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精選34篇)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懷化分公司乙方:____________汽修廠
為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著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沖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準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為(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
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后,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為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人:法定代表:
日期:日期: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 (乙方)為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范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范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為~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共5頁,當前第1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 分, 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共5頁,當前第2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共5頁,當前第3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共5頁,當前第4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15.2 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3
托修方:簽訂時間:合同編號:
承修方:簽訂地點:
一、車輛型號:
車種3牌 照號車型3底盤號發動
機型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日期3方式5日期7方式地點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天或行駛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轉帳銀行匯款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托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承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4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針對乙方車輛定點在甲方維修保養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汽車的各種維修與保養,嚴格按照乙方要求確保維修質量,做到實事求事、價格合理、提供優質服務,堅持誠信原則。
二、甲方應本著對乙方車輛使用費用節約、保證車輛安全行駛的原則,為乙方車輛的零配件更新把好關。
三、乙方所有車輛維修必須堅持呈報審批制,需維修時由駕駛員呈報維修項目,填寫維修呈報表,甲方須按乙方維修呈報表填寫的維修項目及時估算維修費用,再按乙方呈報的審批意見進行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需擴大維修項目需告知乙方司機,待乙方呈報批準后,才能擴大維修項目。
四、甲方在對乙方車輛維修保養過程中,對確實需要更換的配件應當更換,所更換的配件應交乙方駕駛員帶回。對保質期內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費和工時費均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五、維修費用的結算:車輛維修保養合格后,由乙方駕駛員在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維修相關票據交給乙方,乙方收到結帳通
知經核實無誤后,每月三十號前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甲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換及修理等費用。
六、如乙方車輛在以章貢區為中心的15公里范圍內發生故障,若不能自行開到修理廠內,需甲方施救時,甲方應免收施救費(材料費和工時費另計)超過15公里范圍按每公里3元收費(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如需請外部拖車公司時,應按拖車公司的費用計算,并由乙方承擔。
七、如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險公司報案的同時告知甲方,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保險定損索賠事宜,并由甲方負責修復。
八、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補充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開戶銀行: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明確塔式起重機維修保養的責、權關系,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甲方的起重設備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要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時間為甲方實際通知函交給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二、協議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每月定期進行維修、檢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檢查內容中發現問題須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實際維修的人工費、配件費及材料費等于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時自行更換配件。
2、本合同乙方為先收維護、檢查費后作業的原則。
3、塔吊結構
1、地腳螺栓、標準節螺栓連接是否松動、結構是否變形有無裂紋
2、塔身垂直是否達到要求
3、附著是否變形、焊縫是否裂開
4、司機室、載人吊籃、平臺欄桿是否可靠連接
電器系統:
1、電纜供電系統是否正常,工作電壓為380v10%
2、碳刷、接觸器、繼電器觸點是否良好
3、儀表、照明、報警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4、控制、保護元件、操作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5、制動系統靈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險裝置:
1、限制器斷電范圍是否滿足100%額
2、重量限位擋的斷電范圍是否滿足100%
3、回轉限位器是否靈敏可靠
4、變幅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5、起高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6、通訊系統是否有效
繩輪鉤系統:
1、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潤滑是否良好,小車、吊鉤鋼絲繩是否變形、斷絲、跳槽,在機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達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各定、動滑輪、導向輪是否潤滑靈活可靠
3、吊鉤保險是否可靠,軸承傳動有無異響聲傳動系統
1、各傳動機構是否平穩、有無異常響聲
2、各滑動點是否潤滑良好
3、連軸裝置、制動杠是否可靠
三、費用(不含稅金,稅金另計)
1、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后作業原則
2、元至施工電梯拆卸完畢。此費用不包含維修過程中的人工費和配件費。
3、本合同有效期,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4、緊固螺絲、加潤滑油清理雜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
5、甲方付款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開出有效收款票據。
四、乙方責任:
乙方應為派往施工現場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維保并保證質量對維保工作負責。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
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鄭重聲明:
1、非乙方人員進行安裝作業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與乙方無關。
2、甲方必須保證委托乙方維修、檢查的起重設備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關起重設備生產制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因起重設備部件質量問題發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6
甲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7
委托方(甲方):
維保方(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明確塔式起重機維修保養的責、權關系,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甲方的起重設備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要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時間為甲方實際通知函交給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二、協議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每月定期進行維修、檢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檢查內容中發現問題須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實際維修的人工費、配件費及材料費等于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時自行更換配件。
2、本合同乙方為先收維護、檢查費后作業的原則。
3、塔吊結構
1、地腳螺栓、標準節螺栓連接是否松動、結構是否變形有無裂紋
2、塔身垂直是否達到要求
3、附著是否變形、焊縫是否裂開
4、司機室、載人吊籃、平臺欄桿是否可靠連接
電器系統:
1、電纜供電系統是否正常,工作電壓為380v10%
2、碳刷、接觸器、繼電器觸點是否良好
3、儀表、照明、報警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4、控制、保護元件、操作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5、制動系統靈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險裝置:
1、限制器斷電范圍是否滿足100%額
2、重量限位擋的斷電范圍是否滿足100%
3、回轉限位器是否靈敏可靠
4、變幅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5、起高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6、通訊系統是否有效
繩輪鉤系統:
