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合同十三篇
框架合同 篇1
(編號:20xx-00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X X X X X X X 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并在項目總承包施工單位中標后,由甲方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同時甲乙雙方終止本此協議,不再具備法律效力。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X X X X X X X
2、工程地點: X X X X X X X
3、工程內容: X X X X X X X
4、資金來源: X X X X X X X
第二條、承包內容及材料
1、工程內容:協議承包范圍: X X X X X X X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內容。
2、材料選用:依據設計施工圖紙要求
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含施工圖紙內所有施工內容、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工程施工資料編制報驗、包驗收。
第三條、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達到驗收合格備案標準。
第四條、合同價款
1、經雙方協商,采用單價承包方式,執行貴陽市固定資產投資評審中心對貴陽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的投資預算審計結果單價。
2、結算時如未達到預算工程量則按實結算;超出施工圖紙范圍工程量,則根據現場甲方、監理、乙方三方共同確認的簽證單進行費用增減;該價格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水電費、稅費、安全措施費等所有工程相關費用。
第五條:工期
經雙方協商,以項目總進度計劃為依據,于X年XX月XX日前完成項目建設,進入生產試運行狀態。
第六條、安全防護
1、安全施工:乙方應規范施工并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事前應向甲方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3、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安全防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結算方式
1、本合同采用可調價格合同方式確定。
2、相關因素影響引起的合同價款需要調整時,調整因素及方法:甲方提出或確認的設計變更和材料變更,由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甲方現場項目負責人確認的綜合單價及工程量簽證單、技術核定單、因變更造成乙方廢棄已完工程部分工作量等均作為合同價款調整的依據。
3、主要材料價格漲跌超過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材料指導價上漲或下跌超過開標時材料指導價的5%,5%以內部分由乙方承擔或受益,5%以外部分由甲方承擔或受益,材差只計取稅金,不再計取任何費用,單獨計入結算。
4、無論本工程單體中工程量的多少、材料運輸的遠近如何、現場施工條件的如何變化、施工難易如何,本合同單價不作調整。
5、主材:鋼筋、水泥。采用甲乙雙方詢市場價定。
6、鋼筋、水泥按市場價均不下調,人工費按04定額不下調。
7、乙方只負責土建施工圖紙所包含的施工部分,設備安裝工程施工乙方不能提出收取各項配合費。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進度款依據暫估總價計算,施工過程產生的變更洽商所增加的工程量在結算時計算,不包含在進度款內):
(1)預付款:不支付預付款。
(2)具體單項工程基礎完工后15日內(需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明),甲方支付至該單項工程已成完工程量的30%。
(3)具體單項工程主體完工15日內(需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明),甲方支付至該單項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60%。
(4)項目經最終驗收合格,竣工資料齊全完后15日內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85%。
(5)結算協議書簽訂且審計完成后6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扣除保修金、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如有)、違約金及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后的結算總價的95%。
(6)剩余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作為質保金,于兩年保修期滿支付質保金的90%,剩余10%作為五年防水工程的質保金,于五年保修期滿結算。
16.2申請付款的手續
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
(1)付款申請書(經監理審核完成);
(2)與付款金額相同的符合要求的建設工程發票;
(3)甲方和現場監理的驗收證明;
(4)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6.3 施工中發現不合格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同時把整改措施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監理)存檔備查。不合格項目整改工作應在當次申請工程款之前完成,并請甲方(監理)復查通過,否則相應工程款順延至下次撥付。不合格項目不計入完成工作總量內,即不能申報支付進度款。
16.4在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辦完工程移交手續及驗收備案工作完成后,乙方方可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審資料,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審資料或此后提供的補充資料后6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結算審核完畢后,雙方簽訂結算協議書。
第九條、甲方工作
1、負責提供生活及施工用水、用電接入點。
2、對施工中遇到的變更、簽證等實際問題進行確認(甲方在乙方提出問題5日內給與答復,否則視為認可乙方提出問題)。
3、組織并參與工程施工安全、質量、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4、及時審核批復乙方的要求、請示和通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5、負責協調與本工程有關的其他施工單位的關系和施工過程中其他屬于甲方應辦的工作。
第十條、乙方工作
1、切實履行施工總承包單位職責,配合甲方及監理單位做好施工進度、質量、安全、資料管理工作。
2、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程內容
4、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安全規定,
5、嚴格執行甲方及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安全方面的各項規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施工期間乙方負責當地施工的協調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7、混凝土、砂漿必須使用機械攪拌,混凝土、砂漿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檢試驗。
8、乙方提供的材料到達施工現場后通知甲方及監理,三方就材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
第十一條、工程驗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將施工現場及剩余建筑材料清運干凈并通知甲方、監理進行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后十日內組織驗收。
2、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乙方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3、本工程最終驗收合格時間以甲方貴陽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為準。 第十二條、保修條款
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甲方簽訂質量保修合同,并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質量保修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采用保修金保修擔保的,甲方與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或質量保修合同中約定保修金擔保的范圍及保修金的返還期限。采用其他保修擔保方式的,甲方無需從工程款中提留保修金。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協議總額的 1 ‰支付違約金;工期延誤違約金不得超過工程總價的1%,如有特殊原因(如非施工造成堵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
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2、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3、工程質量未達到協議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部門的驗收,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驗收,同時乙方應自協議規定竣工時間起按本工程總造價的每日 1 ‰的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工程總價的1%),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四條、若乙方在項目建設施工總承包招投標中沒有中標,則將乙方已經施工產生的工程量結算給中標的單位,由中標單位對產生的工程量按照合同價格結算給乙方。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之內容,根據甲方與施工總承包單位所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條款內容執行。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第十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 年 月 日
框架合同 篇2
供方:需方:
(以下簡稱供方)
簽訂地點:上海(以下簡稱需方)簽訂時間:20xx年1月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購、供方向需方供應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及交貨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訂購單》傳真方式向供方下達采購訂單,供方須按照訂單要求提供產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訂購單》傳真后應回傳確認函(合同),如有任何問題必須在半個工作日(4小時)內書面通知需方,否則視為默認。
3.需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供方產品的供貨質量、采購訂單的執行情況、售后服務質量等條件對供方的供貨品質及數量進行及時調整,供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4、交貨期以雙方協商確定的交貨期為準。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和品質保證:
1.供方應按需方認可的產品供貨,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本身和生產場地有任何改變。
2.供方需嚴格按照經需方認可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品,如有任何改變,需方負責知會供方更新有關圖紙等,供方積極跟進相關的變化。
3.供方應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法規要求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4.供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對未曾使用過的原輔材料的變更,必須提前書面報需方確認。
5.供方應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
6.供方供貨前應嚴格按要求自檢,其檢測項目不得少于需方標準和圖紙所規定的進貨檢測項目,并有書面記錄。
7.對需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和要求整改意見,供方必須及時解決和整改,若在規定期限內未得到解決和整改,需方有權停止供方供貨。
8、質保期限:供方對提供的產品實行3年保修。
三、包裝要求:
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標識訂單工作令號、物料名稱、材質、型號、規格、數量等,包裝物應適應裝卸、長途運輸,符合防潮、防震、防塵要求,因包裝、運輸不當引起的銹蝕、損壞等由供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交貨地點:
五、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構成:供、需雙方均應不斷改進,通過提高質量與效率來降低成本及價格,并讓利給最終客戶,雙方確認努力保持這種降低成本的趨勢。
2.供、需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確的交貨條件及付款條件下,共同遵守經買賣雙方協商后的價格。
3.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據發票進賬情況支付貨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則上采取電匯方式,可采用承兌匯票付款。
六、交貨及驗收:
1.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按訂單要求的交貨時間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并附上《送貨清單》及供方的出貨自檢報告或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的材料性能測試報告)供需方備查。《送貨清單》須列明需方訂購單號及物料信息(制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規格、顏色、數量等)。
2.需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品質標準、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案,并參照原封樣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是否合格(為初步驗收)。
3.需方檢測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需方提出書面申請意見復檢,否則視同接受。
4.雖已檢驗合格入庫,但在需方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供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并及時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
