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業管理的概念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物業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所實施的物業管理。
前期物業管理具有下列特點:
(1)前期物業管理的許多工作,尤其是前期管理的特定內容是以后物業管理服務的基礎,對物業管理服務有著直接和重要的影響。這是前期物業管理最明顯的特點。
(2)前期管理職責是在新建物業投入使用初期建立物業管理服務體系并提供服務,介于早期介入與物業管理服務之間。因此,前期物業管理在時間上和管理上是一個過渡時期。
(3)新建物業及其設施設備往往會因其施工質量隱患、安裝調試缺陷、設計配套不完善等問題在投入使用的初期集中反映出來,造成物業使用功能的不正常,甚至可能會出現臨時停水停電、電梯運行不平穩、空調時冷時熱等現象。由于物業及設施設備需要經過一個自然磨合期和對遺留問題的處理過程,才能逐步進入平穩的正常運行狀態。因此,此階段的物業管理也明顯呈現管理服務在初期的波動狀態。
(4)經營風險較大。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往往需要投入較大的人、財、物等資源,管理成本相對較高。但與此同時,物業空置率卻較高,管理費收繳率低。因此,前期管理階段的經營收支往往呈現收入少、支出多、收支不平衡或虧損狀態。
在前期管理期間,物業服務企業從事的活動和提供的服務,既包含物業正常使用期所需要的常規服務內容,又包括物業承接查驗、業主人住、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工程質量保修處理、物業管理項目機構的前期運作和前期溝通協調等前期管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