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書(受理申訴后不予確認用)(精選3篇)
人民法院裁定書(受理申訴后不予確認用) 篇1
( ) 確申字第 號
確認申訴人(寫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寫明法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理人姓名、地址)。
確認申訴人以(寫明申請確認的案由)為由,提出確認請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了( ) 確字第 號裁定不予確認,申訴人不服,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依法向本院提出申訴。
(寫明確認申訴人申訴的事實和理由)。
本院查明,(敘述確認案件的事實及認定的證據)。
本院認為:(決定不予確認的理由:即: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對原司法行為合法、原不予確認決定并無不當、申訴人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不予支持進行闡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引述具體條款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引述具體條款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對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行為(裁定、決定)不予確認違法。
(合議庭署名)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裁定書(受理申訴后不予確認用) 篇2
( ) 確字第 號
確認申請人(寫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寫明法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理人姓名、地址)。
確認申請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以(寫明申請確認的理由)為由,向本院提出確認申請。
本院審查認為,確認申請人的申請不符合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受理條件(或闡述其他理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引述具體條款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引述具體條款項),決定如下:
對確認申請人____________提出的確認申請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全稱)申請復議。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裁定書(受理申訴后不予確認用) 篇3
婚內財產確認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后一直處于分居狀態,經濟上各自獨立。經協商一致,現甲、乙雙方就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一、甲、乙雙方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歸各自所有;
三、在甲、乙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共購買了 套商品房如下: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購買的位于 的房產(房產信息: ),甲、乙雙方約定此房產歸 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婚后除上述投資一處房產( )之外,再無其他財產交集;
六、甲、乙雙方約定,雙方各自的債權(個人財產增值部分)和債務均由其本人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上述債權(個人財產增值部分)和債務既包括婚前產生的,同時也包括婚后產生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律師持有一份,每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 X X X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2、房產證復印件;
3、購房合同;
4、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