1、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潤滑是否良好,小車、吊鉤鋼絲繩是否變形、斷絲、跳槽,在機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達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各定、動滑輪、導向輪是否潤滑靈活可靠
3、吊鉤保險是否可靠,軸承傳動有無異響聲傳動系統
1、各傳動機構是否平穩、有無異常響聲
2、各滑動點是否潤滑良好
3、連軸裝置、制動杠是否可靠
三、費用(不含稅金,稅金另計)
1、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后作業原則
2、元至施工電梯拆卸完畢。此費用不包含維修過程中的人工費和配件費。
3、本合同有效期,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4、緊固螺絲、加潤滑油清理雜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
5、甲方付款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開出有效收款票據。
四、乙方責任:
乙方應為派往施工現場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維保并保證質量對維保工作負責。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
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鄭重聲明:
1、非乙方人員進行安裝作業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與乙方無關。
2、甲方必須保證委托乙方維修、檢查的起重設備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關起重設備生產制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因起重設備部件質量問題發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車種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
發動機型號________
車型________
底盤號________
編號________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方式________
地點________
接車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方式________
地點________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轉帳銀行匯款: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9
托修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自愿簽訂本協議書,并依據本協議所規定條款執行。
一、甲方為了保障單位車輛的正常運行和強化車輛的內部管理,將本單位車輛(數量、車型、車號清單附后)委托指定送到乙方進行維修、保養。
二、甲方車輛送修時必須填寫報修單,填寫清楚報修內容,并由甲方駕駛員簽字后才能動工,甲方送修的車輛由乙方按照技術標準鑒定維修級別和項目合理安排維修。
三、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必須給甲方提供良好的優質服務,做到維修工期保證,維修質量保證,維修價格合理透明,及時完成維修任務。在材料采購正常化的情況下,小修車當天出廠,大修、二保或總成大修的車輛,維修出廠后一律按照國家行業標準進行質保。
四、乙方要把預估維修費用報給甲方,甲方駕駛員有權對車輛的維修項目和部件進行質量監督,并提出異議。甲乙雙方必須最終統一在技術規范條件下妥善解決。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為甲方提供以下增值服務:
1、為甲方免工時費提供貴陽市區的車輛救援活動(肇事車、客運車、拖車費除外)。
2、為甲方免工時費提供更換機油、防凍液。
3、為甲方提供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業務。
六、在乙方對甲方長期維修的車輛,在結算時可以給予費用優惠(工時費優惠10%,材料費優惠5%)。
七、甲方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發生的費用可以掛帳,每次維修清單需由甲方指定駕駛員簽字認可,其他人簽字無效,(甲方指定駕駛員為: ,每次維修時甲方駕駛員需出具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確認,如指定駕駛員變動,甲方需向乙方出具公函進行變更)。
八、為保證乙方流動資金的正常運轉,甲方應該在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前或維修費達到壹萬元時到乙方處結算清楚,大修車應在接車時結算費用。如不能按時結算付款的,甲方不能享受優惠。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待執行過程中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并經雙方簽署后生效執行。執行時間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如發生合同糾紛,可向乙方公司所在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0
托修方:維修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托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托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系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范圍
維修方負責托修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托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托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托修方的維護保養期間,托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托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維修。
3、對托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后,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托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并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托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并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托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于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范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注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并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并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托修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后工作。如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盡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托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托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復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交于托修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托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托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后,托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托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托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托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托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托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托修方的監督。
2、乙
方應對托修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托修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維修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托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托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托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后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托修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托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托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交由托修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后簽名,托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維修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托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修方代表簽字:維修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1
托修方:
承修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汽車維修合同
托修方: 有限公司 承修方: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承修方承擔托修方營運客車維修,簽訂維修合同如下:
一、維修的范圍
托修方的營運客車的二級維護作業。
二、承修方權利義務
(一)承修方應具備與維修項目相匹配的車輛維修資質和設施設備及維修人員,應按照國家標準,原廠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質量要求維修車輛。
(二)承修方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汽車,因承修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維修質量問題的,承修方應承擔雙倍賠償責任。
(三)承修方對維修車輛進行二級維護時應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填寫診斷檢驗單,并進行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該檢驗的各項性能指標不低于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要求。
(四)按托修方要求的時間交付修竣車輛并向托修方提供維修車輛的有關資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項。
(五)當托修方車輛行駛中出現故障需急救時,應及時出現場
實施急救所發生的費用由托修方自行承擔。
