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模板(通用28篇)
合同模板 篇1
甲方:珠寶店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珠寶店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雇乙方擔任 職務。試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滿自動轉正。如甲方認為乙方不合要求不必試用期滿則按日發給試用期間待遇。如乙方自行終止試用,甲方不付任何費用。
二、乙方工作職責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
三、乙方上下班時間、休息、休假等,依珠寶店規定辦理。
四、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試用期工資為每月 元,試用期滿工資待遇每月 元人民幣。繼后考核、升遷、調職、獎金、休假等,均按甲方規定辦理。
五、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10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六、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等。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
七、乙方參加甲方珠寶店工作,要遵守甲方一切規定,善盡職責,努力從公,如有違背,服從珠寶店章則處理,如情節重大被甲方解聘亦無異議。員工聘用合同八、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離職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九、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起生效。保持持續有效。
甲 方: 乙方(簽名): 蓋章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年 月 日 聯絡方式
合同模板 篇2
根據《合同法》第142條的規定,我國的風險負擔制度以交付主義為一般原則,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風險隨著標的交付二轉移,這一點,與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的立法以及國際條約基本一致。由于標的物的風險隨著標的物的交付而轉移,因此交付時間的確定對于風險負擔制度來說就顯得十分重要。交付分為兩種,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對于標的物的現實交付的風險轉移學術界并沒有太大的異議,但對于簡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觀念交付是否也能導致風險轉移,學者們存在很大分歧。另一方面,由于不動產的物權變動我國采取的是登記生效主義,存在著占有轉移與所有權轉移相分離的情況,因此有學者認為在不動產買賣中,交付主義只適用于不動產先交付后登記的情形,而不適用于先登記后交付的情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后即使還沒有交付,買受人也應承擔不動產損毀滅失的風險。
一、“交付”是否僅僅限于現實交付
交付就是由出賣人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給買受人占有,即占有的轉移。交付一般分為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所謂的現實交付,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給買受人,使得標的物出于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占有標的物。所謂的觀念交付又可以分為指示交付、簡易交付和占有改定這三種交付方式。在現實交付的'情形下,由于買受人取得了標的物的實際處分權和控制權,也就取得了使用、收益標的物等現實利益,此時由買方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符合風險與利益相一致的原則。現實交付的本質特征就在于讓受讓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直接處分權,并進而取得對標的物的用益權,這也是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的理論基礎,因此,交付主義中的“交付“應當是就現實交付而言。而對于其他交付形態,是否也可以適用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理論,是否產生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我國《合同法》都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有必要一一討論。
所謂的簡易交付,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占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則視為交付完成。《合同法》第140條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己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物權法》第25條亦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以上兩條是《合同法》關于簡易交付的規定。在簡易交付中,由于買方已經基于某種法律關系實際占有了標的物,例如基于租賃、保管等法律關系,所以出賣人無需再交付標的物使得買受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現實占有。買賣合同的訂立,只是改變了買方占有標的物的權力基礎,即買賣合同訂立后,買受人不再基于租賃、保管等法律關系、而是基于買賣關系占有標的物,此時,買方的身份也由他主占有變為自主占有。因此,簡易交付與現實交付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其依然可以發生標的物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只是此時的交付時間變成了買賣合同的生效時間,而不是買方基于其他法律關系實際占有標的物時間。
所謂指示交付,是指在第三人占有標的物時,出賣人將向第三人請求返還的 權利讓與買受人,以代替標的物的實際交付,我國《物權法》第26條規定了指示交付的情形:“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在指示交付中,雖然買受人并沒有取得標的物的實際占有,但是由于指示交付已經移轉了標的物的所有權,也就意味著買受人取得了對標的物的間接占有,可以隨時提取標的物,使標的物處于自己實際支配下,也可以請求第三人采取措施加強對標的物的保護,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賣方將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方后,就喪失了對標的物的實際控制權,也無法對標的物進行使用收益,因此,按照利益說和管領說,此時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是合理的。但是,指示交付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即買賣雙方約定雖然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受人,但在一定期限內出賣人保留對標的物的用益權,例如繼續由出賣人向第三人收取租金等,依據“利益之所在,風險之所在“的市場原則,此時標的物的風險并不隨著指示交付而轉移。
所謂占有改定,指的是買賣合同中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于買受人,但標的物仍然由出賣人實際占有、買受人取得的是間接占有。見我國《物權法》第 27 條的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在這種情況下以買賣合同生效的時間即為交付的時間,例如買方將標的物出售給買方之后,又基于保管合同或租賃合同繼續占有或使用標的物。在占有改定的情形,“雙方約定出讓人繼續占有標的物,觀念上可視為發生了標的物從出讓人到受讓人再從受讓人到出讓人的兩次交付,實際上先后發生了買賣與保管或租賃兩類合同關系,此時對這兩類合同應分別適用各自的風險負擔規則。”
二、“交付”是否適用于不動產買賣
在動產買賣中,由于一般情形下交付即移轉標的物所有權,因此風險負擔制度采取交付主義還是所有權主義并沒有實質的區別。但是對于不動產買賣而言,由于所有權不是隨交付時移轉,而是從完成過戶登記手續時移轉,而且實踐中不動產的交付與登記一般不是同時發生的,存在標的物已交付但未進行所有權變更登記,或者所有權已變更登記但尚未交付兩種情形,此時采取所有權主義還是交付主義分配風險負擔至關重要。筆者認為,不管是動產買賣,還是不動產買賣,都統一適用交付移轉風險原則,而不論標的物所有權是否已移轉,亦即不動產買賣中,無論是先交付后移轉所有權,還是先移轉所有權后交付,風險均自不動產交付時起移轉于買受人。
合同模板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單位: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北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位于____市______區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房屋面積為___平方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二.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
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月,12個月共_____元整。
2.該房屋租金按________支付,以甲方實際收到為準。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四.租賃條件
1、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丙方的違約責任。
3、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進行維修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4、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
五.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六.違約的處理
1.乙方違約的處理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年租金20%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及物業管理費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乙方承擔造成的一切后果。
(3)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將設施完好的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貳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租賃期內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合同模板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因此,既然房子是租賃的,轉租須經原出租方同意。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并遵照我國 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就店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轉讓標的:甲方愿將獨資設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 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 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 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 付款辦法:于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_____萬元;其余款于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 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點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 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借故推辭。
(三) 商號現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并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_____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 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 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愿各負連帶賠償之責,并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名): 保證人(簽名)
時間:
乙方(簽名): 保證人(簽名):
合同模板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于 租給乙方,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綜合樓一樓一間租給乙方,租期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租金為每月 元,一年 元,大寫 一年一次性交清,交清房租款后方可入住經營。
二:租房期間,水電費由乙方自理,由甲方按電力供水部門的價格加損耗,公益制定的價格收取。水費按每噸 元計算、電費按每度 元計算。
三:凡涉及工商稅務城建環衛部門的稅費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結來自租房合同范本網構,若需要改變必須經甲方同意,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情況下進行裝飾,裝修,租期滿后自行恢復原狀;若造成房屋損害,由乙方賠償。
五:乙方負責本店的門前三包工作,若因三包及其他問題造成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簽定叁年,若需變更事英,甲乙雙方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
七:乙方必須遵守服從甲乙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物業管理費每月50元。
八:本協議簽定生效后,乙方不得隨意將房屋轉讓,轉租,抵押。
九:門面防火防盜由乙方自己負責,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十:本協議從簽定之日生效。
甲方:
合同模板 篇6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甲方應當于20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日見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模板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初步接觸的基礎上,應甲方融資要求,乙方同意利用自身專業能力和市場資源幫助甲方金額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融資計劃。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后,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其融資中介。以乙方的專業技能和市場資源為甲方撰寫代理、實施融資計劃;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忠實、盡職為甲方實施融資計劃。如甲方與投資方因合作條件不對接,導致融資不成功,乙方不負責任。
三、費用:
融資居間費:雙方協商確定為融資金額的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甲方以現金支付引資人傭金,支付時間為投資方資金到甲方賬戶當日。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權利: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有對乙方提供方案內容及進度的監督權,要求乙方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權利,在方案設計過程中提出意見的權利。
義務: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有應乙方的要求真實全面為乙方提供投資方清單所需資料的義務,并為乙方及投資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約定費用的義務。
2、乙方權利與義務
權利: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方案的獨立設計權,從甲方取得必要資料的權利,以及按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支付方式收取費用的權利。
義務:乙方有按合同的要求按質按量進行方案設計的義務,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六、未盡事項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效力等同。雙方就合同未盡事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主合同效力等同。甲方所持協議不得作為支付傭金的附件,在本協議權利義務終結之時交引資人事后銷毀。
甲方簽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合同模板 篇8
甲方(賣家):
乙方(買家):
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特訂立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合同號:
2.達成交易后產品的配送:由甲方(賣家)直接發貨給乙方(買家)。
3.運輸方式:鐵路或汽車,運費由甲方(賣方)承擔。
收貨人姓名:
4.發貨期限:自簽訂合同甲方收到貨款后,甲方(賣家)叁個工作日內發貨 。
5.買家直接付款給賣家,賣家收到貨款后,按合同發貨;
6.驗收標準:收到貨后如有破損或數量質量問題,甲方(賣家)負責退貨或調換。
7. 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國家批準的產品銷售,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發貨。如甲方(賣家)提供偽劣產品,甲方(賣家)應賠償乙方(買家)一切經濟損失和一切法律責任。
甲方(賣家)必須向乙方(買家)提供產品質量保證協議書(見附件)。
8. 違約責任:
(1)甲方(賣家)不能按時(雙方約定時間內)發貨,應向乙方(買家)償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并負責及時退款。網站負責協調買賣雙方的投訴和糾紛。如協調不成,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2)因網絡安全導致客戶利益受損失時,有網站負責賠償甲乙雙方損失。