5.需方對供方產品所行使的檢驗,并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七、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挑選、返修或退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如使用緊急需挑選、返修時,則供方應立即組織挑選、返修或需方直接組織挑選、返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不能返修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重新包裝的所有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必須事先與需方聯系,說明原因和解決方案,并獲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計算,同時供方還須賠償因逾期供貨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如供方交貨時間完成,需方未提貨,壹個月內不收滯庫費,超過壹個個月部分按銀行同期利率結算。
4.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發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提前交貨,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前提貨。
5.因供方產品不合格進行挑選、返修或退換,而造成需方生產停工待料時,需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個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違約金,延誤需方出貨期而致需空運交貨或遭到需方客戶延誤交期索賠而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客戶投訴,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后,以書面通知供方,經供需雙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后從供方貨款中扣除,如供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鑒定,。
八、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制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A.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B.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C.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處罰。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圖紙、技術文件等,并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但買賣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銷售合同義務時,均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應指遭受不可抗力方無法預見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災害、勞工糾紛、封鎖、戰爭狀態、暴亂、陰謀破壞、火災、履行銷售合同的關鍵設備癱瘓、運輸阻滯或交通事故、政府行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規定和取消進口許可)以及疫情的爆發。
十、合同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會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鑒于供、需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長合同的有效期,經另一方確認后可延長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項:
需方單位名稱:(蓋章)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3
需方方(甲方):
供方(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購買材料達成以下協議:
一、 售貨商品的相關批發價:
1、 甲方公司向乙方購買華西村鋁塑板。
2、 甲方所采購板材單價見雙方確認的價格表,乙方如需調整產品價格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經甲方確認方可實施。
3、 乙方的商品報價含17%增值稅(可抵扣增值稅發票)。
二、 商品的質量保證:
1、 乙方供應的產品,必須符合最新行業標準。
2、 乙方提供板材樣品到甲方封樣,并作為甲方驗收標準。
3、 由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甲方產品售后批量質量事故,經甲乙雙方調查確認后,乙方應承擔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
4、 在來料檢驗、產品制作、用戶使用中,由于乙方產品技術、質量等原因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時,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5、 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用戶多次投訴,影響甲方產品聲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每次的質量事故的嚴重程度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6、 技術資料提供辦法:在提供每份訂單的同時,以傳真的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貨物的尺寸顏色等要求,如因乙方理解有誤或在制作前未對訂單清晰度提出異議或乙方原因加工出錯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交貨數量及時間:
1、以甲方的采購訂單要求為準,(采購訂單的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須及時回傳確認采購訂單,如有疑問需及時與甲方溝通;4小時內不回傳,視同確認。
2、乙方發生可能影響其供貨能力的重大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3、如乙方逾期交貨,每天按未交貨部分的百分之五償付給甲方作為逾期違約金。如由于延誤交貨給甲方客戶造成損失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產品的交貨地點及方法:
1、運費由乙方承擔,到甲方倉庫后裝卸人員由甲方提供。
2、產品交付的數量以乙方送貨單加甲方(倉庫)簽字為準。
五、包裝要求:完整簡易包裝。
六、產品驗收方式:
1、 乙方送貨時,甲方指定專人驗收貨物的數量及破損情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損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2、甲方質檢員按樣品進行驗收。
3、 乙方不能按質量要求生產,甲方退回其產品,乙方按要求進度補貨。
七、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的25號將當月發生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給甲方,甲方在下下月的25號支付此款(發票到后60天支付)。(遇節假日順延)。
2、甲方支付方式為轉帳支票。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逾期未付清相應款項,乙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甲方對訂單所定產品的數量與產品其他要求更改,應在乙方未生產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則甲方將自行承擔此損失,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時更改,所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免除違約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應在不可抗拒發生后的當日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拒發生后三日內向對方提供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發生不可抗拒的證明。
3、按合同法執行,如發生爭議,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的修改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2、本合同為年度采購合同;
3、合同生效后的訂單、雙方代表簽字的補充合同、技術圖紙、實物樣品都是本協議的附屬,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圖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01-20xx年3月31日止。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力義務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4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2、甲方是東莞XX公司(以下簡稱特爾)指定供貨商;乙方受XX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代表XX公司與甲方簽署本《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及采購本合同約定的貨物。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3、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甲方應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點將貨物交付給乙方指定收貨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份貨款總值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交貨地址1 1F B A,GD E BDG,.11, FA EE,E .收貨聯系人:阿瑩EFE
Ae: FA:0085X4563
4、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確定;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5、 驗收辦法: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予以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收。乙方對貨物的簽收不代表對貨物質量的認可,貨物質量由XX公司確認。
6、 貨物質量:按產品說明書的技術標準,由XX公司予以驗收確認。若甲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請酌情增加)
7、 結算方式、期限:乙方以遠期90天C方式付款,甲方應提前向乙方開具發票。
8、 因本《采購框架合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解決。
9、 本《采購框架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加蓋有效章后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文件。
10、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商業秘密,對方均有義務保守,未經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協議約定之外的事務。保密義務的有效期限為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年。
1
1、如因甲方原因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需雙方界定、協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損失各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簽約地:
甲方(發包方):
住所/通訊地址:
乙方(承包方):
住所/通訊地址:
第一條 總則
1、 甲方將(已)確定乙方為其裝飾裝修工程的承包商之一。
2、 為保證合作長期順利進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后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合作概況
1、 工程范圍
(1) 工程項目:裝飾裝修工程、機電工程(含新店籌建、舊店改造、后勤基地/辦公室裝修改造等)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程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具體工程項目:
A、 裝修裝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內外裝飾、外立面裝飾(含招牌燈箱制作安裝)、家具制作安裝、鋼結構、室內外給排水等。
B、 機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電氣系統工程、空調系統工程、抽鮮風系統工程、冷庫工程、消防工程、安保工程、環保工程等。
具體工程項目以雙方簽訂的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為準。乙方詳細工作內容見附件:乙方詳細工作內容。雙方亦可在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其他詳細工作內容。
(2) 工程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工程要求或設計圖紙,乙方以“綜合單價包干、按設計圖紙報價、工程量據實結算”的方式承包工程。
(3) 工程造價 元/㎡,如有裝修風格變化,價格另行計算。(除后廚設備、排風、新風、空調、收銀系統、監控、電視、凈水、開水器、家具等,其他工程均由乙方負責。)
2、 施工力量
(1) 乙方承諾同時提供*支施工人員、機具設備配備整齊且施工管理能力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隊伍參與甲方的工程建設(見附件:施工力量承諾書)。如乙方需對所承諾的施工力量進行調整,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 乙方應當配備專職、具備合格資質的工程項目經理、預算人員、財務人員、采購人員等專業人員,并向甲方提供前述人員的相關任職及資質證明文件。乙方保證前述人員長期在崗并參與甲方工程建設。
(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力量進行評估。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力量,乙方應及時進行調整和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4) 乙方不得將未經甲方確認或甲方拒絕使用的施工力量用于甲方的工程,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資格,終止合作,乙方并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3、 合作依據
(1) 甲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采用直接委派或招標的方式確定某一具體工程的承包單位。
A、 采用直接委派方式確定乙方為工程承包單位.
B、 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工程承包單位的,乙方應積極參與投標。乙方中標后,甲方向乙方發出工程中標通知書.