(六)承修方對汽車進行維修竣工質量檢驗,所產生的檢測費由托修方承擔,經檢驗合格的,由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簽發《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檢驗不合格的,進行返修至質量簽發并簽發《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返修產生的全部損失(包含可得利益損失)和維修費用及檢測費用全部由承修方承擔。。
(七)承修方在維修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交給托修方自行處理,但對環保有影響的廢棄物品,在征得托修方的同意的情況下,由承修方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八)承修方對維修竣工的車輛實行質量保證,在托修方合理使用、正常維護的情況下,出現的維修質量問題,憑竣工出廠合格證,由承修方負責包修,免返修工料費和工時費,在原維修類別期限內修竣交托修方。
(九)按雙方約定收取維修費,并向托修方提供相關部門制定的維修工時、維修費。
(十)承修方應當愛護托修方的車輛和/或其它財產,在承修期間造成托修方的車輛和/或其它財產損失的,賠償托修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停運損失和因停運導致的其它損失。
(十一)承修方在承修期間給托修方的人員或/和第三人或/和承修方的人員造成的全部損失由承修方自行承擔。
(十二)承修方應當保守托修方的商業秘密。
(十三)承修方特別承諾:
承修方深知承修的托修方的營運客車的質量,關系不特定乘客和駕駛人員的生命安全,承諾當本著對人的生命財產負責的理念和質量優先的原則來履行本合同。
三、托修方權利義務
(一)托修方向承修方交付維修車輛時,應自行保管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固定在汽車上的附件、設備按要求填寫診斷檢驗單,承修方在竣工交車前對此負有保管責任。
(二)托修方應向承修方提供承修車輛型號、牌照號、發動機型號和發動機編號及車架編號,并按雙方約定及時送修車輛和收竣工車輛。
(三)應向承修方提供送修車輛的有關情況(包括送修車輛需修部位的類別、技術質量要求等)。
(四)車輛經檢驗合格,托修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結算維修費用并接車。
(五)托修方自備配件的,應當提供配件合格證明,因自備配件原因造成的維修質量問題,托修方應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無論是托修方自備配件還是委托承修方購配件,配件費用均由托修方承擔。
(六)若承修方未按規定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托修方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七)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需要托修方提供協助的,托修方應當履行協助義務。
(八)承修方應按照不超過《四川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97版)以及成都市汽車二級維護工時定額最低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為結算價的95%,維修保質期按國家行業規定。
(九)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下列收費不按本條前項的約定執行,而按下列約定標準執行:一級維護(6-9米)100元,(9-14米)120元;二級保養6-8米380元/臺次、8-10米420元/臺次、10-14米480元/臺次,發動機大修普通四缸機1600元、六缸機2200元、發動機大修電噴四缸機2200元、六缸機2800元。小修按國家規定定額工時費8元/小時計算;維修保質期按國家行業規定。
如維修行業執行的價格有變動時,雙方另行共同商議,但雙方未達成一致的,承修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合同條件執行。
(十)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結算維修費用。
(十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屬車輛的車型、車牌號、駕駛員名單后,由乙方建立用戶檔案進行車輛詳細維護跟蹤管理。
(十二)乙方憑甲方出據的派修單為甲方提供車輛各級維護、日常小修、現場施救、大修作業、事故定損維修等,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級維修業務。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派修單項目進行維修,維修項目確定后維修清單由甲方駕駛員或指定代表簽字認可。乙方將嚴格按照派修單規定內容進行維修作業。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___(乙方)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范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范圍
4.1.1甲方確定乙方為20--~20--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 分,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
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的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
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張華
地址:--市--區西安門大街22號
電話:
傳真:83084974
開戶銀行及賬號:民生銀行北京東單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
_______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3
汽車修理廠是市二類汽車修理廠家。本廠堅持“客戶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和“讓客戶更滿意”的服務宗旨,做到“熱情、周到、方便、及時”,愿與廣大車主、企事業單位簽約定點維修,本著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則,為定點單位提供優質的服務、公平的價格、可靠的質量。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則,經協商特制定如下車輛定點修理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優先安排修理乙方車輛,并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搶修服務。
2、必要時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市區內上門搶修、免費拖車服務,市區外拖車協商計費。
3、定期免費為乙方提供車輛安全檢查(每季或根據乙方需要),在修車輛免費洗車、吸塵服務。
4、經乙方委托,代辦車輛行駛證年審:營運證年審、季審、技術評定等業務:代繳政府規定的稅收和費用:辦理車輛保險的購買及肇事車輛索賠。
5、在修車如需更換500元以上的貴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辦人員同意方可更換。
6、為乙方設立車輛修理和技術檔案,提供技術咨詢,為乙方安排保養計劃,使乙方車輛按時保養,以免失保,影響車輛的素質和完好率。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將所屬車輛共另附上所屬車輛登記表。
2、為甲方提供完備的辦理車輛年審、季審、二保等證明證件手續。
3、為處理旺、淡季關系,便于甲方安排生產,乙方如無特殊情況,按甲方計劃將車輛送甲方保養和維修。
三、驗收標準。
按國家和市交委車輛修竣驗收標準,特殊情況雙方另外協商。乙方需派一名專職人員負責車輛交接和驗收把關工作。
四、收費標準。
以市交委及市物價局核準的規定標準收費,或雙方協商價格收費。
五、結算方式。
憑乙方指定司機或者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維修憑證,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每 結算一次。
六、質量處理。
竣工出廠的車輛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在保修期內(發動機大修10000公里或三個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個月,二保為20xx公里或10天:小修為500公里或5天)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給予返修。屬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并由雙方在平等互諒的情況下進行友好協商。
甲方廠長質量投訴電話:
七、其它約定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 年 月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戶: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4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汽修廠是甲方出資設立的企業法人,為了搞活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決定將汽修廠交由乙、丙承包經營,為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三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廠經營權;
2、甲方自愿將汽修廠經營權根據本合同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對汽修廠的生產、人事、財務等方面的管理權;由乙方、丙方經營,由乙方、丙方納稅,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經營活動。
4、承包期間,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為人民幣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從合同生效后的第_個月起付,每月份的_號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應對承包前倉庫的各類汽車配件進行盤點,并決定如何處理所盤存的零配件;其余各類生產設施、設備工具、辦公用品、工房、車間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清單并登記造冊;對各類建筑及其附屬設施非經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遷改動,承包期滿上述固定資產保質保量恢復原狀(合理損耗除外)固定資產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單上的資產,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汽修廠名義或其它名義向銀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廠名義向他人借貸,由此產生的債務,乙、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在與他人交易時,有作此申明的義務。
7、所附清單上的資產,乙方、丙方在經營期間有謹慎維護的義務,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8、合同期間汽修廠重大變更事項,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否則不產生變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對承包前的債權債務作出清理。合同簽定之日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丙方無關,也不承擔連帶責任。合同生效日后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10、乙、丙方應負責汽修廠的內部管理和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在承包期內,汽修廠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員工違法違紀情況,由乙、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內應守法經營,如果其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乙、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2、鑒于汽修廠的土地是租賃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則本合同從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協商決定是否搬遷、繼續合作還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____計算。
