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供用電合同范本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 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 一種方式解決。
十二、供電時間
本合同簽約,且用電方新建改建的受電裝置經供電方檢驗合格后,供電方即依本合同向用電方供電。
十三、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修改時,則按規定修改符b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供電方、用電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合同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簽訂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4.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 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 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
a. 。
b. 。
c. 。
d. 。
上述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 用電方:(蓋章)
簽約人:(簽名蓋章) 簽約人:(簽名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圖
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1)供電方由 變(配)電站(所)以 千伏電壓,經出口 開關進出的 (架空線/電纜)專線向用電方 受電點供電,作為用電方生產備用電源。供電容量為 千伏安(千瓦)。
(2)供電方以 千伏電壓,從 線路經 桿,向用電方 受電點供電,作為生產備用電源。供電容量為 千伏安(千瓦)。
4.保安電源
(1)供電方以 千伏 (專用/公用)線路作為用電方保安電源。保安容量為 千伏安,最小保安電力為 千瓦。
(2)用電方采取下列電或非電的保安措施,防止電網意外斷電對安全產生的影響:
a.自備發電機 千瓦。安裝 地點,或采用不間斷電源(ups) 伏安,安裝地點 。
b.非電保安措施是 。
5.未經供電方同意,用電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供電力。經供電方委托,用電方同意由其 變電站(線路)向 單位轉供電。轉供用電容量 千伏安,轉供用電電力 千瓦。有關轉供電事宜,由供電方、轉供電方及被轉供電方另行簽訂轉供電協議。
6.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囹《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自)。
三、供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正常狀況下,供電方按《供電營業規則剛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用電方供電。
2.用電方用電時的功率因數和諧波源負荷、沖擊負荷、波動負荷、非對稱負荷等產生的干擾與影響應符合國家標準,否則供電方無義務保證規定的電能質或
3.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供電方應向用電方連續供電。但為了保障電力系統的公共安全和維護正常供用電秩序,供電方依法按規定事先通知的停電,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
四、用電計量
1.供電方按國家規定,在用電方每個受電點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2.用電計量方式采用: (高壓倒計量/低壓倒計量)。
3.用電計量裝置分別裝設在:
a.
b.
c.
4.用電計量裝置主要參數如表:
計量設備名稱
型號規格
精度
計算倍率
5.用電計量裝置安裝位置與產權分界處不對應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由產權所有者負擔。每月 (增加/減少)線報電量應分攤到各類用電量中再分別計算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