C、 甲方以書面形式(包括以傳真、郵件等形式)向乙方發出工程邀請或工程中標通知書,下達工程需求。乙方收到邀請或通知書后應在 1 個日歷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回復確認,并在 5 個日歷日內與甲方簽訂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
D、 甲方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單獨或聯合向乙方發出工程邀請或工程中標通知書,簽訂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是乙方請求結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據。
(2) 甲方確定乙方為工程承包單位后,雙方應針對該工程項目另行簽訂單項工程訂單(樣本見附件)/單項工程承包合同(如裝飾裝修工程承包合同、空調工程承包合同、冷庫工程承包合同、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環保工程承包合同等),具體明確工程的項目內容、施工期限、工程費用等事項。
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單項工程訂單(包括以傳真、郵件等形式),乙方收到訂單后應在 1 個日歷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回復確認。
雙方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僅簽訂單項工程訂單,也可在前述訂單的基礎上再行簽訂單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簽訂時間可晚于訂單簽訂時間)。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之處,以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為準;同一工程的單項工程訂單與單項工程承包合同不一致之處,以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為準。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未約定事項,仍按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3) 工程中標通知書、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合同、設計圖紙、會審紀要、做法說明以及現場勘測確認的其他施工要求等是乙方的施工依據。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依據編制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力量進行施工。施工依據及施工方案經雙方確認后,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隨意變更。
4、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程項目,及時回應甲方委派的工程項目。乙方逾期確認工程邀請或工程中標通知書,或逾期簽訂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該工程的承包資格(包括中標資格)。乙方確認接受甲方委派的工程項目后或中標后拒絕承包工程,放棄承包資格或解除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的,每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元) ,乙方投標時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如有)亦不予退還。乙方無故推脫或消極應付甲方委派的工程項目,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必須具備承接甲方所發包工程的合格施工資質。如乙方不具備該等資質,應在收到工程邀請后立即告知甲方,并不得承接該工程(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工程承包單位的,乙方不得參與投標;乙方違規參與投標的,取消投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如乙方隱瞞其不具備合格施工資質的事實承接工程或參與投標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包括取消乙方已開工工程的承包資格,解除雙方已簽訂的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6、 乙方應與其他承包商進行公平競爭,通過提供優質的服務和合理的價格爭取更多的業務合作機會。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業務合作。
第三條 施工準備
1、 甲方:
(1) 組織乙方及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對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如有必要)。
(2) 提供施工所需場地,為乙方入場施工提供條件,如提供水源、電源(工程施工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及材料、設備堆放場地等。
2、 乙方:
(1) 勘察施工現場,詳細了解施工現場各種環境:結構、排水、電力等系統。如現場情況與圖紙不符,應及時與甲方相關人員溝通,且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處理現場的費用。
(2) 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參加甲方組織的設計交底會議(乙方項目經理及相關施工人員需參會),對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專業審核,對圖紙中的做法、工藝和材料等方面的可行性及完善性提出意見和建議。
(3) 辦理國家法律法規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門規定的工程報建手續,申領相關施工許可證或批復,包括代為辦理應由甲方申報的手續及申領的許可證。除政府部門規定應由工程發包方支付的規費由甲方承擔外(乙方先行墊付后憑繳費憑證實報實銷),其余規費及辦理、申領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收取代辦費用。
(4) 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5) 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設備、施工機械進場。
(6) 進場施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并送甲方。
第四條 工程工期
1、 施工工期: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工程工期以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工期為準。乙方應在施工工期內施工完畢,并通過甲方驗收。
2、 進場施工:乙方應在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場施工,并自該日起計算工期。
3、 延期開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乙方應及時提出延期開工申請,說明延期開工理由,經甲方確認后工程可延期開工,工期順延。如乙方未提出延期開工申請或無延期開工的合理理由,則不得延期開工,且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原因導致不能按原定開工日期開工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延期開工,且工期相應順延。
4、 暫停施工: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如乙方施工存在質量問題),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暫停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的處理意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復工。因甲方原因導致暫停施工的,工期相應順延;因乙方原因導致暫停施工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且工期不予順延。
5、 工期順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及時確認并簽證后,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1) 甲方未能在規定的開工日期向乙方移交可以進場施工的場地。
(2) 甲方未能按約定的時間提供甲供材料、設備。
(3) 雙方確認的施工依據或施工方案因甲方原因出現重大變更。
(4) 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的停水、停電持續8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 不可抗力。
(6) 其他非乙方原因導致持續停工8小時以上。
第五條 工程質量
1、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質量標準和施工及驗收規范(以較高者為準),符合國家環保規定,符合甲方制定的質量評定合格標準(見附件: 籌建驗收書),符合雙方確定的其他質量和驗收標準。
2、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建筑、裝修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以較高者為準),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并為甲方的監督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采取防護措施,保護施工現場及建筑物原有結構、管線、設備和綠地,如有破壞或損毀,應予賠償,并賠償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2) 由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3) 材料、設備的改變或代用,須事先經甲方同意并簽證后(也需征得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用于工程。
(4) 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5) 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并提出處理方案。處理方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實施(也需征得原設計單位同意)。
(6) 指派項目經理,對施工現場進行嚴格管理。乙方項目經理代表乙方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解決應由乙方負責的各事項,配合甲方協調業主、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
(7) 如為舊店改造,施工作業不得影響甲方餐廳的日常營運(正常施工無法避免的影響除外)。
(8) 主動協調及配合其它施工廠商的施工。
(9) 妥善處理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相鄰關系。
4、 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返工和整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且工期予以順延。
5、 雙方如因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可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質量鑒定,具體鑒定機構的選定由雙方協商確定。經鑒定工程質量合格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經鑒定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6、 為保證工程質量,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或分包(包括不得將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如經甲方書面同意分包,乙方須對分包商的行為負責,并與分包商共同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工程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檢驗
1、 除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均由乙方采購及供應,并由乙方負責根據施工進度及時運至施工現場。
2、 乙方應按經甲方審核確認的設計圖紙、工程預算清單、 工程報價系統等的規定供應材料、設備。對于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嚴格按照指定的品牌采購;對于甲方沒有指定品牌的材料、設備,乙方應采購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的產品。
3、 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全新原廠正品,適用于預定用途。
4、 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符合相關國家、行業質量標準及工程要求,并附有產品合格證、出廠日期、檢驗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經甲方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甲方認為材料、設備需要復驗的,乙方應允許復驗。材料、設備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復驗費由甲方承擔;材料、設備經復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用于工程,復驗費由乙方承擔。
5、 材料、設備在使用前,乙方應進行調試以及防火阻燃、毒性反映等測試,調試或測試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調試或試驗費用已包含在工程造價中,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6、 乙方應對供應的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乙方對材料、設備的質量保證責任不因甲方對材料、設備的確認或驗收而減輕或免除。
7、 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不合格或不符合工程要求(如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乙方不得收取該等材料、設備的價款,并應支付相當于該等材料、設備價款 10% 的違約金及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乙方并應立即將該等材料、設備運出施工場地,重新供應合格的材料、設備,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8、 乙方應對供應的設備、材料擁有完整的所有權權利,若因權利瑕疵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 已進場的材料、設備,不得無故運出場外。
10、 乙方不能及時供應規定的材料、設備,需使用代用材料、設備時,應及時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經甲方認可后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設備,且工期不順延。對代用材料、設備的質量要求,按本條約定執行。