9.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申請仲裁;
10.本合同簽訂地:
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買家)
單位名稱: (加蓋合同專用章) 單位名稱:(加蓋合同專用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 聯系電話: 郵編: 郵編: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簽約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量保證協議書
甲方(賣家):
乙方(買家):
為了加強產品經營質量管理,嚴把進貨渠道關,保證產品質量以保障人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醫療器械經營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賣家)義務:
1.甲方(賣家)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合法資格的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甲方(賣家)向乙方(買家)提供加蓋公章的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2.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 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和其他質量要求;
② 應有法定的標準文號和生產批號(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③ 包裝、標簽、說明書和合格證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包裝還應符合貨物運輸要求;
④ 產品(藥品)的生產日期距到達乙方(買家)倉庫的日期:甲方(賣家)為生產企業的應不長于3
個月,甲方(賣家)為經營企業的'應不長于6個月;
⑤甲方(賣家)經營的進口產品應提供符合規定的證書和文件;
⑥ 甲方(賣家)應負責提供產品的檢驗報告書。
3.甲方(賣家)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產品質量信息。
4.甲方(賣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二、乙方(買家)義務:
1.乙方(買家)應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證照復印件以證明自身的法定資格,并保證所供資料的真實
性。
2.乙方(買家)對甲方商品驗收合格后,確認收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賣家)提供的產品如質量不符規定,乙方(買家)有權拒收,但應暫時代保管并及時通知甲方,協助甲方處理后續工作。如出現重大質量問題,乙方(買家)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甲方(賣家)對所提供的產品質量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如出現質量問題,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和法律責任。
3.乙方(買家)應嚴格按照GSP規定貯存,因乙方(買家)貯存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買家)承擔。
四、協議說明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為以上合同的補充協議。
甲方(賣家) 乙方(買家)
單位名稱: (加蓋合同專用章) 單位名稱:(加蓋合同專用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銷售代表: 銷售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編: 郵編:
簽約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模板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于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合同模板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位于第_________層________號。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________)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___個月檢查、修繕________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于________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________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________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乙提供物品如下:
(1)床鋪________個、(2)柜子________個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為:________度;(2)電表現為:________度;(3)煤氣表現為:________度。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執________份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模板 篇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繁榮市場,更好的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經營場地、面積及經營期限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商場 層位于 位置 個(柜臺)貨架,營業面積 建筑平方米的場地供乙方銷售本協議所確定的商品。
第二條 合作形式: 聯營銷售(保底扣點留利) 按月繳付租金
第三條 本協議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簽協議,應在協議期滿前叁拾天向甲方遞交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續簽優先權。
第四條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使用位置、面積等進行調整,在調整前十天通知乙方做相應準備,調整后對乙方銷售計劃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乙方對經營場地的裝修、裝飾、廣告宣傳須提前向甲方申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并不得將專柜轉租、轉借、轉讓他人經營。
第二章經營范圍與經營方式
第六條 乙方所售商品大類為 商品品牌 。在甲方所銷品種須保持在 種以上,并為當年新上市的品種,不能以積壓商品充數。
第七條 乙方如需新增經營項目和商品品牌,須以書面形式到甲方商品采購部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出售。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按未報審批品牌數每品牌對乙方處以一仟元罰款。
第八條 乙方實施商品單品銷售管理時須填制《商品錄入單》經甲方商品采購部采購員看樣審價,并將商品零售價格錄入計算機,乙方方可出售。乙方不得自行標價、串號銷售、同品牌品種的商品銷售不得高于本地區市場上的價格。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按該商品價格的十倍罰款處理。
第九條 乙方使用的計量器具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并按照甲方對計量器具的管理規定辦理購買、使用、檢測等事宜。須由甲方代理檢測的計量器具,甲方按有關規定代收檢測費。
第十條 乙方經營方式以零售為主,每筆銷貨均須使用甲方提供的銷售小票,在甲方指定的收銀臺交款。乙方不得私自收銀,不得截留、挪用銷售貨款。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十倍于發生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或再次違反該條款者,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在甲方場地接洽的業務私自成交。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兩仟元至三千元的罰款,直至終止本協議。
第十二條 乙方專柜所售商品必須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品種范圍,不得隨意擴大或減少品種范圍,若需要變動須經雙方商定。
第十三條 乙方銷售的所有商品須參加甲方對顧客制定的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甲方統一組織的全場商品優惠促銷活動,乙方必須參加。優惠比例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三章 結算方式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內的租金和商場管理費用,乙方應每 一次上交甲方 萬元,租期內的租金、管理費用合計 萬元;第一次進場應交納_____月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計 元,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交納。逾期未交相應費用的,每天按銷售額的1%加收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約定乙方銷售計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內的聯營保底銷售額為 萬/月。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實際銷售總額的 %提取甲方留利(未達到保底銷售的,以保底銷售額 %提取甲方留利)。
第十七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未完成月銷售計劃,甲方仍按原定銷售計劃扣除留利。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計劃,每超額銷售計劃10%,結算時甲方將在原定留利基礎上降低一個百分點作為甲方留利率進行扣除;乙方完成的計劃部分甲方按原定留利率進行扣除。最底限度降低點為三個百分點。(超額部分未達10%的不給予降低留利率處理,以此類推)。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確定的 結算日期進行結算。每月結算貨款前,甲、乙雙方對乙方當月銷售額進行對帳確認后,甲方按協議規定扣除應得留利額及相關費用后.由乙方開據發票或收據給甲方,甲方將乙方應得貨款結算給乙方。具體結算由乙方所屬商場部財務部核查后,由采購部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九條 甲方每月按時限與乙方結算貨款,乙方須按照雙方約定的結算時間前來辦理,并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開出相關票據,甲方驗收后方能辦理結算手續(結算日期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二十條 協議終止后叁個月內,最后一批貨款暫不予結算。叁個月期間如發現商品質量問題、退貨等現象時,由此產生的費用將從乙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未發現商品質量問題,所應付乙方的賬款在叁個月后一次全額結清。
第四章 保證金的收取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向甲方簽訂商品質量保證協議,同時向甲方財務部交納商品質量保證金 元,用于乙方在經營中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賠償金。賠償發生后十日內,乙方須補齊保證金差額.若乙方保證金不足于對消費者的賠償,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另行補交.乙方不另行支付時,甲方將直接從乙方銷售貨款中扣除,如合同期間不存在上述因素,保證金無息全額退回。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 元,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此保金不予退還,如合同期間不存在上述因素,保證金無息全額退回。
第二十三條 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促銷服務保證金 元/人。甲方盡可能為乙方促銷服務員提供更衣的便利條件。
第二十四條 保證金于雙方協議期滿終止合作,乙方撤出甲方經營場地30天內,未發現消費者對乙方原促銷服務員服務投訴索賠,甲方將服務保證金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第二十五條 節假日促銷費
a.中國春節: 元
b.五一勞動節: 元
c.國慶節: 元
d.中秋節: 元
e.元旦: 元
g.新店開業: 元
1.其它特別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商品管理
第二十六條 乙方陳列銷售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自上保險。乙方商品退出經營場地應先征得經營場地所在商場負責人批準,并經防損人員檢查后,由指定通道出入。
第二十七條 乙方商品的陳列展銷方式須符合甲方整體形象要求,乙方若需改變以上方式或搞臨時性促銷活動,均需報甲方促銷部批準。
第二十八條 乙方所售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商品標價須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并接受甲方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陳列或銷售的商品,不得有侵害他人商標權、專利權、代理權或其它違法行為.如有違反,乙方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應賠償甲方因處理上述問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第三十條 乙方專柜所售產品必須是廠方生產的優質產品,新產品,非乙方經營范圍內的商品。殘次品不得在乙方專柜出售。
第三十一條 乙方專柜所售商品上要有注冊商標,廠名、廠址、中文標識及有關說明。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雇托”經營,坑騙顧客;保證商品質量,講究信譽。凡有不良行為出現者,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協議;乙方專柜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發生顧客投訴,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二條 商品價格需進行調整時,應由甲方指定管理人員報專職物價員處理變更。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銷售價格。
第三十三條 乙方須遵守國家各項政策法規,文明經營,做到售出商品保證質量,實行“三包”,確保甲方及乙方商業聲譽。
第六章 人員管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所派促銷服務員所投保險、員工的`工資、獎金、培訓費、服裝費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三十五條 乙方聘用甲方導購員,需由其為導購員每月提供不低于 元保底工資。并按導購員當月銷售額的 %比例提取獎金。工資及獎金由乙方按月向甲方導購員支付,導購員的工裝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六條 乙方自派促銷服務員須經甲方人事部門面試、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乙方促銷服務員須按照甲方要求統一服裝,統一佩戴胸卡,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對違反制度者,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直至責令解雇。
第三十七條 乙方須保證自派促銷員連續工作叁個月以上,此期間未經甲方同意若屬乙方人為調換促銷員、促銷員自行離職或違紀責令解雇,在甲方處交納的促銷員服務質量保證金不再退還。乙方新到人員須按規定重新辦理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
第三十八條 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保證跟隨甲方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乙方不得自行安排營業時間。
第三十九條 乙方管理人員,促銷服務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凡有違紀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人或終止協議。
第七章 協議的違約、變更與解除
第四十條 在本協議期限內,甲、乙雙方任一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未達成協議之前,原協議仍有效。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任何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書面要求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者,視同默認。
第四十二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一款:擅自將經營場地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
第二款:利用經營場地從事違法商品經營活動;
第三款: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嚴重影響其他商戶正常經營;
第四款:因商品質量、服務質量被消費者投訴,并造成嚴重影響者;
第五款:嚴重違反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且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第六款:連續三次因商品質量問題受到甲方經濟處罰的;
第七款:連續叁個月未完成銷售計劃的;
第八款:無故拖延支付甲方應付費用達五天以上的(含五天);
第九款:甲方通知乙方到場布展上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五天內未到場布展上貨時,視同乙方自愿放棄本協議及所交納的一切費用。
第四十三條 協議未到期,乙方要求撤場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未經甲方允許乙方單方終止協議的,甲方將對乙方處于貳仟元至壹萬元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甲方實行銷售排名淘汰制。乙方連續兩個月銷售額排名在同等面積,同類經營中倒數1—3名時,甲方亦可對乙方進行淘汰,即終止協議。
第八章 其 它
第四十五條 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須提供以下證件或復印件。
