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外資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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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同意簽訂本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工作任務,為____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于適應甲方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熟練)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周實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為____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____小時,月加班時間超過48小時,必須經雙方同意,不得強制。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后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法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 資____元25.5天=月工資____元。普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____天以上,或月累計____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資的1%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____元
至____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日節為____%。公休假日和平時為____%。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____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須按規定辦理為乙方的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國家或市府現行規定、辦法執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以上為____%;其醫藥費報銷____%,或每月發給乙方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準,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____天,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干制。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有超過天數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 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如屬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雙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和第5項規定的;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市(特區)勞動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余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產;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④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愈恢復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④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內的;⑤前往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①調整工種后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③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⑤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⑥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⑦經有關部門批準,到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____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助費:①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注:臨時工轉為合同制工的,其臨時工工齡可連續計算,并按其在單位的累計工齡享受生活補助費。否則:不享受上述補助,而另謀工作;但乙方如要返回原籍地,應交回《臨時工勞動手冊》和《暫住證》,甲方可出具證明領回勞動保險金,并按實際需要發給遣散路費)。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④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____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特區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鑒證后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
乙方簽:
委托代表人簽: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鑒證人員簽名:
鑒證機關蓋章: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范本1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 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 ,同意簽訂本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為 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于適應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周實行 日工作制,每日為 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 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2.勞動報酬:
(1 )按規定甲方結匯后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實行,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 元 25.5= 月工資 元。晉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 元至 元不等。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 天以上,或月累計 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生意安拖欠工資的 %賠償乙方損失。
(2 )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 元至 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 )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公休假日和平時為 %。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 時)工作的,每班發給 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須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 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現行規定、辦法執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 年以下的 %, 年至 年為 %, 年至 年為 %; 年的以上為 %,其醫藥費報銷 %,或每月發給乙方 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準,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③乙方為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 %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 天;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 天,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
(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干制。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超過幾天數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 雙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 項和第5 項規定的;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不能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主管部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余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產;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④有貪污、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 項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愈恢復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④女工在孕期、產假或哺乳期內的;⑤前往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①調整工種后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③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分割工人合法權益的;⑤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⑥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⑦經有關部門批準,到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并按有關程序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 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償金:①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 款第④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 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
2.____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鑒證后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蓋章: 乙方簽:
法定代表人簽: 委托代表人簽: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人員簽名:
勞動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勞動法規和政策,聘用_______(乙方)為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生效后前____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有效期采取下列第幾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條變更、解除或終止)。
2.合同期限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崗位與職責任務
乙方的工作部門及崗位(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本職位的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可視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或依照合同約定可調整乙方工作,同時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現按規定給予獎懲。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超過36小時,每個工作日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政府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外商投資企業職工工資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定為____元。以后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計件單位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2.甲方每月如期以貨幣發放工資。
