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試用期合同(精選3篇)
駕駛員試用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我局工作制度,為促使駕駛員試用期內安全駕駛,明確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自 年 月 日起作為駕駛員在甲方試用,試用期三到六個月。
二、試用期內,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接受甲方的勞動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駕駛使用車輛,不得公車私用。
三、試用期內,乙方按照甲方工作安排進行正常公務活動中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的,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甲方各項勞動規章制度及公車私用導致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責任自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駕駛員試用期合同 篇2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公司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總經理助理。為加強管理,提高績效,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及工作崗位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總經理助理,協助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1)代表總經理傳達指令、跟蹤所安排日常工作的進度;
(2)協助總經理對公司運作與各部門部門進行管理,協助監督各項制度的制定及推行;
(3)每月末對月工作安排卡內容進行管理、檢查,并形成書面記錄上報總經理并參與公司總體績效考核
2、試用期限為3個月,自20___年6月4日起至 20___ 年 9月4 日止。
二、工作時間、報酬及福利
1、甲方按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司相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2、在季節性旺季或有連續性或緊急性工作,乙方來調整假期和工作時間,公司有權調整假期和工作時間,乙方可在連續性或緊急性等階段性工作完成后進行補休。
3、乙方報酬由月薪+績效+資金三部分組成
月薪為5000元(基本工資2500元+職務津貼1000元+崗位工資1500元)
其中崗位工資為績效工資;
三、 保密規定
乙方對甲方商業秘密有保密的義務,試用期內若乙方違約擅自從事或到與甲方有競爭的行業任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制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并要求乙方按決策落實執行的權利;
2、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
3、甲方有依據公司制度對乙方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依法享受公司規定的相關福利待遇
2、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廠區周邊宿舍,如自行租房,公司將不予以補貼;
3、甲方為乙方提供每周末回家用車,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4、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勞動紀律及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五、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2) 其具有簽訂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協議義務的資格和能力,并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協議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六、 協議解除、變更、續約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協議效力不變。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正;
2、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傷害;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不能勝任協議約定的工作,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
5、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協議達成協議的;
6、協議解除后3天內,乙方須交出有關文件、財物等,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停止履行職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按照本協議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公司撤銷。
(三)本協議期滿后,雙方經協商簽訂正式聘用協議。
七、附則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次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日 期: 日 期:
駕駛員試用期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試用期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本協議各項內容。
二、根據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
三、經行改人力資源中心調查考核,綜合考核結果與實際表現,未能達到公司要求,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相關規定,延長員工試用期____個月,直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____部門任職,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對其崗位進行訓整,以作深入考核。
四、其地:__________
1、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造:__________
2、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如有違反或經試用發現不符合崗位任職要求者,甲方有權調離乙方現工作崗位或解除試用協議:__________
3、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離職,不享受其他津貼,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結算,并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執行:__________
4、乙方在試用期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試用期協議;
5、乙方試用期滿,經甲方考核合格后,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6、本協議均屬雙方自愿接受,并于本協議上簽名確認,行改人力資源中心留存備檔。
7、本協議一式貳份,員工本人一份,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