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產權人簽賣房合同(精選3篇)
不是產權人簽賣房合同 篇1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二、無產權人銷售房屋購買方可以要求返還定金嗎?
銷售房屋的無產權人若是違約,且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那么可以主張返還定金。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通常情形下,沒有房屋產權的人是不能在未獲得產權人許可的情形下,就擅自將房屋售賣給他人的,否則此時就會由此無權處分。對于房屋的購買者來說,在簽署房屋的買賣合同之前,可以先判斷對方是否有房屋的處分權,對于沒有處分權的情形,后期可能會導致自己陷入房屋產權糾紛。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不是產權人簽賣房合同 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現住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此房屋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二條 乙方購買甲方位于的車位一處,該車位售價元整(¥元),鑒于該車位因開發商原因暫時不能辦理產權變更,雙方協商在簽訂本協議后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車位購買的變更證明。
第三條 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戶口。
2、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
4、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
1、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2、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3、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
4、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簽訂合同之日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數據為準。
第七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車位的款項元,支付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于年月日前支付元,剩余元在該房屋滿兩年可以辦理過戶之日,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產權變更當日全部支付,甲方收到款項后出具收款憑據。
第八條 交房日期:。
第九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屋及車位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既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戶之前甲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
2、房屋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項后,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潤,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3、因房屋升值后甲方拒絕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有權要甲方返還購房款,所支付的銀行借款,房屋升值款。房屋裝修款等因違約引起的相關費均由甲方承擔。
4、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日內將所收乙方款項全額返還給乙方,并支付元的違約金給予乙方。
第十一條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戶有關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家具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不是產權人簽賣房合同 篇3
售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房 合 同
售房合同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座落在臨西三路與金四路交匯處東10米路南,房屋為框架結構商品房,房屋在第23層,面積為110平方米。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面,墻壁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愿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520000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20xx年9月6日前付壹拾萬元;其余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xx年5月1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志)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并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讓交接后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
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上述房地產轉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