11、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由甲方負責按時運至施工現場,并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后由乙方簽收并負責保管及安裝,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后移交給甲方。材料、設備在乙方簽收后至工程移交給甲方前如有損毀或滅失,乙方應予賠償。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 甲方如需調整工程項目、變更工程設計或工程要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調整或變更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工程量增(減)清單,清單還應包括工程造價調整要求、工期調整要求(需說明調整理由)等內容。工程量增(減)清單經甲方確認后可據此調整工程造價和工期。
2、 乙方應按圖施工,不得隨意改變設計方案和工程要求。施工中如發現甲方的設計和工程要求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之處,或因房產條件變化等原因導致圖紙與實際狀況不符,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由甲方會同乙方及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處理方案或修改設計和要求,乙方按處理方案或修改的設計和要求進行施工。
3、 對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問題或建議,甲方應在合理期限內予以答復,以免延誤工期。
第八條 工程驗收和移交
1、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進行自檢后,應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24小時前通知甲方驗收,通知應包括隱蔽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在驗收紀錄上簽字后,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整改后重新申請驗收,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2、 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
3、 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應及時提請甲方組織驗收。在提請驗收前,乙方應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將工程驗收的所有相關資料(竣工圖紙、竣工資料、竣工報告等)一式二份報送甲方。甲方收到前述資料后應在合理期間內對工程進行驗收,雙方并在驗收證明上對驗收結果予以簽字確認。驗收證明(包括整改通知書)是乙方辦理工程結算的必要憑證。
4、 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等為驗收依據。
5、 甲方不得故意拖延驗收。若甲方故意拖延驗收并在合理期間內不對工程進行驗收,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6、 若工程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完成返工和整改并通過驗收(甲方可發出整改通知書)。乙方應承擔逾期完工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7、 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工程移交手續,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相關工程資料及工程備件(如有)等。乙方應在工程移交前清理施工垃圾和施工現場(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移交甲方并經甲方簽字確認后,乙方方能離場。
8、 工程移交前由乙方負責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損毀風險及責任由乙方承擔。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負責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毀損風險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工程款的預結算和支付
1工程預算
(1) 工程預算的編制:乙方應在 工程報價系統所確定的材料、設備的技術和價格標準的基礎上編制工程預算造價。工程預算應包括工程所涉及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和深化設計(含審批)費、工程/圖紙審批和報批費、人工費、材料和設備費、施工工具機械費、安裝費、布線費、運輸費、培訓費、保險費、保修金、管理費、稅金、乙方的合理利潤等所有費用。
(2) 工程預算的提交:乙方應在收到施工全套圖紙后的 個日歷日內向甲方提交工程預算。工程預算應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工程報價系統編制,并符合設計要求及工程實際情況。乙方不得修改報價系統規定的工程定額,不得虛報工程量,不得增加不符合報價規則的費用。
(3) 乙方提交的工程預算經甲方審核通過后,即為該工程的預算造價。工程預算造價是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亦是雙方結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據。工程預算造價確定后,除非甲方要求調整設計方案或工程項目并因此導致工程費用增加,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2工程結算
(1)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 1 個月內向甲方遞交完整的工程結算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結算清單、中標通知書、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項目變更單、工程簽證單等)。如乙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內遞交完整的工程結算資料,則該工程的結算手續自動順延至工程保修期屆滿(工程保修期長于1年的,保修期滿1年)時再予辦理(即與工程質保金的結算和支付一并辦理)。
(2) 甲方應在收到工程結算資料后 1個月 內審核完畢,并給予確認或者提出審核意見,不得無故拖延。如乙方申報的工程結算造價超過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造價的 %(在施工期間因甲方要求變更施工方案所產生的工程費用不計在內),則甲方有權暫停該項目工程款的支付,直至雙方就工程造價達成一致意見為止。
(3) 原則上,施工過程中如工程項目未作調整或雖有調整但不因此導致工程費用有所增減,則工程結算造價=工程預算造價-施工水電費(如有)。如施工過程中甲方調整工程項目且因此導致工程費用有所增減,則乙方應在辦理工程結算時出具甲方確認的工程項目變更單,雙方據此在工程預算造價的基礎上進行工程費用的追加減,并確認工程結算造價。在此情況下,工程結算造價=工程預算造價±工程追加減費用-施工水電費(如有)。
3乙方應委派專業、熟練的工程預結算人員參與工程預結算工作。預結算資料的提供應及時、準確。如乙方申報的預結算數據與最終核實數據的誤差率在 8%以上的次數超過 3 次,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警告、決定暫停工程委派,直至終止合作。
4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分四期支付。
(1) 第一筆款(工程預付款):,
支付條件:
A、 雙方簽訂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首次付款時可僅簽訂訂單)。
B、 乙方提交合格工程預算,并經甲方確認。
C、 乙方進場施工,并符合甲方判定的進場開工完成情況,包括但不限于:(a)乙方施工管理人員及有效施工人員進場;(b)甲方認可的在數量、種類和狀態上能有效地滿足施工需求的足夠的施工設備;(c)甲方認可的在數量和種類上能有效地滿足施工需求的材料、設備。
D、 乙方提出付款申請,并向甲方開具與預付款等額的收款收據。
付款時間:滿足上述支付條件后 工作日內付款。
(2) 第二筆款(工程進度款):
支持條件:
A、第二筆款裝修施工進行到 以后。
(3) 第三筆款(工程進度款):
支持條件:
A、第三筆款裝修施工進行到 天以后。
(4) 第四筆款(工程竣工結算款):
支付條件:
A、 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提供雙方確認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B、 雙方辦理完畢工程結算,確認工程結算造價,結算資料齊全。
C、 雙方辦理完畢工程移交,工程移交資料齊全。
D、工程竣工并可交付甲方營運部門正常使用。
E、工程在交付甲方營運部門使用(餐廳開業)后一周內沒有出現質量問題。
F、乙方提出付款申請,并向甲方開具與工程進度款等額的收款收據。
付款時間:滿足上述支付條件后 工作日內付款。
(5) 工程質保金:人民幣 (¥ 元),約為該店裝修工程結算造價的 %。(如乙方被甲方獲認為戰略合作商,該店質保金可為1萬元)
(5)
支付條件:
A、 工程保修期屆滿(保修期滿 年)。
B、 乙方提出質保金支付申請。甲方收到申請后確認質保金支付時間已到、及確認乙方切實履行保修義務,無遺留質量問題,已付工程款金額正確。雙方并確認需扣除的質保金金額(如乙方應承擔的維修費、違約金、賠償金等)和剩余質保金余額。前述事項均確認無誤后,雙方簽署工程質保金支付證明,作為甲方支付質保金的必要依據。
C、 付款時間:滿足上述支付條件后 個工作日內付款。
甲方在保修期滿2年后支付工程質保金,并不視為工程保修期提前屆滿。乙方在剩余保修期內仍應切實履行保修義務。
5乙方收款賬戶如下:甲方將本合同約定之款項匯入該賬戶,即視為履行了付款義務。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乙方如需變更收款賬戶,需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此導致甲方付款延遲的,不視為甲方違約。
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含預付款和質保金),不得無故延遲付款。
7工程款的扣除:
(1) 乙方根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向甲方支付費用、違約金及賠償金等款項時,甲方有權直接以應付工程款(含質保金)沖抵前述款項(即從應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項)。
(2) 工程款的扣除可能產生(但不限于)于以下原因:
A、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及自身份內的工作,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為完成的。
B、 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根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或其他費用的。
(3)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及自身份內的工作(如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為完成,并向乙方發出相關扣款通知,通知內容包括代為完成的工作內容、乙方應付費用等。乙方應付費用主要包括:
A、 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為履行乙方合同義務或代為完成乙方份內工作而產生的實際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和設備費、施工機械費、運費、趕工費等)。
B、 管理費:標準為上述實際費用的 % 。此管理費用于補償甲方管理第三方(如其它施工廠商)所產生的管理費用。
C、 違約金:標準為上述A、B項費用總和的 % 。
D、 賠償金:因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及自身份內的工作而給甲方造成損失,且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4) 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根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將向乙方發出相關扣款通知,通知內容包括乙方違約事實及應付費用等。乙方應付費用主要包括:
A、 違約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
B、 賠償金: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損失,且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5)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的扣款通知后 1 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并在通知書上簽字后回復給甲方(傳真件有效)。乙方收到扣款通知后未在 1 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接受通知書之內容。
8本條第4款所述各次付款金額系針對甲方新店裝修工程所定。甲方其他工程(如舊店改造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參照新店裝修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執行,各次付款的具體金額根據工程造價和付款比例確定。
9雙方對工程款的支付另有書面約定的(如在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中另有約定),以該書面約定為準。
第十條 工程保修
1、 工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
(1)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鋼結構、樓梯、夾層和土建墻體等結構部件工程項目:與房屋設計使用年限相同。
(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含廚房)和外墻面等的防滲漏、防水工程:3年。
(4) 供熱與供冷系統:3個采暖期、供冷期。
(5)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工程: 年。
(6) 其他工程:以附件為準。
(7) 雙方對工程保修期另有書面約定的,以雙方書面約定的保修期為準。
(8) 所有配件在保修期內由乙方購買。
2、 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以甲方簽署的竣工驗收證明載明的驗收合格日期為準)。