14、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經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考慮到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點維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車輛。
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愿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范雙方行業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享有配件優先使用權。
二、車輛送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通知單,乙方見單后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通知單上須注明送修項目和經辦司機姓名。
三、維修項目
1.維修項目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注明,車輛維修單位領導批準,并加蓋報修單位和財政局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乙方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司機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4.乙方維修完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交于甲方司機。
5.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結算方式
維修費累計達5000元以上或每三個月時,乙方執配件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與甲方結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結算,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6
托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說明:
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 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 份。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7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維修方:(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托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托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系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范圍
維修方負責托修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托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托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托修方的維護保養期間,托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托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維修。
3、對托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后,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托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并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托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并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托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于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范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注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并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并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托修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后工作。如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盡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托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托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復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交于托修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托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托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后,托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托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托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托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托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托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托修方的監督。
2、乙方應對托修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托修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維修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托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托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托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后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托修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托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托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交由托修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后簽名,托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維修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托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8
甲方: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懷化分公司 乙方:懷化市鶴城區廣聯汽修廠
為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著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沖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準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為(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
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后,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為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19
甲方:
乙方:
丙方:
汽修廠是甲方出資設立的企業法人,為了搞活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決定將汽修廠交由乙、丙承包經營,為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三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廠經營權;
2、甲方自愿將汽修廠經營權根據本合同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對汽修廠的生產、人事、財務等方面的管理權;由乙方、丙方經營,由乙方、丙方納稅,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經營活動。
4、承包期間,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為人民幣xx元整(¥xx元),承包金從合同生效后的第xx個月起付,每月份的號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應對承包前倉庫的各類汽車配件進行盤點,并決定如何處理所盤存的零配件;其余各類生產設施、設備工具、辦公用品、工房、車間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清單并登記造冊;對各類建筑及其附屬設施非經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遷改動,承包期滿上述固定資產保質保量恢復原狀(合理損耗除外)固定資產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單上的資產,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汽修廠名義或其它名義向銀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廠名義向他人借貸,由此產生的債務,乙、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在與他人交易時,有作此申明的義務。
