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學生家校共管合同(通用3篇)
特殊學生家校共管合同 篇1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于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職責。尊敬的家長,為了進一步深入“特殊學生管理工作”,增強家校配合力度,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望雙方通力合作,加強教育管理。
一、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傳染病預防、防踩踏及集體活動等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于未然。
2、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學生在校的不安全動態,并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4、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
5、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愛護學生。
6、上好安全教育課、法制教育課、搞好必要的應急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二、乙方(學生家長)應承擔的義務
1、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學校、班主任告知子女身體異常情況,如:突發性疾病或有特意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狀態等,如:先天性心臟病、癲癇、抑郁病等特殊性體質的應及時告知學校,否則因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要求,家長要管理好子女自覺遵守學校的上、下學作息制度,不遲到早退。如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學時,家長必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為情況。當子女未進入校園時,在校外一切安全有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因為孩子的特殊性格,隨意走出教室和座位,妨礙了別人的學習,擾亂了課堂秩序,家長堅持每天到校陪讀上課。
4、孩子隨意拿別人的東西造成損壞的,家長或監護人要進行賠償。
5、孩子課間活動和體育課不聽老師指揮,亂動校園實施,家長要監督負責孩子的安全,對損壞公物的行為要經濟上賠償。
6、家長要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三、丙方(學生)應做到的事項:
1、學生要準時到校,不遲到,進校后不得隨便出校門。
2、來校前衣服穿著清潔整齊,戴好紅領巾和胸卡,不帶與學習無關的東西來校(比如手機、MP3等)。
3、上課鈴響即進教室,認真聽講,不無故離開教室和座位,不妨礙別人學習。
4、排隊安靜、整齊,精神飽滿地做廣播操。
5、在校不鬧事,不和同學起糾紛,嚴重的要受處分。
6、愛護學校一切公物,對損壞公物的行為經濟上賠償。
三、此協議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就讀期間有效。
甲 方
語文老師簽字:
數學老師簽名:
音體老師簽名:
乙 方 家長簽字:
丙 方 學生簽字:
( )中心小學
年 月 日
特殊學生家校共管合同 篇2
甲方: 學校
乙方:
根據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著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協議。為了加強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學年結束前兩周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簽訂協議。
二、在校外宿舍的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在校外宿舍的學生享有校內住宿學生的同等權利。
三、在外住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 學校學生校外居住申請表》(見附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并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在外住宿學生應服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學生處、學生所在學院、家長各持一份。
七、協議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相沖突之處以后者為準。
輔導員簽字: 學生簽字:
(系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院蓋章)
特殊學生家校共管合同 篇3
實習單位:(甲方)
實習學生:(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到甲方單位實習期間,為有利于雙方工作開展,就具體實習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實習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實習制度:
1、實習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單位的相關工作規章制度,如乙方有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將根據情況對乙方進行批評、教育、處罰乃至終止乙方實習,并將處理意見通報乙方的學院實習指導教師。
2、實習期間,乙方如因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自身或第三方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責相關責任和費用賠償。
3、實習期間,甲方將按崗位實際工作情況,安排乙方實習工作任務,如因甲方工作需要的對乙方實習工作任務的變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與管理。如乙方無故不服從實習變動安排的,甲方將根據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意見通報乙方的學院實習指導教師。
4、實習期間,乙方如要求終止實習,需向甲方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批準;如未被批準,乙方擅自終止實習的,甲方則視乙方為自動終止放棄實習,將不提供乙方的實習鑒定,并將處理意見通報乙方的學院實習指導教師。
5、甲方將根據與學院(系部)簽訂的校企協議書內容為乙方提供企業實習指導人員、實習場所及相關實習工作任務安排。
三、實習待遇:
1、實習期間,甲方根據自身情況及乙方工作表現,每月支付乙方實習生活津貼/元;
2、對實習期滿且實習表現優秀的學生,如甲方有用人需要,單位將擇優錄取為企業正式員工。
四、其他: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屬學院(系部)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實習期滿協議終止。
實習單位(蓋章):實習學生(簽字):
代表:學院實習指導教師(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