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的安全協議(通用3篇)
高空墜物的安全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針對甲方的夜景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佩帶高空繩和保護繩。在安裝過程中做到高空繩子和保護繩雙保險,雙保護。
二、乙方在安裝前要仔細檢查吊裝器具及高空繩索,若高空繩索有破損或老化,堅決不能使用,在下高空過程中應規范操作,繩索一段需用雙結固定在牢靠可受力處,繩索跨在鋒利的墻博菱角處應墊皮具或保護厚紙皮,做好繩索保護。
三、乙方應做好工人的自身安全教育和安全指導相關工作。
四、乙方要注意高空中隨身物品及材料的管理,防止物品從高空掉落砸傷人員。必要時,乙方需在周圍設立安全警戒線。
五、乙方接電時,必須先用測電筆檢測通電狀態,臨時電的配電箱都需安裝漏保開關,防止觸電。
六、乙方在檢測夜景工程燈具亮化過程時,必須先檢測通電狀態,禁止帶電操作。調試中需檢查燈具及電纜電線等連接的絕緣設備有無破損漏電情況,如發現破損漏電,及時斷電,禁止帶電接線或者檢修燈具。
七、乙方在工地期間應注意防火管理,禁止工人吸引及亂扔煙頭。
八、乙方需設立專門的安全員,負責安全教育和安全監督。
九、乙方需為每位高空操作工購買一定金額的意外醫療傷亡保險。
十、甲方已經將安裝的操作規范和危險性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按照規范和安全程序操作。夜景工程施工中所有相關的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包括工程安裝操作中的自身的安全,由安裝工作引發的安全責任等)
十一、乙方屬承包商,對施工的安全責任全部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成員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高空墜物的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
根據
安排和乙方承擔著 客運專線太北跨北同蒲鐵路特大橋跨越鐵路施工工程。需在甲方管內 處上跨鐵路,為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的運輸暢通和施工安全,實現施工安全順利進行,并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項目名稱:
2、施工地點:
3、施工時間:
二、施工內容:
鐵路 施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施工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技規》、《行規》、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太鐵師[ ] 號《太原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太鐵安監[ ] 號《既有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太鐵安監[ ] 號《鐵路沿線路材路料管理辦法》、鐵運〔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太鐵師[ ] 號《太原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實施細則》、太鐵師[ ] 號《關于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太鐵安監[ ] 號《關于加強營業線施工有關問題考核的通知》、太鐵辦[ ] 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管理嚴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鐵師[ ] 號《關于對〈太原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補充完善的通知》。
四、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雙方的責任:
確保施工安全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必須把確保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有關法規、規定和要求,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楚,措施具體,管理到位。
㈡甲方責任:
1、甲方按規定組織召開施工預備會,認真落實相關要求,積極配合乙方施工作業,在規章允許范圍內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2、甲方車站值班員應及時將施工登記及有關情況匯報列車調度員,并及時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的有關調度命令。
3、甲方車站應積極做好有關施工組織、協調工作。
4、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乙方違反規定的施工和作業有權進行制止。
㈢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責,發生人身安全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以及鐵路行車安全、人身安全教育的培訓,培訓合格后方準上道作業。并設專職的質檢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工。
3、施工中乙方必須派足夠的防護員對現場進行施工及人身安全防護,防護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按路局有關要求著裝、佩帶防護證,并攜帶有關防護工具和防護用品。
4、臨近營業線設備的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計劃,納入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計劃后方可按規定進行,屬于需要登記的臨近營業線施工項目,必須按規定登銷記。
5、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現場負責人、技術員、施工隊長應全面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卡控工作(包括對施工車輛的正確引導和安全卡控),施工現場與行車防護人員要保持通訊聯系暢通,以便施工人員及時避讓列車,確保人身、行車、設備安全。發生通訊聯系中斷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將人員機具迅速撤離至安全限界以外。施工結束或停止施工,在施工人員、機具未撤離現場情況下,不得撤除行車防護,不得銷記。施工中因違反規定發生人身、行車、設備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太鐵安監[20__]320號、143號文件要求,施工機具、材料要按規定擺放,不得侵限;嚴禁在線路附近存放工具、材料及廢棄材料,所有工具、材料必須一日一清,包括舊鐵線、草繩和兩人能抬動的設備及時收回施工駐地,暫時運不走的大型料具,必須派人24小時看守。由于路材、路料管理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7、乙方施工的所有物件,尤其是長大器具不得侵入行車限界,且安裝牢固,不得脫落,在列車通過時不得進行熔焊作業,墩身施工時做好模版的防護措施,對于掛藍部分經常移動的細小部件(如千斤頂)要采取防護措施,并要有防止雜物從預埋孔掉落到線路上的防范措施。
