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產品訂單合同(精選3篇)
品牌產品訂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民法典,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二條訂貨
(一)實際訂購以訂購單形式確定,每款最低訂購數量為______________.
(二)訂購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交貨日期以訂購單為準。
(三)乙方收到訂單,需在個工作日內對貨期進行確認,然后簽字回傳。
第三條交貨
(一)交貨日期:從下單之日起
天內交貨(乙方送貨的,到貨日期以甲方實際簽收之日為準;甲方自提的,以通知提貨之日為準)并以采購訂單上的交貨日期為準。
(二)交貨方式:
(三)簽收: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按送貨單進行清點,甲方經辦人簽收確認。
第四條包裝規格
(一)標準紙箱裝包裝,紙箱不能破爛。
紙箱不回收。
(二)紙箱須標識產品代碼、名稱,數量。
(三)產品包裝物: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包裝。
紙箱不回收。
第五條質量與檢驗標準
(一)乙方須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甲方出具的《企業檢測標準》之___________________.驗收以甲方確認樣板為準。
凡屬不符合認定標準的均為不合格品,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
(二)異議:甲方在產品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對產品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立即封存有關的產品,并以書面向乙方提出。
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異議后,應在天內會同甲方對產品進行檢驗,并對有質量瑕疵的產品提出返工、更換、退貨等處理意見。
第六條保證
(一)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產品準確的相關資料,并保證乙方不因生產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
如有違此保證,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及甲方要求。
并保證甲方不因使用所提供的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
如有違此保證,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通知本合同簽訂后,除另有約定外,雙方對合同內任何約定的變更、中止的請求或聲明、任何可能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事件等均應在合理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對方,并承擔被通知方由此已發生的損失,必要時雙方須對變更內容進行書面認可。
第八條違約責任本合同所指的“損失”,得包括相關的生產成本、預期利潤、支出(包括因產品原因造成的賠償、為減少前述損失而發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以上損失為累加計算的。
(一)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產品金額%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及拒付貨款,甲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向乙方支付貨款金額%違約金。
乙方有權不按訂單日期交貨。
乙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乙方開始生產后對產品的質量和數量等要求變更的,當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要求通知乙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對于任何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得循平等協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尋求解決方法,對無法達成一致解決意見者,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訴訟)仲裁(訴訟)期間,除因仲裁(訴訟)導致無法履行的條款外,其它條款的履行不受影響。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和補充本合同在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蓋合同章(或公司公章)后生效,雙方在合同履行中達成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和修改協議如、質量標準協議、采購訂單、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應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解釋本合同除雙方約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條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即告生效。
訂購單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若國際方面涉及到產品相關原材料價格有較大浮動時,乙方必須提前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單價變動經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執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品牌產品訂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部分產品訂單轉讓等有關事宜,經充分、有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及價款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將尚未完成的訂單(詳見附件一未完成訂單清單及價款、附件二全部未完成訂單復印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將上述訂單之原件全部移交乙方(原件形式可以包括簽字蓋章文本或者傳真文本),乙方應同時出具相應的收據。
二、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1、乙方自收到甲方移交的全部訂單原件之日起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乙方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付款,具體付款方式由甲方指定。
三、訂單的完成
1、訂單仍以甲方名義向第三方履行,甲方并應代為收受第三方支付的上述訂單項下貨款。
2、乙方應按照訂單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任務。
3、甲方應及時足額將代為收取的貨款轉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四、保密
乙方因受讓上述訂單所獲取的甲方客戶信息、技術資料均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應善盡保密義務:
1、任何時候乙方均不得自行或通過任何第三方與上述訂單項下客戶聯系,或向第三方泄密。
2、任何時候乙方均不得自行或通過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技術資料,或向第三方泄密。
五、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乙方逾期支付訂單轉讓價款的,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以代為收取的訂單項下貨款抵扣轉讓價款及違約金;如逾期付款達一個月以上的,甲方還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本合同項下訂單轉讓總價款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逾期轉付訂單項下貨款,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事項
1、不可抗力:合同執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現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情況的,不屬于甲、乙方違約,雙方均應善盡通知義務,避免損失擴大。
2、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以本合同為準。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法定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品牌產品訂單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買受人(甲方): 賣出人(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為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民和企業的經濟效益,發展“訂單農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單標的(品種、等級、質量)
序號
產品名稱
品種
等級
質量要求
第二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 年 月以前(或 月 旬內),向買受人交售 公斤。
2、所售補品最低價格(保護價) 元/公斤,市場行情上漲時,由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三條 產品包裝
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四條 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 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他稅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 (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農產品,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 (5—30%)支付的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 (1—20%)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的同進承擔 (5—25%)違約金。
6、出賣人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重新包裝,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 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高或推遲。
3、執行議定價格時,時遇國家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其調價幅度高于或者低于議定價格的15%,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也可以單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和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 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 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 生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工商機關備案一份。
買受人(甲方):
負責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出賣人(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鄉 村 組
聯系電話:
備案機關:
經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