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一日游合同(HF—2024—2601)(精選3篇)
黑龍江省一日游合同(HF—2024—2601)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合同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甲方(旅游者)簽字: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管理部門投訴電話: 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電話:12315
合同條款
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黑龍江省旅游局
第一條 合同組成
本合同書約定條款、背書合同條款和所附旅游行程表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
2.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發生突發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向旅游者預告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并作出說明和警示,積極防止危害的發生。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2.按照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的持證導游人員。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第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黑龍江省一日游合同(HF—2024—2601)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旅游者)姓 名 乙方
(旅行社)名 稱
身份證號 許可證號
約定事項景點
1、 2、 3、
4、 5、 6、
交通旅游客車
餐飲自 理 □ 午 餐 □標準:------________________晚 餐 □標準:________________
費用成人 人× 元/人+兒童 人× 元/人= 元
含:景點門票□ 午(晚)餐□ 車□ 導游服務□
不含: 。
集散地點雙方于 年 月 日 時 分,在 (地點)集合出發,提前 分
鐘到達通知地點,逾期不到視為放棄(違約)。行程結束后,在 (地點)散團。
其他乙方工作人員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甲方集合地點。
乙方不得在約定事項外安排購物、用餐、娛樂、醫療保健、參觀等項目。
同意轉團□ 不同意轉團□
特別提示:
甲方簽約前請仔細閱讀背書《違約責任》,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章)生效。
甲方(旅游者)簽字: 乙方(旅行社)簽章:
電話: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黑龍江省一日游合同(HF—2024—2601) 篇3
行程安排: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當日____時左右游覽下列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游覽景點和停留時間,安排自費景點和購物的應當在行程中注明,自費景點不得超過兩個,購物不得超過一次。)
旅游車:空調 ( ) 無空調( ) 面包車( ) 中巴( )大 巴( )
車號:_______午餐安排:有( ) 餐標:無( ) 購物安排:有( ) 無( )
店名:_________ 導游員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旅游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 集合地點:__________
備注
(請詳細閱讀以上內容和背面條款后簽字)
甲方(旅游者)簽約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和郵編:________________
人數共計:________________人
(旅游者為團體時,可推舉代表為簽約人,其他旅游者情況填入下列表格)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住址和郵編 備注
乙方(旅行社)(印章)簽約人: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 同 條 款
第一條 [旅游內容]本合同正面甲乙雙方約定的旅游行程、服務標準、游覽時間等內容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旅游費用]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本次旅游費用全部付清。
第三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3、在旅游中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對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有義務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5、不得強迫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和自費景點。
第五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本次旅游開始當天前(不含當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當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乙方不退還旅游費用。
第六條 [乙方取消]乙方可以在本次旅游開始當天前(不含當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當天通知甲方或未通知甲方而擅自解除本合同,除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外,另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第七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第八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同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時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