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通用33篇)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后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設備、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設備。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七、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衛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匯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衛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
為了確保您在本公司生產、生活等方面有個寬松、舒暢的條件和環境,在生產和生活中避免發生意外和人為所造成的事故。請遵守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在生產中不斷完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在生活中有一個和諧、安祥的環境,公司特訂立安全生產(生活)協議。希望每位干部、職工自覺遵守。協議條款如下:
一、 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二、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
三、 上、下班時間嚴禁在公司或生產場所聚眾賭博、酗酒、斗毆,如發生上述行為,后果自負。
四、 遵守作息時間。晚上私需外出的員工不得超過規定回廠時間(晚上外出回廠時間為23:00之前),外出期間發生一切意外,責任由員工自己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五、 各有關車間、氨機房、凍庫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變生產工序和操作規程,如違規操作,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六、 為了確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凡屬本公司干部、職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電磁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電器進行生活自餐,如擅自使用者發生一切事故責任和后果自負。
七、 凡是公司上、下班時間騎摩托車的干部、職工必須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和帶有安全頭盔。無證駕駛、或超載發生事故或傷亡的、本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 每位干部、職工必須在生產、生活中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對生產機械設備安全意識必須加強,在上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電源、開關等進行操作前檢查,在確定安全情況下進行操作。
九、 目前公司人員結構比較復雜,車輛繁多,為了保證工人和家屬(特別帶有小孩的)的人身安全,要求各員工教育好自己的家屬和孩子。嚴禁兒童進入車間等有關生產場所,并做好宿舍內的防水、防電工作。如不遵守安全規定和本協議書,發生一切事故,責任自負,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條款,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遵守執行,如有不盡事宜,將進行補充執行。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
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范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_______)》、《汕頭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及其他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匯報,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有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進行處罰或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規定:
(1)、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委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工作,相關施工人員、特殊工種身份證、上崗操作證、勞務注冊等手續必須要齊全。如果隱瞞項目部,造成手續不全和與事實不符的,發生了問題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2)、分包方的特殊工種必須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85)》經安全技術培訓,經相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崗操作證,持證上崗,否則不能進場操作。嚴禁持偽造假證上崗。如果違反本規定發生任何問題,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必須執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內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項制度和不執行交底中所列條款,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方的隊長、技術員、專(兼)職安全員、要認真宣傳并執行國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門發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5)、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分包方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設專職安全員一人,50人以上必須設兩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配合安保部安全員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各項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6)、分包方負責的施工區、宿舍、伙房、廁所、庫房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
(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帶,施工現場杜絕吸煙。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特殊工種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如果出現違反規定的情況,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8)、分包方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交通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各項法律法規,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記錄。
(9)、施工現場的所有臨建設施、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臨電設施、機電設備等,不經項目部允許,不得隨意拆除或搬運。如違反規定,發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擔。
(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齡未滿18周歲的童工和建筑業規定的超齡職工及患有特種疾病人員,不準給女工安排重體力的勞動,否則發生任何問題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1)、樓梯口、通道口及預留洞口,分包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及其它各項安全規定做好各洞口的防護工作,否則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2)、施工時必須搭好腳手架,作業面滿鋪腳手架、設護身欄、安全網及爬梯,并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發生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3)、分包方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做到“定人定機”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人員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和機械設備。
(1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的施工人員,分包方嚴禁安排其施工生產,否則造成后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5)、分包方必須按期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
(16)、工程完工后分包方必須及時清理存留在施工現場一切建筑材料,配合總承包單位完成工程驗收。
(17)、分包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重視安全工作,若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執行項目部所列的各種條款和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方負責承擔,并處以1000元—10000元的違約款,情節嚴重者直至無條件退場。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 分包方:
(蓋章) (蓋章)
總包代表: 分包代表:
日期: 日期: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5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公司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一、總 則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政策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合同書。
二、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施工過程期間,甲方監控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積極協助乙方,防止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方現場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著“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原則精神,積極主動協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對出現的安全隱患,采取“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整改和制訂安全措施,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著“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有組織、有計劃,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按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及總承包單位的要求配備安全設施,并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制度及責任落實到班組和每個員工,同時與每個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活動,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準則,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代表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2、本工程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及安全事故處理費用。
3、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班子,并設專職安全員一人,負責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對施工現場、建筑材料、供電設施、設備安全及運行狀況、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進行重點管理,并與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協調溝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務。
4、若乙方不按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的要求配備安全設備;未制訂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序(尤其是鋼筋砼護壁)施工;不服從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搶工程進度、違章操作、亂搭電源、無控制配電箱、冒險蠻干;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配電設施,生產運輸工具行駛不規范,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員工不斷進行治安條例、勞動紀律、操作規程、作業制度的管理教育與培訓。員工不得打架、斗毆、飲酒取鬧、違紀違法,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公司信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應加強對機臺班組、員工宿舍、食堂生活重點管理,嚴禁使用電爐,亂搭接電線照明等不規范行為;乙方員工施工期間不請假、不報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護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處以______元一次罰款。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處理費用。
7、乙方必須給下井員工購買保險(即人身意外險)。
三、甲乙雙方有關事宜
1、本責任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后三月內失效。本責任合同書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原件______份。
2、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 表 :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項目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在維護的過程中能夠確保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泉州維護中心(甲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二、甲方必須在維護的過程中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提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有關學習、輔導材料,定期開展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教育。
三、甲方應為乙方在工作中提供相關的安全生產用具:如安全帽、腳扣、安全帶、試電筆、滑板等。
四、甲方對乙方在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安全生產常識進行嚴格考試,考試合格后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方能正式上崗。
五、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協議書】中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內容與本協議有同樣安全生產責任。
六、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根據維護安全需要不斷進行督促指導、檢查考核乙方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七、乙方應認真學習、貫徹甲方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不斷自學安全生產知識,提高自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八、乙方應按照安全技術操作進行光纜線路維護工作,對所管轄的線路設備、道路交通、地形地貌、人際環境必須了如指掌,善于發現和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九、乙方在維護的過程中,應保證自身安全和財物安全,由于乙方違規操作或在自家地面獨立開展工作,個人的一切事故由自己負責。
十、乙方在維護過程中如發現線路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上報甲方,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十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變防范措施,否則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乙方如違反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定條款,甲方有權進行處罰,輕者經濟處罰,重者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事實的送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截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福建省佳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促進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貫徹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二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制度和紀律,服從工區長及工區各科室的管理、領導和教育。
第三條 乙方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施工現場的用電特點及施工作業的特殊情況,督促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操作,保證施工安全。
第四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規范進行作業。
第五條 乙方必須為電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加強施工中的勞動保護。
第六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方面必須服從甲方電工的安排。
第七條 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和個人安全。
第八條 乙方應自發地對施工現場用電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保養、檢修和整理,甲乙雙方應督促電工作業人員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勞作業。
第九條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后沒有及時整改,或因乙方作業人員作業不合格及疲勞作業造成的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條 乙方有權在生產的過程中對發現的有關安全隱患向甲方有關部門及時報告,甲方及時采取措施,如對所存在的用電安全隱患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一旦發生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要在乙方進場作業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用電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甲方要定時和不定時的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用電進行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及項目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 、J10337-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項目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和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項目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后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準后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設備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項目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于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 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 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 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置,嚴禁混用。
13、 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設備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 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于50m。