3、 保修期內,工程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質量問題(包括乙供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予以免費保修(包括返工、整改、修復、更換等;乙供材料、設備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立即更換,更換后材料、設備的保修期重新計算),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此產生的施工費、人工費、材料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 保修期內,工程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時內派人到現場,并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畢。否則,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未切實履行保修義務而應承擔的維修費、違約金、賠償金或其他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質保金中扣除。工程質保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費用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內將差額部分支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1、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及施工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 在施工過程中及工程保修期內,因施工、工程或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等原因引發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如火災、墜物傷人等),相關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金、政府罰款等費用)。
3、 乙方施工人員應為專業的熟練工,具備國家規定的相關作業資格,持有上崗作業證。乙方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按附件:《施工現場管理實施細則》要求進行現場管理。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安全事故或意外傷害,相關后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4、 保險:
(1) 乙方應為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為其施工人員投保工傷險或意外傷害保險。投保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未履行上述投保義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資格,直至終止與乙方的業務合作。
第十二條 保密責任
1、 任一方均應對因履行本合同或雙方進行業務合作而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于:
(1) 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保護該等商業秘密。
(2) 僅為履行本合同及在雙方業務合作范圍內使用該等商業秘密。
(3) 不向第三方泄露、披露、轉讓或允許第三方使用該等商業秘密。
2、 除非上述商業秘密被依法公開,任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三年內均應履行上述保密義務。任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損失。
3、 工程移交時,乙方應歸還載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不能歸還的應予銷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乙方需存檔的文件資料,乙方需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4、 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方案、設計圖紙、工程圖紙、工程造價、工程所用材料和設備的規格及型號等。
第十三條 排他條款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主要競爭對手發包的與本合同所述工程相同或近似的工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業務合作、終止本合同并解除與乙方已簽訂的各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終止乙方已承接各單項工程的資格)。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主要競爭對手 經營模式的餐飲企業。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逾期支付工程款,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2、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施工并因此延誤工期的,不視為乙方違約。
3、 工程未在規定的工期內完工并通過甲方驗收(因甲方原因導致延誤的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工程造價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7 天,甲方有權選擇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乙方繼續施工或整改并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通過驗收,但乙方仍應承擔逾期完工違約金直至工程完工并通過甲方驗收。
(2) 終止乙方承接該工程的資格及解除該工程的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不予支付該工程的工程款。乙方應立即撤場,并按該工程預算造價的 15% 支付違約金。
4、 乙方延遲或拒不履行保修義務,每日應按工程結算造價的 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同時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為維修工程,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任一方違約或違反法律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損失。
6、 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或其他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工程款(包括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包括從乙方承接的其他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7、 雙方確認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和賠償標準是公平合理的。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發生不可抗力,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3、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終止本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及解釋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
2、 關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任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 其他
第十七條 附則
在雙方業務合作過程中產生的工程中標通知、工程圖紙、工程預結算資料、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等為本合同及各單項工程訂單/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未出現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乙方要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需提前 3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件:
(1) 籌建驗收書(工程驗收表)
(2) 乙方施工力量承諾書
(3) 乙方營業執照(需有當年的年檢記錄)、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組織機構代碼證
(4) 乙方施工資質證書
本合同列入的附件(1)—(4)是簽訂合同時的最新版本;后續如有更新,以甲方最新發布的版本為準。
各方簽署: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框架合同 篇6
甲方:市人民政府
乙方:公司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在某市建立“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進行洽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該項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框架協議。
一、項目名稱: 。
二、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新能源區;汽車園區;文創園區;配套商業及生活區等。乙方前期投資預計億元以上。
三、項目范圍:初步選址在城東、城南新區。項目按階段分步實施,總占地面積規劃畝以上,具體以各項目實際用地示意圖為準。
四、項目建設必須符合甲方的整體規劃并遵守節能環保等基本要求以及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入園企業要符合甲方企業入園標準并經甲方審核認定后方可入園。
五、甲方將本項目投資列為市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采取特事特辦,并協助乙方就本項目建設辦理規劃建設許可、國有土地使用和林地占用等相關手續,并負責交付本項目所有的水、電、氣、道路、電話、互聯網、移動通信、郵政和場地平整。
六、乙方將根據甲方發展規劃和產業布局,抓緊提交項目可行性報告等,經甲方審核認定后,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合同。
七、乙方符合國家、省市關于相關產業、工業園區和重大項目等招商引資優惠和獎勵政策的項目,享受相應的優惠和獎勵政策。
八、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為本項目成立推進專班,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審批工作,積極配合乙方爭取國家相關政策,推進項目順利進展;乙方承諾在正式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成立項目法人單位,公司成立后,本協議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部分或全部轉移至新法人單位。
九、本協議的附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國家、省、市相關產業和工業園區建設的優惠政策、重大項目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等。
十、本協議是雙方的合作框架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本協議是甲、乙雙方之間的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對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及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__年二月日
框架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采購產品。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行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價格:
甲方每次采購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價格以甲方入庫單據或者甲方蓋章或其經辦人簽字確認的乙方出庫單/銷售單/送貨單為準。
乙方供貨價格為含票價格。如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訂單,則需在甲方出具的入庫單據或者甲方蓋章或其經辦人簽字確認的乙方出庫單/銷售單/送貨單上注明,沒有注明的均為開具普通發票的訂單。
二、產品的技術質量要求:以甲方訂購的相關產品廠方質量標準為準。
三、交貨的時間、地點和運輸方式:
1、交貨的時間:以甲方每次采購時要求的交貨時間為準。
2、交貨的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送達甲方在成都市內指定的地點。
3、運送方式:運輸方式由乙方自定。
四、貨物的接受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貨物接受: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向乙方出具入庫單據或者由甲方經辦人在乙方出庫單/銷售單/送貨單上簽字確認,經辦人不在時,由甲方在乙方出庫單/銷售單/送貨單上蓋章確認。
2、異議期限:如有質量異議,甲方在貨到7日內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異議后予以處理。
五、結算方式、付款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和依據:每月5號為雙方對上月業務的結算日。結算依據為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入庫單據或者由甲方蓋章或其經辦人簽字的乙方出庫單/銷售單/送貨單。
2、付款方式:結算日當日,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結算依據向乙方付款,付款后乙方向甲方開具票據。
六、售后服務:
品牌產品由甲方直接向廠方尋求售后服務。廠方不直接向最終客戶提供售后的,由乙方按廠方的售后標準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務。
七、甲乙雙方均應按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貨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八、甲方指定 為采購產品的經辦人,經辦人如有變動,甲方應當書面通知到乙方。
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訟解決。
十、其他約定:
1、雙方約定以下地址和電子郵箱均為法律文書有效送達地址:
甲方地址: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電子郵箱:
2、甲方每次采購產品,不再另簽合同,以本合同及當次采購的入庫單據或出庫單/銷售單/送貨單為準。
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框架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瓷磚(詳見附件)采購事宜協商一致,簽署訂立本框架協議,內容如下:
一、價格執行:
雙方將嚴格按照框架協議約定的價格執行,供貨周期內價格原則上不進行調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依照本框架協議等所確定的產品范圍向乙方采購。
2、甲方根據實際使用要求,確定最終采購的貨物、規格型號、數量和相關服務的內容。
3、甲方有權按照本框架協議對乙方的履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如發現乙方違反本框架協議的有關規定或承諾,甲方有權依照相關規定、本框架協議,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貨資格,情節嚴重的,列入不良供應商名單。
4、甲方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貨款。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的貨物皆為符合國家標準和采購計劃要求的合格品。