(1)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工商局印章、年檢、防偽標志)。
(2)稅務登記證(國稅)
(3)生產許可證
(4)衛生許可證
(5)產品質量合格證
(6)商標注冊證書
(7)委托授權代理書
(8)進口商品商檢證明
(9)特種商品經營所需持有的一切證件
(10)報價單(加蓋公章)
(1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1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13)商品質檢報告等
第四十六條 若在協議期限內,乙方不能按甲方有關部門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資信材料,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首先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任一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模板 篇12
發包單位: (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充分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共識:
1.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4. 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檢測(檢測項目:每棟樓三顆靜載,20%小應
5.. 施工期限:準)
6. 工程質量等級:
7. 第二條 工程價款及取費依據
1. 工程單價:
2. 工程總價: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 辦理正式工程和臨時設施范圍的土地征用,施工許可證等手續。
2. 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路通、電通、場地平整,保證能通行60噸拖掛車,清除地上及地下障礙物,具備乙方施工條件,提供地下管網資料。
3. 提供樁位平面圖和施工圖,負責建筑物定位,提供工程地質資料和建筑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
4. 開工前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相關資料。
5. 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進行監督并辦理單據簽證手續。
6. 在施工過程中遇到施工現場周圍的居民、單位或其他人員因非施工原因而阻撓施工,應及時協調解決,并承擔其費用。
7. 工程中途由于供樁不及時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支付給乙方工人每日停工費80元/天計算,機械臺班停工費每天20xx天。甲方不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款,造成乙方停工,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應付工程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最長不超過3天。3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應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提出停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及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8. 接到乙方完工并檢測合格材料三天內組織竣工驗收工作,辦理驗收簽證手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乙雙方結算完畢,應按合同約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時付款時,甲方每日向乙方償付拖欠工程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最長不超過7天。7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 根據圖紙要求,設計施工方案。按照甲方提供的數據和軸線,施放樁位,并于現場確立定位軸線及標高等的固定標志,做為復查驗收的依據。
2. 依照設計圖紙的技術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工期(施工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因素,工期相應順延)完成任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場地整潔,負責現場安全。
3. 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報表及有關資料,反應施工問題,接受甲方監督。
4. 屬于乙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或承擔相關責任。
5. 工程進行中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工期竣工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拖期一天,向甲方償付工程總造價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
6. 第五條 工程變更及施工簽證
1. 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變更或甲方提出工程變動而造成的損失及非施工單位造成的停電、停水和遇地下隱蔽構筑物等無法施工,所發生的停工、窩工、返工和相應損失,雙方應及時辦理簽證,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條完成應承擔的工作,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7天內解決有關手續,繼續施工,否則超過7天甲方承擔現場施工人員的工資和機械費用,工期順延。
3. 施工中發生的工程內容之外的工作量,可由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并經雙方簽證列入工程決算。
第六條 工程竣工結算
2. 50%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完成一棟樓,甲方付給乙方該棟樓施工費的清。
3. 工程結束后非乙方原因在15天內甲方仍未搞好竣工驗收工作,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
4. 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GB50202-20xx(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經甲方審定的乙方施工設計,為雙方驗收工程的依據。
2、全部工程完工并檢測合格結束后,乙方于三日內整理好全部資料報甲方現場驗收,甲方須按時參加;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則應通知乙方并承認乙方專職質檢員的驗收結果,并辦理簽證驗收。
3、工程驗收后,乙方交甲方如下材料:
1. (1) 材料試驗記錄
2. (2) 樁位竣工平面圖
3. (3) 工程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記錄
4. (4) 現場施工記錄
5. 第八條 物資供應
本工程所使用的施工材料由乙方供應,必須確保材料合格,符合有關質量標準和要求。
1. 第九條 設計變更
施工圖修改和變更,須經設計單位及雙方代表簽字方可有效。
第十條 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停工、停建或遷址,甲方必須據實結算,于本合同承包內容完工后十日付清工程款,并賠償乙方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備同樣法律效益。
第十二條 爭義的解決方式
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第十四條 備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模板 篇1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房屋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房屋出售給乙方,室號為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共有權證號: ,產權面積為: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購買。該房屋轉讓時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二、轉讓價格
經過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其中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萬元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編號: ;含提前還貸部分資金 萬元)。
三、稅費繳納
甲、乙雙方約定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所繳納的稅費由 承擔。
四、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全額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到監管專戶,如未按期付清,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商業貸款付款
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余款 元在 日內由買方向銀行申請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4、公積金貸款付款
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交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余款 元在 日內由買方向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交易資金監管
1、根據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定交易結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住房【20xx】321號文件)和《長沙市二手房屋交易資金監管辦法》規定,甲乙雙方同意接受二手房交易資金全額監管。
2、甲乙雙方將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房價款人民幣(大寫):(買方使用經濟適用房住房貨幣補貼購房,買賣雙方自行協商補貼是否進行監管;已提前還貸部分,憑銀行還貸確認信息數據不列入資金監管的金額范圍,其資金安全自負。)
3、資金監管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六、交付
甲方應于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日內將轉讓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將與轉讓房屋有關的權利憑證同時交付,并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相關手續。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權屬明晰,沒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法律障礙。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陳述與保證
合同各方分別陳述和保證如下:
1、各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資格、授權和完成相應的批準程序的能力;
2、各方簽署本合同的代表已獲得各方的充分和有效授權,各方對簽約代表所簽署的文件予以承認和執行;
3、各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因司法、行政機關對標的房屋(或預付房款)予以查封、凍結等限制性措施導致交易中止的,交易風險由各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仲裁的方式解決。
十、附件
《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信息登記確認表》屬于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條款
1、賣方單方終止本協議,監管部門有權將買方已轉付至監管賬戶的購房資金退付給買方,買方可依據受損失程度,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
2、分期付款的買方在超期根據賣方的申請,終止本合同。賣方可依據受損失程度,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十二、補充條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長沙市房屋產權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模板 篇14
甲方(發包人):
公司地址:
乙方(承包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聯系方式:
為充分調動項目部生產積極性,明確承包范圍內的責任和義務,搞活企業經濟、發揮企業經營承包責任制的作用,經公司研究決定,現將工程發包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建設單位: 三、工程結構:
四、結構層次:
五、工程造價:
六、質量等級:
七、施工安全:
八、開工日期:
九、竣工日期:
第二章 承包內容
一、本工程采用項目經理承包責任制,對工程、安全、質量、工期、費用等以明確責任的方式實施承包。
二、本工程項目經理和項目負責人均由乙方擔任,負責本工程項目工作,但甲乙雙方不形成勞動合同關系,僅是項目工程承包合同關系;本工程行政上須受甲方領導,業務上須受甲方及有關安全部門的管理及指導。
三、承包合同約定,該工程甲方按工程決算造價的 %收取管理費用和稅金,以上費用甲方從工程進度款中按比例直接予以扣取;如遇到征收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應由乙方交納;建設單位要求的工程墊付資金,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同該工程建設單位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內容,均由乙方負責履行。
五、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機械事故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乙方須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款必須先轉入甲方財務賬戶,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相應比例的管理費和稅金。余款根據乙方擬定的用款計劃,經甲方審核后轉入乙方指定用款賬戶。
七、乙方必須在甲方轉進度款到指定用款帳戶時提交材料費發票75%,人工工資發票25%,其他開支發票及財務帳目交給甲方財務;如因帳目不全、票據不真實而導致的后果,除應按稅務部門的要求繳納或補繳各項稅、費外,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工程資金專款專用,如擅自挪用乙方工程資金,造成乙方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在承包期間, 若甲方發現乙方用款與工程進度不符或將工程款挪用到其他地方時,甲方有權進行處理并不再撥付工程款,甲方還有權單方面無條件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安全要求:嚴格履行《甲方安全管理獎懲制度》
十、質量要求:嚴格履行《甲方質量管理獎懲制度》
十一、工程在開工前,乙方必須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如不簽訂勞務合同,甲方將對乙方嚴肅處理,同時停辦該項目的一切生產業務。因乙方不簽訂勞務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二、乙方交納工程保證金的數額
保證金的保證范圍
保證金的退還時間
第三章 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部分:
1、乙方在施工中,因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財務管理等不符合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行業標準等規定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權批評指正、責令停工整改;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解除本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還有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組織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審查工程預算、材料分析、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協助辦理工程變更簽證,解決技術疑難問題。
3、執行企業施工工藝標準,并按相應標準定期對乙方的生產經營、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進行監督檢查及指導。對違反工程施工程序,質量標準,安全生產,財務制度等行為給予糾正;參加隱蔽工程、主體結構、竣工驗收工作,做好工程核查和評比上報工作;協助、督促、審核乙方做好工程質量安全文明等業內資料,保全資料存檔的完整性。
4、提供市場材料行情,對乙方自購材料進行價格和質量監督,協助乙方采購工程緊俏物資。
5、協助乙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認真檢查防火、防盜設施及設備,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地現場值班保衛工作。同時協助乙方正確處理各類糾紛事件,做好社區服務工作,但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
二、乙方部分:
1、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承認及執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的條款,全面履行約定的義務并承擔其責任,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甲方與建設單位約定的質量標準。
2、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安全生產、照章納稅、嚴格管理;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與指導,如實呈報生產、質量、安全、財務等情況,完成各項經濟技術指標。
3、維護甲方的社會信譽,全面接受甲方的領導,樹立公司形象,維護公司利益,全面提高員工素質。嚴格履行工程合同,按圖紙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和文明施工,爭取優質工程。有權在公司內部或社會上聘用工地其他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凡經有資質或持證上崗的必須符合規定,并報甲方勞資部門備案。根據有關規定的范圍有權決定管理人員和生產班組的工資、補貼和獎金。
