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合金及制品聯營合同(精選3篇)
鐵合金及制品聯營合同 篇1
為了充分發揮商業工作促進生產,引導生產,保障供應,繁榮經濟的作用,搞好_______回收和供應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聯合合伙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聯合經營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稱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稱 (乙方)
第二條 聯合經營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聯合經營店
第三條 組織領導
甲方出_______名,乙方出_______名組成聯營企業經營管理委員會,設正主任_______名,付主任_______名。
委員會的職責是:
1.對聯營店實行領導和監督;
2.決定聯營店正、付經理及主要人員的選配和調整;
3.研究決定聯營企業的重大經營問題;
4.聯營店的正、付經理均由乙方擔任。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工作職責
甲方:
1.根據業務經營的需要,提供_______專項經營的流動資金;
2.掌握經營政策和價格政策;
3.進行日常業務輔導。
乙方:
1.全面負責回收網點,存放貨場和各種加工運輸工具的安排;
2.合理調整和使用人員;
3.組織好日常購銷業務工作。
第五條 經營范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權接收規定劃區內代購點和自營戶的收購業務;
3.有權經營________________地區的購銷業務;
4.經過批準,有權與省內外開展_______的經營業務;
5.認真貫徹執行民法典,對外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簽證后生效。
第六條 價格權限
1.聯營企業成立物價評議小組,在市物資回收公司物價科的管理指導下進行工作;
2.執行全市統一規定的收購價、交換價、銷售價;
3.在執行統一銷售價的基礎上,聯營店可根據市場的行情變化和地區差價,有權在不超過_______%的浮動范圍內,自行調整價格;
4.在________________地區開展業務,應服從當地價格管理,不得采取高價吸引開展業務;
5.市區不得采取違犯統一價格的手段,吸引代購點和自營戶的回收業務。
第七條 財務管理
1.建立完整的財務核算制度;
2.按照上級規定,按月、季度編報進、銷、費用、利潤、計劃,報有關領導部門;
3.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按國家財稅部門規定,支付各項費用;
4.帳目清楚,核算準確;
5.定期向管理委員會提報工作情況資料。
第八條 人員及盈虧分配
1.聯營店的工作人員,要本著精簡節約的原則從實際出發,合理定員。如業務發生變化需要增加時,必須管理委員會批準,原則上從待業青年中挑選。
2.甲方派駐聯營店的輔導員,其工資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負責,派駐人員,不得從聯營店索取額外利益。
3.聯營店工作人員平均每人月工資不得超出_________元,要根據任務輕重,貢獻大小,確定合理差距。
4.聯營店的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工作情況需要參照國營企業標準執行。
5.聯營店不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條例,工作人員發生意外工傷,聯營店要負責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見報請聯營企業委員會研究經上級批準,做一次性處理。費用從利潤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擔。
6.聯營店實行每月結算一次,經營利潤所獲純利,采取按季統算的辦法,實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潤分成后,雙方各自按上級規定繳納所得稅和利潤上交。如因形式變化及政策性原因發生正當虧損,甲乙雙方按上述利潤分成比例分擔。
7.聯營店只負責與日常經營商品有關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管理委員會核定的行政辦公費用。如果發現任意擴大開支、亂攤費用的時候,除按規定扣回,并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8.未經管理委員會批準的經營,發生違犯市場管理和價格政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從事經營方和直接負責人負責,不能從費用中列支。
9.聯營企業只負責管理委員會批準在本企業從事經營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和國家規定的獎勵標準,其他獎金和報酬均由乙方自行從分得的利潤中解決,不列聯營企業費用支出。
10.聯營店在經營中發生的商事糾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聯營企業負責。
第九條 甲乙雙方聯營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雙方都同意繼續聯營,須另立聯營合同,或延期執行原合同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必須在兩個月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意見一時不能統一,可報請簽證機關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經雙方上級批準和合同管理機關簽證之日起生效,并按規定辦理工商企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以及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企業終止聯營后,庫存商品均按帳目數量、金額,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鐵合金及制品聯營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方、丁方……)
聯營各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聯營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聯營企業的生產(經營)項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隸屬: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第四條 聯營范圍與經營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
甲方投資額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專用工具: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土地征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資額:(略……)
投資繳付日期:________
第六條 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并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七條 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八條 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第九條 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納稅、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公司所得,依法納稅后,由聯營各方在其所在地稅務部門交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聯營各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制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____%。
第十一條 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行董事會集體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遇有緊急情況,可以不定期召開董事會。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的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名,由______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____天,違約方應交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________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罰。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各方履約情況。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證或鑒證機關: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鐵合金及制品聯營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民法典》協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 組建(合作) 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賬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自有的折舊、生產發展基金及其他企業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賬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營企業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營(合作)雙方中止聯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賬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