15、 施工現場、辦公區域、宿舍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
16、 分包單位所使用的各種電器材料的導線必須使用中建一局認定廠家的橡套電纜(除橡套電纜以外的其他導線嚴禁再施工現場使用),接零保護線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破損的電纜導線在施工現場使用或出現。
17、 各種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將導線直接用金屬懸掛,或直接纏繞在鋼筋、鋼管]、拖在地下面和行人車壓,應用帶絕緣的物品掛好,如瓷瓶、瓷珠、帶塑料皮的導線掛好,高度不小于3m。
18、 施工現場不能架設的導線,如電焊機的一次線,鋼筋機械,木工機械,無齒鋸,等其他的機械設備必須穿絕緣套管對其進行保護。
19、 所有進入本施工現場新、舊的機械設備和各種電器開關,電纜,電線,都必須遙測絕緣電阻并作好記錄,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0、 施工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使用封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的接零保護,金屬架桿手持部位必須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室內燈具高2.4m,室外燈具高2.8m。
21、 對于生活區的職工宿舍,地下室及潮濕的環境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對職工的洗浴場所必須安裝24V以下低壓照明燈。
22、 分包單位的電器負責人必須定期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本單位的臨時用電進行管理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停工整改。
23、 本施工現場的臨時供電方式采用三箱五線制供電即(TN-S)接零保護系統供電,現場設有兩臺800KVA的變壓器,南側一臺為1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柜分別控制東邊一個二級電箱和南側一個二級電箱,北側一臺為2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柜分別控制北邊一個二級電箱和西側一個二級電箱,共8個二級電箱,分別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用電,分包單位在今后的施工過程中隨著施工的地點不同按照總包的要求隨時增加配電箱。
24、 施工現場的變壓器到二級電箱由總包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負責二級電箱以下的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及維修保養,對使用不合格的電器材料必須清除施工現場。
25、 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技術指導及總包單位范圍內的電器設備的到位管理。
26、 各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以上各項要求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必須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臨時用電的規定執行,如有違規按照總包有關安全懲處條例進行處罰,并對違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負全部責任。
本協議書自雙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書于工程驗收、全部現場人員退場自動終止。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分別存檔。
總包單位(簽字蓋章) 分包單位(簽字蓋章)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9
為了維護首都社會治安和企業內部的治安秩序(工作、生產、生活),加強企業內部治安管理,根據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和精神,北京住總第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朝陽新城工程第一項目經理部(甲方)與北京軍交保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簽訂本協議書,望共同遵守。
1、遵守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有關季節施工的規定。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及疲勞作業。
2、進場前須檢查各施工機械的運轉情況。各類電器設備必須帶保護裝置,防止漏電、觸電事故。配電線路按規定架設,配電箱要安裝合理,符合規定。機械設備要專人管理,定期檢修,不得帶故障運行。電、氣焊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非機電人員或司機嚴禁擅自動用機電設備。
3、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并應立即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地上或地下管道、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以防損壞管線。
4、盡量選擇噪聲低、振動小、公害小的施工方法,減小對現場周圍居民的干擾。
5、作業人員要經過培訓,掌握施工技術要點和基本技能,重要工序由熟練作業人員承擔。
6、熟悉基坑周圍環境,其中包括:影響范圍內建(構)筑物的狀況;基坑周邊各類地下設施(管線、管道)的分布狀況;場地周圍和鄰近地區地表水匯流、排瀉情況及地下水管滲漏情況。
7、明確質量標準、工藝流程和安全要求。
8、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9、現場文明施工要求
(1) 材料堆放整齊,不同規格的材料分開堆放,界限清楚。
(2) 施工機械放置合理、有序。
(3) 施工區同生活區須隔離。劃分責任區,分片包干到人。
(4) 及時清理現場內的雜物,不得亂堆亂放,不得隨地便溺。
10、施工前對施工人員要做好安全培訓,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事故發生。
11、進入施工現場要配戴安全帽,作業時嚴禁打鬧嬉戲。基槽在挖土、噴錨等工序同時作業時,要合理安排好各自作業面,施工人員要在挖掘機回轉半徑之外作業。全體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消防、保衛、用電等有關規定。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12、(1) 防止噪聲污染。選用噪音低的機械設備,減少噪音擾民。
(2) 大風天氣時,對起塵材料作必要的覆蓋,防止粉塵污染。
(3) 施工區域派人定時灑水,防止揚塵起灰。
(4) 生活區域的垃圾要及時清理,運至指定位置放置。
13、遵守北京市有關環保、安全對施工的管理規定。
如乙方單位和個人違反上述內容,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對其處罰直至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章) 簽字(章)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0
甲 方:
乙 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及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結合本工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服從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應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甲方權責:
1、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在乙方進場時有權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80分)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織乙方學習國家及行業項目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各專業工程師每周一須組織本施工區域分包單位進行周一安全教育,對上周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和對本周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項(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記錄。
4、分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工程師須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對施工現場的除專業分包作業之外的危險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和指導乙方進行隱患的整改工作。
6、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突發災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組織乙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7、對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進行檢查,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未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不允許進場施工。指導協助乙方安全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8、負責編制現場總體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專項安全防護設施搭拆方案,并監督乙方按照方案實施。
9、負責編制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以上臨電設置方案,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二級電箱以下臨電設置方案,提供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對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及主電纜進行管理和維護,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二級電箱以下的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10、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及維護,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行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11、對乙方采購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等)進行抽查,對乙方采購不合格(不符合政府規定)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乙方所用臨時用電箱其內所有開關必須配備可視斷點開關。
12、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13、在乙方進場后與甲方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監督檢查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的防護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14、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5、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與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16、在乙方退場時與甲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場會簽手續。
17、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責任。
18、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19、檢查督促乙方按照政府規定落實好勞動用工管理,對乙方因違法用工導致勞資糾紛和由此造成工人聚眾鬧事事件發生的,予以處罰。
乙方權責:
1、進場前將本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進場人員花名冊(在建委注冊)、攜帶進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操作證的復印件按《進場須知》報甲方部門。進場職工必須辦好所在地所需辦理的各種證件,嚴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齡工和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勞動。
2、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貫徹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本隊人員在50人以下設一名兼職安全員,100人以上必須有兩名專職安全員;300人以上必須設三名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專職安全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日常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每天對本單位施工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向甲方安全部門匯報。
4、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場安全教育。乙方須對本隊作業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安全操作知識教育,做好本單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積極組織本隊職工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遵章守紀和自我保護意識,使工人具備從事建筑施工活動避免危害、防范風險的意識、知識和具備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操作的能力。
5、嚴格按甲方相關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及應急預案組織施工作業。參加施工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及身體有殘疾的人不得參加施工作業。
6、接受總包方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練和所分配的職責。服從國家、政府防范突發災害、疫情的指令、規定與要求。在甲方組織指導下,能夠嚴格貫徹實施。
7、負責依據JGJ46-20__J405-20__《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本隊施工區域二級電箱(由甲方指定)以下臨電設置方案,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并按照審批后的臨電設置方案對本隊所屬二級電箱以下的三級電箱(從二級電箱引出通往作業面的可直接接電動工具及臨時照明的電箱)、臨電線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臨電方案應向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8、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人員,并持證上崗。
9、每周一乙方現場負責人須組織本隊全體職工接受甲方安全員及專業工程師進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0、每天上班作業前乙方班組長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組活動記錄(包括所有人員交底簽名)。
11、乙方作業班組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接受甲方的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并在作業中遵照交底要求執行。
12、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證本隊施工區域的現場文明安全管理達到甲方目標管理標準,現場臨時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齊全有效、安全可靠。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乙方現場的所有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必須依據甲方編制的相關安全技術施工方案進行搭設、安裝,乙方必須無條件保證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的搭設材料的質量,乙方在用于安全防護的物資進場前將有關物資的材質證明報甲方安全部門,經甲方安全部門確認后方可使用。
13、乙方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合格產品,乙方須對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維護及檢查,對甲方和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機械設備、機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參加甲方組織的每周定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5、嚴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號文的規定,對指定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平、
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必須符合政府相關要求,以滿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有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向甲方主管領導匯報。
16、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維護與管理,退場時與甲方辦理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移交手續。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拆除必須書面申請,在接到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施工指令并進行專項安全交底(書面及簽字)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護設施,若因施工必須拆改,須向甲方主管領導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拆改,并做好臨時防護設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須立即恢復該處的安全防護措施。
17、乙方進場設備、機具填表后報甲方機械管理員及物資部。并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使用,保證所用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機況良好,不得帶病運行。
18、乙方負責敷設、安裝的臨電設施必須經甲方有關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
19、做好班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對需甲方協助整改的及時向甲方匯報。
20、作業前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作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21、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拒絕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對甲方有關人員在檢查、執法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做法有權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申訴。
22、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甲方及自檢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對乙方工人多次違章,屢教不改和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忽視安全生產,違反安全規章,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按《施工現場獎罰規定》的有關條款加倍處罰;若因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23、必須為本隊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合格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必須按規定組織本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的職業病健康體檢,并在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關體檢資料(資料在有效期內,如乙方安排職業病體檢有困難可由甲方協助乙方組織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
24、乙方發生各類工傷事故、職業病及未遂事件嚴禁隱瞞不報。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
25、必須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發生變動須提前向甲方匯報,嚴禁乙方私自調換和增加人員。新調動進場的工人和變換工種的工人,要立即單獨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做好教育記錄。
26、按規定為所屬員工(包括作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支付保險費。
27、按照政府規定落實好勞動用工管理,嚴禁因違法用工導致勞資糾紛和由此造成工人聚眾鬧事事件的發生,并承擔因此對甲方及現場其他單位造成損失。
三、乙方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的數額:
1、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安全管理風險抵押 50000 元(大寫人民幣:五萬元整),乙方發生因安全事故、勞資糾紛事件、現場相關單位責任事件追究時,安全管理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現場應急事件處理及善后處理所需保證資金,在此項資金動用時,需根據事故、事件的性質、責任進行確定。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乙方每年終前已扣至50%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齊約定安全管理風險抵押金數額,在工程完成竣工驗收后,甲方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余部分無息返還乙方,或納入應扣乙方的5%工程質量保護金額額度內。
3、為確保工程各項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的及時有效地落實,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現場安全管理保證金 30000元(大寫人民幣:叁萬元整),乙方發生因安全文明違章事件時,甲方可按照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現場管理協議規定執行過程中的保證資金。如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在乙方施工管理過程中已扣至不足50%額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齊約定的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數額,在工程竣工驗收和乙方無現場人員施工作業后,甲方將剩余部分無息返還乙方。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1. 獎勵
1.1 在施工生產中,具備以下條件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300元。
① 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消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② 堅持原則,杜絕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
③ 在搶救工傷及事故中的頭功人員。
④ 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進行革新,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有突出貢獻的人員。
2. 處罰
2.1 材料不按規格、要求堆碼,限期不整改乙方支付違約金100-200元。
2.2四口、臨邊防護不到位,每處乙方支付違約金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無綜合安全活動交底1次乙方隊組負責人支付違約金300元。
2.4 無班組日志,每天乙方支付違約金10元。
2.5專業工程師未按規定對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每項乙方支付違約金50元。安全技術交底無針對性,每項乙方支付違約金30元。
2.6未經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的人員進場作業以及用工違反規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齡工、女工從事禁忌作業等),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員,每發現一人乙方支付違約金100元,并必須經補考合格方準進行施工作業,否則對該人員予以清退出場。
2.7 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及無證上崗乙方支付違約金100元,非機操工操作機電設備乙方支付違約金50-100元,對違章指揮者乙方支付違約金200元,不持操作證上崗乙方支付違約金5元。
2.8 對不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乙方隊組負責人支付違約金50-200元。對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乙方支付違約金10-50元。
2.9 對工人進現場不戴安全帽乙方支付違約金10—30元,管理人員進現場不戴安全帽乙方支付違約金50元,不服從管理加倍處罰。一個隊中4人以上現場不戴安全帽的乙方隊組支付違約金500元(胸卡佩戴規定同安全帽)。
2.10高處作業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系安全帶者乙方支付違約金30—100元,一個隊中4人以上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乙方隊組支付違約金500—1000元。
2.11高處作業站在鋼管、鋼筋、模板上等危險部位作業的,乙方支付違約金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褲或赤腳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支付違約金20-50元。
2.13施工現場吸煙,無動火證動火或動火無看火人,乙方支付違約金20-50元。
2.14氧氣、乙炔瓶使用間距小于5米,與明火距離小于10米的,乙方支付違約金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險品未專庫、分開存放的,乙方支付違約金100-500元。
2.16違章翻越護欄、攀爬腳手架的乙方支付違約金20-50元。
2.17施工用電未執行三相五線制,未采用TN—S系統設置臨電系統,乙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2.18嚴禁私拉亂接電源、電燈,施工作業、生活用電須由專業電工安裝操作,違者乙方支付違約金100-500元。
2.19機械檢修、維護、保養過程中未拉閘斷電,對作業人員罰款50-200元;未派專人看管的,罰款50-200元,看管人員擅自離崗的,乙方支付違約金50-100元。
2.20卷揚機司機、外用電梯司機擅自離崗未對操作設備進行妥善處理(拉閘斷電、電箱上鎖,廂籠停至地面)的,乙方支付違約金100-500元。
2.21吊籃作業違章運輸超重、超長材料,每臺乙方支付違約金100-200元;未按規定設置限載標志每臺乙方支付違約金50-100元;吊籃無保險繩每臺乙方支付違約金100-200元。
2.22機電設備缺乏防護裝置,不按操作規程操作,乙方支付違約金100-200元。
2.23機械設備未按規定設置操作規程牌的,每臺乙方支付違約金100元。
2.24施工現場的一切防護欄、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指示牌等,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改,挪作他用,違者乙方支付違約金100—200元。
2.25臨邊防護低于施工層限期不整改乙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2.26采購不合格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柜、一二級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的,乙方每項支付違約金1000元,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臨時電箱,每例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物資搭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分包單位負責人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5000元。
2.28電焊機未使用專用漏保,雙線不到位,電源線、把線超長,接線側無防護罩,焊把鉗絕緣損壞,電源線、把線破皮漏電,每項乙方支付違約金100-500元。
2.29 分包隊隊長不參加或不組織本隊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的,按乙方本隊人數10元/每人支付違約金。
2.30 不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搭設安全裝置,限期不整改每項乙方支付違約金500-1000元。無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未經審批施工,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20__元。
2.31發生傷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時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安全主管部門,每次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3000元,情節嚴重乙方加倍支付違約金。
2.32對因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破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以及酒后作
業等,乙方支付違約金50-200元。
2.33 對隨地大小便者乙方支付違約金50-100元。
2.34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破壞事故現場的,乙方有關責任人員支付違約金500-1000元。
2.35對安全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項按100元乙方支付違約金。
2.36 專業工程師不按期對隱患整改通知書進行反饋的每次乙方支付違約金30元。
2.37對不重視隱患整改,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致使類似工傷事故重復發生的由乙方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支付違約金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對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的并提供勞動保護用品的,每發現一人其乙方直接負責人支付違約金200元。
2.39對發生職業病未按規定上報有關主管部門的,乙方支付違約金200~500元。
2.40進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鎖、吊籃等)必須向甲方上報安全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未按規定上報的每項乙方支付違約金200-500元。
2.41減少人為噪音擾民,裝卸材料輕拿輕放,對故意大聲吵鬧,亂敲鋼管等制造人為噪聲的乙方支付違約金200-500元。
2.42工完場清,現場(建筑、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指定堆放地點,亂倒垃圾者,乙方支付違約金50-100元。
2.43高空作業材料等物品每掉一次,乙方個人支付違約金100元,乙方隊組支付違約金1000元;
2.44施工現場構成以下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乙方每項支付違約金1000元—5000元。
⑴ 安全管理體系有缺陷,作業隊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配備。
⑵ 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⑶ 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未按規定
與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
料口無防護棚及安全設施未經安全驗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臨邊無防護。
⑹ 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⑺ 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⑼ 塔式起重機限位、保險有一項失靈。
⑽ 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⑾ 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⑿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⒀ 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⒁ 施工外用電梯限位裝置有一項失靈。
⒂ 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復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⒄非專職人員操作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的。
2.44違章人員(個人)的罰款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督促執行,因分包單位對本隊違章人員負有管理責任,如違章人員無力按時交納或離開本工地無法交納罰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交納。所有罰款支付須于處理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及時交到項目主管部門。如分包單位或違章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拒不繳納安全罰款,在分包單位的工程款或現場安全管理保證金中進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須保證在本工程的安全與文明施工,除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外,還要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損失,每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總價款的 10‰ 給予處罰。
四、協議書說明
1、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辦理完結算退場時,必須到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退場會簽手續,甲方對乙方對本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簽署意見,乙方辦理完會簽手續后方可退場。
2、本協議與甲方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的其他現場管理措施均視為雙方合同的補充部分,亦可作為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獨立有效執行。
3、在協議生效期間,若國家、地方政府對建設施工行業或企業提出新要求時,甲方將按照要求,對已簽訂協議進行補充簽訂或修改重簽。
4、未盡事宜在工作中進一步完善。
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辦理完結算后失效。
五、安全管理風險抵押金及現場安全管理保證金的繳納方式
1、安全管理風險抵押金:
乙方在協議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將五萬元安全管理風險抵押金以支票方式交甲方項目部財務處。
2、現場安全管理保證金:
乙方在協議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將叁萬元現場安全管理保證金以現金方式交到甲方項目部財務。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1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淮安市汽車生活廣場綜合樓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文明,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分包工程項目:
分包工程名稱: 淮安市汽車生活廣場綜合樓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點:淮安市清河區水渡口大道與飛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鋼材、碎石、砂)、包機械設備、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淮安市汽車生活廣場綜合樓工程全部深基坑支護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職責:
1、負責審查乙方的施工資質和乙方的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后方可簽訂分包合同、進場施工。
2、負責向乙方負責人貫徹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項法規、條例、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
3、向乙方負責人詳細介紹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
4、審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
5、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對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行為的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并進行經濟處罰。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在開工前向甲方和監理申報乙方的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
2、乙方應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組織,按照規定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并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機械、焊接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應在樁機醒目處懸掛。
3、乙方在開工前應根據本工程特點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點,依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提出具體的措施,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施工。
5、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檢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認真整改,定期不整改嚴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執行,并承擔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及班組長每天上班前要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要認真填寫班組安全教育記錄,每天必須報甲方。
7、施工期間乙方 負責本工程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8、施工期間,乙方應定期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會議,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9、甲乙雙方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防護用品規定并有合格證,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必須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樁機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必須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的安全管埋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動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 《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證上崗,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嚴禁違章,無證作業,嚴禁不懂電器和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和使用電器和機械設備。
1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的規定,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
15、乙方從甲方配電房接線至施工現場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實行三相五線制的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備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違反本規定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負責。
l6、乙方在簽訂協議后,應自覺的向所在區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戶籍手續,并向所在區建設局安全監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等有關手續。
l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乙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事故現場,并由甲方報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責任、經濟賠償和善后處理,由乙方承擔。
18、本協議一式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2)乙方保證基坑支護驗收合格,土方回填前無失穩、滑坡現象發生。
(3)分包人應做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準備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就合作中有關安全責任事宜,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一致,共同訂立本協議信守執行。
一、乙方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維修、維護、安裝、保養、檢修、保修等過程中,應注意雙方及第三方的人身、財產安全,負責合作期間安全工作。
二、乙方負責制訂安全制度,根據工程不同特點,編制安全手冊,對職工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作好防火、防盜、安全用電、規范施工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三、乙方開展工作前10日,作好安全準備工作,將工程及維護安全防范措施、應急預案提交甲方留存。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安全措施、應急預案提出建議,供乙方參考。
四、乙方認為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設施,乙方應提前10日列明明細交給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乙方領取。對甲方提供的設施、工具,乙方負有保管、維護、管理責任。
