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勞務合同
2.5 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或轉讓給第三方,因轉包、分包或轉讓工程所產生的一切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6 乙方保證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或操作證。
第十條:約定事項
10.1 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單價承包制”,單價內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工序及費用在內。
10.2 乙方工程進度滯后影響甲方總體工期時,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分割甚至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違約
11.1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2 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工程款
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其它
12.1 乙方應嚴格按國家規定的安全規范文明施工,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2.2 因不可抗力所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12.3 乙方必須辦理自已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如不按時辦理,出現意外,責任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4 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工程勞務價款。因泄露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