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房地產居間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過失影響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三方商定,發(fā)生上述違約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傭金總額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追償。
第七條 (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____份。
補充條款
委托人甲(名字/名稱) 居間方(名稱)委托人乙(名字/名稱)
身份證號/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身份證號/
其他證件號碼 其他證件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住/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 法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章) (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zhí)業(yè)經紀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zhí)業(yè)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簽于:
簽訂二手房居間合同范本應該注意的問題
其一,購房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員的信息,如經營范圍、執(zhí)業(yè)經紀人的姓名及證號等等。如果購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進行洽談的過程中,發(fā)現中介公司未經備案、注冊登記或執(zhí)業(yè)經紀人證號名不副實,應立即停止交易,向有關部門核實、舉報。
其次,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費用所包含的項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費外,其余的所謂墊資費、看房費、跑腿費等等都屬于“黑收費”。同時根據《關于規(guī)范上海市居住房屋買賣,租賃中介經紀服務收費的通知》規(guī)定:居住房屋買賣中介經紀服務費不超過成交價的2%,租賃中介經紀服務費不超過一個月租金的70%
其三,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費的支付條件。原則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支付,但鑒于房屋交易過程中環(huán)節(jié)較多,可以將中介經紀費的支付與工作進度相結合,做到哪一步就支付哪一步的中介經紀費。
其四,要格外留心定金、訂金,預付款,違約金條款。如果是對方提供的為格式合同,那么,在簽訂合同前,最好請專業(yè)律師把關,修改、刪除合同中對己不利“霸王條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條款,以達到利益平衡,降低糾紛、損失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