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協議書(通用3篇)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根據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限責任公司)擬變更公司類型,由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
(2)本協議各方自愿以其已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認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fā)起人股份。
為了規(guī)范股份公司的設立行為,明確發(fā)起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本協議各方同意共同發(fā)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達成發(fā)起人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章 股份公司名稱、宗旨、經營范圍及管理形式
第一條 公司名稱和住所
股份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管理形式
1.股份公司的全部資產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對股份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2.發(fā)起人作為股份公司股東,按照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3.股份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所有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股份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股份公司實行權責分明、科學管理、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內部管理體制。
第五條 組織機構
1.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
2.股份公司設立董事會。
3.股份公司設立監(jiān)事會。
4.股份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章 設立方式
第六條 設立方式
股份公司采取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公司類型的形式,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及己方等共同作為發(fā)起人發(fā)起設立。
股份公司成立后,擬適時申請在中國境內二級市場上市,并成為上市公司。
第三章 發(fā)行股份總額、方式、股份類別和每股金額
第七條 股份總額
股份公司成立時發(fā)行股份總額為______萬股,股份公司的股份每股面值為人民幣______元,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
股份公司成立后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fā)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第八條 發(fā)行股份方式
股份公司發(fā)行的全部股份由各發(fā)起人足額認購,以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資產按1:1的比例折算。
股份公司轉為上市公司發(fā)行股份的方式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第九條 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為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四章 發(fā)起人認繳股份的數額、出資比例、方式及繳付時間
第十條 發(fā)起人認繳股份數額、出資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戊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己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繳付時間
在_________政府批準設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內,應由注冊會計師對股份公司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以確認各方對股份公司的投資額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發(fā)給出資證明。
第五章 發(fā)起人在股份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分工及所承擔的責任
第十二條 發(fā)起人之間的職責分工
各發(fā)起人一致同意,授權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辦理股份公司變更的各項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選擇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和財務顧問等中介機構;
協同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財務審計、法律審查、方案論證、確定承銷機構等工作,并進行工商、稅收登記事宜。
各發(fā)起人應積極協助辦理各項手續(xù)。
第十三條 承諾和保證
1.本協議各方均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有作為股份公司發(fā)起人的資格,并有權簽署本協議及相關文件;
2.在認購股份過程中,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向其他各方詳細提供各自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3.本協議各方作為股份公司的共同發(fā)起人,在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資產后,除未按期召開創(chuàng)立大會或者創(chuàng)立大會決議不設立股份公司的情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退股,也不得抽回其股本;
4.在股份公司設立過程中,任何一方均對股份公司的設立文件、資料、商業(yè)秘密及其可能得知的其他發(fā)起人的商業(yè)秘密負有合理的保密義務。
第十四條 股份公司不成立的后果
股份公司不能設立時,各發(fā)起人仍按其出資比例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繼續(xù)存在。
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時,因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份公司所產生的費用由存續(xù)的有限責任公司承擔。
但因本協議一方或多方的行為或過錯致使股份公司不能成立的,由該方承擔全部變更費用。
第六章 發(fā)起人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發(fā)起人的權利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fā)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并發(fā)表意見;
3.當其他發(fā)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后,各發(fā)起人即成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享有發(fā)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六條 發(fā)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fā)起人不得以發(fā)起設立公司為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為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注冊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證明,為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后,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各發(fā)起人作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fā)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第七章 費用
第十七條 變更費用
在變更為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fā)起人共同進行預算,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fā)起人相互監(jiān)督費用的使用情況。
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第八章 違約條款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八條 違約條款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guī)定,不愿或不能作為股份公司發(fā)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類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fā)起人所造成的損失。
經其他發(fā)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執(zhí)行本協議發(fā)生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首先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股份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協議的修改或變更
本協議的修改或變更,須經全體發(fā)起人協商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協議的終止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經營宗旨無法達到、或發(fā)起人嚴重違約,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經發(fā)起人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備案,可以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協議文本及生效時間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正本_________份,甲、乙、丙、丁、戊、己等各方各執(zhí)一份,其余用以辦理有關報批及變更登記手續(xù),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丁方(蓋章):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鑒于:
1.甲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金為5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注冊資金已經全部繳納完畢。本公司因企業(yè)發(fā)展需要,優(yōu)化公司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其股東會在 年 月 日對本次股權調整形成了第 號決議,同時,批準并授權股東 具體負責本次股權調整事宜。
