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分包安全管理協議(精選3篇)
專業分包安全管理協議 篇1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結合本工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服從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應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一、 甲方權責:
1、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在乙方進場時有義務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80分)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織乙方學習甲方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各專業工程師每周一必須組織本施工區域分包單位進行周一安全教育,對上周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和對本周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項(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記錄。
4、分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工程師須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對乙方報送的作業區域危險因素辨識、評價和制定的重大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進行審核后監督乙方實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隱患的整改工作。
6、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突發災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組織乙
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7、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安全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8、負責審核乙方報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專項安全防護設施搭拆方案,并監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設。
9、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臨電設置方案,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10、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及維護,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行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11、對乙方采購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
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合格分供商處采購,如乙方私自采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2、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13、在乙方進場后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監督檢查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的防護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14、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5、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與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16、在乙方退場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場會簽手續。
17、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責任。
18、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二、 乙方權責:
1、進場前將本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進場人員花名冊(在外管處注冊)、進場人員身體檢查表、攜帶進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操作證的復印件報甲方安全部門。進場職工必須辦好所在地所需辦理的各種證件,嚴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齡工和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勞動。
2、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貫徹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本隊人員在50人以下設一名兼職安全員,50~300人以內必須有一名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專職安全員的日常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管理體系,乙方安全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每天對本隊施工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向甲方安全部門匯報。
4、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場安全教育。乙方須對本隊作業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安全操作知識教育,做好本單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積極組織本隊職工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使工人具備從事建筑施工活動避免危害、防范風險的意識、知識和具備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操作的能力。
5、接受總包方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練和所分配的職責。服從國家、政府防范突發災害、疫情的指令、規定與要求。在甲方組織指導下,能夠嚴格貫徹實施。
6、對乙方分包的專業工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報送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7、負責編制所屬施工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專項安全防護設施搭拆方案,并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8、負責依據JGJ46-88《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本隊施工區域臨電設置方案,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并按照審批后的臨電設置方案對臨電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臨電方案應向電工進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人員,并持證上崗。
10、每周一乙方現場負責人需組織本隊全體職工接受甲方專業工程師進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業前乙方班組長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組活動記錄。
12、乙方作業班組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接受甲方的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并在作業中遵照交底要求執行。
13、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證本隊施工區域的現場文明安全管理達標,現場臨時
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齊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乙方現場的所有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必須依據經甲方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施工方案進行搭設、安裝,乙方必須無條件保證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的搭設材料的質量,在用于安全防護的物資進場前將有關物資的材質證明報甲方安全部門,經甲方安全部門確認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合格產品,乙方須對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維護及檢查,對甲方和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機械設備、機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5、參加甲方組織的每周定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6、嚴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號文的規定,對指定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平、
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必須在合格分供商處采購,以滿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有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向甲方主管領導匯報。
