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保密合同(通用3篇)
威海市保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________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威海市保密合同 篇2
甲方: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臨時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 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號。
鑒于甲方系合法存續的企業,乙方系符合規定的勞動者,乙方在甲方和或甲方關聯公司任職,并獲得相應勞動報酬。
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秘密信息及
1.1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專利、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采購情況、銷售渠道、銷售狀況、定價政策、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1.2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1.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獎勵或報酬。
雙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屬 “秘密信息”范疇。
第二條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2.1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2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條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3.1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并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授權,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條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4.1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4.2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立即按甲方要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雙方銷毀,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
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乙方承諾在勞動關系解除前向甲方出具書面《承諾函》,承諾終身保守本協議所稱秘密不被非本協議以外的第三人知悉。
第五條 保密期限
5.1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簽署書面解密協議之日止。
5.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5.3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而無論乙方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5.4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乙方書面提出辭職或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甲方書面解聘或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六條競業限制
6.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在與甲方所處行業相同或相近的行業兼職,乙方從事與其在甲方崗位、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等。
6.2乙方離職之后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經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在乙方競業禁止期間暫按月支付乙方補償金,標準為乙方任職期間工資報酬的20%,期限為從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2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的數額相當于乙方任職期間取得的勞動報酬總額的25%。
如果甲方的損失超過前述約定違約金數額,以甲方的實際損失額為準進行賠償。
7.2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費、用。
并且乙方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7.3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由于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
8.2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第九條 其他
9.1通知,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須用中文書寫,并應由專人交付或郵遞、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地址以本協議為準。
如聯系方式發生變更,變更方應于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地址視為有效地址。
9.2效力,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署后生效。
若本協議中某條款與現有或將來相關法律有抵觸而導致某條款無效,各方保證此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履行,本協議其它條款對各方仍舊具有約束力。
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所稱立即,如無其他特殊約定,應理解為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
9.4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9.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或私自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
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9.6本協議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所有條款是雙方在充分協商、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致合意,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
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均不得理解為單方提供的格式協議,甲乙雙方對此無異議。
9.7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進行,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協議附件系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本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
本協議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注:單位加蓋公章 自然人簽名加按手印
威海市保密合同 篇3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是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是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是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_________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是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是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是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
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是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_________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是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