3.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崗位)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政府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加點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不低于乙方停工前3個月的月平均工資70%的標準,發給乙方停工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職業病及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甲方按本市社會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發給工傷生活費和報銷醫療費。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省、市規定的因病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女工孕期、產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險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等各種保險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以及非因工傷亡,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發給乙方親屬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或優撫金,以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或救濟費等。
4.合同期內,甲、乙方須按照本市政府的規定,繳納退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繳社會保險基金情況。
六、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3.甲方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規程的教育培訓。
4.甲方執行政府有關女職工及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勞動保護規定。
5.乙方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乙方有權拒絕違章的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員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續訂、變更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 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蓋章)。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政府規定的退休年齡;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或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但必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送勞動教養或判刑的;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按規定應予辭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未發生本合同第七條4款各點規定;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期內,和未作出勞動能力鑒定前以及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3)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以及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非因工傷病醫療期限標準為: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三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六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九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一年,二十年以上可視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
(4)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在懷孕、產假和哺乳期間;
(5)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休假期間。
6.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
(2)經政府勞動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數額和如期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
(5)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人中等專業學校全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7)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八、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1.除試用期內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規定可構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況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都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提前通知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實得工資的日平均數計算補償。
2.除本合同第七條各款外,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違者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規定》及本合同規定向對方賠償。
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人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3.經甲方培訓或由甲方出資聘用的大、中專畢業生、專業人員,服務年限少于培訓合同規定時間的,除本合同第七條第3款(1)、(2)、(3)、(4),第4款(1)、(2)、(5),第6款規定情況外,應按合同期和甲方實際支出費用剔除已服務年限遞減賠償。
本合同終止時間早于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終止時間的,以培訓合同終止時間為準。
九、甲、乙雙方所訂合同期滿甲方不再續訂的,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滿甲方提出新的合同條件和侍遇均不低于原合同而乙方不愿意續訂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2)、(5)所列情況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甲方應按本市政府有關規定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屬長七條第4款(5)的,還需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合同期未滿,乙方要求辭職,除本合同第七條第6款(2)、(3)、(4)、(6)所列情況外,或甲方執行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1)、(3)、(4)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均可不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
十、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本市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享受失業救濟的手續,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為其辦理退休(退職)等手續。
十一、雙方履行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十三、雙方需明確的其他事項(含雙方違約責任):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
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與
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工會集體勞動合同
一九九四年·北京
本集體勞動合同(合同)由“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一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資企業,其法定地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西里2號(下稱“公司”)與“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工會”,一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和存在的工會,其辦公地點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西里2號(下稱“工會”,并與公司合稱“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簽訂。
前言
根據北京齒輪總廠和博格-華納汽車傳動產品專營公司(下稱“博格-華納”)于1992年7月18日簽訂的合資合同(下稱“合資合同”)和公司董事會通過的決議,公司應與工會簽訂集體勞動合同以明確公司職工雇傭的條款和條件,并規定公司應與職工個人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合同系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為促進公司發展,調動職工積極性,正確處理公司與職工的關系,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平等和友好協商簽訂。
公司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工會應協助公司搞好生產、經營和管理,協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項基金,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個人勞動合同中載明的義務,配合公司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公司提高經濟效益。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內:
1.1 “雇員”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員,但不包括合資合同第46條所述少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經理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中方高級管理人員。
1.2 “主管人員”指任何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行使主管職能的任何雇員。
第二條 職責
2.1 公司與員工的共同義務
雇員應勤奮地履行其職責并努力促進公司的業務,公司應就雇員的勞動向其付酬,并促進雇員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員的文化生活。
2.2 雇員的具體職責和義務
(a)每個雇員的責任將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會和總經理隨時代表公司予以確定。
(b)每個雇員必須按照其主管人員指示盡最大的努力認真執行任務,與主管人員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個人勞動合同以及公司頒布的工作規章的規定。
(c)所有雇員必須遵守以下各項:
(ⅰ)小心操作交給他們的設備和工具;
(ⅱ)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與其它雇員隨便來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員或在履行職責時不需要了解有關情報的公司內人員披露有關公司業務或經營的情報,除非經公布的法律或法規強制要求公開這些情報;
(ⅳ)受公司雇用期間,除經公司批準,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損公司聲望、名譽或業務的行為;
