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光盤制作合同(通用3篇)
演唱會光盤制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有關音像制品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委托制作光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一、節目源:
節目源類型 復制品類型 節目名稱 提供日期 備注
二、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
三、質量標準:
復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及雙方所約定的標準。
四、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五、交貨地點:
六、交貨方式: 受托方送貨到北京市內指定地點 委托方自提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訂后委托方預付貨款的 %即 元;
2、余款在交貨時全部結清。
八、雙方責任:
(一) 委托方責任:
1、委托方須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蓋章的復制委托書的原件(復印件無效);
b、版權協議及版權委托書;
c、外國產品的版權認證文件;
d、法律規定的其它文件。
2、委托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向受托方付保證質量的、可用于復制的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相關資料,如:節目源,菲林及打樣,包裝材料等等。
3、委托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方式付款。
(二) 受托方責任:
1、受托方對委托加工的光盤按約定的時間與數量交付委托方(數量誤差在萬分之二內為合理誤差)。
2、如因受托方責任導致少交或錯交貨物,由受托方負責調換。如由此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按實際損失額給予賠償。
3、受托方不得私自加錄、銷售光盤,不得將委托單位提供的母帶、模版以任何方式轉讓、出售、復制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九、復制產品的版權: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復制的產品的版權由委托方負責,歸委托方所有,受托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讓,如委托方未取得版權使用許可,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委托方承擔,如果受托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轉讓按盜版相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1、如委托方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交付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的相關資料,或提供的節目源類型不符合質量要求,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受托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托方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遲一天,應向受托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
3、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未履行部分貨款的5‰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約定向雙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蓋章): 受托方(蓋章):
委托方代理人(簽字): 受托方代理人(簽字):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電話: 電話:
演唱會光盤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_
鑒于:
1、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擬錄制演唱會的投資方與舉辦方,在取得演唱會表演者授權的前提下,現代表本次演唱會的全部投資方委托乙方進行現場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
2、乙方系具有音像制品出版資質的機構,愿意接受甲方委托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
3、本合同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約定演唱會錄制與出版的委托合同關系。為此,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訂立條款如下:
一、演唱會概況
(一)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________演唱會”,屬于商業演唱會,是以________為主題的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二)演出場次:________場。
(三)演出規模:約________名觀眾。
(四)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在________市________體育館,甲方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與乙方協商。
(五)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資,并共同委托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六)演唱會的節目:具體節目清單及主要演出人員、單位,由甲方于演唱會舉辦前提供給乙方。
二、錄制與出版
(一)錄制授權:
1、甲方確認已獲得表演者同意和獲得涉及作品作者或版權人相應授權,許可乙方對本次演唱會的現場表演進行同步、全程音像錄制和拍照。
2、甲方委托乙方對本次演唱會錄制的拍攝畫面、素材及音視頻、照片等拍攝素材,其版權完全歸甲方。
3、乙方錄制完成后,應在本次演唱會結束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一套母帶以供甲方保存和使用。
(二)出版委托:
1、甲方委托乙方根據其對本次演唱會錄制內容制作并出版音像制品。
2、乙方進行出版時,有權對錄制完成的內容進行適當加工整理、技術處理和編輯,由此形成的版權亦歸甲方。
3、乙方出版前,應在確定出版內容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交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確認后,方可正式出版。
4、授權出版區域為:________。
(1)中國。
(2)中國_____、澳門、_____地區。
(3)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
(4)________國。
5、授權出版期限: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算。期限屆滿時,乙方不得再行出版、復制,但可繼續發行、銷售已出版的庫存音像制品。
6、授權出版性質:甲方授予乙方的出版權為獨占性使用權,即在約定區域、期限內,僅有乙方享有本次演唱會的音像制品出版權。
7、轉授權:甲方給予乙方的出版授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轉讓給他人;但在乙方對音像制品進行發行、銷售時,可自行委托其代理方進行發行、銷售。
(三)上游授權:
1、表演者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其已取得全部出演人員、單位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2、詞曲及其他作品作者(版權人)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其已取得涉及全部音樂詞曲及其他作品原作者(版權人)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三、音像制品的制作與發行、銷售:
(一)出版約定:
1、出版時間:乙方應于甲方確認出版內容后________個日歷天內(不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版。甲方延期確認出版內容,出版日期相應順延。
2、出版形式、數量:第一次出版的為DVD________張、VCD________張、錄像帶________部、CD________張。
3、乙方如不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限屆滿的________個日歷天以前通知甲方,并按每延遲一日支付________元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違約責任。
(二)出版名稱:本次演唱會出版時名稱確定為《________》,如變更出版名稱應征得甲方同意。
(三)其他事項:
1、本次演唱會首次出版后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送DVD________張、CD________張,但甲方不得將贈送的音像制品用于銷售。
2、在授權出版期限內,乙方可自行決定重新復制、出版,并且在每次重新復制、出版后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送DVD________張、CD________張。
3、未經甲方另行授權,乙方不得將本次演唱會中單個表演或單曲演唱或者本次演唱會部分內容,制作、出版音像制品。
四、許可費用
(一)就甲方許可乙方進行本次演唱會音像制品制作、出版,乙方向甲方支付許可費________元。乙方在許可期限內再次制作、出版音像制品時,無須另行支付費用。
(二)乙方按以下進度支付許可費,甲方收取各筆款項時應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發票。
1、于本合同簽署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________%。
2、于本次演唱會結束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________%。
3、于甲方確認音像制品出版內容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________%。
五、其他約定
(一)違約責任:
3、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除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_元違約金外,賠償對方實際損失;延遲履行義務,應按日支付約定________元違約金。
4、如甲方未能如期舉辦演唱會,則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并支付約定許可費用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二)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聯絡: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2、乙方指定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四)合同生效與文本:
1、本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唱會光盤制作合同 篇3
甲方: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乙方: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演唱會籌備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一、合作項目雙方共同投資合作__________演唱會籌備工作。
二、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3、本協議合作項目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間雙方的出資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如有剩余,由雙方按出資比例予以分割。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四、盈余分配雙方約定利潤回報分配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分配,利潤回報計算方法如下:利潤回報演唱會門票收入贊助金額-演唱會總投資
五、項目負責人及其他人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項目負責人,其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招商贊助合同;對合作事項進行日常管理;清算各種債務。同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定期提供說明演唱會籌備工作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財務公開。甲方負責辦理開辦演唱會所需要的一切審批手續,包括取得演出所需要辦理的各類證照、許可證等手續,并確保符合開辦演唱會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聽取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項目賬冊及經營情況。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私自參與或介入演唱會的籌備工作過程中。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六、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項目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至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解決。
七、其他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合同專用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合同專用章)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