10、所附清單上的資產,乙方、丙方在經營期間有謹慎維護的義務,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11、合同期間汽修廠重大變更事項,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否則不產生變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對承包前的債權債務作出清理。合同簽定之日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丙方無關,也不承擔連帶責任。合同生效日后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16、乙、丙方應負責汽修廠的內部管理和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在承包期內,汽修廠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員工違法違紀情況,由乙、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內應守法經營,如果其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乙、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8、鑒于汽修廠的土地是租賃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則本合同從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協商決定是否搬遷、繼續合作還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計算。
20、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經三方簽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的基礎上,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乙方為甲方完成行車改造及維修任務,總價格為元(元整),含改造費、維修費、備件費、材料費、運輸費、拆裝費、高空作業費、清障費、各種稅費等,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維修內容見附表)
一、施工要求:
1. 乙方根據維修內容,科學合理制定施工方案,施工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行車安裝施工的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施工。
2. 乙方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安全法有關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若出現安全問題乙方自行負責。
3. 乙方施工人員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所提供的備件、材料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
4. 甲方應負責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現場協調和必要的安裝支持,乙方服從于甲方現場安排,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二、施工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完成施工。
三、質保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在質保期出現施工內容之內的設備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免費維修。
四、合同付款:按合同內容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付款90%,剩余10%在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五、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及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應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1
甲方:
乙方:
一、車輛型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轉帳______銀行匯款______期限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____法院起訴___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份。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2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 (乙方)為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
2.適用范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范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為~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共5頁,當前第1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 分, 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共5頁,當前第2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共5頁,當前第3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 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2、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3、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托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致、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第四條合同費用
甲乙雙方商定:
按國家審計標準為定額,所做項目以另行清單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驗收完工后一次性結清。
甲方:
乙方: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4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所用車輛委托乙方維修保養工作,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車輛維修服務合同:
一、甲方車輛維修服務項目:
包括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各級維護,小修,維修求援和專項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續:
1、甲方須按要求填寫《送修單》,并經單位法人或經法人授權的管理人員簽字認可后送乙方;
2、乙方根據“車輛送修單”的要求對送修車輛進行細致檢查,并在《送修單》上注明工時費、配件價格及完成時間,并報甲方,經甲方同意辦理車輛的交接手續后進行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給予答復;
4、車輛維修完工后,乙方應當通過電腦認真填寫維修結算單,甲方接車人應對修復車輛認真檢查,試車,符合要求后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后乙方方可將車輛交給甲方;
5、《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和《配件材料清單》,并輸入電腦,根據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配件材料結算清單,乙方以正式發票作為甲方報銷憑證和結算依據。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工時費、材料費、材料管理費等;
2、材料管理費收取比例為乙方的材料進貨價不得高于同期市場價格;
3、乙方的工時單價參考福建省交通廳頒布的《福建省交通廳關于機動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維修計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額工時;
4、針對事故車輛,經保險公司認定不能給予全額賠付的事故車輛,維修費用中差額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車輛因故障拋錨,乙方應及時安排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區范圍內50元/次,---區內100元/次,超出---區范圍以4元/公里計算費用,如遇我廠無法給予故障車輛拖車,拖車費用則由甲方自行支付給拖車公司。
四、質量保證
1、乙方為甲方所購買的和更換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交通部第7號令《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福建省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規范》(文號:閩運管車輛[20--]6號)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維修質量。
(1)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公里或者10日;
(2)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3)機動車輛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五、結算方法
1、結算方式是按月結算。具體結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單》、《維修費用結算清單》等資料進行辦理結算手續。若甲方沒有按規定的時間內結清維修費用,乙方有權拒絕該單位的車輛維修保養業務;
2、車輛維修費用的結算一般采用轉賬方式辦理。
六、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工的車輛,如質量保證期內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質量保征期內,按乙方承諾的車輛保證期或質量保證里程執行;
3、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乙方違約行為。
七、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將待修車輛送到乙方維修場所維修;
2、必須及時接收已完工車輛;
3、必須及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必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3、保證送修車輛的安全;
4、保證維修質量,并為每部定點維修車輛建立維修檔案;
5、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車輛,乙方應使用電腦打印維修結算單,注明完工時間,維修項目、工時費用,維修材料配件費用;
7、所有更換的維修的舊材料甲方可自行帶回單位處理,如超過一周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是否延長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日期: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車牌號發動機號顏色
車型VIN代碼/
車架號行駛
公里數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后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并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制造企業提供□市交通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元,大寫:_______;材料費_______元,大寫:_______。
4.維修費用高于或低于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____年_______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____年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于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公里或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年月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6