(ⅵ)未經同意,不得為個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錢或財產。
(d)鼓勵雇員提出改進公司經營的意見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安全、工作環境、產品質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見和方法,提出值得受獎勵的意見或方法的雇員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金或獎勵。
(e)除經公司管理部門明確授權,雇員無權亦未被授權為公司或代表公司達成任何交易或訂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為。
2.3 公司的具體職責
(a)公司將尊重雇員的人格和個性,并在可能的情況下,為其安排與其能力相適應的任務。公司將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員工進行職業培訓。
(b)公司鼓勵管理部門、主管人員和雇員之間的和睦關系,并適時頒發公司業務有秩序進行所必須的工作守則。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條和與雇員個人簽訂的個人勞動合同所述發給雇員基本工資和提供補助。
(d)公司應按《合資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積極支持工會工作,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辦公室和辦公設備。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包括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2%)撥交工會經費,該筆金額應作為公司開支。工會可以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e)公司將為雇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所、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狀況相適應的福利待遇。
2.4 工會的具體職責
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和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條 雇用手續
3.1 公司作為中外合資企業,根據有關法律享有企業自主權,有權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職工。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3.2 公司董事會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自行決定公司招聘雇員的標準和人數。
3.3 公司招聘計劃和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4 公司雇員成為公司正式雇員前應合格完成六個月的試用期。
3.5 公司將與雇員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格式附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a。
3.6 職工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前,公司和工會應指導雇員明確個人勞動合同載明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
3.7 從北齒轉入華納的職工,其在北齒的工齡應視為在華納的工齡。
第四條 工作時間、節假日
4.1 工作時間
(a)公司董事會決定基本工作周,以適應全部生產能力。
(b)雇員正常工作時間每天八小時(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c)公司可隨時更改雇員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動雇員工作日的起始和結束時間。由于工作需要,經以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在特殊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適用法律許可者除外。
(d)公司應嚴格控制雇員加班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情況。
(e)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為保障雇員健康,工會可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f)雇員必須按公司工作規章規定的程序報告每天出勤情況。任何雇員由于個人原因擬遲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 遇有緊急情況不可能事先批準,雇員應盡快報告緊急情況的性質和未能提早報告的原因,但最遲應在復工時立即報告。
4.2 節、假日
雇員每年享有下列法定節、假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公司可適當增加節、假日休息天數)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國際勞動節(五月一日)………………一天
國慶節(十月一日)……………………二天
春節………………………………………三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4.3 有薪假期
(a)受公司連續雇用滿一年的職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對有貢獻的的職工可適當增加休假天數。
(b)經公司批準,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4 特殊性質的事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4.5 病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6 婚假、產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4.7 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
家有喪事的雇員應立即報告其部門主管。
4.8 探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但是享受探親假當年應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資格依適用法規享受探親假之雇員可由公司自行決定,并事先取得總經理批準后享用探親假。
第五條 工資、補助和各項基金
5.1 公司有權根據有關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決定雇員工資、獎金和各項補貼的分配制度,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慮消費、物價上漲的因素,應增加雇員工資。公司制訂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
5.2 董事會根據資格決定中方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5.3 雇員有資格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津貼、獎金和福利,以及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補助。
5.4 公司將根據董事會制訂的方針,按雇員的工作表現和對生產的貢獻以及公司的效益,決定是否發給獎金及獎金數額。
5.5 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對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費。對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費。對在節假日加班的雇員,公
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費。如果雇員因未在正常工作時間認真自覺履行其工作任務而需加班,公司不發給任何加班費。
5.6 公司應支付法律規定的任何其它金額,包括病假工資和節假日工資。
5.7 支付雇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所得稅和其它稅賦或費用,該稅賦或費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由有關雇員本人負擔并由公司扣繳。
5.8 如果公司臨時停產,停產期間公司應向雇員支付停產期工資,金額相當于雇員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產超過一個公歷月,公司應決定采取相應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預期的措施。
5.9 除第5.5條規定的費用外,公司將對下列費用負責:
(a)每一上班雇員的午餐費;
(b)每一雇員工作服的費用;
(c)本合同第7.5條規定的雇員責任保險費用;
(d)按董事會批準的“公司獎勵制度”,從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獎金和福利費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給雇員的款項。
5.10 公司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3月20日發布的《北京市實施〈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和1986年10月11日發布的《關于實施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的若干規定》以及《合資法實施條例》,按比例提取各項費用和基金;
(a)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七點五(7.5%)的中方職工醫療基金;
(b)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發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日常勞保福利費用(包括辭退補償金);
(c)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養老儲備金;
(d)按年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一點五(1.5%)的中方職工日常教育經費;
(e)按中方職工人數,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向北京市財政局交納中方職工糧、油、燃料、副食、文教衛生和其他各項價格補貼費。公司評為產品出口企業 或先進技術企業后,除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醫療、福利費用和住房補貼以外,不再上繳國家對中方職工的各項補貼。
(f)根據《關于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公司和職工個人每月應交存工資總額10%作為中方職工住房公積金。
(g)其它符合規定的費用基金。
5.11 公司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上述費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會通報使用情況。
第六條 獎勵、獎金和補助
6.1 公司對雇員的出色工作,長期、忠誠的服務,對公司有益的行動和建議,給予表揚和嘉獎或給予公司認為合適的獎勵,這類獎勵可以用獎金辦法頒發。
6.2 對下述特別情況,將發給下述特別補助:
(a)雇員結婚:人民幣200元;
(b)雇員第一次生育:人民幣200元;
(c)雇員由于長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幣400元。
(d)雇員父母亡故:人民幣100元。
6.3 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發給雇員獎金:
(a)在達到生產目標、完成工作任務或增加生產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執行公司工作規章;
(c)生產、技術的創造發明或改進生產方法和技術;
(d)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或工作環境作出貢獻;
(e)提出有用的建議,并因此防止意外發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損失。
(f)其他應予物質獎勵的模范行為。
獎金和其它獎勵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
7.1 公司應遵守適用于合資企業的中國政府關于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的法規,以保證安全文明生產,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雇員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雇員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7.2 雇員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公司負擔。身處有害環境的雇員可視情況增加體檢次數。
7.3 雇員應遵守中國有關的安全法規,以及隨時由公司頒布的安全規則。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職工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7.4 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5 如雇員因工業事故死亡或受傷,或嚴重職業中毒和發生其它引起傷害的職業事故,公司應按照國務院一九九一年頒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時向公司的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及工會組織報告,并接受他們的調查和處理。
