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響燈光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之相關規定,特訂此工程合同。本合同為一式兩份,共含合同三頁、設備清單二頁,甲乙雙方各一份。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日期: 四、工程造價 本工程總造價為: ,大寫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幣總金額的 ; 2、設備到場,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幣總金額的 ; 3、設備安裝、調試完工經甲方驗收后向乙方支付人民總金額的 ; 六、售后保障 1、乙方所售設備按國家三包規定提供售后服務,即現行標準要求。對所提供設備免費保修一年(注:非人為損壞;不包括話筒、線材、接插件、燈泡、耗材等),終生維修,其中非質量問題造成故障,乙方不提供免費保修服務; 2、乙方為甲方提供長期的技術支持和升級換代服務; 3、乙方在工程安裝期間免費為甲方培訓由甲方指定的系統操作員兩名。 4、對今后使用耗材、今后擴建升級,都給予最惠待遇。 七、雙方的權力及義務 1、甲方積極協助乙方施工,提供場地施工的方便,協調與其它進場施工單位的關系; 2、甲方應將強弱電線路應分開鋪設,并負責在乙方指定的地方安裝好供給電源。 3、設備到場和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應積極組織驗收,在乙方送達驗收通知后超過叁天不予驗收,視驗收合格。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終止;如本合同在履行中一方違約(但自然因素和不可抗力以及法律規定情形除外),違約方按本合同的總價款的 20%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