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租房合同(精選5篇)
自如租房合同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出租房: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鑒(公)證意見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鑒(公)證機關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章)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 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 日
自如租房合同 篇2
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租賃期限自 至 日,計 個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 ),按年結算,押金 元,乙方需提前 天向甲方繳納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5%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自如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
二、房屋租賃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年),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三、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房屋租金每年元,合同簽訂時乙方一次性繳清當年租金及押金合計元。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繳清至次年__月__日一年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承諾,承租該房屋僅作為商務辦公使用。
五、乙方在承租期間,因經營需要對所承租甲方房屋進行裝修、改造的,事前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要在不破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并且,乙方裝修后或改造的房屋各種費用在租賃到期時或因甲、乙雙方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補償。
六、甲方收取乙方租房押金人民幣五千元(5000.00元),乙方租期未滿時停止房屋租賃,甲方則有權不退租房押金,乙方損壞甲方房屋結構將按等價賠償,并承擔由此而帶來的一切損失。該款雙方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并在隔墻恢復和未欠相關費用的情況下,此款全額無息返還。
七、本合同期滿時,甲方則按時收回房屋,乙方應如期退還,如乙方要求續租,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壹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重新簽訂合同,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八、乙方承租房屋后,不得利用甲方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轉租。
九、合同期內該房屋的水、電、煤氣、閉路收視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等經營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繳納。乙方在合同期滿交還房屋時,以上費用未繳清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
十、甲、乙雙方在合同約定里,不得單方面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賠償違約金5000元,作為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法律管轄權屬甲方戶口所在地。
甲方(簽字):
乙方(承租人):
甲方聯系方式:
乙方聯系方式: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自如租房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承租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 。建筑面積:米2。
第二條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方或承租方如因特殊情況,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后,本合同自行終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扣除押金: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到期拖欠租金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每月租金元,每三個月付一次,押金元。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水、電、暖氣、電話、網絡、物業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權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賣房屋,需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方需要與第三人交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出租方應當支持承租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承租方首次三個月租金及押金元支付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名:
卡號:
年 月 日
自如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于合肥市路號房屋壹間,建筑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經營、生產、辦公、倉儲、住宅)使用。
第二條 甲方將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于乙方使用,由乙方負責保管,損壞丟失由乙方按價賠償。
第三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遲于約定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合同有效期延長,但延長時間不超過甲方遲延交付的時間。
第五條 出租房屋每平方米每月租金 元,總建筑面積每月租金 元,租金總額 元。
第六條 乙方將租金以現金方式付清給甲方。
第七條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計 元;合同期滿退還乙方。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內,出租房屋的下列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和維修,以保證乙方安全使用。
第十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的結構。
第十一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飾。
第十二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分租或改變用途。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拆除本出租房屋。
第十四條 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要繼續租用該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續租事宜。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
(二)甲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供乙方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及時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違約金元。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交納租金的,除補交租金、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款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元,由此造成出租房屋損壞應負責賠償,甲方并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六)合同有效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乙方又逾期不返還出租房屋的,應按逾期時間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三倍的賠償金。
(七)單方中止合同,由毀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在附件中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簦章)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