4、協調好與建設單位和當地社會關系,做到不擾民。根據本工程合同和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工程開工和竣工工作,確保工程按期、按質、按量竣工。
5、嚴把工程質量關,按國家現行頒發的工程施工和驗收規范,嚴格把好工程施工程序關,經質檢部門認可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做好工程質量、工程安全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制等工作,確保資料完整合格。在設計圖紙的合理年限內,出現質量問題,應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如甲方向相對人承擔義務,則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6、確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標準。有得力的安全措施并責任到人,保證施工各環節的安全;上崗工人應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生產工程中應防護到位,要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安全警示醒目。如發生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及全部責任,乙方必須為其聘請工人簽訂勞務合同和購買社保和保險,乙方所聘請工人出現任何安全責任均為乙方負責,均與甲方無關。
7、工程竣工后,乙方在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做好定期回訪維修、保修工作,乙方自行承擔回訪費用及返修工程費用;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業主或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內進行維修處理,若乙方延遲、拒絕或沒有能力進行修維處理,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專人進修維修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程維修基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8、在生產經營中,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債權債務全權負責。承包期內,發生各種事故應積極、妥善處理,并獨立承擔由此發生的各種風險、事故、債務、糾紛等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同時要積極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并將結果報甲方備案。
9、在生產經營中,該建設工程項目的盈虧、稅費、債權債務及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若造成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為此項目提供的法律事務,所需的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亦由乙方支付。
10、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財務管理制度,在申請使用工程款時要注明用途。付材料費要注明材料名稱、數量、價款,付人工工資要注明工種,并附上相關人員簽字的工資表。單位工程付款總額必須嚴格控制在本合同價款總額內,超出部分的用途,甲方不授權,發生經濟糾紛由承包人自負。
乙方必須逐月進行工程成本核算,建立物資收發臺帳、人工工資臺帳,嚴格控制成本開支,如實建立工程成本帳,不得私分工程款,不得變賣或轉移工程材料,否則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
11、乙方應積極配合,接受甲方對本工程項目施工組織、工程質量、安全等監督、檢查和指導。乙方對甲方檢查提出的意見必須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回復甲方。
12、本工程所需要的各類材料,除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外,在價格合理的基礎上,原則上主材由甲方供應,乙方嚴格驗收,杜絕劣質材料或不合格材料進入現場。主要建筑材料不論是建設單位、甲方供應,還是承包人自行采購,材料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材料分析上的數量采購;超出部分的材料,應有工程量清單或簽證,否則甲方不授采購權,發生的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負。
13、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罷工或退場。承包期間乙方如因與建設單位發生矛盾或墊資造成壓力過大要求退場等其他原因導致乙方想放棄項目承包的情況發生時,乙方在沒有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項目工程自行轉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項目,并對工程進行劃線。劃線前所有的債務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如隨意退場,視為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除了承擔由此
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外,其退場前所發生的工程價款,費用等不再結算,作為甲方更換項目承包人的損失,其在施工前的準備工作費用和施工中的一切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現場臨時設施不準拆除或轉賣,作為甲方更換項目承包人時使用,同時,甲方按乙方退場的情況,不再結算并給付乙方任何工程費用。
14、本工程乙方不得轉包或分包,特殊情況下需轉包或分包的,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5、乙方在承接工程過程中使用甲方一級或二級注冊建造師證時,一級建造師支付工程總造價(20xx萬以下的按3‰,20xx萬以上按2‰收取),二級建造師支付工程總造價(20xx萬以下的按2‰,20xx萬以上按1‰收取)作為支付建造師使用證書的風險費用。
第四章 雙方承諾
一、乙方在洽談、承接和實施工程項目中應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財產損失、人身傷亡、安全事故等法律后果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連帶責任的后果,均由乙方全權承擔,若甲方承擔了義務,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對方的債權債務責任。
三、甲方積極支持配合乙方的生產經營。
四、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上繳所有的稅費和管理費用后,甲方不干預乙方稅后利潤分配。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自行承擔。
六、乙方與材料商簽訂的購物協議,甲方不作擔保,其行為自負。
七、對于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資,造成民工投訴并不能及時處理解決的,投訴額在拾萬元以上(含拾萬元),甲方將按工程合同價的2%給予處罰;拾萬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的1%給予處罰;被媒體曝光的,根據情節輕重,另處壹萬元至拾萬元的罰款。
第五章 擔保條款
乙方應自行解決項目工程所需的一切施工機械設備。乙方同意將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及所有周轉材料作為承包合同的擔保抵押給甲方,若乙方發生嚴重違約行為或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及甲方的規定、要求完成項目施工或造成虧損無法支付欠款等情況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有權處置抵押物,并就處置的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內容如需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方有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二、甲乙雙方應積極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權利與義務,若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違約方又不采取補救措施的,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按約定要求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三、乙方必須按時支付工人工資,若有工人起訴,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并支付給工人,甲方還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并處貳萬至伍萬元罰款。
第七章 其他
一、合同期間如遇國家及上級管理部門新的政策性規定時,將按其有關條例執行。
二、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及本合同談判和履行過程中所知悉對方的商業秘密及對生產經營構成影響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透露,否則違約方負責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乙方完成該建設工程項目后,應將相應印章、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資料移交于甲方,且將一切債權債務等與該項目有關的情況報送甲方,經甲方審核,乙方繳清所有稅費,履行完所有債權債務后,雙方簽訂解除協議后,本合同終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因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相關部門或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擔保人:簽約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擔保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合同模板 篇15
出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愿出租、乙方自愿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_____個月押金,后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于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后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并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征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乙方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家具、電器、裝置及設備,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運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于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稅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墻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后,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家具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后,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附注:家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文件。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模板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地方農業產業,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乙方擬租用甲方池塘用于灌溉。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租用池塘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池塘名稱:,面積約畝。
二、租期:47年。即XX年XX月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租期滿后乙方若需繼續租用,雙方另行協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肆佰元整。第一次付款在簽訂協議后付,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四、交池塘時間:甲方在XX年XX月XX日前移交給乙方。池塘內原養殖的魚類等水產物在交池塘前甲方自行處置,否則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乙方不負責。
五、租期內若遇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無法履行協議,即終止租賃協議,雙方均不屬違約,其池塘經營權歸還甲方。
六、乙方可根據自己生產的需要,有權對池塘進行維修、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
七、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池塘取水、放養水產、家禽等行為。
八、如遇國家征地,乙方在該池塘范圍內修建的基礎設施和水產物賠償費用歸還乙方享有,征地補償由甲方享有。乙方已多支付的.承包金根據乙方實際使用期限由甲方據實退還。
九、違約責任: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應付給守約方違約金貳仟元,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守約。
十二、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模板 篇17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雙方就 養護項目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共_________(平方)委托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托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養護范圍及養護內容
1。工作要求: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松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2.養護范圍: (省略)
3.養護內容:喬灌木、綠籬、草本植物等的澆灌、施肥、 草坪的
雜草清除、植物(樹木、綠籬、草坪等)修剪、澆水、灌溉、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補植、樹木扶正、病蟲害防治和監測、植物防護(防寒、旱、臺、澇、高溫等)等工作。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鑒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范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說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統一著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 —— 2
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計算,綠化面積共_____平方米,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后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布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后甲方應先預付60%用于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臺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
附件二《園林綠化養護技術規范〉
附件三《綠化養護承包費用計算方法(按喬、灌木株數及地被面積測算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模板 篇1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搞好集鎮環境衛生、美化和凈化工作,創造清潔、優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各單位負責人和集鎮居民戶主座談會精神,甲方決定將集鎮衛生清潔工作承包給乙方同志承辦,為明確雙方責權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作承包期限: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及要求:除大雨和下雪天確實不能工作外,必須每日清掃街道一次,清除街道污物、廢棄物,同時清理干凈垃圾箱和垃圾池;收取各單位和居民衛生費。每日清掃的垃圾必須運送倒入垃圾場,如果發現未倒入垃圾場的,則每次從衛生清潔報酬中扣除壹佰元。
三、工作報酬和資金來源:全年衛生清潔報酬柒仟捌佰元整,分上下年兩次付,主要從各單位和居民交納的衛生費中支付,不夠部分由東林鄉政府補足。
四、乙方應選擇早晨車稀人靜時工作,工作中注意過往車輛和其它安全事項,堅持安全第一,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對工作的檢查和管理,接受集鎮居民的監督,如達不到工作要求,造成居民不滿意,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如不能兌現酬勞,乙方也可解除合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年月日:
合同模板 篇1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877號地塊一期、二期項目A標段土方外運工程(不含挖機費用)
(四)工程造價:考慮到目前市場的不穩定性,經雙方商定,同意按上述工程開工前揚州市場上合理的土方外運市場綜合單價進行按實結算。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滿足甲方要求。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方式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在工程完工后按雙方認可的實際數量進行最終結算。