2、乙方保證依據本框架協議和采購計劃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乙方在框架協議供貨期內按照雙方協定的價格供貨。乙方保證在供貨周期內供貨價格不變。在雙方確認原材料價格上下浮動超過10%時,雙方可就供貨價格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原定價格供貨。協商期間或協商不成,乙方保證正常供貨。
3、當乙方供貨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時,乙方承諾進行退貨、換貨或重新提供服務。對由于供貨產品或服務存在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供貨資格,并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4、貨物交期:乙方保證在甲方提出采購需求后三天內供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需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供貨給甲方、施工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貨數量、價格等相關信息。
四、貨款的支付及結算方式
1、甲方確定訂單后,支付貨款的30%;乙方生產完成后,通知甲方提貨,支付貨款的70%,完成產品供貨。
2、乙方需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發票,開具發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框架合同 篇9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上海(以下簡稱需方)簽訂時間: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購、供方向需方供應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及交貨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訂購單》傳真方式向供方下達采購訂單,供方須按照訂單要求提供產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訂購單》傳真后應回傳確認函(合同),如有任何問題必須在半個工作日(4小時)內書面通知需方,否則視為默認。
3.需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供方產品的供貨質量、采購訂單的執行情況、售后服務質量等條件對供方的供貨品質及數量進行及時調整,供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4、交貨期以雙方協商確定的交貨期為準。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和品質保證:
1.供方應按需方認可的產品供貨,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本身和生產場地有任何改變。
2.供方需嚴格按照經需方認可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品,如有任何改變,需方負責知會供方更新有關圖紙等,供方積極跟進相關的變化。
3.供方應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法規要求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4.供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對未曾使用過的原輔材料的變更,必須提前書面報需方確認。
5.供方應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
6.供方供貨前應嚴格按要求自檢,其檢測項目不得少于需方標準和圖紙所規定的進貨檢測項目,并有書面記錄。
7.對需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和要求整改意見,供方必須及時解決和整改,若在規定期限內未得到解決和整改,需方有權停止供方供貨。
8、質保期限:供方對提供的產品實行________年保修。
三、包裝要求:
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標識訂單工作令號、物料名稱、材質、型號、規格、數量等,包裝物應適應裝卸、長途運輸,符合防潮、防震、防塵要求,因包裝、運輸不當引起的銹蝕、損壞等由供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交貨地點:
五、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構成:
供、需雙方均應不斷改進,通過提高質量與效率來降低成本及價格,并讓利給最終客戶,雙方確認努力保持這種降低成本的趨勢。
2.供、需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確的交貨條件及付款條件下,共同遵守經買賣雙方協商后的價格。
3.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據發票進賬情況支付貨款,____月____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則上采取電匯方式,可采用承兌匯票付款。
六、交貨及驗收:
1.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按訂單要求的交貨時間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并附上《送貨清單》及供方的出貨自檢報告或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的材料性能測試報告)供需方備查。《送貨清單》須列明需方訂購單號及物料信息(制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規格、顏色、數量等)。
2.需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品質標準、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案,并參照原封樣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是否合格(為初步驗收)。
3.需方檢測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需方提出書面申請意見復檢,否則視同接受。
4.雖已檢驗合格入庫,但在需方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供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并及時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
5.需方對供方產品所行使的檢驗,并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七、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挑選、返修或退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如使用緊急需挑選、返修時,則供方應立即組織挑選、返修或需方直接組織挑選、返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不能返修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重新包裝的所有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必須事先與需方聯系,說明原因和解決方案,并獲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計算,同時供方還須賠償因逾期供貨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如供方交貨時間完成,需方未提貨,壹個月內不收滯庫費,超過壹個個月部分按銀行同期利率結算。
4.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發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提前交貨,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前提貨。
5.因供方產品不合格進行挑選、返修或退換,而造成需方生產停工待料時,需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個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違約金,延誤需方出貨期而致需空運交貨或遭到需方客戶延誤交期索賠而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客戶投訴,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后,以書面通知供方,經供需雙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后從供方貨款中扣除,如供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鑒定,。
八、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制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A.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B.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C.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處罰。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圖紙、技術文件等,并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但買賣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銷售合同義務時,均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應指遭受不可抗力方無法預見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災害、勞工糾紛、封鎖、戰爭狀態、暴亂、陰謀破壞、火災、履行銷售合同的關鍵設備癱瘓、運輸阻滯或交通事故、政府行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規定和取消進口許可)以及疫情的爆發。
十、合同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會員會申請仲裁。
十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g___年____月3____日。
鑒于供、需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長合同的有效期,經另一方確認后可延長合同期限。
十
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四、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框架合同范本精選
框架合同 篇10
采購合同框架協議
買受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 方提供,不計費、 回收。
5.無包裝物。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
框架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箱:
乙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箱:
(備注:本合同中可編輯部分請按業務實際情況填寫或修改,產品質量如有特殊約定則于1、5條自行添加,未填寫部分請使用“/”符號,填寫完成后請將本段刪除并將批注刪除。)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商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采購標的與質量
1.1 甲方按雙方約定向乙方采購 商品,具體商品信息以采購訂單(附件一)為準。甲方所采購的商品由乙方負責包裝及運輸,商品在運輸過程中毀損、滅失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商品價格發生變動時,需以書面形式提前至少3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價格變化情況以及采用新價格的具體日期。乙方的商品出現庫存斷貨或供應不足時,應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或郵件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按時履行上述通知義務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3 乙方供貨價格應包含稅款(專票稅費)、運費及乙方商品所需支付的一切費用,即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采購價格、增值稅及其他相關稅費(如涉及)、包裝費、運輸費等,甲方不再為乙方商品支付其他額外費用。
1.4 乙方保證提供正品合格行貨,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政命令、各行業規范的有關規定以及現行國家相關標準或現行相關行業質量標準。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以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相關行業質量標準及乙方企業自身質量標準中最高者為準。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商品質量合格證等質檢證明。
1.5 乙方應當以保證商品品質及滿足安全運輸的標準包裝商品,商品的包裝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行業規定及雙方的約定,并確保商品的使用性能。包裝應當具備法律、法規及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商品所必須具備的標識。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必須整潔、包裝完好、適宜銷售,不得有任何外包裝損壞或潮濕、變色等影響商品正常銷售的問題,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換貨物。如因包裝原因導致貨物在運輸途中破損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 交貨與驗收
2.1 采購訂單經雙方蓋章確認后生效,乙方應按采購訂單約定的時間及地址將貨物交付至甲方。乙方發貨清單放置于貨品中并在外箱上做出標記,發貨清單需標注發貨總箱數、產品總件數以及明確的產品清單。甲方應當場確認乙方發貨的總箱數及外包裝完整情況,經確認合格的,甲方應當在收貨單上簽字確認。簽字后,交貨完成。
2.2 乙方不得對采購訂單內容進行任何修改,乙方對訂單內容有異議的,應于收到訂單之時起24小時內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完全同意并承諾按照訂單提供商品。
2.3 甲方有權在乙方未發貨前及時通知乙方變更采購訂單內容,乙方在收到變更通知后應及時按甲方變更后的訂單發貨。
2.4 乙方自行承擔商品送貨途中的損毀滅失的風險及相關送貨的包裝、運輸、快遞費用。
2.5 凡有保質期的商品,乙方交付時商品有效期應當剩余三分之二以上時限,若有效期不符合規定,甲方有權利拒收,要求乙方重新發貨,且由此產生的物流費用由乙方承擔。
2.6 交貨完成后,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三條 售后服務及退換貨管理