甲方:(行政事業單位)
乙方:(定點企業)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按照《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的規定,甲方選定乙方為本單位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的定點維修企業,并與乙方本著公平、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點維修的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維修保養的時間
車輛維修、保養從______年1月1日起______年12月31日止。
二、維修保養的范圍
(一)車輛的維修范圍為汽車的正常維修和日常保養,包括車輛二級以下(含二級)保養、小修、更換易損耗件、汽車年檢保養、輪胎更換、汽車打蠟等。
(二)合同項下的車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的維修,不在本合同規定的維修范圍內,但由于乙方修理質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結算方式
(一)甲方對乙方所定點維修保養的合同項下的汽車實行結算方式。維修的價格必須在《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參照表》的限額以內。
(二)乙方于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前將本季度發生的日常維修費用等連同驗收單一并報縣財政監管部門審核(各費用段內維修費按序時進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體資金結算方式按縣財政監管部門規定執行。按實維修的須經甲方審核后方可辦理資金結算。
四、服務要求
(一)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項目,應做到隨進廠隨修理,當日完成維修(特殊情況除外)。
(二)本合同項下的汽車因長途行駛發生故障而不能進廠維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后,應及時做出派員或就近維修的決定并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材料費及工時費由乙方承擔(屬日常維修保養范圍),其中涉及該車的清障費、罰款、甲方的食宿費等,則由甲方自負。
(三)特殊車型因乙方無能力進行檢測修理的,則乙方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對需要有關特約維修廠、日常非大修范圍的維修,其維修材料費、工時費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負。
(四)車輛出現返修,應優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屬于維修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屬于甲方問題,則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維修保養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車輛符合汽車維修行業規定的質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確保車輛維修保養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純正和質量,嚴禁使用偽劣的零配件。完善維修相關手續,車輛重要零配件的領取,應有用戶代表、當車駕駛員的簽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錢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當的手段,損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在必要時,有權牽頭組織物價及技術監督部門對乙方所購進的用于本合同項目的汽車維修配件的質量和價格等進行抽查,并可以將抽查情況向甲方通報。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做好車輛的定點維修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車輛維修檔案和財務列單要求完整有序地對本合同項下的汽車進行維修登記。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車輪胎的更換,輪胎的更換原則上為5萬公里一套。一般情況下,輪胎的更換必須跟原車輪胎的品牌、規格、型號一致。更換輪胎必須由車主單位主管領導、駕駛員和定點企業有關人員組織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后方可實施更換。
(五)汽車打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違約責任
(一)為了保證乙方能按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乙方愿意按維修承包費總額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該款在年終時憑用戶的支付通知辦理結算手續。
(二)甲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的,按逾期支付維修費的5%比例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三)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二次出現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或維修保養質量低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四)乙方應重嚴格把關。出廠時,乙方必須確保車輛保養合格,并附檢驗合格單。
(五)其他約定事項:。
七、合同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內容如有沖突,以《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為準。
(二)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合同備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政府采購中心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政府采購中心審核,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報縣財政監管部門一份備案。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乙方:(蓋章)
代表人:
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7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付清單有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企業技術標準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機械部分包修壹年,電器部分保修陸____(人為損壞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區路1258號/(□自提、□供方發送、□委托供方代辦托運)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公路、□鐵路)運輸。到站:運費由需方負擔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包裝如有損壞、缺件,需方憑"鐵路破損記錄"或"貨物運輸回執"向供方提出賠償。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不回收。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憑發貨單驗收,到貨10天之內,供方憑需方函件、傳真處理貨物異議事宜。
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機備品、配件見裝箱單。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違約責任:如拖欠貨款,則按法律規定支付違約金。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供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執三份,需方執一份。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需方不得以其它貨物抵貨款
甲方:
乙方: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友好、互利的意愿,特簽訂汽車定點維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擬將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委托給甲方定點維修,甲方根據乙方開具的"車輛維修聯系單"所要求的維修項目進行維修。如發生增加修理項目,經聯系確認后再進行維修。
二、維修服務范圍:甲方對乙方本合同標的范圍內的車輛,進行包括大修、二級維護等維修服務,并代為車輛年檢、二級維護驗車、代辦車輛保險及出險理賠手續等服務。
三、車輛資料: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本公司車輛行駛證復印件等資料。
四、維修服務:
a)每次維修保養時,甲方需對維修車輛之零部件報價,待乙方確認后方可維修.
b)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駕駛員簽字認可,并由其帶回乙方存檔備查.
c)甲方在結算維修費用時,須按實結算.不能私自宴請乙方相關人員,若經查實,將扣除甲方當月維修費用之20%.
d)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甲方須對車輛里程,油料等進行登記,除試車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車輛,如有違反,乙方可對甲方進行rmb300/次處罰(維修費用中扣除),甲方并需作書面檢討.
五、服務方式:甲方提供預約、24小時救援等服務,方便乙方車輛維修和使用。
六、服務優惠:簽訂合同即可享受保養工時________折優惠;免費市區24時救援;
七、服務質量
a)甲方對維修車輛設有質量擔保期規定。在質量擔保期內發生維修質量問題,由甲方免費返修。質量擔保期規定如下:總成大修擔保期為10000公里或三個月,二級維護擔保期為1500公里或10天。時間數與里程數兩者以先到達者為準。
b)甲方承諾使用純正零配件,以保證質量。
八、乙方的義務:
a)在車輛交付甲方時,應如實告知車輛狀況和已往維修記錄;
b)對大修車輛嚴格執行1500公里內限時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
c)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出現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有利于正確判斷故障。
d)如發生車輛事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e)不得人為破壞或故意使用不當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
f)對甲方的服務項目積極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并承擔必要費用。
九、違約責任:
a)、如甲方的維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有違其他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結算時間,延緩或無故拒付維修費用,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時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調解或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如合同期滿前十日內雙方均不提終止合同的,視為合同期再延續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29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特達成以下車輛維修保養服務協議:
一、甲方將其送貨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及年審交由乙方負責,乙方須及時、恰當地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不得更換沒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裝置及設備。
三、所有服務項目、更換設備/零部件及其價格均需征得甲方車輛管理負責人及司機的同意,并當面拆卸,以書面的形式共同簽名確認;服務完成后,須經甲方負責人、司機驗收合格并簽名確認后方可結算費用。
四、提供服務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規專用發票方可結算。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結算一次,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上的經驗收合格后立即結算。
五、車輛年審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憑相關單據實報實銷。
六、乙方提供的發票及單據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七、甲方有權隨時對比乙方同行的相關收費標準,若發現乙方的收費價格超出通常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換的零部件及設備均需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在發票上注明免費維護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業賄賂約定:
乙方不得以各種方式拉攏賄賂本公司相關人員,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不予結算過往已發生的服務費用,并每次對乙方處以一千元罰款,甲方同時保留其他追索權利。
十、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簽訂本協議后,雙方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后,若雙方均沒有異議,本協議自動轉入正式合作期;試用期結束后,若一方有異議,可另行協商或隨即終止協議,試用期終止協議后,雙方隨即結算相關費用;
十一、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后屆時可補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30
甲方:
乙方:
為了規范雙方行為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暫定乙方為甲方所屬車輛維修事項的指定企業(廠)。
2、甲方所管理的駕駛員在乙方所填制的結算單及其他任意憑據中的簽字均不代表甲方對乙方任何行為(包括維修項目、價格、用料質量等)及憑據(單)記錄內容的確認。
3、甲方應當根據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支付甲方所屬車輛在乙方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用。
4、甲方對乙方所實施的維修項目、更換部件及乙方維修車輛所使用材料均應當拍照存檔,且該照片為乙方向甲方申請費用結算時甲方核定乙方維修項目的有效依據。
5、乙方由于對車輛故障診斷錯誤或選用配件質量問題或質量瑕疵導致甲方車輛經維修出廠后,甲方駕駛員所描述故障沒有徹底消除的,甲方不負擔乙方本次維修甲方車輛的任何費用(含材料費)。
6、甲方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7、車輛維修出廠后,經鑒定機構認定,確屬乙方維修項目的質量未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修理廠維修要求,或未達到合理的使用期限,及使用假冒偽劣的零配件、燃潤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車輛損害、人身損害及相關損失的,乙方應全部賠償。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本廠維修要求實施汽車維修作業,保證維修質量。
2、對甲方送修車輛進行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和竣工檢驗。
3、乙方在竣工交付車輛前,對該車輛負有保管責任。除維修檢驗試車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該車輛。
4、乙方維修車輛使用的配件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使用修復配件或舊配件的,經甲方書面同意,該配件應達到相關產品的質量標準。
5、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第三方造成甲方車輛損害或他人損失及經第三方維修后的維修質量原因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汽車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______________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汽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7、乙方愿為甲方提供維修讓利和優惠服務。
三、維修類別與項目
1、乙方應當對送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預定維修項目并估算費用。
2、乙方預定的維修項目、內容,預計的維修費用,應當經甲方以書面形式或簽章認可。
3、維修過程中確需追加作業項目和費用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形式或簽章認可。
4、實際維修項目和費用以經雙方簽章的“晉圣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為準。
四、維修配件與材料
1、乙方針對甲方車輛所需更換的配件或使用的材料,應當提供兩種以上不同品牌(產地)同型號備件(材料)供甲方選用。
乙方承諾其提供的維修配件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標示配件性質并明碼標價。
2、乙方應當提供維修所用材料的清單,明確材料名稱、標識、規格、型號、產地、類別、數量、提供方式、單價、金額等。
3、更換下配件處理方式:經甲方拍照存檔后委托乙方處理。
五、維修竣工檢驗及檢驗質量標準
乙方維修的車輛完工經乙方檢驗合格具備出廠條件后,乙方應當通知甲方車輛出廠。
經由乙方維修的項目在合理的質量保證期限內負有質量保證義務。
乙方應當為甲方車輛建立維修檔案。
六、維修費用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雙方約定工時單價:______________元/工時
工時時長以行業標準規定的維修項目工時定額或各維修項目假定連續作業所需時間的累加。
2、維修費用計算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維修費用=工時費(工時單價×工時定額)+配件與材料費+稅金。
3、實際結算費用應以經雙方確認后的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4、結算方式
乙方應當在每年______________月和______________月分兩次將該期間間隔甲方所屬車輛在乙方維修的相關有效票據和經雙方確認后的維修結算清單提供給甲方,經甲方匯總核對后,以轉賬方式支付于乙方。
雙方確認后的“______________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是乙方結賬的憑據。
______________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樣表做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
七、汽車交付與費用確認
汽車維修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提取車輛。車輛出廠______________日內,雙方應當確認維修項目和費用。逾期甲方則以乙方各該次實際發生的維修項目,依照乙方各項目預計費用合計金額的______________%做掛帳處理,乙方對該掛帳行為及掛帳金額不再爭議。
八、維修質量保證期
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并交付給甲方之日起___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___萬公里計算(電子元件不受此限,但應當保證合理的使用期限),保證期以行駛里程或日期指標先達到者為準。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保證期從返修后交付給甲方的當日重新算起。
由于甲方所屬駕駛員操作不當或遭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維修甲方車輛的維修項目及更換部(配)件損毀,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質量保證責任。
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如低于有關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則以有關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為準。
九、合同變更及解除
1、在車輛維修過程中,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內容經雙方同意,變更事項雙方約定按照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2、變更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以變更后內容為準。但變更續訂(立)合同的有效期間超過一年的約定無效。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非因本合同約定或法定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4、在質量保證期內,甲方送修的汽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的,甲方有權本解除合同。
6、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其中,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______________個月為合作試運行期間。
合作試運行期間任意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______個月,經由雙方協商后可以以書面形式續訂(立)合同有效期間,但該有效期間不超過一年。
7、經由雙方確認的維修費用依照民法通則相關規定處理。
十、爭議及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糾紛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向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晉城市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以訴訟方式解決本合同爭議。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份。
2、經由甲方或甲方授權的部門(人)簽章后的“______________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為乙方同甲方結算的有效依據。
3、就甲方所屬車輛,乙方已經發生的維修事項適用本合同的約定。
甲方:
乙方: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31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_日
(以下簡稱甲方)考慮到
