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辦理太平洋借記卡業務協議(精選3篇)
批量辦理太平洋借記卡業務協議 篇1
交通銀行分行:__________
我單位已與貴行簽訂了 合作協議,現申請為我單位職工/學生 人□開立太平洋個人借記卡、□開通銀信通業務、□開立太平洋個人借記卡并開通薪金理財A 款業務。
我單位承諾已將《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章程》、《交通銀行太平洋IC 借記卡章程》、《交通銀行太平洋個人借記卡領用合約》、《交通銀行太平洋個人IC 借記卡領用合約》、《交通銀行銀信通業務協議》及《交通銀行薪金理財A 款業務協議》提供給每個申請人;《太平洋個人借記卡匯總申請表(批量辦卡專用)》中所填列的各申請人均系本單位員工/學生,若申請人填列“美國個人”或美國國籍、美國地址、美國電話,或我單位知曉申請人本人來自美國,將通知申請人本人至貴行網點柜面進行開戶;各申請人簽字及其本人身份證件真實、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與原件一致。我單位將按貴行要求制作相關數據文件,并使用貴行提供的加密軟件對數據文件加密后提交貴行。我單位保證提交的數據文件信息準確、有效、完整,且與《太平洋個人借記卡匯總申請表(批量辦卡專用)》中所載相關信息一致,我單位將按貴行提供的開卡及業務簽約結果清單及時準確地向各申請人逐一反饋。因違反該承諾而造成的所有損失,本單位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附:
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及有效期限:__________代辦理由:__________
授權經辦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及有效期限: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領卡方式:__________
□ 授權領卡人領卡 □ 申請人本人領卡授權領卡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及有效期限: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領卡地點:__________(城市名)。
注:申請異地卡并由授權領卡人領卡的,需每地指定一人。
單位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批量辦理太平洋借記卡業務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甲方作為銀聯卡的收單機構,乙方作為銀聯卡受理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愿、互助、互利的合作原則,就使用POS受理銀聯標識卡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負責為乙方安裝銀行卡受理POS機具(含打印機、電源、主機、密碼鍵盤等) 套,此終端可以受理已加入銀聯網絡的各發卡銀行所發行的各類銀聯標識卡。
2、 該機具所有權為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提出的新增、更換、維護受理機具的要求,應履行必要的核實程序,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經營狀況和業務需要對POS機具數量和型號進行調整。
3、 負責對乙方受理銀行卡業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安放機具進行定期維護、保養,對乙方在使用機具或受理銀行卡過程中發生的機具故障和賬務問題,按甲方對外服務承諾及時解決或解答、處理。
4、 甲方根據乙方的服務類別及經營范圍正確設置商戶服務類別碼,并在乙方的服務類別和經營范圍發生變更時及時予以更新。
5、 甲方負責乙方受理銀聯標識卡的資金清算工作,并及時向乙方提供對賬服務。
6、 負責提供《銀行卡POS受理操作指南》、交易單據、宣傳標貼等業務用品。
7、 若乙方需變更結算賬戶,提前一周以書面方式加蓋公章后正式通知甲方,甲方將按乙方提出的變更時間和新結算賬戶更改系統注冊,并從約定的時間起按新結算賬戶結算乙方資金。
8、 對發生的交易差錯或乙方需調整的賬務,自乙方提出并經甲方查實后,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賬務調整。
9、 在出現交易糾紛時,甲方有權查驗客戶原始交易簽購單,其交易簽購單上任何數據資料(如交易金額、卡號、交易日期等)不得涂改,否則視為無效交易單。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承諾遵守國家關于銀行卡管理的相關規定和各發卡機構銀行卡業務章程,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商戶資料信息真實、合法、有效。
2、 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受理機具設備安裝條件的通訊線路、電源、安裝場地等。
3、 乙方對所有銀聯卡必須一視同仁,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或拒絕任何一種銀聯卡的合法交易。
4、 對刷卡交易在價格上不得與現金交易有異,不得將相關交易手續費以任何形式轉嫁給持卡人。
5、 乙方應在顯要位置張貼或布放可受理銀聯卡的標志,表明乙方可受理銀聯卡刷卡交易。
6、 乙方不得將簽購單、簽購結算單、銀聯標識牌、POS機具用于受理協議許可范圍以外的用途,當乙方發生業務承包或轉讓時,未經甲方同意也不得給受理協議許可范圍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 甲方只接受乙方自身發生的交易簽單,乙方不得將第三方的交易假冒乙方交易參與清算。
8、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銀行卡POS受理操作指南》受理銀行卡。持卡人在乙方刷卡,乙方只能采用POS聯機進行交易;乙方收銀人員須認真核對POS交易簽購單上的持卡人簽字(所有銀行卡POS交易單均需持卡人簽字)。
9、乙方收銀員每天需作結算交易,以便核對POS終端每日銀行卡交易。對隔日退款交易,應憑乙方出具的退款通知及原始交易簽購單向甲方申請辦理。
10、乙方應對交易簽購單及交易相關的原始憑證等保存2年以上,以備查對;對出現的各類交易差錯,有義務協助甲方予以查實;對甲方提出的調單請求,乙方應在接到調單請求后2個工作日內提供有效的交易簽購單原件。