3.1 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乙方商品中有殘次品(是指在售前、售中、售后發現的因商品本身固有的或者在商品生產、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商品的性能、外觀、質量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商品)以及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的,在國家三包法的規定和期限內(七天內退換貨,十五天內換貨)甲方有權以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為甲方辦理退換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內以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并為甲方提供相關商品的退換貨服務,相關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退換貨商品價格以乙方最近一次的供貨價格為準。產品的質量問題以廠商售后檢測后出具的報告為準。超過十五天退換貨期需要維保的產品由產品廠商負責售后,乙方應提供售后咨詢服務。
3.2 因商品存在質量問題而產生的維修或退換貨費用、各方往返運費及因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對客戶的賠償均由乙方承擔,產品交付甲方后,由非產品質量或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因素造成產品毀損或者損失的,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3 對于乙方以郵寄形式發送的商品,甲方應于簽收之前確認商品外包裝是否完好,因運輸造成的的損壞甲方應于簽收之時當場拒收退貨且由乙方自行與承運公司協商賠償事宜,確認商品外包裝完好且簽收后產生的人為商品破損乙方不承擔責任; 對于甲方以郵寄形式退回的商品,乙方應于簽收之前確認商品外包裝是否完好,因運輸造成的的損壞乙方應于簽收之時當場拒收退貨且由甲方自行與承運公司協商賠償事宜,確認商品外包裝完好且簽收后產生的外包裝損壞甲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應提供商品價值證明以供甲方向承運公司索賠。
3.4 甲方采購的正常在售新款商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前提下乙方提供三天無理由退貨服務,商品按合同約定價格退貨退款;已拆封、已激活電子保修卡、外觀損壞等影響二次銷售的無質量問題商品是否能退貨、折損的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退回商品所產生的費用及運輸風險由甲方承擔;因甲方特殊需求所采購的老款商品仍適用國家三包法規定的退換貨規則,但不適用乙方另行提供的三天無理由退貨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其所供產品是否為老款商品。
第四條 貨款與發票
4.1結算周期:雙方按照以下第 ( ) 種方式約定的時間結算貨款:
(1)每月5日至10日對賬,賬款對清甲方收到發票后 10 個工作日內結算上一個自然月確認收貨的訂單。
(2)貨到、發票到后 10 個工作日內付款;
(3)甲方每筆訂單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10 %,其余貨款在貨到、發票到后 20 個工作日內支付。
4.2付款方式,雙方按照以下第 ( ) 種方式付款:
(1)電匯(2)支票(3)現金(4)其他
4.3 甲方開票資料
4.4 乙方結算賬戶信息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若乙方結算賬戶信息發生變更,則應于發生變更之日起的2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5發票要求
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自行開具的13%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注明的稅率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發票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損害賠償、消除影響等)。
第五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5.1合同簽署前,乙方須向甲方出示生產、銷售本合同商品的資質證明等文件原件供甲方查驗,同時向甲方提交加蓋公章的上述文件復印件。乙方對其提交的證明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給甲方的一切資料和商品宣傳信息均真實可靠,且與其提供的商品相符。
5.2雙方保證已取得簽署及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所有資質及能力,持有法律法規所要求的一切有效證明、批準、許可和任何其他證明文件。且其授權簽字人簽署或加蓋公司章的合同文本具備法律效力。
5.3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品牌方授權或代理文件、證明均是通過合法合規渠道取得的。如經營進口商品,應為國內或地區代理、總經銷單位。
5.3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均有合法授權或者合法渠道的采購證明并且為正品行貨。如甲方在檢查或銷售過程中發現乙方提供的商品為假冒偽劣產品的,乙方應按合同(訂單)的商品價格向甲方承擔“假一賠十”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消費者投訴、行政機關查處、第三方主張權利等情形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4乙方所交付商品的質量、性能、外包裝等應與其向甲方展示的樣品及說明書完全一致,且符合本合同、補充協議、合同附件的約定。
5.5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業務往來,堅決抵制各種索賄、行賄及其他不正當商業行為,雙方均須協助對方進行調查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5.6乙方所提供之商品均不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法律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所有權及其他合法權益,且不會對任何第三方構成違約。因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保證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關聯方為銷售本合同項下從乙方處采購的商品或為其進行市場推廣而使用乙方的知識產權,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許可使用費。除此之外,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尊重另一方的知識產權,雙方原有的知識產權仍歸各自所有。除非事先獲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并授權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另一方基于知識產權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即構成違約。
6.2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隱瞞其他對達成、履行本合同項下合作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實等的行為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給自身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對消費者的賠償、行政部門的處罰、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差旅費等)。
6.3如甲方在對乙方的資格、資質審核中發現乙方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資質、授權、質量認定等文件、證明),或乙方提供的商品資料、信息存在虛假或與實際產品不符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萬元違約金。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或第三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損失,此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4如果甲方在商品檢查或銷售過程中發現乙方提供的商品有質量問題的(包括但不限于殘次品、臨期產品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和合同約定等情形),乙方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6.2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由此引起消費者投訴、行政機關查處、第三方主張權利等情形,并給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了財產或人身損害(含商譽損害、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等),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損失,并承擔全部責任。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5如乙方未能在訂單約定時間內交付貨物,即視為乙方遲延交貨,乙方每延遲1日應按照延遲交貨的貨款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補足差額。否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合同或暫停支付乙方未結貨款。
6.6因乙方違反約定向甲方支付的任何違約金、賠償金,乙方應在該等違約行為發生后10日內將該費用支付至甲方或向甲方遞交自貨款中扣除的書面確認,否則,甲方有權在未結算貨款中直接扣除。
6.7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1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逾期付款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付款義務,直至付清全部應付款項。
6.8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非因法定及合同約定事由,或者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或者將其名下的本合同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如果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7.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合同應當簽訂有效書面補充協議;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同意后合同終止。
7.2 任何一方出現以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可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被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及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的;
(2)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的;
(3)未經過對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給第三方的;
(4)有證據證明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的。
7.3 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況下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1)乙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轉移資產抽逃資金,或喪失商業信譽,或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2)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或交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經甲方書面催告15日后仍不改正的;
(4)因乙方與任何第三方存在爭議,甲方認為其合法權益可能受到影響的。
7.4 雙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義務和售后服務義務均不免除。合同終止后,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到期后10日內,結算剩余貨款。
7.5 甲乙雙方在停止合作或甲方通知乙方退換貨15日后,乙方未對商品進行相應處理,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對商品的所有權,甲方對商品丟失、毀損等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對該商品向甲方退款或賠償的,該義務仍應繼續履行。
第八條 保密條款
8.1 甲乙雙方均應對應本合作而獲得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信息、營銷信息等)進行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任意一方均不能將商業秘密透露給第三方,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提供的除外。
8.2 凡因商業秘密泄露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過錯方承擔,若無過錯方因商業秘密泄露而支付了相關費用,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全額追償。
8.3 本條款不因合同終止、解除而無效。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者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臺風、火災、水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網絡技術故障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為造成的客觀情況。
9.2 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向對方郵寄經公證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
9.3 按照不可抗力對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據其提交的書面證明可免除其相應部分的違約責任。
9.4 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期間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0.1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法律)。