7.6 公司負責購買全體雇員的責任保險。
7.7 公司負責向職工提供勞保用品并制定勞保用品發放細則,此類細則應足以在任何氣候和工作條件下對工人進行保護。
7.8 公司將執行中國政府有關合資職工的退休政策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認為適當的退休養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條 處罰和解雇
8.1 解雇試用期內的雇員
試用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8.2 因故解雇和其它處罰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員時,應提前三十天發給正式雇員和工會書面通知。公司對于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削減基本工資或停職等處分,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可以開除。
上述批評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員今后如何改進的情況。削減基本工資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并對其第一次違章扣取其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計薪期間因違章削減工資金額不能超過該計薪期間所發工資額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職指雇員停薪停職,為期不超過七(7)天。
8.3 由于傷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關病假的規定和制度;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對屬于下列情況,公司不會按8、2款規定解雇雇員。:
(ⅰ)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ⅱ)員工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ⅲ)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ⅳ)國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 通知和備案
公司解雇雇員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被解雇雇員,并報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8.5 解雇費
如果公司在集體勞動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第8、2和8、3(a)款解雇雇員或雇員個人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未予續約,被解雇的雇員可根據其受公司雇用時間,每工作滿一年可領取一個月的公司平均工資,工作滿十年的雇員自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領取一個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資。雇員由于長期生病和因生產技術條件變化被解雇可酌情加發給雇員三至六個月實得工資。對開除的雇員不發給解雇費。
8.6 由于公司違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嚴重違反合同侵害雇員合法權益,雇員提出辭職時,公司需按規定支付解雇費。
8.7 工會代表
對于公司雇員的解雇、辭退或懲罰,須征求工會意見,有關雇員或就有關問題向公司陳述其立場。工會如果認為不合理,有權提出反對。工會可以派代表與代表董事會的管理部門磋商,尋求解決的辦法,但管理部門有作出終局決定的最終權利。如有爭議按12.2條執行。
8.8 被解雇的雇員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員應立即向公司歸還所有公司擁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權的文件、設備和其它財產。
第九條 辭職
9.1 一般性辭職
在第8.2條規定的前提下,要求辭職或退休的雇員在取得工會同意后,必須在建議的辭職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體說明有理由辭職的特別情況,對這類辭職的請求,公司不得無理拒絕。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9.2 受過特別培訓雇員的辭職
盡管有8.1條的規定,任何參加過公司出資培訓的公司雇員,如在受訓結束起五(5)年內從公司辭職,需向公司償付培訓費用,其金額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第十條 保密、不競爭
10.1 雇員同意對獲披露的有關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生產管理過程和技術、推銷或財務資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客戶、產品、程序、業務和服務資料嚴格保密,未經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將其披露給公司內外 任何人士,亦不將其用以與公司進行競爭或用作雇員履行本合同規定職責和義務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 公司與雇員個人勞動合同終止時,雇員應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戶名錄、配方、財務報表或促銷資料歸還公司。
第十一條 發明
11.1 本合同有效期內,雇員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藝產品或配方方面的發明(“發明”),該等發明應是公司的專有財產,雇員應立即將其披露給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文件),使公司擁有這些發明的產權和所有權。盡管有該規定,對雇員在工作時間外,在未使用或參考公司設施、機密資料或材料情況作出的任何發明而獲得的全部專利,雇員應有權保留所有權。
第十二條 監督檢查和爭議的解決
12.1 監督檢查
為保障勞動合同的全面執行,公司和工會將根據人數對等原則組成勞動合同監督小組,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勞動合同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代表。雙方亦可應一方要求,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和協商有關公司和職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 勞動糾紛
公司內部出現的勞動糾紛應先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一方或雙方都可請北京市勞動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對仲裁結果不同意,該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臨時性人員的聘用
13.1 臨時性人員的定義,指聘用期不超過一年,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
13.2 聘用程序,公司聘用臨時性人員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同意,由總經理決定后,簽發聘書。
13.3 聘用臨時性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需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決定。
13.4 聘用臨時性人員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解釋和執行本勞動合同時,雙方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合資企業合同和其它有關條例
。
第十五條 生效和期限
15.1 在本合同簽署后,雙方應立即將本合同報北京市勞動部門和公司主管部門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署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有效期為五年,于1998年________月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五年。
15.3 本合同內容如與中國政府的規定有抵觸,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構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雙方書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未盡事宜將參照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規定執行。
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權代表于上述日期簽訂本合同,特此證明。
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 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工會
簽署人: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總經理 職務:工會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集體合同
本合同由北京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稱簡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調整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 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 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 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 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 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 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 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 公司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 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 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三十二條 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八章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 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對于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 公司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得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 各類處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并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十章 合作與聯系
第三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對方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 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公司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1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四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變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3年。
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條 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需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后確定。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兩份,分別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之日起生效。
北京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總經理:________________
副總經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北京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