2.乙方系在 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乙方”或“新增股東”),有意向甲方投資,并指定其法定代表人參與乙方的經營管理,行使股東權利,且乙方股東會已通過向甲方投資的相關決議。
3.甲方因其公司發(fā)展、股東變動股權發(fā)生變化、治理結構調整等因素,甲方擬進行股權優(yōu)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資本,但甲方注冊資本不變。
4.甲方原股東同意對其股權進行調整并且確認放棄對新增股東所認繳出資股份的認購優(yōu)先權。
為此,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各方就公司入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1.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定義, 本協議所述術語具有其在民法典中所述的含義。
2.標題
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之用, 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3.提及
本協議中提及中國的法律時應包括屆時有效的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guī)、部
門規(guī)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國有關機關(包括中央機關和地方機關)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時應解釋為對那些分別經不時修訂或變更的規(guī)定的提及。對本協議的提及應解釋為包括可能經修訂、變更或更新之后的有關協議。
第二條 新增股東
1.根據甲方股東會決議,決定吸收乙方參股經營且經乙方股東決議同意,由乙方持有甲方20%的股權。
2. 經甲乙雙方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凈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本條第1款中確定的20%股權認購價為人民幣1500萬元。
3. 出資時間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逾期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60日后,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戶信息: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股東資格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全額認購金后,按照本條第2條所列金額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并將乙方列入股東名冊。新增股東在股東名冊登記后即視為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6.乙方按本條第5款取得股東資格后,甲方應予以辦理本次投資入股后股東的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xù)。
第三條 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新增股東陳述與保證如下: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注冊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其簽署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a)在其公司權力和營業(yè)范圍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出資義務籌集足額的公司資本)并已獲得內部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c)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guī)定或限制。
(3)乙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未設臵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臵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
(4)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并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乙方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乙方保證其依據本協議認購相應甲方股權的投資款來源合法, 并且其有足夠的能力依據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向甲方及時支付投資款。
(6)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7)乙方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甲方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2.乙方承諾與保證如下:
(1)本協議經其簽署后即構成對其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2)有能力合理地滿足甲方經營發(fā)展的預期需求;
(3)完成認購手續(xù)且甲方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后,乙方指定其法定代表人為唯一的合法代理人嚴格按照甲方治理結構進行經營和管理等行使股東權力。
3.新增股東承諾: 乙方在取得股東資格之日起三年之內不得退股。若出現定事由或三年期限屆滿的,乙方的股權價值應由甲方凈資產及當時市場因素決定,但估值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
4.新增股東將承擔由于違反上述陳述和保證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并賠償由于違反該項陳述和保證而給公司及其原有股東各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
第四條 甲方對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保證如下:
(1)甲方是按中國法律注冊、合法存續(xù)并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2)甲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已書面告知新增股東未設臵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臵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后到本協議簽定前所發(fā)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3)甲方對用于公司業(yè)務經營的資產與資源,均通過合法協議和其他合法行為取得,真實、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的法律障礙
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協議簽定前所發(fā)生的任何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4)甲方已向新增股東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并正確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且甲方自 年 月 日注冊成立至 年 月 日止,沒有產生任何未向新股東各方書面告知的額外的債務、欠款和欠稅;
(6)甲方沒有從事或參與使甲方現在和將來有可能遭受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7)甲方未就任何與公司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新增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2.本條第1款所列各項,甲方已充分如實告知乙方,乙方也充分知曉,并對上述文件及所列事項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 甲方的經營范圍
1. 繼承和發(fā)展公司目前經營的全部業(yè)務:
2.大力發(fā)展新業(yè)務:
3. 公司最終的經營范圍由公司股東會決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后確定。
第六條 資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續(xù)發(fā)展
1.本次入資用于公司的全面發(fā)展。
2.甲方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經過工商變更登記之后的甲方股東會授權經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zhí)行。
3.根據甲方未來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甲方可以采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fā)展資金。
第七條 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1.股東會
(1)入資后,原股東與乙方平等成為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當然行使股東權,除此之外,任何其他乙方的股東或者工作人員不得行使在甲方的股東權力。
(3)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2.執(zhí)行董事
甲方的所有事務,由股東會推選的執(zhí)行董事執(zhí)行。
3.管理人員
甲方的主要管理人員由執(zhí)行董事任免或依據股東會決議任免。非主要職位的管理人員有執(zhí)行董事任免。
第八條 債權債務
1.本協議簽署后,乙方對甲方的全部債務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2.乙方自身的債務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因下列情況需要處分在甲方的股權的,應書面征得甲方其他股東的一致同意,且須符合公司法及甲方章程的規(guī)定;若甲方其他股東不同意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處理:
(1)乙方因合并、分立且其內部已形成決議決定由新的合法主體承受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的;
(2)乙方被終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解散、破產、撤銷);
(3)因乙方債務需以在甲方的投資抵債的;
(4)其他處分在甲方的股權的。
第九條 公司章程
1.入資各方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繳足出資后應召開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經修訂的章程將替代公司原章程。
2.本協議約定的重要內容寫入公司的章程。
第十條 公司注冊登記的變更
公司召開股東會,作出相應決議后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各股東應全力協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保 密