17、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從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做好日常維護與管理。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拆除必須在接到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護設施,若因施工必須拆改,須向甲方主管領導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拆改,并做好臨時防護設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須立即恢復該處的安全防護措施。
18、乙方進場設備、機具填表后報甲方安全部。并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使用,保證所用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機況良好,不得帶病運行。
19、乙方負責敷設、安裝的臨電設施必須經甲方有關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對需甲方協助整改的及時向甲方匯報。
21、作業前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作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22、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拒絕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對甲方有關人員在檢查、執法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做法有權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申訴。
23、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甲方及自檢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對乙方工人多次違章,屢教不改和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忽視安全生產,違反安全規章,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按《施工現場獎罰規定》的有關條款加倍處罰;若因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24、必須為本隊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必須按規定組織本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的職業病健康體檢,并在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關體檢資料(如乙方安排職業病體檢有困難可由甲方協助乙方組織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
25、乙方發生各類工傷事故、職業病及未遂事件嚴禁隱瞞不報。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
26、必須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發生變動須提前向甲方匯報,嚴禁乙方私自調換和增加人員。新調動進場的工人和變換工種的工人,要單獨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做好教育記錄。
27、按規定為所屬員工(包括作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支付保險費。
三、乙方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的數額:
1、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币曳奖仨毾蚣追浇患{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5~10萬元,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未結算前已扣完,乙方應向甲方再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2~5 萬元。
3、工程結束辦理完結算后,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還乙方。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1. 獎勵
1.1 在施工生產中,具備以下條件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300元。
① 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消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 堅持原則,杜絕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
③ 在搶救工傷及事故中的頭功人員。
、 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進行革新,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出突出貢獻的人
員。
2. 處罰
2.1 材料不按規格、要求堆碼,限期不整改罰款100-200元。
2.2四口、臨邊防護不到位,每處罰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無綜合安全活動交底1次罰隊組負責人300元。
2.4 無班組日志,每天罰款10元。
2.5專業工程師未按規定對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每項罰款50元。安全技術交底無針對性,每項罰款30元。
2.6未經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的人員進場作業以及用工違反規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齡工、女工從事禁忌作業等),每人次罰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員,每發現一人罰款100元,并必須經補考合格方準進行施工作業,否則對該人員予以清退出場。
2.7 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及無證上崗罰款100元,非機操工操作機電設備罰款50-100元,對違章指揮者罰款200元,不持操作證上崗罰款5元。
2.8 對不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隊組負責人50-200元。對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款10-50元。
2.9 對工人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30元,管理人員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50
元,不服從管理加倍處罰。一個隊中4人以上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隊組500元(胸卡佩戴規定同安全帽)。
2.10高處作業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系安全帶者罰款30-100元,一個隊中4人以上高
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隊組500-1000元。
2.11高處作業站在鋼管、鋼筋、模板上等危險部位作業的,罰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褲或赤腳進行施工作業,罰款20-50元。
2.13施工現場吸煙,無動火證動火或動火無看火人,罰款20-50元。
2.14氧氣、乙炔瓶使用間距小于5米,與明火距離小于10米的,罰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險品未專庫、分開存放的,罰款100-500元。
2.16違章翻越護欄、攀爬腳手架的罰款20-50元。
2.17施工用電未執行三相五線制,未采用TN-S系統設置臨電系統,罰款3000元。
2.18嚴禁私拉亂接電源、電燈,施工作業、生活用電需由專業電工安裝操作,違者罰款100-500元。
2.19機械檢修、維護、保養過程中未拉閘斷電,對作業人員罰款50-200元;未派專人看管的,罰款50-200元,看管人員擅自離崗的,罰款50-100元。
2.20機電設備缺乏防護裝置,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罰款100-200元。
2.21機械設備未按規定設置操作規程掛牌的,每臺罰款100元。
2.22施工現場的一切防護欄、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指示牌等,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改,挪作他用,違者罰款100-200元。
2.23臨邊防護低于施工層限期不整改罰款3000元。
2.24私自采購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
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柜、一二級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的,對采購人員罰款1000元,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每例罰款1000元。
2.25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物資搭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對分包單位負責人罰款1000元-5000元。
2.26電焊機未使用專用漏保,雙線不到位,電源線、把線超長,接線側無防護罩,焊把鉗絕緣損壞,電源線、把線破皮漏電,每項罰款100-500元。
2.27 分包隊隊長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的,按本隊人數10元/每人罰款。
2.28不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搭設安全裝置,限期不整改每項罰款500-1000元。無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未經審批施工,罰款1000-20__元。
2.29發生傷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時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安全主管部門,每次罰款
1000-3000元,情節嚴重加倍處罰。
2.30對因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破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以及酒后作
業等,罰款50-200元。
2.31 對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100元。
2.32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罰款500-1000元。
2.33對安全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項按100元罰款。
2.34 專業工程師不按期對隱患整改通知書進行反饋的每次罰款30元。