五、乙方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維修、維護、安裝、保養、檢修、保修等過程中,對自有或管理、維護的財產安全負責。雙方合作期間,乙方自有或管理、維護的財產丟失、毀損、滅失,或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等情形,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維修、維護、安裝、保養、檢修、保修等過程中,對自身員工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財產造成侵害的,應由乙方負責協調解決并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七、因第三方侵害乙方人身、財產等權利,應由乙方自行處理并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和責任。
八、保修(或合作)期內,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應盡義務,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九、因乙方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維修、維護、安裝、保養、檢修、保修中存有缺陷、隱患,導致損害發生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乙方對承攬業務的質量終身負責。
十、本協議效力及于協議訂立前后乙方參與的所有工程、合作項目,本協議如有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十一、 未經協議另一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項下任何權利義務。
十二、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 】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乙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負責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務使用等,有教育、協調、監督、檢查、處罰的權利。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設備、設施等,如因甲方指揮不當造成的事故或損失由甲方承擔。
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對乙方有行使經濟賠償和辭退的權利。
2、乙方責任:
嚴格執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不發生人身傷亡、機械、火災事故,如若由于違章或操作不善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二、具體要求
1、遵守工作時間,有事請假,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2、努力學習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精通安全技術操作要求,熟悉公司規章制度、管理標準。
3、堅決制止違章作業,按章辦事,不徇私情。遇險情要停止作業,立即報告。
4、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人員的指導。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維護一切安全設備和防護用具,不擅自拆改任何安全技術設施。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并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發生打架斗毆、賭博、流氓行為
6、嚴禁在工作期間飲酒,如在工作期間飲酒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公司無關,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工人下班后的時間屬于個人業余時間,除加班外,不歸公司管理。故下班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三、本安全生產協議一式兩份,各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 月___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5
工程名稱:
甲方(工程總包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和項目工作秩序,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約束不安全狀態的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杜絕重傷,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安全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4、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檢查,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項目和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按名單對乙方負責項目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認真執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標準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制度,并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對于甲方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應在限期內改正。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現象。
5、在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發生火災、水災、燙傷、雷擊、觸電、高空墜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區域內作業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由于未執行協議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而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設備損壞的,須負責賠償。
6、乙方自備的機具、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應進行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確保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乙方機械、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因設備缺陷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標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員、社會行人及周邊居民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乙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
10、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專項有限空間施工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本班組根據施工安排向項目部安全副經理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核實后向業主提出有限空間作業申請→檢驗有限空間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安全員根據施工情況確認安全措施→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作業方案
施工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前項目部安全副經理及安全員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環境交底→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第六章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和有限時限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對作業空間進行通風。但禁止用純氧氣對有限空間通風。
第七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④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⑤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⑥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項目部應急救援搶救醫院為:醫院
項 目 部、施工隊主要聯系電話
項目經理:
技 術: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范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施工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第八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檢測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防護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5、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應急救援裝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協議有效期
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2、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補充條款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人員指揮。
2、施工人員嚴禁嚴禁喝酒鬧事,嚴禁與村民發生糾紛,否則出現事件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項目: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條: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不得在施工現場燒火;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范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不應疲勞作業,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樓層上睡覺。
第六條:違約處罰
(一)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應由甲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關;
(二)由于乙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關責任者已觸及刑律的,報檢察院或勞動監督部門處理;
(三)乙方施工人員違章違紀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并由乙方事故責任者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終止。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監理一份。
甲方: (簽章)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乙方在承接甲方土建施工、檢修、工程安全及其他勞務時的安全行為,促使乙方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 適用對象和范圍
甲方與一切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資格的單位簽訂相應土建施工(檢修、工程安裝及其它勞務)合同,合同簽訂后乙方可在甲方生產經營區域內從事相關土建施工;爐窯電氣、機械設備檢修;工程安裝及其它有關勞務活動。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當依據本協議約定,享有各自權利、承擔各自義務。
二、 雙方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1、 雙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應當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嚴格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
2、 雙方應相互配合,支持安檢工作的檢查和落實。乙方不得拒絕、阻擾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3、 乙方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指導,制訂并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4、 雙方必須嚴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檢修、勞務)現場之前,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本單位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為本協議甲方安全生產責任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對乙方施工、檢修、勞務等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 甲方針對乙方行為所作出的安全檢查,必須有書面記錄。并且,甲方必須立即將檢查情況向乙方通報。
4、 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時,有權向乙方詢問有關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調閱有關安全措施資料,指導或提出安檢意見和建議。
5、 甲方對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排除。否則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的相關經濟業務合同的履行。
6、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安全、規范的施工、檢修、勞務作業現場,承諾不因其過錯或消極不作為而給乙方造成安全隱患。
7、 確定也乙方進行具體安檢工作的機構和責任人,建立完備、規范的安檢記錄檔案,對從事高危行業工作的人員必須審核其是否具備國家認可的相關資質。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嚴禁將承包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2、 乙方人員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檢查、監督,對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止并給予考核。
3、 乙方應具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對特種作業的項目乙方必須出具有效的資質證書),在甲方施工、檢修、勞務等現場作業期間,乙方應指派專(兼)職安全人員 ,聯系電話 ,全面負責項目的安全、現場、消防工作。
4、 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檢修、勞務)現場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保衛科辦好一切入廠手續,接受安全教育,嚴禁“三無”人員進入甲方工作區域,乙方人員必須按在甲方登記備案的名冊人員進入作業區域,未經甲方認可不得擅自更換,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5、 乙方各類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素質,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所使用的特種作業設備必須取得有效的特種作業設備強制安全檢驗合格證,方準現場使用。
6、 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經查證發現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糾正,否則甲方有權現場勒令停工。
7、 乙方人員在甲方作業期間,必須按工種需要正確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同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乙方管理人員在員工作業前應先熟悉現場,并對所處區域的作業環境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預防措施給員工進行交底,同事對使用的設施設備等,負有認真檢查和確認的義務,嚴禁設施、設備等帶病作業,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9、 乙方人員在作業現場不得擅自動用或操作甲方的設備和機具,否則按本協議約定視為違約,承擔違約金,因此釀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0、乙方人員凡高空作業必須有專人安全監護,不得一人操作。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系好安全繩、安全帶(高掛低用),扎好褲腳,戴好安全帽;不準穿光滑底、硬鞋底。當需要在石棉瓦等輕型屋面工作或因作業場所環境限制無法系安全帶時,乙方必須采取安全行走的技術措施,如鋪設木板、跳板并加安全防護生等和在作業面下部增加安全防護網,嚴禁在沒有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冒險踩踏和作業。
11、乙方在作業期間自備的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租賃)甲方設備、工器具,應由雙方協商辦理租借手續,借用方應保證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租借方必須經行驗收確認并作好書面記錄,租借方一經接受使用,表示該設備(工器具)完好無安全隱患,若造成安全事故,后果全有租借方負責。
12、乙方作業期間的用電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將電源接入器作業場所的總配電箱,必須有防止影響上一級電源的過流斷路保護,乙方不得私自拉接電源,否則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違約金 元。
1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區域進行施工作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專業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并辦理相關的開工或動火手續,乙方必須提前將安全預防措施報送甲方在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單位和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審核,甲方在收到其報送資料后,應當于48小時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14、乙方人員在施工(檢修、勞務)期間發生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15、乙方所承建的項目: 。
五、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履行期間,若因一方違約行為發生安全事故,違約方按其與對方所簽訂的相關業務合同標的金額(指合同結算金額) %承擔違約金。并向守約方賠償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 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當產生的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每發現一起,乙方承擔違約金
元。
3、 除本合同第五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以外,甲乙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沒發生一項承擔違約金 元。
4、 因乙方違約而發生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甲方可在應付乙方的相關款中予以扣減。
六、 附則:
1、本協議與雙方所簽訂的相關業務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 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八、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程序裁決。
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生產單位、乙方各一份,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存檔一份,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 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后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設備、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設備。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七、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衛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匯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衛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外墻干掛理石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 號令)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及本市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國家、行業、企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二條、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 必須先落實好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第四條、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第五條、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清查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 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六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違章施工及防護用品佩戴不全進行罰款。