(以下簡稱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點維修單位所有車輛。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愿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范雙方行業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訂立本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二、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由甲方填制車輛送廠維修通知單,需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甲方通知單上須注明送修項目和司機姓名。乙方按照車輛送廠修理通知單上指定的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維修,若通知單上托修項目與車輛實際故障問題不相符,由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
經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三、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需要延后交車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報維修項目由乙方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維修項目費用清單(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對于維修車輛的原材料使用問題,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釋說明,原則上必須使用原廠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車維修行業技術標準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維修質量,乙方驗收車輛合格后,司機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車輛方可出廠,
六、乙方對甲方車輛在進廠前,要對車輛外觀及隨車附件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通報,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車輛的碰損,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對其車輛維修部位在北京市維修行業規定的質保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予以免費維修,但若是因為司機本人使用不當造成的維修部位損壞,乙方不予以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區24小時免費救援服務,提示服務,檢查檢測服務和及時搶修服務。
九、乙方在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時,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維修項目工時費用和材料明細表作為核算依據,雙方核對無誤后定期結算,結清支付乙方。
十、車輛維修保養地點:
十一、關于車輛和牌證的管理:乙方應對甲方送修的車輛和車牌證加強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給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響和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上交北京市西城區財政局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十五、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日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3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車輛維修合同簽定原則:
經甲方考察乙方車輛維修、保養業務水平,確認乙方的維修車輛設備、人員、公司規模滿足甲方單位車輛維修及保養條件和要求,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甲方愿以將本單位的所有車輛在乙方單位進行維修及保養,經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車輛維修合同。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將本單位車輛、車輛品牌進行維修內容及保養內容告知乙方。
2、甲方到年底時全年車輛的維修和保養費用一次性付給乙方。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接到甲方車輛維修和保養時,必須按規定及時進行維修和保養。
2、乙方按甲方規定時間內交付維修和保養的車輛。
四、其它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本合同簽署地的法院起訴,本合同簽署地為:河南省平頂山市。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后附每年的車輛維修和保養費用表。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x市快捷運輸有限公司
簽字代表:
日 期:
乙 方:汽車維修裝飾中心
簽字代表:
日 期: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33
甲方:
乙方:
按照《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的規定,甲方選定乙方為本單位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的定點維修企業,并與乙方本著公平、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點維修的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維修保養的時間
車輛維修、保養從20xx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二、維修保養的范圍
(一)車輛的維修范圍為汽車的正常維修和日常保養,包括車輛二級以下(含二級)保養、小修、更換易損耗件、汽車年檢保養、輪胎更換、汽車打蠟等。
(二)合同項下的車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的維修,不在本合同規定的維修范圍內,但由于乙方修理質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結算方式
(一)甲方對乙方所定點維修保養的合同項下的汽車實行結算方式。維修的價格必須在《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參照表》的限額以內。
(二)乙方于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前將本季度發生的日常維修費用等連同驗收單一并報縣財政監管部門審核(各費用段內維修費按序時進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體資金結算方式按縣財政監管部門規定執行。按實維修的須經甲方審核后方可辦理資金結算。
四、服務要求
(一)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項目,應做到隨進廠隨修理,當日完成維修(特殊情況除外)。
(二)本合同項下的汽車因長途行駛發生故障而不能進廠維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后,應及時做出派員或就近維修的決定并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材料費及工時費由乙方承擔(屬日常維修保養范圍),其中涉及該車的清障費、罰款、甲方的食宿費等,則由甲方自負。
(三)特殊車型因乙方無能力進行檢測修理的,則乙方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對需要有關特約維修廠、日常非大修范圍的維修,其維修材料費、工時費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負。
(四)車輛出現返修,應優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屬于維修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屬于甲方問題,則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維修保養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車輛符合汽車維修行業規定的質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確保車輛維修保養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純正和質量,嚴禁使用偽劣的零配件。完善維修相關手續,車輛重要零配件的領取,應有用戶代表、當車駕駛員的簽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錢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當的手段,損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在必要時,有權牽頭組織物價及技術監督部門對乙方所購進的用于本合同項目的汽車維修配件的質量和價格等進行抽查,并可以將抽查情況向甲方通報。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做好車輛的定點維修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車輛維修檔案和財務列單要求完整有序地對本合同項下的汽車進行維修登記。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車輪胎的更換,輪胎的更換原則上為5萬公里一套。一般情況下,輪胎的更換必須跟原車輪胎的品牌、規格、型號一致。更換輪胎必須由車主單位主管領導、駕駛員和定點企業有關人員組織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后方可實施更換。(五)汽車打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違約責任
(一)為了保證乙方能按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乙方愿意按維修承包費總額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該款在年終時憑用戶的支付通知辦理結算手續。
(二)甲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的,按逾期支付維修費的5%比例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三)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二次出現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或維修保養質量低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四)乙方應重嚴格把關。出廠時,乙方必須確保車輛保養合格,并附檢驗合格單。
(五)其他約定事項:。
七、合同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內容如有沖突,以《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為準。
(二)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合同備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政府采購中心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政府采購中心審核,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報縣財政監管部門一份備案。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關于汽車維修合同匯編 篇34
托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車種牌照號發動機型號
車型底盤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點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__ 轉帳銀行匯款 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 。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日期: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