2.35對不重視隱患整改,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致使類似工傷事故重復發生的負
有管理責任的人員罰款1000-3000元。
2.36未按所在地《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對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的,每發現一人對其直接負責人罰款200元。
2.37對發生職業病未按規定上報有關主管部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罰款200~500元。
2.38進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鎖、吊籃等)必須向甲方上報安全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未按規定上報的每項罰款200-500元。
2.39減少人為噪音擾民,裝卸材料輕拿輕放,對故意大聲吵鬧,亂敲鋼管等制造人為噪聲的罰款200-500元。
2.40工完場清,現場(建筑、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指定堆放地點,對亂倒垃圾者罰款50-100元。
2.41高空作業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對個人罰款100元,對隊組罰款1000元。
2.42施工現場構成以下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每項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⑴ 安全管理體系有缺陷,作業隊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配備。
、 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⑶ 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未按規定
與建筑物拉接。
、 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
料口無防護棚及安全設施未經安全驗收投入使用的。
、 四口、臨邊無防護。
、 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 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掉落物料。
、 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⑼ 塔式起重機限位、保險有一項失靈。
、 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⑾ 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⒀ 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⒁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復查、整改。
、酉榔鞑、設施配備嚴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2.44違章人員(個人)的罰款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督促執行,因分包單位對本隊違章人員負有管理責任,如違章人員無力按時交納或離開本工地無法交納罰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交納。所有罰款支付須于罰款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及時交到項目主管部門。
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币曳奖仨毾蚣追浇患{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5萬元,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未結算前已扣完,乙方應向甲方再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5 萬元。
3、工程結束辦理完結算后,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計利息)。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執行。
五、協議書說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場時,必須到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退場會簽手續,甲方對乙方對本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簽署意見,乙方辦理完會簽手續后方可退場。
2、本協議與甲方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的其他現場管理措施均視為雙方合同的補充部分,亦可作為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獨立有效執行。
3、未盡事宜在工作中進一步完善。
4、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辦理完結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專業分包安全管理協議 篇2
工程名稱:
甲 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結合本工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服從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應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一、 甲方權責:
1、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在乙方進場時有義務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80分)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織乙方學習甲方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各專業工程師每周一必須組織本施工區域分包單位進行周一安全教育,對上周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和對本周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項(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記錄。
4、分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工程師須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對乙方報送的作業區域危險因素辨識、評價和制定的重大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進行審核后監督乙方實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隱患的整改工作。
6、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突發災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組織乙
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7、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安全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8、負責審核乙方報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專項安全防護設施搭拆方案,并監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設。
9、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臨電設置方案,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10、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及維護,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行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11、對乙方采購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
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合格分供商處采購,如乙方私自采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2、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13、在乙方進場后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監督檢查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的防護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14、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5、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與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16、在乙方退場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場會簽手續。
17、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責任。
18、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二、 乙方權責:
1、進場前將本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進場人員花名冊(在外管處注冊)、進場人員身體檢查表、攜帶進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操作證的復印件報甲方安全部門。進場職工必須辦好所在地所需辦理的各種證件,嚴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齡工和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勞動。
2、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貫徹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本隊人員在50人以下設一名兼職安全員,50~300人以內必須有一名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專職安全員的日常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管理體系,乙方安全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每天對本隊施工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向甲方安全部門匯報。