10.2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第( ) 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在南寧依據該仲裁機構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0.3 爭議期間,除合同爭議部分之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的合同權利,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
第十一條 通知及送達
11.1雙方一致確認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文件均通過合同首部及以下郵箱、地址往來。非經以上方式的送達的文件對雙方不具約束力。如聯系信息有變更,變更方應自變更發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含電子郵件)通知另一方。因變更方未及時通知造成損失的,由變更方承擔全部責任。
11.2 雙方的意思表示僅以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形式作出,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協議、對賬單、結算單、承諾書、確認單、告知函等可能作為雙方主張費用的任何文件或事項,均應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確認,否則當事人有權不予認可。雙方人員在公章授權期限及授權范圍之外的任何行為,均不構成職務行為或表見代理,對雙方不具任何約束力。雙方均有義務審查相關文件簽署人員的主體資格及權限,并自行承擔文件無效的法律后果。
11.3本合同所述“書面通知”,其形式包含:電子郵件、專人派送、快遞等。因一方未及時履行上述通知義務而導致的一切責任,由未通知方承擔。
11.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的往來文件以郵件快遞、郵箱發送方式發往本合同記載的地址、郵箱即為送達,爭議解決時法院或者仲裁委的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訴狀或仲裁申請書、證據、傳票、判決書或裁決書、執行通知書等)以郵件快遞方式寄往本合同記載的地址即為送達。郵件快遞方式的,受送達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郵箱發送的,通知方發出郵件之日為送達之日。非為受送達人本人或本單位法定代表人簽收的,不影響送達的效力。本合同記載的地址、郵箱適用于本合同簽署后至本合同履行完畢或爭議經一審、二審或仲裁至案件執行終結時止。合同履行或爭議期間若有任何一方變更地址、傳真號碼、郵箱的,應至少提前七個工作日向對方和法院或者仲裁委送交書面變更通知。因地址、郵箱不準確,拒收或者地址、號碼、郵箱變更時未及時通知對方和法院或者仲裁委,導致往來文件、法律文書未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郵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及效力
12.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前30日,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12.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由公司蓋章后生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項下所有附件、訂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主體事項達成的獨立協議,并且應當替代以前的所有協議或任何其他口頭或書面承諾。
12.5本合同有關質量、售后服務、知識產權、保密條款、廉潔保護和違約責任等規定不因合同期滿而失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法定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框架合同 篇12
買受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范圍
第二條 交易原則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限內,當第三方銷售或采購條件相同時,優先向對方銷售或采購。
第三條 產品的數量
1.本協議是年度框架協議,甲乙雙方須在每年 月日前協商確定下一年度采購計劃/銷售計劃。為確保協議履行的嚴肅性,甲乙雙方應根據協議確認年度數量均衡執行,首月銷售/采購數量為 ,以后在每月日前雙方書面確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貨數量。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本協議按 確定產品價格
1.政府定價(含地方政府定價)。
2.政府指導價。
3.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因市場因素,甲乙雙方可就產品價格進行協商,確定新的產品價格,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則仍以本協議確定的價格或計價公式執行。
第五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 質量標準按 執行。
(1)執行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
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2)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議或技術要求執行。
(3)按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4)按每筆采購單中質量標準執行。
2.乙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在 _個月的保質期內,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
3.乙方向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支付方式按執行
1.按本協議所生成的每筆采購單實際發生的數量、金額,進行結算。
2.乙方貨到驗收合格且甲方辦理入庫手續后結算(適用寄售協議物資)
第七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 執行。
1.標準包裝。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適合水運或/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
2.危險品包裝。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方提供,不計費、回收。
5.無包裝物。
第八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
第九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 執行。
1.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為準,合理損耗為%。乙方向甲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內,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2.無損耗。
第十條 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的轉移
1.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至甲方,即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遲延交付的,由造成遲延交付的一方承擔遲延期間標的物的風險責任。 第十一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檢驗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驗收方式:按 執行。
⑴乙方送貨及代辦托運的,甲方在交付后個工作日內(驗收期),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甲方對產品質量和/或數量有異議,應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貨的,在乙方交付產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共同封存樣品,以備檢驗。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付后的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3.如雙方對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由共同確認的檢驗機構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檢驗,并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產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符合質量標準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按 執行。
1.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
2.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并負責對甲方免費進行小時的技術培訓。 3.。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按 執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權利包括:
⑴在保證向對方當事人銷售/采購本協議規定的產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銷售/采購相應產品。
⑵按本協議的規定接收產品或收取貨款。
2.雙方義務包括:
⑴指定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本協議項下有關產品銷售/采購的具體聯絡、計劃安排、供求平衡、執行、協調等工作。
⑵按本協議規定交付產品或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 。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的有效期可以延長。 ⑴自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 ⑵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不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終止日前的個月內,向對方當事人發出終止本協議及終止何時生效的書面通知。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第三方獲得乙方銷售的某種產品,且根據本協議乙方應在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協議。
4.在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終止達成一致以前,本協議任何一方發出的終止本協議的通知,將不會影響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采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⑵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框架合同 篇13
甲方:溫州長江汽車電子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協議范圍
1、乙方作為供應商,負責安排甲方公司員工的相關旅游項目。
2、甲方員工報名的出發日期相同、服務內容相同的旅游產品,乙方報價不應高于溫州市場其他旅行社報價。
3、甲方參加乙方的旅游項目中,必須含有保險;
二、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行程,不得強制甲方購物。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三、費用結算
1、旅游項目金額按月結,出團前簽訂的合同金額的50%左右固定金額為合同定金,在合同簽訂的一周內支付,尾款在所對應的合同履行完成30天內,乙方提交給甲方最終旅游價格結算單,經由甲方采購確認無誤后憑票結算,復印件由乙方留底。
2、簽訂合同后,如因甲方(乙方)原因未能完成行程的,則根據按所對應的旅游合同違約條款協商解決,并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公司賬號:
戶 名:
帳 號:
開 戶 行:
四、質量保證
甲方客戶和乙雙方在旅游開始前必須簽訂合法的旅游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報價包含的內容,附加服務,以及關于合同變更、解除的約定。如出現服務質量等違約行為,根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五、 違約責任
除了以上約定的權利義務,乙方為甲方旅游旅游團隊提供的服務應該符合《旅行社管理條例》,乙方出現以下任何情況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訴、索賠的,甲方有權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向乙方索賠:
1、 將旅游業務委托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 未經甲方同意,將為優質轉交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的;
3、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約定的義務和內容條款的;
4、 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5、 為接待旅游者選擇的交通、住宿、餐飲、景區等企業,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或者接待能力的;
6、 要求旅游者必須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或者對同一旅游團隊的旅游者提出不同合同事項的;
7、 地接旅行社及其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或者以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相威脅的;
8、 為旅游者安排或介紹旅游活動含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的;
9、 旅行社違反旅游合同約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采取必要的不就措施的;
10、 發生危機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的
六、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壹式貳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2、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3、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因國家政策、市場變化等原因導致協議需要修改,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溫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5、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有權終止本協議。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