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制造設備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機械制造設備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建筑機械的正確、安全使用,發揮機械性能,確保安全生產,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機械操作安全協議書。
1、乙方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方可持證上崗。乙方將上崗人員的操作證復印件交給甲方設備管理員存檔。
2、操作人員操作設備要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的檢查,認真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設備保養的十字方針,保證設備的機身清潔,狀況良好,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使用。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狀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操作室內。
3、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有機械操作者進行應知考試,對不及格者禁止上崗操作機械設備。負責對機械設備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對重大安全隱患可以責令停工整改。
4、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項保養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生產規程。施工設備的卷揚機、攪拌機、翻斗車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填好“機械履歷書”,每天工作臺時,各級保養要認真填寫。
5、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配備專職維修人員,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發現機械故障和事故隱患,及時上報施工隊負責人和甲方設備管理人員。
6、塔式起重機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穿反炮背心或帶袖標,對無證指揮造成人身、機械事故的,施工隊負全責,并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
7、乙方施工人員必須使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電動工具,使用前應檢查外殼,手柄是否出現裂縫、破損,電纜軟線及插頭等是否完好無損,保護接零連接正常,牢固可靠,防護罩齊全牢固,電器裝置安全可靠。如使用I類工具,必須采用其它安全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或站在絕緣墊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8、機械設備、電動工具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9、各種配電箱、開關箱應配備安全鎖,箱內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應保持清潔,非本崗作業人員不得擅自開箱合閘。每班工作完畢后應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10、電器設備或線路發生火警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未切斷電源之前,不得使身體接觸導線或電氣設備。也不得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
11、使用機械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12、當機械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及時上報和組織搶救,保護現場、查明原因、落實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質嚴肅處理。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或外租設備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發生故障要及時通知甲方,雨雪天電機及設備要覆蓋。設備存在故障時,強行使用的,雨雪天電機及設備未覆蓋,造成設備、電機損壞的,機械設備配件丟失的,由乙方負責設備配件及維修費用。
14、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中小型設備,安裝后應報甲方安全和機械設備管理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所有外施隊進入現場的設備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做到“軸有套,輪有罩”,對不按規定擅自將不安全的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人身機械事故由施工隊負全責,并接受項目及安全部門的處罰。
16、乙方的鍋爐、壓力容器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執行北京市技術監督局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決定》(京質監特發[20__]366號)。未經檢測不準在施工現場使用。壓力表每年檢測一次,不得隨意調壓,要求每天將氣罐內雜質放掉,及時填加空壓機機油。
17、乙方的攪拌機棚和木工加工棚必須采取降低噪音和粉塵的措施,達到環保要求。
18、本協議及甲方提供給乙方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操作人員必須學習遵守,因操作人員違反本協議及操作規程而引發的機械、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接受項目及相關部門的處理。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本協議同時終止。
附:違章、違規使用機械設備的處罰條例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械制造設備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新武安XX公司
乙方:
根據甲方和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乙方在甲方生產區域內車輛運輸,為保證甲方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和甲乙雙方人員人身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1、甲方對生產活動和乙方車輛運輸進行統一協調管理,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協調,各負其責。
2、乙方要按照工作內容,嚴格按照工作范圍、行駛路線行走,嚴禁車輛在廠內亂行、亂停,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剎車有效,后視鏡、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車輛在廠內行駛,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內有關的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甲方人員有權制止和處罰教育,由此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所有的車輛必須整齊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對于乙方停放在廠區內的任何車輛,甲方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乙方應自行安排看護人員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車輛被盜搶、破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任何車輛在廠區內作業,造成對甲方、乙方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人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規廠紀,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嚴禁乙方人員或車輛私自進入甲方其他生產區域、煤氣危險區域內等危險區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8、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生產范圍內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便裝進入生產區域。如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以上協議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制造設備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技術操作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后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后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4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會同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周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負責簽發工程開工、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使用等工作票。
1.8甲方開展旬、月定期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9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10乙方對甲方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立即糾正。
1.11工程現場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并統計上報。工程現場發生特大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有權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4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4乙方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5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6乙方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7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作業環境、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明乙方已確認作業環境、施工現場、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2.8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2.10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1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并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并留存備案。特殊工種、崗位施工人員持證上崗率必須保證100%。
2.12乙方在甲方井下各類巷道施工,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甲方的相關要求執行,斜井及上、下山,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乙方必須做到“班中三匯報”,安全、質量、設備等方面的問題在每班內向甲方調度中心匯報。
2.13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4乙方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以及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發生各類安全事故,乙方必須在15分鐘內向甲方調度中心報告事故經過和處理情況。
2.15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乙方必須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煤礦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規定》通過甲方逐級上報。同時,乙方應將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發生特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須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立即上報甲方并立即采區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主動接受調查。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于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10%/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其他
6.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6.4雙方的工作聯系主要采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后,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七條 協議效力
7.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7.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7.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