4、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場安全教育。乙方須對本隊作業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安全操作知識教育,做好本單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積極組織本隊職工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使工人具備從事建筑施工活動避免危害、防范風險的意識、知識和具備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操作的能力。
5、接受總包方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練和所分配的職責。服從國家、政府防范突發災害、疫情的指令、規定與要求。在甲方組織指導下,能夠嚴格貫徹實施。
6、對乙方分包的專業工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報送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7、負責編制所屬施工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專項安全防護設施搭拆方案,并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8、負責依據JGJ46-88《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本隊施工區域臨電設置方案,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并按照審批后的臨電設置方案對臨電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臨電方案應向電工進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人員,并持證上崗。
10、每周一乙方現場負責人需組織本隊全體職工接受甲方專業工程師進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業前乙方班組長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組活動記錄。
12、乙方作業班組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接受甲方的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并在作業中遵照交底要求執行。
13、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證本隊施工區域的現場文明安全管理達標,現場臨時
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齊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乙方現場的所有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必須依據經甲方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施工方案進行搭設、安裝,乙方必須無條件保證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的搭設材料的質量,在用于安全防護的物資進場前將有關物資的材質證明報甲方安全部門,經甲方安全部門確認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合格產品,乙方須對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維護及檢查,對甲方和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機械設備、機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5、參加甲方組織的每周定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6、嚴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號文的規定,對指定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平、
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必須在合格分供商處采購,以滿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有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向甲方主管領導匯報。
17、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從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做好日常維護與管理。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拆除必須在接到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護設施,若因施工必須拆改,須向甲方主管領導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拆改,并做好臨時防護設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須立即恢復該處的安全防護措施。
18、乙方進場設備、機具填表后報甲方安全部。并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使用,保證所用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機況良好,不得帶病運行。
19、乙方負責敷設、安裝的臨電設施必須經甲方有關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對需甲方協助整改的及時向甲方匯報。
21、作業前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作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22、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拒絕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對甲方有關人員在檢查、執法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做法有權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申訴。
23、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甲方及自檢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對乙方工人多次違章,屢教不改和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忽視安全生產,違反安全規章,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按《施工現場獎罰規定》的有關條款加倍處罰;若因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24、必須為本隊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必須按規定組織本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的職業病健康體檢,并在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關體檢資料(如乙方安排職業病體檢有困難可由甲方協助乙方組織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
25、乙方發生各類工傷事故、職業病及未遂事件嚴禁隱瞞不報。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
26、必須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發生變動須提前向甲方匯報,嚴禁乙方私自調換和增加人員。新調動進場的工人和變換工種的工人,要單獨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做好教育記錄。
27、按規定為所屬員工(包括作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支付保險費。
三、乙方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的數額:
1、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币曳奖仨毾蚣追浇患{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5~10萬元,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未結算前已扣完,乙方應向甲方再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2~5 萬元。
3、工程結束辦理完結算后,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還乙方。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1. 獎勵
1.1 在施工生產中,具備以下條件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300元。
、 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消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 堅持原則,杜絕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
、 在搶救工傷及事故中的頭功人員。
、 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進行革新,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出突出貢獻的人
員。
2. 處罰
2.1 材料不按規格、要求堆碼,限期不整改罰款100-200元。
2.2四口、臨邊防護不到位,每處罰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無綜合安全活動交底1次罰隊組負責人300元。
2.4 無班組日志,每天罰款10元。
2.5專業工程師未按規定對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每項罰款50元。安全技術交底無針對性,每項罰款30元。
2.6未經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的人員進場作業以及用工違反規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齡工、女工從事禁忌作業等),每人次罰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員,每發現一人罰款100元,并必須經補考合格方準進行施工作業,否則對該人員予以清退出場。