(二)工程價款撥付辦法:
根據工程進度按實際完成工作量付款。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三通一平。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交底、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協調處理非乙方承擔的責任(如周邊居民的關系及地方矛盾)。
4、工程變更:甲方應于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察資料編制施工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應按甲方認可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承包項目的所有土方外運工作。
3、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責任方負擔。
4、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5、乙方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第六條 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行無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模板 篇20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二)本合同借款用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XX月,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模板 篇21
合同編號:
房屋買賣合同
出售方:
購買方: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貴州房地產買賣合同 中房置業 有限公司 制定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 居間方(丙方):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
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通過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產權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 。
(二)房地產座落:
(三)房地產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
(四)隨該房地產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見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交房、租賃、戶口等其他關系)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條 甲方保證該房地產權屬無爭議,在將房地產出售前,已經與其配偶及房地產權證內的權利人協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并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若與到
產權處和地稅局申報的過戶價格有沖突的,以本合同協定的價格為實際成交價格)。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時間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約定明確,甲方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
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托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向小河區房屋管理局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若遇特殊原因延長5個工作日),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拖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若到期未前來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按定金協議上的'違約條款處理。
第八條 上述房地產交易產生的相關稅費、中介服務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與該房地產交易相關的其他費用的承擔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約定支付。
第九條 若乙方采取貸款方式購買該房地產,甲乙雙方有義務配合丙方為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和銀行征信符合貸款條件,如因乙方資料不屬實或銀行征信不符合貸款條件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應使用現金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附件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條款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電話:
乙方(簽字):電話:
丙方(簽章):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
置業顧問:電話:
年 月 日
附 件 一
隨房地產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1, 甲方所售房價含:房屋維修基金、配套設施費、固定設施及裝修。
2, 以上所列設備和裝修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地產轉讓價款內,
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費用,甲方不得拆除并應隨房屋交付乙方。
設備:
裝飾:
附 件二
付款協議
1, 乙方已于20xx年1月28日支付購房定金壹萬元整給甲方。
產權過戶之日,甲乙丙三方先到銀行驗資,查證乙方購房全款是否到位,產權過戶后,乙方見過戶收件收據三方立即到銀行,乙方將購房全款含定金在內共計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00)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
3, 乙方已告知甲方購買該出售房需在銀行貸款人民幣壹拾壹萬元整
(¥110000.00),產權過戶之日,乙方先將貸款部分房款墊付給甲方,甲方開具收到購房全款收條給乙方。乙方在銀行貸款后,銀行放款到甲方賬戶,甲方將該筆款項還給乙方,由于銀行是放款到甲方賬戶,為保證乙方的資金安全,過戶之日,甲方到銀行重新開設一個單卡或單折賬戶,由乙方設定密碼,乙方保存該賬戶,銀行確定放款之日,乙方先到銀行查證該賬戶無異常情況,則丙方通知銀行放款。
4, 賣售人或其共有人只要有一方收到售房款項則視為賣售方所有權利人收
到售房款項。
合同模板 篇22
甲方(承包方):順慶區鳳山鄉黑塔溝村民事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5129218
住所:鳳山鄉黑塔溝村
乙方(承租方):羅文良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5163016 住所:高坪區斑竹鄉陽庵村1組11號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礎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鳳山鄉黑塔溝村或社區3、4、5社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貳拾壹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流轉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10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0 聯系方式: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繼續承包,按土地類別,第畝遞增5%,為期20xx年(2037年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計價: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600元(田:2.5元/畝,地:13畝300元/畝,荒坡:5.5畝100元/畝)。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畝600元收費。
(二)承包費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幣(年度)承包費,且遞增20xx年后5%(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乙方預支付2年的承包費到鳳山鄉黑塔村或居委會,作為承包風險抵押金。
3、其他:從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幣。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xx年10月20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已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承租期滿前2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滿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終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將土地進行復耕并恢復原狀。如在合同未滿期間,甲方造成乙方投資的一切損失經濟,由甲方負責賠償。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50%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年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5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50%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承包土地上的附著物規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由乙方自行處理。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所有建材加工生產、包裝生產。
7、本合同在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員會、鳳山鄉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順慶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順慶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合同模板 篇23
內容提要:對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不應直接認定為無效,而應適用我國合同法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或者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合同因解除條件成就而歸于消滅時,已付房價款的返還、裝修房屋所形成價值的返還屬于不當得利返還。于此場合,不得適用過失相抵規 則,除非守約方對此類返還選擇了違約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這些返還與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損害賠償并行不悖。
關鍵詞:無產權證房屋買賣 無權處分 解除條件 不當得利
一、案件事實概要
后來乙成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對B號房屋所享有的權利被讓與給A公司,成為A公司財產的一部分。但A公司直至20xx年3月都未能按《售房合同書》給丙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表面原因是A公司一直未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深層原因是甲違反了她與A公司之間的《賣房協議》,私自將B號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領走,并不配合A公司將B號房屋所有權過戶,致使A公司難以將B號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于丙的名下。原告丙認為,兩被告A公司和甲的行為違反了合同,嚴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故此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立即給其辦理房產過戶手續;A公司承擔本案律師費以及本案訴訟費。
一審民事判決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無效。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在簽訂售房合同書時,被告A公司未依法登記領取所售房屋權屬證書,且至今被告A公司仍未取得該房屋權屬證書,丙明知A公司非產權人,所購房屋未取得權屬證書,仍然與A公司簽訂售房合同書,故雙方簽訂的售房合同書無效,對此,A公司與丙均有過錯。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原告要求按售房合同書,被告賠償其律師費之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合同無效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丙應將所購房屋返還A公司,A公司亦應將所得房款返還丙。對丙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本案不宜一并處理,丙可另行起訴。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第56條、第5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之規定,判決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簽訂的售房合同書無效,原告丙將系爭住房騰空交予被告A公司,被告A公司返’還原告丙購房款。駁回原告丙其他訴訟請求。
一審民事判決所持的基本立場是,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否則,合同無效。
二、評釋
(一)關于系爭合同的定性
1。關于《賣房協議》的定性2。關于《售房合同書》的定性
把第二份買賣房屋的合同—《售房合同書》—定性為出賣他人之物的合同,有以下根據:第一,該合同明確約定A公司將原房主甲的B號房屋賣給丙;第二,合同簽訂當時,B號房屋的所有權確實登記在他人的名下,并且,登記名義人與A公司、丙均無債權債務關系,B號房屋的所有權與A公司、丙的權利之間的關系過分遠隔,按照債的相對性原則,A公司、丙對登記名義人沒有直接的請求權。這是第二份房屋買賣合同不同于第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的重要之點,所以,筆者把它定性為出賣他人之物的合同。賦予《賣房協議》中的出賣人甲否認《售房合同書》的權利,擴而廣之,賦予連環合同中的前手否認后手所訂另一買賣合同的權利,其弊端是多方面的。其一,會使被告之一的甲這個惡意之人,擴而廣之,會使惡意不履行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義務的前手,非但未受到懲罰,反而獲得了較大利益,誠為是非顛倒。其二,意味著連環合同沒有法律保障,隨時可能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即,第一個出賣人毀約,拒不將其買賣物的所有權移轉給第二個出賣人,同時不追認第二份買賣合同,其后的買賣合同都因而失去效力。這就破壞了正常的交易,談何交易安全?其三,這不但使原告丙處于受制于惡意之人的極為不利的境地,而且也違反了買賣合同關于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的本質(合同法第130條),縱容了拒不履行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義務的惡意出賣人,還誤將出賣人(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的)義務轉換成了抗辯權、形成權,違反了民事權利義務的配置規則。其實,在有體物場合,所有物與其所有權常常是可以替代的,〔2〕因而,甲對B號房屋的所有權可以說是其與A公司之間《賣房協議》的標的物,處于A公司的債權效力的射程內,該所有權對抗不了A公司的債權。換言之,甲只有依約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沒有據此影響合同效力的權利。一言以蔽之,系爭合同的效力不得取決于甲這個登記名義人是否追認。
(二)關于系爭合同的效力
1。法律的適用: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新法優先于舊法? 系爭合同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是適用合同法?抑或適用或類推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為法釋【1999」19號)、《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為法釋【20xx」7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專門規定了房地產轉讓(第36一45條),包括房屋買賣。合同法規定了買賣合同(第150一166條),適用于各種買賣合同,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專就房屋買賣來講,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6條至第45條的規范為特別法,合同法屬于普通法。依據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的規則,系爭案件應當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并且是其第37條第6項的規定。
但須看到,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只是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而未正面規定轉讓了無產權證的合同無效。違反該項規定的結果,至少有兩種可能:合同未生效,或者合同無效。究竟如何解釋,頗費思量:一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規定的立法目的如何,不易查考;二是許多人都認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規定的所謂“不得轉讓”,屬于禁止性規范,不得違反。從該法制定當時的背景推斷,轉讓“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可能就是無效。時至今日,仍有相當的人如此理解。可是,將系爭合同適用于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判決無效,這如何與合同法、法釋【1999】19號、法釋【20xx】7號的規定相協調?