第六條、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乙方必須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必須做到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3、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地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更不得使用童工、老年工,違規使用一切后果自負。
4、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指導并組織班組積極開展安全講宣、安全檢查和安全學習活動;
5、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6、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也可拒絕施工:
7、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8、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
9、確保所購買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購、發放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10、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衛藝、設備。
11、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12、禁止拆除腳手架拉結桿及安全設施。
13、乙方使用電焊機必須使用直流焊機。
14、在使用臨時用電必須有專業電工操作使用。
15、乙方負責在工作區范圍內將易燃品清除后使用電焊作業,電焊施工必須有專業看守。
16、禁止在外腳手架集中堆放材料及理石。
17、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18、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專人管理。
19、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
20、乙方應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內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22、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從事生產工作。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或來歷不明的人員。
23、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的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應符合衛生要求。
24、乙方在施工中產生的火災及人員傷亡、墜物傷人、觸電、物打打擊等一系列傷亡由乙方承包人負責。
24、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或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0
承租單位: (以下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 工程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年 月 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 型塔吊(電梯),為明確責任,便于管理,確保安全,利于生產,制定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國家和 市有關起重機吊裝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乙方必須保障塔吊(電梯)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塔吊(電梯)生產廠家的技術文件支立、使用、維修、拆除;保證安拆、加節、維修等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作業,否則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三、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負責塔吊(電梯)基礎的制作,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后可進行塔吊(電梯)安裝,塔吊(電梯)安裝完畢后,經公司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塔吊(電梯)基礎的檢查、維護。如因基礎造成塔吊(電梯)傾翻出軌等事故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提供的資料不準確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處于塔臂回轉范圍的高壓線或其它架空線(纜),人員和車輛通道、建筑物等需要保護時,甲方負責搭設防護棚、隔離柵欄。并設立紅旗及紅燈示警。
五、塔吊(電梯)需要頂升、拆除作業時,甲方負責現場協調,保證現場作業范圍內沒有人員停留、通行。
六、塔吊(電梯)與結構錨固時,甲方按要求提供錨固定位置,搭設錨固操作平臺和通道,保證錨固作業人員的安全通行和操作。錨固拆除前,甲方保證操作平臺和通道經常處于安全狀態。甲方不得隨意改動錨固點。
七、同一施工現場或相鄰施工現場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甲方根據需要負責協調各塔吊之間的工作時間、回轉范圍、吊裝地點、停機方向、高差等事宜,確保塔吊不發生相碰。
八、塔吊(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十不吊”規定。
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由甲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在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內接其它設備,并不得在塔吊作業中切斷電源。
十、塔吊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吊具、索具、信號工、摘掛鉤人員的安全由甲方負責。
十一、乙方司機、安拆、加升作業人員應由乙方負責進場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和執行,甲方監督。
十二、在安裝、拆裝或運轉過程中,凡因塔吊(電梯)本身的缺陷、安全保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司機違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三、凡因司機不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擅自將塔吊(電梯)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單位的領導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如因領導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誰指派誰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塔吊(電梯)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十六、上級在檢查中發現對司機違章操作或因塔吊本身的缺陷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或責任勻由乙方承擔。
十七、乙方應保證塔吊(電梯)在使用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八、吊裝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應試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十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二十、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塔吊(電梯)退場后終止。
二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 市有關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地方等相關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二十二、需補充的條款,由雙方協商后另外補充說明。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應認真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應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施工和安全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嚴肅安全紀律、技術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違章行為和野蠻施工。
5、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實現主動預防、源頭治本。
6、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由甲乙雙方或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7、協商做好施工人員的健康查體工作,按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認真落實項目責任單位(或總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成立項目安全委員會,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布臵、檢查和指導,組織各參建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嚴格審查分包隊伍安全資質,嚴禁錄用資質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
3、按規定做好對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對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責令乙方進行辭退。同時做好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及通報等,并監督學習與執行。
5、編制有針對性的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對乙方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經檢查發現有嚴重違章、違紀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權責令停工并責令限期整改,同時依據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制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承包合同中有明確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須提供合格有效的設備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標工器具要有嚴格的檢查和防護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納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疇,對乙方的人員和機械、設備狀況進行確認,并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9、工程開工前甲方按規定預留一定比例(額度)的施工管理費做為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應予以制止,并出具“安全處罰通知單”,在保證金中扣除;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落實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編制工程項目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審查備案。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簽證書上簽字備案。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4、落實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中乙方所負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落實工作。
5、配合甲方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有人員調整時,要對新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備案,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進行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童工和身體狀況不滿足從事本工程體力勞動要求的人員。
8、按規定設臵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三十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并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班組和現場的安全工作,并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資料。
9、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執行的各種規定及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認真加強自身隊伍的安全規范化管理,杜絕違章
行為,做到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10、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機具、設備,機具設備隨機資料齊全,報甲方備案。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工器具,有責任加強對機械、設備和工器具的定期維護和保養。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維護、保養,對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
12、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不少于2小時),總結本周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施工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點,查找危險點,制定防范措施,傳達貫徹上級及甲方轉達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違章現象,經甲方指出后應立即進行糾正,不得拖延和推諉。
14、接受監理公司和監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指導,對監理提出的問題立即整改,在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時,監理有權停工整頓。
15、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手套等),對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項目部;有責任配合項目部做好上級部門安全檢查的準備工作,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整改措施要求進行整改。
17、安全監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臺帳。
四、事故責任及處理: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由于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人身事故,甲方負責醫療費用或按國家有關政策一次性補償;由于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雙方人員傷害,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費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在乙方與第三協商困難的情況下,甲方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由乙方自行處理。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乙雙方人員傷害和機械損失,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乙方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遲報或隱瞞不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的再發生。
五、其他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是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運用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對爭議解決的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2
項目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進行工作。為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在甲方工地工作時,要嚴格遵守公司及項目的有關安全規定,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酒后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5、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注意周圍的施工機械及危險物體,注意落石,如有危險或不安全因素,請迅速離開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隱患時,一定要以人為本,安全自保。
6、乙方上下班途中應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無證駕駛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騎乘摩托車、電瓶車應佩戴安全防護設施。乙方上下班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飲酒、打架斗毆,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作息時間及規章制度,如發生意外或違法違規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系。
8、乙方不容許帶病工作,如有身體不適,請盡快就醫,注意防暑。
9、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現場臨時休息期間,嚴禁玩水、玩火以及攜帶一些危險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發生,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10、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標牌。
11、非電工禁止動用配電線路和設施。
12、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3、此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3
承包方:
項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筑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并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于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系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系。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項目、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并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并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
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核,并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項目(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后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設備,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需經承包方驗收后,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
