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調解協議書(3人)(精選3篇)
欠款調解協議書(3人)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鑒于:
一、本協議各方確認,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欠乙方本金利息
合計,乙方欠丙方本金利息合計,現甲乙丙三方同意由甲代乙方直接向丙償還債務。
二、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代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債務的本金利息合計。
支付方法:
三、甲方代乙方向丙方償還上述債務后,甲乙雙方之間基于【合同】的債權債務消滅,乙方無權再以同一理由要求甲方向乙方履行償還義務。
四、甲方代乙方向丙方償還上述債務后,乙丙雙方之間基于【合同】的債權債務消滅,丙方無權再以同一理由要求乙方向丙方履行
償還義務。
五、若甲方未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履行還款義務,則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未付款的分之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份,簽約各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年月日
欠款調解協議書(3人) 篇2
申訴方:X廠
代理人:,男,XX歲,供銷科長
,男,XX歲,法律顧問處律師
被訴方:紡織品采購站
代理人:,男,XX歲,業務科副科長
申訴方與被訴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白市布合同,數量為五萬公尺,總價款七萬元。雙方各存封樣。申訴方按封樣組織生產,被訴方按封樣驗收。 年 月 日,申訴方發送到被訴方白市布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被訴方驗貨后,以產品含有化纖成份,顏色不符,要求退貨,申訴方認為,產品與封樣相符,不同意退貨。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棉紡織廠向我局申請仲裁。
經查明:此產品確屬含有化纖成份的混紡布。但由于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為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申訴方所發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白市布除含有紅顏色部分 公尺應退回申訴方外,其余八千公尺由被訴方收購。
二、 年 月 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訴方所欠申訴方貨款 元于X年X 月X 日前一次付清。
四、案件受理費按爭議金額的千分之五征收,計X 元各承擔 X元。
五、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訴方代理人
立協議人:
被訴方代理人
仲裁員
書記員
×年×月×日
欠款調解協議書(3人) 篇3
編號: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糾紛簡要情況: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本協議一式 份,當事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 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章):
調解員 (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