眾所周知,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比,合同法的立法指導思想已經發生了重大轉變,不再是像經濟合同法那樣,動輒令合同無效,而是奉行鼓勵交易原則,盡量承認合同的效力,即使是出賣他人之物,也不再是硬性地令合同無效,而是由出賣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第150條),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第51條),甚至是合同有效下的一般違約責任(第107條等)。法釋【1999】19號第4條的規定,法釋【20xx】7號第18條、第19條的規定都表明了這一點。尤其是法釋【20xx】7號第19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的,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以及第18條第1款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這兩條都明確地告訴我們: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盡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當然,這些規定的適用領域限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出賣人、標的物為尚未建成的或已竣工的新建商品房的買賣合同(法釋「20xx」7號第1條),對于諸如系爭合同等類型的合同,最多是類推適用。
上述立場及觀點的轉變,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務上,都是符合發展趨勢的。如果這個結論是正確的話,那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便已經不合時宜。
在這種背景下,貫徹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對系爭案件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而非合同法及有關司法解釋,顯然是不適當的。按照注釋民法學關于適用法律解決糾紛宜妥當的要求,對于系爭案件,應當適用合同法及法釋【1999】19號的有關規定,而非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應當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而非固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思想。如何達到這一目的,比較理想的路徑是,按照新法優先于舊法的規則,對于系爭案件,不再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部“舊法”,而適用合同法、法釋【1999」19號的有關規定這些“新法”,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依據這些“新法”認定系爭合同有效,從而,出賣人因其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能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而承擔違約責任,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承擔此類責任,同時享有合同解除權。
2。系爭合同效力的認定:違反強制性規范?
確定適用合同法解決系爭案件,只是澄清了問題的一部分,仍然存在著這樣的疑問:對于系爭合同,是適用合同法第52條關于無效的規定,還是合同法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抑或合同法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
一審民事判決書沒有適用合同法第51條和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而是適用了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確認系爭合同無效。該第52條計有5項規定,究竟適用的是哪一項?一審民事判決書并未言明,不符合請求權基礎理論的要求,需要探究清楚。
基于系爭案件的案情,按照一審民事判決書關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無效”的判決理由,檢索合同法第52條關于無效的規定,只有其中的第5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才符合一審民事判決書的真意。
接下來的問題是,結合系爭合同,合同法第52條第5項所謂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指應為何者?是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還是指合同法中的相應規定?在筆者看來,回答都應是否定的。其理由在于,第一,如同上文分析的那樣,系爭案件不應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就排除了該法第37條第6項作為一審判決所指“強制性規定”的妥當性,換言之,一審判決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這個“強制性規定”作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根據,是不適當的。第二,合同法總則中,作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根據的“強制性規定”,除第52條以外,別無其他規范。在合同法分則的“買賣合同”一章中,也找不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強制性規定”。就是說,在不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前提下,一審民事判決書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只有合同法第52條第5項關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的規定,別無其他。可是,將該條項適用于個案,必須結合另外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定”才可判斷出系爭合同是否違反了“強制性規定”,進而認定系爭合同無效與否,在找不出系爭合同違反了另外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單純地援引合同法第52條第5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來認定系爭合同無效。
一言以蔽之,一審判決將合同法第52條適用于系爭案件,的確不當。
3。系爭合同效力的認定:效力待定?合同有效?
以上討論雖然得出了系爭案件不應適用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的結論,但是仍然未解決這樣的問題:系爭案件是適用合同法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還是合同法有關合同有效的規定,甚至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9條或第18條的規定?解決這個問題,可有如下方案:其一,適用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其二,合同法第150條系關于買賣合同權利瑕疵擔保的規定,且處于合同法分則當中,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不僅適用于買賣合同中的無權處分,而且適用租賃等合同中的無權處分,且處于合同法總則部分,故前者為特別法,后者為普通法,前者應當優先適用。其三,合同法第51條和第巧0條競合,究竟適用哪一條,由權利人選擇。其四,適用合同法第107條等規定,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9條或第18條的規定。
采用方案一帶來的弊端,在上文關于系爭合同的定性部分中已經談到,主要表現為是非顛倒,在連環合同場合會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破壞正常的交易,誤將義務轉換成抗辯權、形成權。既然如此,解決系爭案件不應采取該方案。
方案二、三運用在某些案件中可能適當,如在買受人簽訂合同時不知作為買賣物的房屋無產權證的案件中,買受人援引合同法第150條,追究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比較合適。但在系爭案件中不能采用這兩個方案,因為系爭案件中的原告在訂立系爭合同時知曉B號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手續,至少是重大過失地不知。按照合同法第151條關于“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義務”的規定,出賣人A公司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運用排除法,只剩下方案四了。筆者也未找到比方案四更好的方案,至少暫時對其持肯定態度。據此,認定系爭合同有效,出賣人A公司若不能辦理完畢B號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便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買受人丙享有此類請求權。從系爭案件中原告丙的訴訟請求為兩被告立即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手續觀察,可知其未采取方案一、二、三,而是選擇了系爭合同有效的方案,即方案四。
(三)關于《售房合同書》第4條約定的定位:附解除條件?約定解除?
《售房合同書》第4條約定:A公司如不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將B號房屋的戶名過到丙名下,除應如數退還丙所付全部款外,還應對丙作適當經濟賠償。
該約定是屬于附解除條件,還是構成約定解除?如果屬于附解除條件,售房合同便為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按照合同法第45條第1款后段的規定,當解除條件成就時,售房合同失效,并且是自動地當然地歸于消滅。因被告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條件已經成就,那么,無需當事人通知解除合同,售房合同便自此自動地、當然地終止,被告A公司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隨之消滅,因而,原告丙訴請被告A公司立即給其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手續,沒有依據,應予駁回。
如果該第4條的約定構成了約定解除,則售房合同不是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不會因所謂解除條件成就而當然地、自動地終止,而是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解除權產生。即A公司在加01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原告丙自此取得解除權。丙若行使該解除權,通知被告A公司《售房合同書》作廢,那么,該合同歸于消滅;若不行使解除權,仍然請求被告A公司向其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那么,應當得到支持。
總之,《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假如構成約定解除,那么原告丙就能請求被告A公司繼續履行售房合同,進而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倘若屬于附解除條件,因系爭合同已經終止,被告A公司就不再負有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可見,準確地定性《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對解決B號房屋所有權移轉與否的問題至關重要。
就《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文義分析,它沒有表達下述意思: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時,丙“可以”或“有權”將售房合同解除。也就是說,該條的約定未給當事人任何一方保留解除權,因此不符合約定解除的要件。
《售房合同書》第4條規定,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時,A公司應如數退還丙所付的全部房款,并作適當經濟賠償。換一種表達方式就是,售房合同消滅,雙方之間恢復原狀。此約定正符合附解除條件的要求,而不符合約定解除的特征。 把《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作為附解除條件,便有如下結論:由于該條件系由雙方約定的,在它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情況下,原則上只有雙方同意,才可以將其排除。在系爭案件中,原告丙請求被告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是單方面改變原來的雙方的約定,即,不讓系爭合同自動地當然地消滅,而是繼續有效。對此,被告不予認可,因此,原告丙單方面地改變雙方關于附解除條件的原有約定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排除附解除條件的效力。換言之丁原來約定的附解除條件依然有效,它不會轉換為約定解除,最終的結果是系爭合同照樣自動消滅。
正因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之間的售房合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動消滅,所以,原告丙訴求被告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其名下,便沒有法律根據,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關于B號房屋價款返還的請求權基礎: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物的返還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系爭合同終止,原告返還其占有的B號房屋,被告A公司返還其所取得的價款,這已經得到了一審民事判決的確認,但應當弄清此筆價款返還的請求權基礎。
由于貨幣的所有權原則上與對該筆貨幣的占有相一致,所以,當原告丙將價款支付給被告A公司后,他就喪失了對該筆價款的所有權。現在,因系爭合同自20xx年12月31日屆滿時B號房屋的所有權不能移轉至丙名下而自動終止,被告A公司有義務返還該筆價款。由于原告丙對該筆價款無所有權,所以,他請求A公司返還的請求權基礎就不可能是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從當事人雙方的損益變動并予以調整的角度著眼,其應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如此判斷乃因為這種損益變動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被告A公司不再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連占有也要恢復,卻擁有該房屋的部分對價,顯然獲得了利益。2。原告丙不能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連占有也要喪失,卻支付了價款,存在著損失。3。這種利益和損失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4。被告A公司擁有價款沒有合法根據。在德國,是從合同終止、債權不復存在的角度說價款無原因,在中國,可以直接從A公司不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卻獲得價款沒有法律規定或約定的根據角度予以認定。
當然,假如原告丙不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而把該筆購房款作為因被告A公司不將B號房屋所有權過戶給他而造成的損失,主張違約損害賠償,返還價款的請求權基礎也可以是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筆者認為,如此尋找請求權基礎,符合違約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可予支持。不過,從原告丙訴訟請求和一審民事判決書表述的文義看,都未尋求違約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 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或者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各有利弊。主張前者,不必舉證被告A公司具有過失,不受與有過失、應當預見等規則的制約。主張后者,在原告丙的損失大于125000元價款時,可以多獲得些賠償。