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并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匯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眾賭博、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眾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設備以及安全標志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眾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托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調度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設備,必須在市建委注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并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項目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后,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并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后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于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于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抵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后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項目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4
工程名稱:
甲方(工程總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和項目工作秩序,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約束不安全狀態的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杜絕重傷,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安全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4、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檢查,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項目和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按名單對乙方負責項目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認真執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標準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制度,并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對于甲方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應在限期內改正。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現象。
5、在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發生火災、水災、燙傷、雷擊、觸電、高空墜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區域內作業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由于未執行協議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而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設備損壞的,須負責賠償。
6、乙方自備的機具、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應進行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確保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乙方機械、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因設備缺陷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標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員、社會行人及周邊居民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乙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
10、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專項有限空間施工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本班組根據施工安排向項目部安全副經理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核實后向業主提出有限空間作業申請→檢驗有限空間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安全員根據施工情況確認安全措施→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作業方案
施工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前項目部安全副經理及安全員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環境交底→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第六章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和有限時限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對作業空間進行通風。但禁止用純氧氣對有限空間通風。
第七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④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⑤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⑥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項目部應急救援搶救醫院為:大興醫院
項 目 部、施工隊主要聯系電話
項目經理:
技 術: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范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施工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第八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檢測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防護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5、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應急救援裝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協議有效期
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2、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補充條款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人員指揮。
2、施工人員嚴禁嚴禁喝酒鬧事,嚴禁與村民發生糾紛,否則出現事件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裝單位基本情況
(1)出租方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2)安裝單位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型號設備編號
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編號
3 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2)設備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設備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對多塔作業的,共同確定防碰撞措施。
(3)機械設備進場后由乙方安裝調試并辦理塔吊備案手續。經有關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設備安裝、拆卸和頂升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4)特種設備安拆、維修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5)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6)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并按規定上報。
4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設備基礎施工,并承擔基礎制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并承擔電費。
(3)積極配合設備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進出單路暢通。
(4)設備進場后的保衛工作原則上由乙方負責管理設備,如由設備零件被盜,由甲方協助調查,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為操作人員解決食宿。(餐費自理)
(6)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和設備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7)負責審查出租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及指揮人員的資格證書,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給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設備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設備地基、基礎和附墻預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設備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
(9)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范,并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出租的特種設備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或磨損嚴重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對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進行定期效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應當對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在對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狀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于出租方原因致使機械在使用安裝、拆除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3)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設備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
(4)設備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設備相關資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設備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設備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復印件供甲方查驗,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設備的安裝、頂升、附著,必須由同一個單位完成。設備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前,乙方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作業過程必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安裝、拆卸方案,并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裝完成后,應當由安裝單位和乙方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向乙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和相應的備案手續。
(6)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為;負責為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9)負責為單位現場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承擔工傷保險義務。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7、補充條款: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6
總包單位:(章)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章)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稱:大同機場油庫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點:山西懷仁縣親和鄉;工程內容: 油庫油罐防腐 ;分包范圍: 基地庫新建3000平米立式油罐2臺,500平米立式油罐4臺,100平米臥式油罐10臺,外場100平米臥式油罐10臺 ;
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責任,實現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管理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天津市農村建筑隊安全施工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條的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行業及業主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標準,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環境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體化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環境教育;嚴肅安全、環境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規章制度。核查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監督管理。
二、編制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施工管理規程,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方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措施并監督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印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環境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村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規的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終止工程款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估書,無安全評估書者不能結算。
九、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二、其它:項目經理部負責向乙方進行《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權監督乙方認真執行。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制度,參加工地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生產領導小組機構,出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迅即報告甲方,并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
五、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日常檢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七、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八、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監督甲方履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其它:認真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制定的《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協議訂立地點:
協議有效期限與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總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制”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 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 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 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 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 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 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 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 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 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 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 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 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 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 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 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 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3. 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 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 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 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 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 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 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 監督甲方履行安全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11. 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2. 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8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和安全教育競賽活動,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禁止到處抽煙,只能在固定的吸煙點吸煙,接受安全教育。
二、認真學習鋼筋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識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拒絕違章指揮。對違規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人,并接受處罰。
三、堅持上班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板、安全掛鉤、安全門,施工環境的洞口、安全網、電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上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危險處操作系好安全帶。
六、在基槽里注意塌方,要多看一眼留心周邊。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隨干隨清,按類堆放鋼筋。
八、 使用吊車時要用鋼板墊好吊車腿,不要站在大臂下面。
職工簽字
日期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9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生產現場確保工作過程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特簽訂本協議。
