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車位合同
轉讓方(甲方):古,女,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劉,女,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和恒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1999年x月10日共同簽署的《車位買賣合同》(見附件)約定:恒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花園地下支柱層13號車位作價人民幣10萬元轉讓給甲方。故甲方對上述車位享有停泊車輛、出租、轉讓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xx市寶安區花園地下支柱層13號的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已到現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已明確。
二、使用年限:該車位使用年限自1999年8月10日至2066年11月14日止。本合同項下使用年限為上述車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三、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人民幣捌萬元整(小寫:¥80000.00元),乙方須于簽訂此合同同時付清全部價款。
四、甲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后當日內負責將該車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車位之雜費(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費等),并配合乙方到花園管理處備案。
五、該車位是以簽約時之現狀售予乙方,甲方須保證對上述該車位享有完整使用權和處分權,有關該車位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使用權糾紛、債務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并保證轉讓后乙方無須負責,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保證沒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按本次轉讓價雙倍賠償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均清楚該車位在只有發展商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狀態下簽署本合同,若因前述產權原因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該車位移交后,由花園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車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并承擔相應車位管理費。
八、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可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業主使用,并到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
九、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留存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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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天津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愛明 職務:董事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鑒于:
1、在甲方開發的萬科水晶城小區中,甲方已取得全體小區業主的同意及承諾,因此擁有本合同項下出賣車位的所有權。
2、乙方系萬科水晶城 組團 樓 業主,乙方擬購買本合同項下車位的使用權,以期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使用該車位。
。ㄒ陨翔b于條款如因本合同約定原因發生變化,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萬科水晶城 號架空層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的使用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位及車輛情況
車位號車牌號
車型
顏色
聯系電話
備注
二、甲方向乙方轉讓的權能
甲方向乙方轉讓的權能限于乙方在上述車位上停放車輛并對車輛采取合理保護措施的使用權,乙方并不對上述車位具有其他權能。
三、車位使用權期限
車位使用權能的期限與上述車位所依托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相一致,截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