2.7 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及無證上崗罰款100元,非機操工操作機電設備罰款50-100元,對違章指揮者罰款200元,不持操作證上崗罰款5元。
2.8 對不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隊組負責人50-200元。對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款10-50元。
2.9 對工人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30元,管理人員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50
元,不服從管理加倍處罰。一個隊中4人以上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隊組500元(胸卡佩戴規定同安全帽)。
2.10高處作業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系安全帶者罰款30-100元,一個隊中4人以上高
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隊組500-1000元。
2.11高處作業站在鋼管、鋼筋、模板上等危險部位作業的,罰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褲或赤腳進行施工作業,罰款20-50元。
2.13施工現場吸煙,無動火證動火或動火無看火人,罰款20-50元。
2.14氧氣、乙炔瓶使用間距小于5米,與明火距離小于10米的,罰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險品未專庫、分開存放的,罰款100-500元。
2.16違章翻越護欄、攀爬腳手架的罰款20-50元。
2.17施工用電未執行三相五線制,未采用TN-S系統設置臨電系統,罰款3000元。
2.18嚴禁私拉亂接電源、電燈,施工作業、生活用電需由專業電工安裝操作,違者罰款100-500元。
2.19機械檢修、維護、保養過程中未拉閘斷電,對作業人員罰款50-200元;未派專人看管的,罰款50-200元,看管人員擅自離崗的,罰款50-100元。
2.20機電設備缺乏防護裝置,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罰款100-200元。
2.21機械設備未按規定設置操作規程掛牌的,每臺罰款100元。
2.22施工現場的一切防護欄、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指示牌等,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改,挪作他用,違者罰款100-200元。
2.23臨邊防護低于施工層限期不整改罰款3000元。
2.24私自采購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
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柜、一二級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的,對采購人員罰款1000元,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每例罰款1000元。
2.25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物資搭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對分包單位負責人罰款1000元-5000元。
2.26電焊機未使用專用漏保,雙線不到位,電源線、把線超長,接線側無防護罩,焊把鉗絕緣損壞,電源線、把線破皮漏電,每項罰款100-500元。
2.27 分包隊隊長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的,按本隊人數10元/每人罰款。
2.28不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搭設安全裝置,限期不整改每項罰款500-1000元。無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未經審批施工,罰款1000-20__元。
2.29發生傷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時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安全主管部門,每次罰款
1000-3000元,情節嚴重加倍處罰。
2.30對因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破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以及酒后作
業等,罰款50-200元。
2.31 對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100元。
2.32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罰款500-1000元。
2.33對安全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項按100元罰款。
2.34 專業工程師不按期對隱患整改通知書進行反饋的每次罰款30元。
2.35對不重視隱患整改,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致使類似工傷事故重復發生的負
有管理責任的人員罰款1000-3000元。
2.36未按所在地《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對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的,每發現一人對其直接負責人罰款200元。
2.37對發生職業病未按規定上報有關主管部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罰款200~500元。
2.38進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鎖、吊籃等)必須向甲方上報安全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未按規定上報的每項罰款200-500元。
2.39減少人為噪音擾民,裝卸材料輕拿輕放,對故意大聲吵鬧,亂敲鋼管等制造人為噪聲的罰款200-500元。
2.40工完場清,現場(建筑、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指定堆放地點,對亂倒垃圾者罰款50-100元。
2.41高空作業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對個人罰款100元,對隊組罰款1000元。
2.42施工現場構成以下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每項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 安全管理體系有缺陷,作業隊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配備。
、 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⑶ 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未按規定
與建筑物拉接。
、 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
料口無防護棚及安全設施未經安全驗收投入使用的。
、 四口、臨邊無防護。
、 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 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 塔式起重機限位、保險有一項失靈。
、 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 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⒀ 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野踩珯z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復查、整改。
、酉榔鞑、設施配備嚴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2.44違章人員(個人)的罰款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督促執行,因分包單位對本隊違章人員負有管理責任,如違章人員無力按時交納或離開本工地無法交納罰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交納。所有罰款支付須于罰款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及時交到項目主管部門。
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币曳奖仨毾蚣追浇患{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5萬元,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未結算前已扣完,乙方應向甲方再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5 萬元。
3、工程結束辦理完結算后,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計利息)。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執行。
五、協議書說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場時,必須到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退場會簽手續,甲方對乙方對本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簽署意見,乙方辦理完會簽手續后方可退場。
2、本協議與甲方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的其他現場管理措施均視為雙方合同的補充部分,亦可作為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獨立有效執行。
3、未盡事宜在工作中進一步完善。
4、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辦理完結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專業分包安全管理協議 篇3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 _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朱超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劉后夫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___ ___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 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或___ 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