8、乙方施工機具在吊裝作業中,必須指派經驗豐富的施工負責人做現場指揮,并指定專人防護,嚴格按照“吊裝”的有關規定執行。若侵入營業線設備安全限界時,必須嚴格執行太鐵師[20__]343號文件規定。
9、對于橋梁防撞墻、焊接縫澆注施工項目,執行太鐵師[20__]343號文件,由乙方設置專職駐站、現場防護員進行施工期間不間斷防護;施工完畢后到登記站銷記。
10、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體,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部責任,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既有設備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路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以及構成行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方必須提前對施工機械等設備進行檢查、整修、保證施工機械、器具等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必須保證施工人員物資符合有關規定,施工作業時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設計文件》、《施工組織方案》進行施工。施工封鎖點外在橋梁上進行不影響行車的附屬作業時,乙方必須在施工地點設立專職防護員,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必須保持不間斷聯系,嚴禁脫崗,列車通過施工地點時,乙方必須停止作業。凡因乙方違反施工設計、施工方案、安全協議及其它有關規定等造成施工延時或其它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
12、需要點封鎖的施工項目,必須按規定納入路局月度施工計劃后,方可按規定進行。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指派勝任駐站員到甲方行車室負責聯系、登記、銷記等有關事宜,并主動向甲方車站值班員出示《駐站員證》,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不得在行車室內大聲喧嘩。施工當日,乙方駐站員至少提前1小時到行車室聯系施工有關事宜,乙方負責人未接到甲方車站值班員交付的施工調度命令嚴禁施工。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如發生影響行車及人身安全等異常情況時,須在第一時間通過駐站聯絡員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危機行車安全時,必須按照“先防護、后處理”的原則進行妥善處理,遇非封鎖時段發生安全問題,影響正常行車時,還需果斷攔停列車。
14、施工期間,乙方施工負責人應全過程指揮作業,維護好施工秩序,嚴格按照施工登記的作業內容、地點、影響范圍和調度命令規定的時間以及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范圍施工,并在施工地段兩端按規定設置防護。
15、為確保施工安全,乙方應針對本次施工任務,在施工前認真制定防止發生人身、行車、設備事故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期間設備故障搶修預案。
16、凡因施工延點、影響運輸秩序、危機行車、人身安全等問題以及其它不良后果時,均由乙方承擔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7、乙方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車站組織的施工預備會、總結會。
五、其它事項
乙方應將施工負責人、駐站及防護人員的通信方式(有效手機號碼)主動向甲方相關車站提供兩份(站長室、行車室各一份),手機不得關機,保證隨叫隨到,通信良好。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施工結束后自行廢止。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終止本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墜物的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制作安裝船舶單項及其它工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工程外包總的合同時,簽訂如下協議: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等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五同時”和事故“四不放過”。
3、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清潔文明生產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同意接受甲方按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理。
4、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為承攬工程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做好本工程隊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并指派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甲方指派 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
5、 乙方應該配備經過安全專業培訓、具備豐富的現場安全管理經驗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現場施工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管理。其中50人以上的隊伍應設專職安全員一名。有兩個以上隊伍的公司,應設工地主任一名,安全主管一名。200人以上隊伍應設安全主管一名,安全員兩名。
6、 乙方應對施工人員的適工條件進行把關,所有新進人員必須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入場手續,經公司、部門、乙方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崗。乙方施工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外包隊要進行安全教育。新進人員未經過培訓、考核、取得進場證,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一經發現立即驅逐出生產區,并對所在外包隊處以1000元/人次的處罰。
7、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有效特種操作證,主動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無特種操作證人員,一律不得從事特種操作(電焊、氣割、火工、電工、叉車、行車、架子工等),一經發現立即停工,并對所在外包隊處以1000元/人次的處罰。無登輪證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船臺、船塢,發現違規立即驅逐出船臺、船塢,并對所在外包隊處以1500元/人次的處罰。