一、職責要求
1、服從公司生產指揮,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規定,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2、嚴格按照公司關于本崗位的《作業指導書》進行作業,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抵制違章指揮,糾正違章行為。
3、持證上崗,保持工作現場規范化、標準化。 4、按規定著裝上崗,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車輛安全等相關規定。
5、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崗位的危險性、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做到持證上崗,會報警,會自救、互救, 積極學習滅火與火場逃生知識,熟悉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事故逃生線路。
6、嚴格執行作業許可證管理規定,進行臨時用電、登高作業、動火作業時,按規定、按程序辦理作業許可證,不無證作業。
7、積極參與事故隱患檢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危險因素,立即向上報告進行解決。
8、發現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向上報告,積極參與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從上級的指揮。
9、忠于職守,嚴格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一崗一責制”。
10、駕駛各類機動車必須做到持有相應的有效證件,不開病車,不超速行駛,遵守交通規章,騎電動車和摩托車的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11、嚴格執行對現金、票據有關管理規定,杜絕丟失、被盜、被搶安全事故的發生。
12、積極參與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和諧的安全生產氛圍,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二、安全管理:
1. 工作過程中凡事涉及到使用行車以及參與行車作業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違者罰款500元,發生事故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處分;
2. 工作過程中涉及到高處作業者,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違者罰款500元,發生事故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處分;
3、危險區需要動火、動電,必須由項目負責人或者部門領導開具動火、動電申請,由安全部門批準后方可作業,違者罰款100元,發生事故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處分;;
3. 工作過程中未經過安全部門允許擅自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或者移動消防栓/滅火器位置的人員,發現一次罰款50元;
4. 安全部門每兩個月需要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并做好記錄,未履行到位,推遲時間超過1個月以上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 安全部門需定期向各崗位宣貫安全常識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監督其規范作業;
6. 節假日期間,安全部門需做好假期間的安全預防措施并上報審批實施;
三、協議內容
1.乙方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元作為安全經費,若本部門每個季度出現安全事故(金額損失在500元以上),則此經費則作為事故損失的預備金使用,本部門成員的當年扣除的經費則不予返還,若該季度本部門未出現安全事故,則每季度甲方將以雙倍的金額補發給乙方。
2、乙方在甲方處工作,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3、甲方必須不間斷的向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知識,以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識;
4、甲方必須遵守勞動法履行好甲方的責任;
5、甲方每年必須按協議內容履行自己的職責以及承諾;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
乙 方:
日 期: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0
總包方:
分包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與建設單位分包方簽訂本合約。
根據本工程實際情況,總包單位只對分包單位進行工作中的協調管理,在施工工程總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 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傷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總包企業形象的要求。
二、 安全責任及生產要求: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擔。
2. 分包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2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必須持《安全生產資格證書》上崗。
4.3.3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4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5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記憶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本企業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上班前對外架、腳手架板等進行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4.13.2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9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0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多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給工人提供應有的福利和衛生條件。
6、分包方作業人員不的擅自拆除安全圍護設施,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作業人員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帶每次罰款200元。工地現場內煮飯者罰款500元/一次。
五、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 包 方:(公章) 分 包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深入推進施工工地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 智能動態稱重系統研發生產基地 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有關各方的消防安全職責,提高項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結合工地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協議書。開工前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協議書,以明確職責,作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在施工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協議具有優先權。本協議書適用的工程項目名稱為:智能動態稱重系統研發生產基地外墻裝飾工程,此項目施工地點為:太原市高新區中心街以北
1、乙方必須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組織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將組織機構及制度上報工地現場消防安全指揮部。
2、乙方要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義務消防隊隊員應進行集中培訓,掌握各類火災的基本滅火劑救援知識,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培訓及滅火和救援演練。同時要實行全天24小時輪班巡查制度,并建立巡查記錄,對于發現的隱患及時消除。
3、乙方應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及滅火和應急疏散
預案,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組織有針對性的滅火和疏散演練,
其中人員居住場所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疏散演練。
4、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
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5、甲方每月對工地現場的消防設施組織至少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同
時留存完整的檢查記錄。
6、乙方應確保現場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消防車通道的暢通。
7、乙方在節假日期間,應加大宣傳力度和巡查力度,確保現場的消防安全。
8、如乙方有發現問題拒不整改的情況,每發現一次,罰款五萬元,該罰款從
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日 期: 日 期: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2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分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機場管理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分包范圍及作業內容
(一) 工程項目名稱:首都機場T3航站樓國門匯項目封閉區鋼結構工程
(二) 工程地址: 首都機場T3航站樓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業內容:同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監督、檢查、處罰的權利。
(三)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對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核情況。
(四)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并按甲方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五)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二)乙方對其分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甲方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按時限整改。
(三)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四)乙方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施工作業條件進行認真檢查,對甲方提供、移交的場地、設施、設備等的完備性、安全性進行認真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與甲方辦理移交、接收手續,并簽字確認,乙方對簽字負責,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負責管理其分包范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業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護設施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及施工要求搭設合格,并履行驗收手續。乙方對甲方移交的場地、設施、設備或乙方自行搭設的設施、自行提供的設備不進行檢查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六)乙方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乙方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七)乙方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工人違章作業,并按規定做好工人勞動保護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員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按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及《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乙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報甲方、監理,經監理審批合格后方可施工作業。無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明確施工方法、操作工藝、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等,無技術交底不得作業。
(十)乙方在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安全技術交底報甲方備案。無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作業,未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因無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乙方須根據規定為職工辦理相應的安全生產保險,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十二)施工過程中需要新進場人員的,乙方必須備齊相關人員資料和手續,在人員進場前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進場,進場后乙方自行組織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批準人員私自進場后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乙方人員進場后,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核,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乙方須將安全教育考核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乙方負有對工人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責任,并做好教育記錄,履行簽字手續。乙方不得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和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作業。
第五條 乙方負責向所屬人員配發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指導其按規定要求正確配戴。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配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第六條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擔。乙方自帶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規定,并負責日常的檢查、維修、保養。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改動的,必須經甲方工地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乙方人員施工前,必須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隱患排除后方可進行作業。乙方沒有履行作業前安全檢查職責,造成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第十條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第十二條 甲方對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有權發出隱患通知書,乙方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對于重大隱患,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乙方必須無條件遵從。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罰款處罰,罰款處罰在甲方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罰款通知后一周內要向主罰單位繳納罰款,逾期不交的加倍處罰,并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要不斷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對乙方和乙方作業人員重視安全生產、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甲方應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北京北京欣東園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煙,禁止酒后作業。
(二)必須執行交底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經交底禁止作業。
(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作業。
(四)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類腳手架、跨越防護欄桿、穿行有禁行標志的出入口。
(六)高處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七)樓層上施工人員禁止向下投擲物品、拋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按規定清理周圍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標牌。
(十)非電工禁止進行電氣作業。
(十一)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結構中居住和儲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員留宿。
第十六條 事故處理
(一)屬于甲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但具體善后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和處理,甲方不直接對乙方職工及家屬。
(二)屬于乙方責任或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甲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重傷事故每人次處以五萬元罰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三十萬元。
第十七條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裁定。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業內容及乙方全部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且甲乙雙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即終止。
第十九條 其它事宜: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3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況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項目地址:
承包施工內容: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管理目標
在建施工管理中,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確保實現我單位施工中達到無施工人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無火災事故:無重大治安和交通責任事故:無重大環境污染和重大職業病患事故的管理目標,爭創省(市)交明安全工地,保障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安全生產原則,根據“統一管理、各負其責” 的施工管理辦法簽訂本協議如下:
三、 甲方責任
1、 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 嚴格檢查乙方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不得發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的企業。
3、 在乙方進場時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經考核80分以上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識乙方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4、 分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工程師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 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宊發災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組識乙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6、 負責編制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專項安全措施搭拆方案搭設。