11、乙方發生以下變更事項,應及時向甲方通報:
(1)商戶名稱、法人、地址、經營范圍、聯系方式、銀行賬戶等;
(2)乙方所有權結構變更;
(3)乙方業務經營或銷售方式變動,特別是開展郵購、電話訂購、網上訂購、批發等業務時。
第四條 賬務處理、機具保證金和交易手續費結算
1、 乙方指定以下結算賬戶作為資金清算賬戶。
2、 為保障及時進賬,乙方應按規定時間進行結算操作或提交有效交易單據。
3、 甲方負責將當日乙方受理機具消費交易資金在扣除本協議中規定的交易手續費后,于次日結算至乙方指定結算賬戶。
4、 乙方在受理機具時,向甲方繳納受理機具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出具相應保證金收據,并在乙方完整退回機具后全額退還其保證金。
5、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切實做好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標準調整實施工作的通知》(銀發【20__】263號)及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商戶)同意在受理銀行卡業務時按以下 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標準向甲方支付刷卡手續費用:
(1)按交易金額 %;
(2)按交易金額 %收取,單筆交易手續費最高不超過 元;
6、 第四條第五款第一種、第二種與第三種標準手續費采取聯機實時扣收,其它收費標準可按 個工作日為結算周期,由乙方轉賬支付或由甲方主動從乙方賬號劃扣。
7、 本協議生效后,如相關政府部門頒布了新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標準(以下簡稱“新標準”),甲乙雙方將按照新標準另行協商確定雙方的銀聯卡刷卡手續費標準,并簽署補充協議。如雙方無法在新標準生效前達成一致,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8、 發生退貨交易時,相關費率為原始交易日費率,原始交易手續費返還乙方;但對房地產、汽車銷售及批發類商戶的退貨,原始交易手續費不再返還。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政府有關機構要求外,未經雙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員(包括因履行本協議而聘請的專業顧問、中介機構、代理人和/或各方的母公司、關聯公司及投資人)應對其已獲得但尚未公開的、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資料、文件(無論是財務、技術或其它方面的資料和文件)和持卡人賬戶及交易數據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和公眾透露上述保密信息。該保密條款的有效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影響,永久有效。
2 、 乙方業務處理程序必須確保安全;必須將包含賬戶及交易數據信息的所有載體保存在安全領域,不得泄露持卡人卡號等敏感信息,并確保只有被授權人員才能接觸;包含賬戶及交易數據信息的所有載體在失效后應立即銷毀,不得留存。
第六條 協議終止
1、乙方出現下述任何一種風險狀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終止本協議,并立即終止乙方的銀聯卡交易,收回全部機具設備。造成甲方資金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受理機具交易資金或結算賬戶中抵扣相應款項或向乙方追索,同時在交易終止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相關信息報送至中國銀聯風險信息共享系統,并向執法、監督部門通報:
(1)虛假申請:以虛假資料向甲方提出申請安裝POS機的;
(2)測錄:乙方默許、縱容、與不法分子共謀或發現后不制止不法分子在POS機具上裝載測錄儀器,盜錄持卡人磁條信息,出賣給偽卡制作集團或自行制作偽卡;
(3)泄露賬戶及交易信息:乙方違反保密條款,將銀行卡持卡人賬戶資料及交易數據信息泄露給不法分子使用;
(4)套現:乙方與不良持卡人或其它第三方勾結,或乙方自身以虛擬交易套取現金;
(5)洗單:乙方將其他未簽約商戶的交易在乙方的POS機上刷卡,假冒乙方交易與甲方結算;
(6)惡意倒閉:乙方接受用卡支付的預付款后故意破產,使甲方承擔退單損失;
(7)虛假交易: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其賬戶編造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費的同時重復刷卡,并冒用持卡人簽名進行虛假交易;
(8)名義經營范圍與實際情況不符;
(9)因銀行卡欺詐交易已被司法機關立案或介入調查;
(10)中國銀聯已書面通知收單機構強制解約;
(11)已被其他銀行卡組織認定為“高風險商戶”
(12)經營不善,已破產停業;
(13)其他風險原因。
2、乙方出現第六條第1款中任何一種所列風險狀況時,乙方同意甲方及中國銀聯使用其風險信息。
3、 締約一方除因第六條第1款外的原因需終止或修改本協議時,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在此期間,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4、合約終止后24個月內,甲方對合約終止前的交易仍有查詢及追索權。
5、協議終止后,甲方有權收回所提供的全部機具設備、業務單據和業務資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全部機具設備和空白業務憑證,并保證該設備除由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相關人員進行維護和更換外,其他人員不得對該設備進行檢測、維護、更換、移動或加裝設備;如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設備丟失或損壞和其他不良后果,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屬于違規操作,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涂改簽單金額、分單操作、套現、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單的信用卡、超授權限額使用、不仔細核對簽名及信用卡有效期、以現金方式退貨、超過規定期限請款等。甲方發現乙方有以上行為或嫌疑,有權取消乙方受理資格并追索由此給甲方產生的損失或風險。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應自行承擔。
