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位展板設計項目合同(精選3篇)
展位展板設計項目合同 篇1
委托方:
承接方:
一、設計項目:
展位展板設計項目
二、合同內容:
1. 委托方提供展廳的基礎尺寸及文案,提供相關圖文等內容;
2. 承接方安排設計、修改,最終向委托方提供設計方案的電子文檔(可直接用于印刷或制作 的專業電子格式文件);
3. 委托方安排承接方設計工作時,需給承接方預留3-4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不包括法定節假日)。承接方也需盡早完成委托方工作要求;
4. 需承接方協助印刷等所發生的費用,按實際發生另計。
三、交付內容:
展板設計終稿的電子文件(印刷制作)。
四、費用
設計費為:
五、付款方式:
設計完成,委托方交付全部合同款人民幣
六、內容變更
委托方應在承接方策劃、設計開始前,對項目策劃、設計所涉及到的風格、內容,做相關要求。策 劃、設計進行中如對內容、頁數、風格有較多改動,承接方有權要求增加費用。對于整體內容不變的前 提下的局部調整,已在本合同中綜合考慮,不再另行計算費用。
七、保密條款:
在委托方付完款后,該策劃及設計的產權歸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提供給承接方的資料及樣品也在保 密之列。無論委托方及承接方,在沒有征得對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對外泄露本項目資料。
八、知識產權:
所有圖文均由委托方最終審定負責,以委托方簽字稿為準。
九、有償服務條款:
承接方為委托方策劃、設計的方案為有償服務,委托方沒有采用的承接方方案,委托方應返還承接方, 并不得私自復印、拷貝或使用。
十、合同糾紛
本合同自簽署起有效,在執行協議過程中,若雙方發生權益糾紛,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 相關機構提請仲裁。本合同涉及的內容完成,合同自行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方執一份,承接方執一份。
委托方確認簽署(蓋章): 承接方確認簽署(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展位展板設計項目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建筑面積:
3。使用性質:
4。房屋結構: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M2×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筑面積計算。)M2×元/M2計取,設計費總計元。
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元后,乙方在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元/張)。現甲方要求繪制部位效果圖張,總計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日期:20_年月日
日期:20_年月日
展位展板設計項目合同 篇3
合同編號:0038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項目內容設計費
1¥元
2¥元
3¥元
備注
總費用合計:(大寫)元,(小寫)¥元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30%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內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乙方以此為定稿,確認后甲方應當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余款。
三、設計的時間
1、乙方需在_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的初稿。
2、設計完成的時間為___個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設計完畢,甲方結清全部款項后,甲方應在一個月之內進行商標注冊,注冊不成功乙方為其免費重新設計。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有權要求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確實無法調節,則根據《民法典》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