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離婚協(xié)議書
男方:,男,漢族,1982年02月05日,xx省xx縣人,住xx縣xx鄉(xiāng)xx村北地組30號,身份證號碼:5xx7。手機:1xx92。
女方:,女,漢族,生于1983年03月15日,云南省xx縣人,住xx縣xx鄉(xiāng)xx村北地組30號,身份證號碼:5xx66。手機:1xx8。
xx年1月,經(jīng)人介紹男方與女方相識。xx年4月5日雙方在xx省xx縣xx鄉(xiāng)人民政府辦理了(長開xx字032號)《結婚證書》,xx年08月27日,生育一女,取名(5xx25),今年8歲,家中修有房屋約150平方米。結婚前后,因性格不合,常為家庭鎖事發(fā)生吵鬧,不能和睦相處,多次約定離婚未果。現(xiàn)夫妻感情名存實亡,無實質性結合的條件,感情確已破烈,無有一絲一線的和好余地。為此,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34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之規(guī)定,自愿達成如下辦議離婚協(xié)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婚生女隨男方撫養(yǎng)生活;女方不支付撫養(yǎng)費,自愿支付的除外。
三、家庭房屋財產全部歸男方所有;女方一次性補償支付男方現(xiàn)金人幣伍仟元,各自經(jīng)手財物、債權、債務各自享受和承擔。
四、女方隨時對婚生女享有探視權。
男方: 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