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調整利率,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根據通知單要求辦理利率調整手續。
乙方發放委托貸款,按貸款余額的月 ‰向 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后 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戶。
第十一條 委托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托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貸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貸款項目。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托貸款基金專戶”,或超出“委托貸款基金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托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委托貸款,并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托貸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并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余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貸款。
4.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托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