鑒于本協議項下交易涉及雙方商業(yè)秘密,雙方同意并承諾對本協議有關事宜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及任何一方聘請的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及服務機構外,未經對方許可,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
方透露。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股權認購價款的,每日應支付拖欠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遲延超過30日,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協議;因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延遲股東的登記。
2.除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如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和條件或者由于本協議一方向另一方所做聲明、保證和承諾有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造成對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予以催告要求改正,嚴重違約或者經催告后拒絕改正的,守約方有權在要求賠償的同時,選擇解除協議。
3.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導致對方利益受損時,對方有權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損害及所產生的訴訟、索賠等費用、開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等)要求不履行方或違約方作出賠償。
4. 因一方嚴重違約或者經催告后拒絕改正導致守約方解除協議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協議標的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能覆蓋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還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xù)索賠
5.盡管有以上規(guī)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有關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繼續(xù)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并應繼續(xù)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 其它規(guī)定
1. 生效
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轉讓
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修改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修改。
4.可分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的有效性。
5.文本
本協議一式捌份,各方各自保存兩份,另外肆份用于辦理與本協議有關的報批和工商變更手續(xù)。
6.通知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任何一方向其它方或公司發(fā)出本協議規(guī)定的任何通知應以特快專遞發(fā)出,或者以傳真發(fā)出。以特快專遞發(fā)出的通知,交郵后七(7)天被視為收件日期;以傳真發(fā)出的通知,發(fā)出后一(1)天被視為收件日期,但應有傳真確認報告為證。一切通知均應發(fā)往甲乙雙方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的住所。
第十五條 附件
1.本協議的附件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條所指的附件是指為入資目的,簽約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證明履行本投資入股協議合法性、真實性的文件、資料等。具體包括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及資產確認書等。
(以下并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O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協議書 篇3
結合當事人的要求及其現實情況,代擬一份合同,供情況相似者參考:
共同出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協議書
甲方:姓名_____,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鑒于甲乙雙方擬共同出資成立、經營公司,現對期間事項作出相應約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訂立本共同出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協議書(以下稱“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信息
名稱:
經營范圍:
成立日期:
營業(yè)期限:
住所:
第二條、期限
合伙期限與營業(yè)執(zhí)照期限一致,屬于長期合同,不得任意退出,如任何一方需要退出,應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且遵循本協議的處理辦法。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出資。
2. 乙方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出資。
3.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
4.甲乙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公司存續(xù)期間各股東的出資屬于公司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四條、持股比例
經協商,甲方享有公司 %的股權,乙方享有公司 %股權。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
1、依照其所出資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照其持有的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
3、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4、依照本協議約定退股、或者轉讓其持有的股權;
5、終止或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參加剩余財產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章程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雙方的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約定;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比例和入股方式繳納出資;
3、法律、法規(guī)及章程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義務
第七條、 增加注冊資本
1、吸納其他股東
如后續(xù)公司在經營發(fā)展過程中,需要擴大公司規(guī)模或者其他原因,引入其他股東,按照以下條款執(zhí)行:
(1)需經全體表決權股東同意;
(2)其持股比例由甲乙雙方與新加入股東另行商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書面形式確定持股比例;
(3)新入股東視為同意本協議約定內容
2、一方自行出資增加注冊資本
(1)需經全體表決權股東同意;
(2)出資數額及持股比例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八條、撤回出資
1、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撤回出資;
2、如一方執(zhí)意撤資,撤資需要全體表決權股東同意,并依照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如一方想撤回全部出資,且最終通過表決全體股東同意撤資,可另行協商可退還的出資比例及分配的利潤比例;如表決未通過,一方仍執(zhí)意要求撤資,則公司不退還出資款項,但可分配相應利潤,具體為按照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扣除包括不限于人工等各項經營成本之后的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十。
(2)如一方想撤回部分出資,且最終通過表決全體股東同意,則可另行約定撤資比例和當年度的利潤分配方案,且需要另行協商持股比例,簽訂補充協議。
第九條、當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按照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出資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資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出資人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東權益的全部份額;
如發(fā)生本條第一款約定事宜,如剩余三分之二表決權股東同意其繼承人作為公司股東,則其繼承人可作為公司股東,反之,根據《公司法》之規(guī)定另行協商退資事宜。
如發(fā)生第二款約定事宜,出資人不再適合作為公司股東,參與經營,持有公司的股權,但應返還出資并分配其應得利潤。
如發(fā)生第三款約定事宜,出資人喪失出資人資格,不在作為公司股東。
第十條、股權轉讓
未經全體表決權股東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轉讓股權;
如滿足轉讓條件,如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 。
第十一條、利潤分配及虧損分擔
甲乙雙方同意: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財產為限對外承擔責任,公司債務由公司財產償還。
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如由于公司運營不規(guī)范導致財務不清或者其他原因導致股東對對外承擔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如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合同,若雙方不愿繼續(xù)經營的,則雙方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未能解決爭議時,雙方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法院管轄,通過訴訟處理。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3、協議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如后續(xù)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以下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