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示函(精選3篇)
律師提示函 篇1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于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于律師的身份,來自于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__
自_______年_______月起,__________律師將定期編輯并向_______市范圍內有關房地產公司發送《_______律師公益提示函----房地產公司版》,該《律師公益提示函》將提示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及本省有關法院指導意見和典型案例,及時提醒業務操作風險,尋求規避法律風險手段和措施,為房地產公司創造價值,并及時公布__________律師的執業動態。希望與各廣大房地產公司共同實踐“房地產公司法律風險,重在預防”的律師服務理念,與法律顧問單位共成長。
在后面的《__________律師公益提示函——房地產公司版》中,__________律師還將針對房地產公司的實際情況,探討律師作為房地產公司法律顧問的服務理念和服務方式問題,敬請關注。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提示函 篇2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于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于律師的身份,來自于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__
第一季《__________律師公益提示函——房地產公司版》的主題為“實際施工人請求發包方繳納社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針對目前房地產工程施工領域經常出現的實際施工人“看病難、醫療難”問題及時進行法律風險提示。
在后面的《__________律師公益提示函——房地產公司版》中,__________律師還將針對房地產公司的實際情況,探討律師作為房地產公司法律顧問的服務理念和服務方式問題,敬請關注。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提示函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人力資源部門電子郵件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個人電子郵件地址:
工作電子郵件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乙方確認:本條所填寫的聯系方法是自己的有效聯系方法,甲方就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向乙方發出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以該聯系方法為有效地址,上述地址變化的,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該地址發出通知即視為甲方已經送達,因地址不實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送達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甲方向乙方工作電子郵件地址發出的通知也視為有效通知。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乙方從工作電子郵件地址向甲方人力資源部門電子郵件地址發出的通知也視為有效通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本合同終止日后,如雙方未達成書面協議,乙方不得繼續在甲方處工作,乙方擅自繼續工作的,視為乙方強制提供服務,甲方不受該服務的約束,但甲方追認的除外。
乙方屬于(不屬于)特殊崗位,乙方在上述合同期間承擔了重要工作任務的,合同終止日后,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根據《工作任務書》的約定完成工作事項,本勞動合同自動順延到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本順延并非新簽署勞動合同的行為。在《工作任務書》下達時,乙方無法接受該任務的,應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作出乙方待崗的決定。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可以根據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調整乙方的崗位,或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安排待工待崗,新崗位和待工待崗期間的管理和報酬,雙方同意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
為 (全國出差)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區域,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本合同、崗位聘用協議 以及附件《乙方工作要求(崗位職責)》的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乙方加班應優先進行補休,在本協議解除前,乙方應進行補休。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請假制度根據法律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及工資標準,適時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最低不得低于轉正工資的80%;甲方每月以下發薪金的形式,在每月上旬核發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按實際出勤計發,具體標準按甲方的薪酬標準執行。
第十條 甲方將為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乙方的收入在考慮到下列因素后,甲方可以隨時進行調整,但如果乙方無法接受調整后的工資待遇,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1、公司的經營情況;
2、公司所在地區當時的經濟狀況和物價的變化;
3、乙方能力與技術水平的提高程度及工作業績;
4、乙方的崗位、職級變化。
第十一條:本崗位工資標準按企業同等職位水平參考計算,詳見《員工起薪單》。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待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企業規章制度 執行。乙方待工、待崗和復工的程序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按以下規定執行,以下規定以外的其他情況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強行性規定執行。
甲方支付補償的情況:
(一)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勝任工作且經培訓或者調崗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企業未能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企業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所謂不能勝任工作,系指乙方一個月內連續兩次被主管領導以書面形式下達糾正通知的。
(四)甲方因破產、撤銷或提前解散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合同期滿后本合同終止的,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時,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的。
甲方不支付補償的情況:
(一)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滿后本合同終止時,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
(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終止勞動合同時;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五)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六)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所謂嚴重,系指乙方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中關于的“應當”、“應”、“不可”、“不得”、“禁止”、“嚴禁”或其他限制性表述的規定。
(七)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八)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乙方填寫虛假入職登記表信息,或未能及時更新職工登記表信息的行為,系對甲方的欺詐。
