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清包工合同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凡每一單項施工項目完工后,雙方應在工程質量驗收單上簽字確認。(詳見附表)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八. 垃圾清運處理
乙方應盡可能將垃圾袋裝化,并有責任每日及時清理需處理的垃圾。 乙方應把所處理垃圾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 工地現場管理和安全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及與乙方協商,且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裝修指南,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2. 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墻,加大樓(地)面荷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協商,經確認后施工。
3. 乙方應注意煤氣使用安全,確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類安全保證,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員注意安全,由施工產生任何事故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 違約及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5%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應按每天50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每天50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5. 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 工程關鍵節點未辦理驗收,乙方提前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
十一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先協商調解。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附則
1. 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外門鑰匙 把交乙方施工隊負責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時,乙方將房屋外門鑰匙歸還。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 其它約定
1.質量保修期為一年,中間出現任何施工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負責維修,但因是包清工形式,乙方無質保金,如乙方在保修期內無辜推委,甲方有權利通過其他途徑采取相應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2,對于不能確定的工程量雙方應該事先談好單價,按照實際工程量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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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簽 章: 簽 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