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協議書
2.5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期時起,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800元。補償費從年月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設銀行卡內(卡號為:)。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6競業禁止期滿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當月起,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2.7乙方應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系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并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
四、爭議解決
4.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5.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5.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
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5.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5.4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