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合作協議
九、保密條款
1.雙方同意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協議的具體內容,但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需要披露的除外。當需要對外披露時,雙方應共同協商,統一步驟和口徑。
2.本協議的保密條款為持續性條款,且無論本合作協議無效、解除或廢止,均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有效性。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協議各項條款,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
1.在本協議規定內容的基礎上,簽約各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可協議補充。
3.本協議一式 份,簽約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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