8、 乙方應教育員工嚴格遵守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每天班前會檢查人員的勞護用品佩戴情況,交代作業安全注意事項,通報安全違章、事故情況。進入船臺或船塢的作業人員,應嚴格實行上下班點名制度。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學習,集中一小時時間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包括:上周安全工作小結、違章違紀情況通報、違章人員自我檢查、班組本周及當日安全工作要求、事故案例、安全規章制度。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并規范記錄安全臺帳。
9、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勞動保護、環境保護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由此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甲方及甲方主管單位的相應處罰。
10、 乙方應按規定為其員工配備合格的防護用品(費用自理,工作服、安全帽的顏色、標識應當按照甲方相關要求配備),并督促施工現場人員正確穿戴防護用品。
11、 乙方作業人員在作業期間,應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內工作,不得擅自到與本人工作無關的作業區。乙方不得指派本隊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所攬工程以外的工作,如有違反規定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12、 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整改消除隱患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自負。
13、 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嚴禁在未經驗收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14、 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備。如外包隊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如向甲方借用或租用設備和工具,乙方必須進行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收,就表示該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如需甲方維修按成本收費),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15、 乙方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6、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7、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18、 乙方作業人員在易燃易爆、禁火區域、船舶要害部位動火作業時,應按照《江蘇宏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三級動火規定》,向甲方主管部門辦理動火申請手續,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經甲方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明火作業。甲方主管部門對必須測爆的部位應向乙方提供測爆報告單,乙方必須接到甲方主管部門提供的測爆合格單后方可進行熱工作業。
19、 乙方作業人員從事密閉空間、高空作業、大件起吊等危險作業,必須事先進行安全策劃,并確保安全措施按照規定得到全部落實后方可開始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加強監督、檢查。
20、 乙方承攬涉及塵毒作業時,必須負責對其作業人員按有毒有害作業體檢要求進行上崗前體檢、定期體檢和離場體檢,體檢情況報甲方備案,費用自理。凡患禁忌病的人員和不宜從事實際作業工種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甲方的施工現場,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21、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施工人員違章作業,對情節嚴重的或不聽勸阻的人員,甲方有權勒令停工,并按甲方有關獎罰規定予以處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對主動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有關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22、 按照“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并按國家、江蘇省、南通市安監局、以及甲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主管部門及時上報。
23、 因乙方自身原因發生的因工傷亡事故、生產責任事故以及其它意外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均由乙方全部負責,并須及時處理解決。事故及善后處理所產生的費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擔。另外,善后處理的地點應放在甲方公司以外,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24、 屬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參照《江蘇省南通市安全生產監察條例》對乙方進行處罰。
25、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26、 對可能危及人身及財產安全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并同時向甲方安全環保等有關部門匯報。
27、 乙方應盡最大努力避免向環境排放危險物質或成分并將其降至最低程度,并將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損害的危險降到最低程度。
28、 乙方應按照相關適用法律法規和甲方要求處理和分包工程有關的廢棄物。
29、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若無補充說明,應填“無”):
30、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作為外包總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效期等同于該合同中的起止日期。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