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合同(精選3篇)
光伏發電合同 篇1
購電人:
售電人:
雙方提供聯絡通訊及開戶銀行信息如下:
購電人名稱:
收件人: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售電人名稱:
收件人: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鑒于:
(1)售電人在 擁有并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 千瓦(kW)的光伏發電設備。
(2)售電人已與購電人簽訂并網協議,光伏發電設備將并入購電人經營管理電網運行。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章 定義
1.1 本合同所用術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義如下:
1.1.1 上網電量:指在并網側計量點統計輸送給購電人的電量。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2 發電電量:指在發電側計量點統計光伏設備發出的電量。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3 計量點:指定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點。
1.1.4 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歷日。
第2章 合同雙方義務
2.1 購電人的義務包括:
2.1.1 按照本合同約定購買售電人光伏發電電能。
2.1.2 按照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運行、維護有關輸變電設施。
2.1.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電力調度及信息披露。
2.1.4依據國家規定或約定,向售電人提供啟動光伏發電電池陣列及其他必需的電力。
2.2 售電人的義務包括:
2.2.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購電人出售符合國家標準和電力行業標準的電能。
2.2.2 服從電力統一調度,按照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及調度規程運行和維護光伏設備。
2.2.3 及時提供設備缺陷情況及光伏設備檢修計劃。
第3章 電量購銷
3.1 購電人按照國家規定收購售電人光伏發電上網電量。
第4章 上網電價
4.1按現行上網電價為:_____元/千瓦時(含稅),如電價有變動按國家最新電價文件執行。
第5章 電能計量
5.1 計量點
光伏發電電量、上網電量計量點設置在以下各點(詳見附件三):
發電電量計量點:
上網電量計量點:
5.2 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提供并負責在并網前按要求安裝完畢。電能計量裝置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加裝封固措施,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拆封或更改。
第6章 電量計算
6.1上網電量按季度結算,年終清算。以計量點計費電能表每月抄表周期時抄見電量為依據,由購電人填制《電量結算單》并于下一個工作日交售電人確認。售電人應于3個工作日內確認,否則視同無異議。若表計出現異常,雙方可根據失壓記錄、失壓計時等信息,確定異常期內的電量。
6.2電量數據的抄錄可采取現場抄錄和電能量管理系統遠方采集兩種方式。
第7章 電費結算、電量補貼和支付
7.1 電費計算
7.1.1 電費以人民幣結算。
7.1.2上網電費=上網電量×上網電價(含稅)
7.2 電費結算
7.2.1由購電人依據確認電量填制《電費計算單》并于下一個工作日交售電人確認。售電人應于3個工作日內確認,否則視同無異議。
7.2.2 售電人根據《電費計算單》開具發票送交給購電人。購電人在見票后申報支付全額上網電費。
7.3對于符合國家按照發電量進行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周期,完成光伏發電量的抄錄和確認,由購電人出具《發電電量定額補貼通知單》并向售電人支付補貼。
7.4 由于計量差錯等原因,調整電費在次月電費結算中一并清算。
7.5一方根據本合同應付另一方的款項,應直接匯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銀行賬戶。收款方發票上注明的銀行賬戶應與本合同提供的或書面變更后的相同。如因收款方提供信息有誤導致損失的,由收款方承擔責任。
7.6 雙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資料與記錄,以備核查。
第8章 違約責任
8.1 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9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9.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10章 適用法律
10.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11章 合同變更、轉讓和終止
11.1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11.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各方均無權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所有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3 如一方破產、清算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或一方與另一方合并或將其所有或大部分資產轉移給另一實體,則另一方有權在發出解除通知后終止本合同。
第12章 爭議的解決
12.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提請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3章 其他
13.1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賬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并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賬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賬單或文件等送達或接收以本合同約定地址為準。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以變更后地址為準。
13.2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購電人(蓋章):
售電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光伏發電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黑龍江紳港能源太陽能光電建筑示范項目EPC總承包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示范項目EPC總承包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x1.5MWp太陽能光電建筑示范項目EPC總承包的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施工、安裝、調試、人員培訓及技術服務。 其中:
1、設計工作范圍:包括光電轉換元件與建筑結合設計、光伏系統電氣配置設計和光伏系統安裝結構設計。設計工作范圍不包括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并網接入設計()。
2、施工工作范圍:光伏系統所需的土建、支架、設備安裝及調試、系統通信、電纜敷設及連接(含交流側400V母線的接入安裝)不包括電力公司設計的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并網接入部分。
二、主要技術來源
承包人提供。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0個日歷日。設備全部進廠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暫定20xx年5 月 5 日。設備安裝完工時間(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暫定20xx年 6 月 5日。竣工試驗完工時間(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暫定20xx年 6 月15日。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工程建設規模、合同價格、付款貨幣
工程建設規模1500kWp,合同價格為¥(大寫:xx萬元整)。具體工程造價預算表詳見附件1。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光伏發電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黑龍江紳港能源太陽能光電建筑示范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1.5MWp太陽能光電建筑示范項目EPC總承包的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施工、安裝、調試、人員培訓及技術服務。其中:
1、設計工作范圍:包括光電轉換元件與建筑結合設計、光伏系統電氣配置設計和光伏系統安裝結構設計。設計工作范圍不包括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并網接入設計。
2、施工工作范圍:光伏系統所需的.土建、支架、設備安裝及調試、系統通信、電纜敷設及連接(含交流側400V母線的接入安裝)不包括電力公司設計的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并網接入部分。
二、主要技術來源
承包人提供。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0個日歷日。設備全部進廠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暫定20xx年5月5日。設備安裝完工時間(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暫定20xx年6月5日。竣工試驗完工時間(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暫定20xx年6月15日。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工程建設規模、合同價格、付款貨幣
工程建設規模1500kWp,合同價格為¥(大寫:xx萬元整)。具體工程造價預算表詳見附件1。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