(五)對系爭B號屋裝修問題處理的請求權基礎: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售房合同消滅,原告占有B號房屋的根據不復存在,有義務返還。于此場合,原告對B號房屋的裝修如何處理?從《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看,雙方當事人都把丙支出的裝修費作為其經濟損失看待,原告丙欠缺該項訴訟請求,一審民事判決則謂,對原告丙的該項經濟損失,本案不宜一并處理,丙可另行起訴。對此,應當如何評論?因原告丙訴求被告辦理系爭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主張取得系爭房屋的所有權,是以系爭合同有效為前提的。而主張裝修B號房屋形成添附價值的返還,是在系爭合同消滅情況下的“清算”表現。可見,原告丙若同時主張上述二權,顯然不合邏輯。問題是,一審法院的主審法官欲認定系爭合同無效,依據法律和法理便會發生裝修形成價值的返還問題,可是原告丙卻無此訴求,如何處理方為妥當?有意見認為,于此場合主審法官負有釋明的義務,應當提示原告丙: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原告丙取得不了系爭房屋的所有權,宜訴求其他項目,包括裝修B號房屋形成的添附利益的返還。如果主審法官未做此類釋明,便未盡到職責。〔5〕這種意見值得重視。
在筆者看來,在這里應當持有如下見解:
如果被告A公司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原告丙,那么,丙對該房屋的裝修屬于對其所有物的改良,與他人無關。但系爭合同因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B號房屋的所有權不會移轉給丙,丙對B號房屋的占有沒有根據,其應當返還該房屋,這就產生了丙裝修B號房屋如何處理的問題。
從B號房屋本身的角度觀察,裝修材料與B號房屋結合在一起,不能分離,或者雖然能夠分離,但所需費用過巨,構成動產與不動產的附合,丙喪失對裝修材料的動產所有權,B號房屋的所有權擴張到裝修材料上。但B號房屋的所有權人甲對此未支付相應的代價,其享有這部分利益沒有合法根據,構成不當得利,甲有義務予以返還。就是說,原告丙對其喪失的這部分利益享有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從原告丙和被告A公司之間的售房合同的角度看,B號房屋所有權不能于20xx年12月31日前移轉至原告丙的名下,構成被告A公司違約。該違約行為給丙造成了購買此類房屋的機會喪失、支出裝修費等一系列損失。如此,裝修費可以作為被告A公司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也是如此認識的,體現在《售房合同書》第4條中。
可見,B號系爭房屋裝修問題的處理,可有兩個請求權基礎,一個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一個是損害賠償請求權。如果原告丙主張并實現了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他的這部分損失得到了填補,損害賠償請求權因缺少“損失”這個構成要件便不會產生。如果原告丙主張并實現了損害賠償請求權,B號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便得而復失,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因欠缺“獲得利益”這個要件而不成立。就是說,原告丙只能選擇其中之一而主張,不得同時實現二者。
就一審訴訟的實際情況看,原告丙選擇了損害賠償請求權,有其法律及法理依據,但不是最佳的選擇。因為賠償損失在范圍上要受與有過失規則(合同法第120條及其解釋)的制約,而一審民事判決也果真如此裁量了,以原告丙也有過錯為由未裁判被告A公司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假如原告丙選擇了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那么,因以另一被告甲獲得的附合利益為準予以返還,與原告丙有無過失無關,加之這不屬于賠償責任,所以就不再適用與有過失規則,即使丙有過失,也有權請求返還接近于添附在B號房屋的價值。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審判決就不會以原告丙也有過錯為由不支持其返還不當得利的訴求。
由此可見,請求權基礎理論及其在個案中的正確運用,直接關系到權利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法律保護,不單純是個學術問題,即使是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律人也應當予以重視。
(六)余論
1。關于原告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其實,因被告A公司違約,原告丙遭受了一些損失,如喪失了與他人簽訂買賣房屋合同的機會,若再買到與B號房屋相當的房屋需要花費更多的價款,該超出部分的價款即為原告丙的損失。再如,原告丙因購買B號房屋而支出了交通費、訴訟費、誤工費等。這些損失,屬于真正的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原告丙均可請求被告賠償。其請求權基礎只有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不會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更不會是物的返還請求權。由于違約損害賠償的范圍受到合理預見、與有過失、減輕損害等規則的限制,因此原告丙若對該項損失的造成或擴大也有過失,則要依據與有過失規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即被告A公司要少賠乃至不賠。
從法律人的要求講,原告丙本應援引合同法第107條、第135條等條款,請求被告A公司賠償上述損失,但原告丙未提起此項訴訟請求,喪失了良機。
2。關于原告丙的債權人代位權
從《售房合同書》第2條關于丙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A公司交納購房首款人民幣125000元整,丙從首款交付之日起即有權裝修、人住B號房的規定分析,被告A公司自該合同簽訂之日起即有義務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如果丙能夠舉證被告A公司怠于請求甲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那么,原告丙便享有了債權人的代位權,在20xx年12月31日屆滿之前,即((售房合同書》未自動終止之前,可以甲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請求甲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
在系爭案件的實際訴訟過程中,原告丙將甲和A公司作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他們履行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移轉于原告丙的義務,這可否視為原告丙在行使債權人的代位權?筆者持否定的觀點,理由在于,其一,原告丙訴請甲履行B號系爭房屋的所有權過戶義務,未表示是在行使被告A公司對于甲的到期債權。這不符合債權人代位權的構成要件。其二,原告丙提起的是普通訴訟,沒有援引合同法第73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19號第11條至第22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向甲主張債權人的代位權。當事人不主張,即難以認定原告丙在行使債權人的代位權。其三,原告丙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在20xx年3月,而系爭合同因其所附的解除條件成就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動終止,致使其向被告A公司主張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債權消滅。這樣,又欠缺債權人代位權的另一個構成要件,即使主張了債權人的代位權,也得不到主審法院的支持。
總之,原告丙因其未及時提起債權人代位權之訴,喪失了取得B號房屋所有權的一個機會。
合同模板 篇24
合同編號: 版本號:A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貨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誠信的基礎上,就購買 鞋 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以資共守:產品明細詳見合同附件之定購單,甲方應在乙方大貨生產前提供相關的LOGO及輔料,逾期導致乙方交貨期延誤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包裝要求:每雙以包裝紙包好后入一內盒,按照合同附件內的裝箱表具體裝箱。
第三條:交貨地點:廈門市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 結算方式及期限:交貨后,供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方在90天內通過銀行結算貨款。 2、 如乙方的交貨數量少于甲方的定購數量且又不及時補足的,貨款應按照乙方實際交貨數量計算。
第五條: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1、 乙方交貨的品質應當符合GB/T 15107-20xx《旅游鞋》國家標準。按照標準中規定的合格品標準驗收。 2、 成品質量要求除符合上述條款及附件補充要求以外,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大貨生產前的封樣為準,雙方各存一份樣品。
3、 乙方提供的大貨訂單中允許有3%的次品率。但是次品需和正品分開,用大紙箱包裝并在箱外標明。
第六條:責任條款:
1、 產品經甲方驗收后發現不合格的數量超過3%時,不合格產品由乙方負責退換,或終身保修并承擔費用。對不合格的產品乙方應及時維修,如因乙方未及時維修,甲方有權將所需維修的貨物退貨。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對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3、 甲方為“ ”商標所有權人,乙方公司須付絕對責任義務,不得私下生產、販售或擅自允許其他第三方生產、販售,且不得將本商標用于他項產品上,如經發現并調查屬實。乙方應當按照所收金額的500倍賠償甲方損失。(生產者及販賣者得自動放棄抗辯。)
4、 如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收到貨后應及時出具書面材料單。如因乙方之原因造成原材料缺損的,乙方應負責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價值、購買原材料的運輸費); 5、 乙方交付的貨物數量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數量及色、碼分配交貨,在規定的浮動范圍±3%內甲方可以接受,如少于合同數量,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數量補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交貨少于合同數量,乙方應按照不足部分甲方的貨值進行賠償。若乙方交付貨物超出合同數量時,甲方有權選擇是否全部接受。
6、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3天以上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逾期3天以上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付貨物總貨款的1%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15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相當于貨款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7、 乙方在出貨前應通知甲方QC或其他甲方授權人員到乙方的生產工廠進行產品所有品質檢驗,甲方QC或者甲方授權人確認簽字后乙方給予發貨。
8、 乙方因包裝或運輸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的,經雙方共同鑒定,按貨物損毀程度由乙方賠償損失。 9、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甲方訂做物交由第三方加工的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取消訂單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經雙方協商,允許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八條:保密義務:
1、 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及文件資料均為甲方產權,無論是否做大貨,乙方都必須為甲方保密,不能
作為其他用途;
2、 乙方在大貨生產結束后一周內,將大貨多做或次品報廢的貨品上有關甲方提供的商標、吊牌等標識拆除,
乙方應將商標、吊牌及甲方提供的剩余輔料一并退回甲方結算,大貨多做或者次品報廢的貨品必須在本合同履行完畢180天才能處理,否則甲方根據后果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其他特別約定
貨品進倉后60天內如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全數退換或維修,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或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交由有管轄權法院審理。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稅號:
賬號: 日期:
稅號: 賬號: 開戶行: 日期:
合同模板 篇25
房主人:(簡稱甲方)
承包負責人:(簡稱乙方)
甲方位于蓮城辦事處xx街,修建私人住房磚混結構六層左右樓房一座,現將建設樓房的主體修建工程包給乙方負責施工,為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工,分清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鋼材、水電、磚、水泥、砂石料、前后瓷磚及樓梯瓷磚等工程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帶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所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如攪拌機、攪漿機、振動設備、模板、頂木、搭架木料、鐵鏟、鐵釘、鐵絲、手推車等,必須備有遮雨蓬布,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二、工程內容:
修建磚混結構六層左右樓房一座,建筑總面積約1000 平方米左右,甲方要求按設計平面圖紙和建筑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包括廚房、衛生間布置制板,下水道制作等。一二層框架結構,三層以上半框架,隔層用圈梁,柱子到頂,樓梯預澆。
三、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平面圖紙施工,若發現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施工中要按規定進行,質量要求墻面平直,磚頭縫滿漿,梁柱要求垂直平整,強度夠,鋼筋兩頭彎角、筋一律彎夠135度角。 建房后的墻體、窗戶安裝、門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墻磚、地皮要做到平整,符合相關標準。
3、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的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有效平面圖紙和建筑施工要求,并經雙方簽字,不能隨便更改。如確需更改,甲乙雙方談好價格后方能進行施工。
2、施工過程中,如果甲方指導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理并賠償乙方勞動損失。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自己承擔整修費用。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自己失誤或安模支撐不牢造成塌落和扭曲被迫返工的由乙方賠償所有材料損失,工程結算時從工程款扣除。