7、 甲方應按規定要求,定期組識施工現場分包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對前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講評,對進期的安全生產工作以安排部署,甲方組識安全生產教育應做好詳細記錄并留有影像資料。
8、 負責編制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以上臨電設置方案、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二級配電箱以下臨電設置方案,提供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對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及主要電纜進行管理和維護,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二級電箱以下的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9、 負責組識乙方參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四、 甲方權力
1、 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源防防控制措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的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2、 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施工隊伍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管理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3、 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退現場內的乙方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及甲方發布的安全管管理規定、制度和指令人員,無論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于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制定有權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罰金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拒不簽認的,加倍扣除。
5、 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及維護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場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6、 對乙方采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供應商處采購,如乙方私自采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7、 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識有關部管、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8、 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廠
9、 在乙方退廠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廠手續
10、 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
追求乙方的責任。
11、 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公傷保險。
12、 對乙方施工過程中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志準。
五、關于安全生產管理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部和工程所在省(市)政府頒發的
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令、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
度,服從安全生產管理。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頒布的《勞動法》和省(市)政府頒發的有關勞務用
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勞務用工登記注冊審批手續,不得私招亂雇和違法用工。
3、乙方不得將工程再分解轉包。如乙方將工程分包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備案。
因乙方原因一造成乙甲或第三方受到各種損失有乙甲單獨承擔,乙方與
第三方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
4、乙方要嚴格加強對進場員工的全面管理。進場員工必須持有與乙方簽訂
的正式勞務合同,乙方必須按規定負責發放員工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等(如乙方未給辦理和交納保險費的,甲方代為辦理,所花費用將在乙方的工作款中加倍扣除)
5、乙方要根據自已施工工程規模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配備專職安全人
員。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達到50人及以上的要配備一至二名專職安全人員,不足50人的分包單位必須配備一名專職安全人員,安全員必須經過省(市)級政府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相應資格證書。
6、乙方的施工人員凡年齡未滿18周歲或患有“三高”病(高血壓、高血
脂、高血糖)、心臟病、神經性疾病和癲癇病患者,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建筑施工作業。
7、乙方進入建筑工地的施工作業人員(含管理人員),門必須參加公司和項目部組織的“三級”即;公司、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培訓學習,沒有經過“三級”安全培訓學習和安全知識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本工地上崗作業。分包單位必須經常對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不斷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8、乙方負責工人上下班過程中人身安全,甲方不提供交通設施,乙方組織工人結隊而
行,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馬路,不打架嬉戲,以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如工人出現意外傷亡情況則有乙方負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9、乙方進入建筑工地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項目部和分包單
位必須逐一登記造冊,按時維修保養。其中的大型機械設備【如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和各種升降式吊籃等】除必須有正規廠家或租賃單位提供的產品和格證書外,還必須編制其大型機具安裝拆除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在設備安裝安畢后必須經過質量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和簽發安裝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
10、 乙方在建工地的臨電、臨水和臨時消防設施的配置,必須滿足現場施工需要,必須根據施工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臨電的配置必須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標準)執行。臨電系統必須經過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工程監理、項目部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現場機械設備必須做好接零接地保護系統,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 安全用電防護措施。
11、 乙方在高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必須重點抓好“三保”(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利用和做好“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即;”槽、吭、溝的周邊:在施屋面的周邊和框架結構樓層周邊:尚未按裝欄桿的陽臺、料臺挑平臺周邊:在工程樓梯口的樓梯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嚴格貫徹相關的安全規范標準。
12、 乙方采購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所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采購時,必須向廠家索取發票和產品合格證,入庫要有驗收單,發放勞保用品及防護用品時,要進行造冊簽名登記備案。要經常檢查并及時淘汰殘破、損壞和超期使用的勞保用品,并對作業職工正確使用勞動用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3、 乙方負責人因故需要離開現場時,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工作并書面告知甲方備案。分包單位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應經常檢查監督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好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4、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對于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在甲方限期內進行整改,并及時整改情況報告甲方。對乙方整改不力或過期不整改甚至置之不理的,甲方有權給于嚴厲批評或進行經濟處罰。,
15、 分包單位對所處的施工區域,工作環境、安全防護設施、機具設備等必須認真檢查,安全問題及可能引發事故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改。對于如乙方無能力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甲方回報,有甲方協調有關人負整改,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施工
16、 乙方對于施工現場腳手架、安全設施、施工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安全標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如需要拆除移動的,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移動。
17、 乙方特殊工種作業施工人員,大中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是按照經過有關部門考核,在考核成績合格以后取得操作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工作。
18、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加空線和通訊設施、設備的保護。甲方應將地下管線及障礙物情況向乙方及時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要按照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如遇有問題或情況不明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并及時向甲方匯報,保護市政設施和通訊設施是施工單位及不容辭的責任。
19、 一但有安全事故發生,乙方以最快速、最便捷的方式報甲方及項目部主管領導、詳細報告事故情況,有甲方通過正常距道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并同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時要做好詳細記錄或拍照存檔,甲方要及時為事故救援提供必要的條件。
20、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或上級主管機關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和現場考查工作,不得偽證、假證或遲報、甚至隱瞞不報。
21、 乙方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是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施工管理制度給予有效批評或進行必須必要的經濟處罰
六、 關于消防保衛管理
1、 乙方必須將工程的組織設計和現場臨建搭設施工方案報甲方審核、審批。施工現場要設圍墻、大門要設門衛值班室,作業區【含設備材料存放區】、辦公區和生活區應保持安全距離分開設置,要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中的規范和甲方企業《CI形象手冊》要求。。
2、 施工現場建立門衛值班制度,配備門衛值守人員,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配佩戴“工作卡(胸牌”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非施工閑雜人員隨意進入施工現場。
3、 施工現場實行逐級治安防火責任制,本著“誰施工誰負責” 的原則。確定一名治安消防負責人、組建現場搶險救援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和消防管理工作。
4、 乙方進入現場應及時提供進駐許可證和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建立健全施工人員花名冊,特殊工人員花名冊,并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復印件,施工隊伍應是成建制隊伍,不得私招亂雇和來路不明的閑雜人員。
5、 乙方對自已的施工人員要從嚴管理,要經常進行法制教育,施工人員不準進行聚眾賭博、打架斗斗毆!盜竊行騙、不準參加非法集會活動;不得進行賣淫嫖娼、觀看、傳播黃色影像等非法活動。
6、 乙方負責本單位的小型機具,貴重物品,建筑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防止丟失和盜竊案件發生。要特別做好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爆,并將責任書落實到人。
7、 乙方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制止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制定火險隱患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
8、 不得違章停放各種車輛,隨意占用消防車道,并對無固占用消防車道、隨意拆除挪用消防設施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9、 工地發生任何重大突發事故或事件時,乙方全體人員應聽從甲方或工地項目的統一調動指揮,積極參加應急救援義務搶險隊,對立功者,甲方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10、 乙方要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甲方保衛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落實整改,不留隱患死角。
七、關于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管理
1、 乙方嚴格貫徹執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OH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文件要求,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并制訂相關的環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保證措施,經甲方審核后實施。
2、 乙方組織所屬員工接受ISO14001環境管理、HO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知識講座,接受教育培訓。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在施工中乙方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使以上各項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范圍內。
4、 乙方垃圾清理及建筑垃圾消納工作應嚴格按照甲方《污染物(揚塵、噪聲、廢水、廢棄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業指導書執行
5、 乙方負責在甲方的指導下辯識所承包工程實施中的危險源,并采取絕對有效地措施;
6、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有關施工技術質量管理、現場維護、施工用電、機械操作、化學危險品使用、保存等各項管理規定,同時注意保護女工的各項合法權益。
7、 乙方對接觸職業病危險源的現場作業工人應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護用品,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職業健康有效證明,對無職業性健康體檢證明,乙方須對其進行體檢,有職業禁忌癥者,應對其調換工種。
8、 乙方定期對工人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區進行清潔、消毒,定期對現場工人進行體檢并記錄,對發現有傳染性疾病或疑似傳染病時,須立即隔離并報告甲方及當地衛生防防疫部門,并配合甲方按照衛生防疫部門防治傳染病的要求采取相應的措施。
9、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超標或機械漏油污染環境,杜絕敲擊等人為噪聲。使用機械要定期進行噪聲的檢測,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機械要及時采取維修措施,木工車間要封閉,減少噪聲、粉塵的排放
10、 乙方需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樹、歷史文物,要按照地方政府關于“古樹名木管理保護條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執行,嚴禁對自然環境造成破壞。
11、 加強對機動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并對機動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以保持機動車性能良好,尾車年檢合格。
12、 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施工、生活及辦公廢棄物得到有效控制與管理,本著“節約資源,減少環境污染” 的原則,確保廢棄物處理后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13、 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必須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進行分類處理,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
八、違章違規責任和處罰
1、 乙方在現場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地方各級政府的安全、衛生、環境、消防、治安等職能部門的監督及執法檢查,甲方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隱患、有權發出安全檢查隱患通知書或停工整頓指令。乙方應在整頓期限內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按時進行整改,末進行整改或因發生經濟處罰時,乙方要負完全責任。
2、 屬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要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上報。乙方要負責按照國家的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在乙方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為傷亡職工進行工傷認定,評殘,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賠償等善后處理工作,甲方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
3、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的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甲方不得面對事故的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承擔承包人工傷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對因處理不當而發生的糾紛,若影響到甲方的正常工作和給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 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各種火警、火情,視其損失大小及造成的影響程度,對肇事單位處以2-10萬元罰款。
5、 在工地內出現偷盜公、私財物,對肇事者所在的單位罰款2-5萬元。
6、 乙方出現打架斗毆或參于打架斗毆、無論主客觀原因一次罰款2-5萬元,情節嚴重者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后果有乙方單位或肇事者本人全部承擔。
7、 乙方在施工現場的廢棄物必須及時處理,集中統一消納,禁止隨意堆放。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造成的環境破壞和人身傷害,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包括無償修理和恢復在施工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環境及賠償業主/甲方的損失
九、本協議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在簽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作為正式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隨雙方簽訂的分包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簽字或蓋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