3、若因交易簽購單上無持卡人簽字或簽字與卡片預留的簽字明顯不符,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關于是否要求持卡人出示有效證件,按各發卡機構的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原始單據而造成的發卡行退單,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受理機具交易資金或結算賬戶中抵扣相應款項或向乙方追索。
5、如因乙方對交易單據保管不當或遺失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工作人員與持卡人或乙方串通參與欺詐活動,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工作人員負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乙方工作人員參與銀行卡欺詐活動,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工作人員承擔責任;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束。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起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協議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量辦理太平洋借記卡業務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公司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商鋪租賃事項達成以下意向,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承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弄的_______國際品牌珠寶中心的商鋪,建筑面積以測繪報告為準。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賃條件:
1、租期:3年,整體開業日:暫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體以甲方書面通知和雙方簽署正式租賃合同為準。
2、租金:
裝修免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月_______日為一年經營免租期;
如珠寶中心整體開業日期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則一年經營免租期的起算時間相應順延,即自珠寶中心整體實際開業日期開始計算。
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需支付租金,但需支付物業管理費、合同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裝修押金、裝修管理費,及該商鋪實際所發生的水、電、通訊、設備、空調供應等費用。
3、繳租方式: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則,押二付三;乙方也可選擇年付的方式,甲方給予當年租金8%的優惠。
4、租賃用途:乙方租賃該商鋪僅限于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資質及經營商品進行審核。
三、定金
1、乙方應在本意向書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的定金;
注:租賃鋪位在_______平米以內的,簽意向書時交納_______萬元的定金;_______平米以內的,簽意向書時交納3萬元的定金;_______平米以內的,簽意向書時交納_______萬元的定金;_______平米以上的,簽意向書時交納10萬元的定金。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通知,前往甲方處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合法證件資料。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時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或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資料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承租該商鋪,甲方有權將該商鋪出租給第三方,并沒收乙方的全額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承租該商鋪的,則甲方需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四、本協議所涉定金應支付至甲方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確認:如因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出租權利或由于地震、風災、火災、水災、戰爭及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導致該商鋪無法繼續出租的,則乙方有權拒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雙方互不承擔其他責任。
六、本意向書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在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后本意向書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