3、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整修或返工。
4、由于當事人過錯除人為、不可抗拒因素外,凡單方違約,必須向另一方付違約金 元。
5、乙方自己負責解決施工人員臨時住處和就餐。
6、甲方供應現有水、電源,如水不夠用或停水停電時,雙方暫停施工。
五、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結算:主體工程按國家規定標準的實際建筑面積計算(即:總面積=包墻丈量面積+一樓干陰坎和三樓以上陽臺面積的一半。雨棚不計算),按 元/平方米據實結算。樓梯按合子面積、外墻架一半結算。
2、付款方式:主體工程開工時預付 元,屋面封頂、主體完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付 元,工程竣工后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付 元,其余款項為質量保質金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施工人員需具有相應的建筑資格和資歷,按照安全施工規范和技術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一切事故發生。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
七、施工期限:要求在 個月內完成全部承包工程。
八、糾紛解決辦法: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合同模板 篇26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市規劃與建設局和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綠化工程1標段的綠化委托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綠化工程1標段綠化養護
養護地點:公路收費站至五明路
養護面積:13000㎡。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綠化工程1標段工程竣工后至該工程移交給建設局止。
三、養護職責
1、承包的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松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于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臺、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脫水而造成枯死。臺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并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匯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于操作不規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三年養護經費為綠化工程1標段竣工后工程量(即
759863.00元)的5%,合計養護費大寫叁萬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寫37993元,承包方式為全額經濟責任制承包。
8、三年養護經費待養護期滿后一次性付給乙方,由業主方建設局將原扣留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通過移交驗收后直接拔交給乙方。
五、考核驗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對乙方養護質量進行考核驗收。
六、附則
1、所有經費,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取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作者:佚名
篇三:博爾福廠區和里斯特廠區綠化養護管理承包合同書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綠化養護管理,保證服務質量,甲方自愿將其受托管理的博爾福廠區和里斯特廠區綠化養護工作發包給乙方,由其為上述兩廠區提供專業化綠化養護管理,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如下,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綠化服務范圍:
綠化范圍建議輔以圖紙標明并由雙方簽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工具、包設備、包酬金的方式。
三、甲方責任:
1、全面監督、指導、驗收乙方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時予以處理,對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予以采納或提供幫助。
2、如遇綠化特殊工作需求時(如外來人員參觀、創優檢查、臺風、火災等情況),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員進行修剪等綠化養護或恢復工作。
3、無償提供綠化養護工作所需之水電。
4、負責本合同約定綠化服務范圍內與綠化相關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綠化設備的修復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設施除外)。
5、按合同約定為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6、若廠區內需增加苗木,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為甲方受托管理的兩個廠區綠化提供專業化的養護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愛護甲方及小區財物,維護甲方良好形象。
2、如遇有關部門進行檢查,乙方必須保證修剪等綠化養護措施到位。
3、乙方現場主管應與甲方每月聯檢一次,每月至少到甲方檢查承包范圍內的綠化養護情況,并積極征詢甲方意見,加強溝通,不斷提高服務品質。
4、乙方應科學、合理安排進駐甲方工作現場之綠化員工的工作時間和計劃,負責承擔乙方派駐甲方工作現場之綠化養護員工的工資。因乙方員工發生勞動爭議而影響或有可能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應及時做出相應調整,以保證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質量。
5、乙方應積極聽取甲方對綠化管理工作的意見,認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綠化作業事項。
6、因不可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苗木死亡與乙方無關。
7、每年對苗木進行病蟲害防治。
五、付款方式:
費用半年結算一次,乙方持其開具的服務發票交給甲方結算半年的綠化養護承包費,甲方收到乙方發票之日起10日內通過銀行支票付款。
六、其它事項: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商定,乙方進駐甲方現場后,若因綠化面積擴大/縮小或者增加綠化改造工程時,需增加/減少費用時,由雙方另行協商議定;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
二○一 年 月 日至二○一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如需續約,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確定。
合同模板 篇27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 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 ,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履行期限和方式
1. 本合同自日起,于年月日終止。 2. 甲方提交乙方實施合同必要的素材、信息資料后,乙方在雙方約定的工作日內完成制作工作,將合同約定的內容交付甲方。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制作費用元,大寫
2.乙方交付設計成果經甲方驗收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驗收標準且甲方收到業主方相應款項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款。
3.付款時,乙方須向甲方開具法定有效的等額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第三條 雙方義務
1.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價款。
2.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自始自終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任何素材、資料等文件及與此相關的任何信息資料(包括乙方依此合同完成的所有制作成果)。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3.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容、份數及規格向甲方交付制作成果。 4.在合作期內,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應立即按本合同約定及甲方的要求整改。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按時完成各項工作及甲方要求的時限內進行整改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自該違約情形發生之日起,甲方有權每日按合同價的1%向乙方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的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乙方逾期完成工作或逾期整改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的有效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電話:傳真: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日
合同模板 篇28
一、合同雙方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_ 店(淘寶店,旺旺名:_______________ )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擁有的 _____________ 店(淘寶店,旺旺名:_______________,店鋪域名:______________ 所綁定的出租給乙方用于淘寶規定的范圍經營。
2、甲方必須保證對其所出租的 ____________ 店(淘寶店,旺旺名:___________ 店鋪域名:______________ 所綁定的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且保證該所在范圍內的商品、圖片空間、附屬功能使用權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
1、乙方租賃 _____________ 店(淘寶店,旺旺名:_______________ 店鋪域名:______________ 所綁定的為商業店鋪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淘寶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________ 年,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一年總額為 元(大寫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按每半年支付一次,分為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租金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整),第二次支付租金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整)。第二次支付租金在 年 月 號之前須支付給甲方余下半年全部租金。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甲方收取乙方 _____ 元做為淘寶店鋪等押金,租賃期滿后,若乙方無違約行為,交清網店維護費外,其它全額退還。
4、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淘寶店所產生的維護費用、空間費用、域名費用、商品交易稅收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當月租金及押金之日將上述賬戶、密碼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淘寶店鋪能夠從事網絡B2C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所在B2C范圍內的商品空間、淘寶商品安置空間使用權設定抵押。
4、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未續租,甲方有權收回,所有可以移動、下架的數據在租賃期間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必須歸還。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不承擔淘寶店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不得利用上述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及破壞淘寶官方的交易規則的行為,如有違反此條列,一切法律責任要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出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__7__ 天以上。
(2)乙方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擅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租賃時甲方沒有收取乙方任何轉讓費用,租賃到期后,店鋪的信譽度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和轉讓費,乙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后續經營。合同到期后,甲方收回淘寶店鋪,如有續租,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乙方在淘寶店鋪上進行的裝修等,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的,商品數據打包下載帶走,原來數據資料無償退給甲方,不得故意損壞。
(5)乙方在合同使用期間一定要注意遵循淘寶網經營規則,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不得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負責。
(7)在租憑期滿后,乙方必須無條件的歸還有關材料。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因甲方范圍內的商品、商標等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及范圍內的商品、商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及其附屬功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店,在租憑期間,店鋪如因違規被處罰、封店、屏蔽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交還時:淘寶店鋪、淘寶賬號及密碼、支付寶支付密碼、押金等其他相關數據及材料。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雙方不得反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甲方代表人聯系電話: 乙方代表人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