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應用合同
合同編號: hc
甲方:上海商務咨詢有限公司 乙方:
通訊地址:上海市xx區路251 弄5號 通訊地址:
電話:021-54106455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信息應用合同。由甲方為乙方提供信息應用平臺,由乙方通過信息應用平臺自行發送信息。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有權對乙方的信息應用平臺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2. 甲方為乙方提供信息應用平臺,乙方按照甲方的經營范圍使用甲方的信息應用平臺發送信息,乙方使用信息應用平臺發送信息或客戶(乙方開發的客戶)使用信息應用平臺發送信息均視為乙方行為,乙方按使用發送信息的條數向甲方支付信息應用費用。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信息應用平臺發布信息內容前應嚴格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預先嚴格核實客戶的真實身份,嚴格核實客戶的信息內容,保證信息內容的正規合法,不得利用甲方的信息應用平臺批發、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或不符合當地法規的信息內容,不得發布所有與政治相關的信息內容;不得發布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信息內容;不得發布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信息內容;不得發布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信息內容;不得發布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信息內容;不得發布破壞國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內容;不得發布虛假信息,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信息內容;不得向“拒收推銷信息”的用戶發布信息;不得發布散布謠言,擾亂社會次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信息內容;不得發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內容;不得發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內容。乙方不得利用信息應用平臺欺騙和誤導他人,乙方亦不得利用信息應用平臺從事違法違規的任何事情,否則責任自負。
2.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項信息應用平臺管理辦法,包括并不限于《信息應用平臺管理辦法》和《信息應用平臺系統信息安全承諾書》等管理制度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具有法律效力,乙方應在使用信息應用平臺時始終予以遵守。
3. 乙方有義務對發送的每條信息內容提供法律法規所需要的書面證明材料,乙方有義務按合同的付款方式以甲方提供的信息應用平臺的統計數據為依據按時支付給甲方信息應用費用。
4.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在本合同所涉及的甲方資料或乙方通過其他任何渠道所獲知的甲方商業行為信息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 乙方有權在24小時內檢查確認甲方提供的信息應用平臺其信息應用信息發送的質量,逾期確認視同乙方無異議認可。乙方在合作中一旦遇到任何非正常情況或需要幫助或要求甲方履行義務的或有任何疑問、包括意見及建議都會在當時聯系13764398881一定及時聯系到甲方的負責人并盡可能要求當天得到解決。逾期24小時聯系或逾期24小時提出視同乙方無異議認可。
第三條 合同解除、終止與違約責任
1. 乙方有違法犯罪的或損害甲方信譽行為或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或乙方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2.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給非違約方違約金,違法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信息應用費用及結算支付方式
由甲方根據雙方商定的服務要求及標準為乙方提供企業信息服務,具體要求如下:
發布方式 企業正規信息
數 量 條
發布內容 乙方提交
發布要求 乙方自己根據發送量先款后發,甲方以不同價格按不同品質發送,禁止發布違法或疑似違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