(十)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鑒于本單位目前沒有工會,且乙方并非某工會會員,乙方同意在工會合法成立前,甲方可通知企業監事。)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未辦理工作交接導致甲方轉移手續客觀上無法完成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以下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補足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辦理工作交接的開始時間為:乙方離職前 30 日( 年 月 日)
2、辦理工作交接的場所為: 甲方辦公室
3、工作交接的接受人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以上日期前往以上地址辦理工作交接的,視為違約。因未辦理工作交接導致甲方損失的,按《保密協議》處理。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乙方已經仔細閱讀本合同,且了解合同內容和含義,仍有疑問的,乙方可自行咨詢自己聘請的法律工作人員。
2、乙方已了解甲方處的規章制度,同意并愿意遵守這些規章制度的規定,并愿意遵守甲方經理辦公會議會同監事會今后制訂的規章制度。本合同與企業規章制度均是甲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存在沖突時,以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為準。
3、乙方收到本合同時,有義務簽收合同收據。
4、如乙方屬于應負保密或競業禁止義務的人員,應按《保密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保密協議的有關約定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制訂。
5、企業規章制度的發布,乙方同意以工作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發布。
6、關于知識產權的約定:
對于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而形成的職務作品(包括產品設計圖、外觀設計、設計草圖、模型產品、 以及其他文字、圖形、影像、電子數據文檔等作品)的知識產權,如作品的發布權、修改權、復制權、展覽權、保護作品完整全以及其他著作權歸甲方享有,乙方自愿放棄其署名權,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所形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知識產權,如專利申請權等,屬于甲方。但乙方作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作品、發明創造等,下同)不是執行在甲方的工作任務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者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下列情況仍歸甲方所有:
(一)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二)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或者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予獲得該研究、開發結果后的15日內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許可,否則提高、或改進后的成果歸甲方所有,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7、在簽訂本合同前,雙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乙方所介紹的有關情況的真實性。
(二)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身份證、學歷、就業狀況、工作經歷和職業技術等證明)的真實性,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有重大不實;乙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時已經終止或沒有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因此發生任何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亦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在甲方的宣傳冊、宣傳畫報、廣告、展覽圖片以及其宣傳資料中免費使用乙方的肖像;在乙方與甲方之間的勞動關系解除后,甲方可以繼續在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甲方制作的宣傳資料中免費使用乙方的肖像。
8、培訓費用:乙方未滿服務期限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法律規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9、重要的勞動紀律:
在企業規章制度以外,乙方尤其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設置任何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致使本人和/或他人的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與乙方工作無關的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等;
(三)未經甲方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同意,在學術會議、產品訂貨會、技術鑒定會、展覽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志、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四)未經甲方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同意,擅自復制、交流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或將工作中獲取的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及其他具有商業秘密的文件通過復制、下載、網絡傳輸或其他方式帶離甲方工作場所的;
(五)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六)未經部門負責人以上的公司領導批準,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的行為;
(七)故意刪除、毀壞乙方使用或其他員工使用的電腦系統的程序、軟件、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的;
(八)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包括但不限于有償或無償地擔任顧問、董事等職務)或其他服務、勞務工作以及其他經營活動;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有償或無償地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有競爭的業務行為,或直接或間接地持有與甲方存在競爭關系的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股份。
10、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前仍然存續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11、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發放各類經濟補償的地點為甲方財務部,時間為工作交接辦結后的法定工作時間,甲方無義務承擔發放經濟補償的手續費、通訊費、郵費或其他費用,乙方未領取的,不視為甲方違反法律規定,不因此免除乙方應負擔的義務和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保密協議》;
2、《銷售人員責任書》;
3、《乙方工作要求(崗位職責)》《崗位聘用協議》;
4、《入職登記表(職工登記表)》
5、本合同訂立時的企業規章制度,以及今后制訂或修改的企業規章制度
6、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工作文件、工作任務書、告知書和確認單等書面或電子文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收據
乙方確認: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閱讀了本合同,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且已于當日簽署一式二份,并收取了其中一份。
簽收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