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合同4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號車輛 輛(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顏色為 色,車輛發動機號為 ,廠牌號為 ,車架號為 。
2、該車輛車牌號為 ,行駛證號為 。
3、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并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為 。租金: 個月計人民幣 元;押金:計人民幣¬¬_____元。即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 元。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北京市戶口本和駕駛證(準駕車輛與所租車輛類別相同)及其復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提供的車輛保險種類包括:盜搶,第三者責任,司乘,不計免賠,車損,風檔玻璃,自燃。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租賃期限截止時止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賃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承租方(簽章) : 出租方(簽章) :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經辦人:
年 月 日
汽 車 承 租 人 須 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您記住以下條款:
1、除《車輛交接單》注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車輛,否則,承租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須在北京市界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范圍,務請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交納10000元押金,否則相關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等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
6、如果承租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系,如未與出租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請您立即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壞的車輛,請您積極配合交管部門處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幫助。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或罰分。
9、您如果在租車期間遺失牌照或其他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0、您應熟練掌握車輛正確操作的技能和駕駛常識,正確操作駕駛車輛愛護車輛,確保車輛狀況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車輛操作指導或介紹。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上的零件或設備,否則,您不但應及時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應交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件三倍的違約金。
12、您所承租車輛安裝有車輛防盜器,若遙控板在您租賃期間發生丟失,您應賠償相應費用;若在您的租車期限內車輛的里程表有拆動現象,您須交付出租方1000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禁止超重載物,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于1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了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
17、此《汽車承租人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須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承租方(簽章):
年 月 日
車輛交接單
承租方:
出租方:
約定駕駛員:
租賃車輛:
附帶器件:
車輛狀況
一、機器及系列操作項
二、外觀
三、內飾
四、其它
交接時間:
經辦人
出讓人:(簡稱甲方)
受讓人:(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 的全新x版出租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作價人民幣x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給甲方現金x00.00(人民幣萬)元整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x年x月x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1、行駛證;2、附加費證3、相關所有保險(交通全保),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移交給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后,由甲方交給乙方隨車工具。如果在甲乙雙方及擔保人都認可的情況下可以延遲x天()過戶,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損失(x元整)。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即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甲方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償還任何債務或賣給第三人。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該車的維修維護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x辦理過戶手續,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有關手續。
六、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兩名擔保人各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擔保人:
年 月 日
【廣 告 名 稱: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 【簽 訂 日 期: 】 出租車車載廣告發布合同委托方:【委托方企業】(以下簡稱為“甲方”)地址: 【 】傳真: 【 】受托方:【受托廣告公司】(以下簡稱為“乙方”)地址: 【 】傳真: 【 】開戶行: 【 】賬號: 【 】鑒于:1、 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持續經營的公司,現因為經營 需要,擬委托有實力的機構發布出租車車載車身廣告;2、 乙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持續經營的公司,具備廣告業 的從業資質,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發布出租車車載廣 告;3、 甲、乙雙方已經就上述有關事項達成意向。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發布甲方出租車車 載廣告事宜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一、委托發布出租車 led 頂燈廣告位及出租車車身、單透貼廣告1.1 廣告名稱:【出租車車載廣告】1.2 廣告內容:【由甲方確定】 1 出租車車載廣告發布合同1.3 發布日期及期限:1.4 led 屏廣告發布的具體位置:車租車頂燈背屏1.5 led 屏播出頻率: 播出時間:1.6 單透貼、座椅套及噴漆廣告發布的具體位置:出租車后擋風玻璃、車內座椅套、車身雙側面1.7 單透貼、座椅套廣告尺寸、車身噴繪范圍: 數量:二、廣告發布費用與付款方式2.1 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rmb【¥000000】(大寫: 人民幣零元整)。其中 led 屏廣告金額為人民幣 rmb【¥000000】(大寫: 人民幣零元整)、車 身、單透貼廣告金額為人民幣 rmb【¥000000】(大寫: 人民幣零元整)。付款方式: 甲方以網銀轉帳或現金、支票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2.1.1 本合同簽署并生效后 5 個工作日內,甲方憑乙方提供的合格廣告業 發票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即 rmb【¥000000】(大寫: 人民幣零 元整)2.2 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賬戶,應提前十(10)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如一 方未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予以賠償。三、雙方的權利義務3.1 甲方的權利義務 2 出租車車載廣告發布合同 3.1.1 對乙方發布廣告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檢查監控; 3.1.2 對乙方錯誤、遺漏的發布行為有權要求限期更正; 3.1.3 遵守國家有關廣告的各項規定,不得要求乙方發布違反《廣告法》 的內容。 3.1.4 保證廣告內容的真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發布錯誤的,由乙方承擔 責任; 3.1.5 廣告樣帶交付乙方后,如甲方要求變更廣告內容,需于廣告播出前 【5】日提出。如因甲方變更廣告內容導致廣告不能按期發布,乙 方不承擔責任; 3.1.6 按時支付合同款項。3.2 乙方的權利義務 3.2.1 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 容和表現形式,乙方應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3.2.2 嚴格按照協議規定,準確、準時發布甲方廣告; 3.2.3 按照甲方的要求對于錯誤、遺漏的廣告發布行為進行更正和補救。 3.2.4 乙方負責本合同項下發布廣告所涉及的相關行政登記、備案、審批 手續; 3.2.5 在單透貼廣告發布期間,若發生單透貼損壞、脫落等情形,由乙方 負責維護,甲方不得以此為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四、廣告發布監督4.1 甲方有權對乙方發布廣告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檢查監控。4.2 乙方發布的廣告如有錯誤或遺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更正,乙方應對 3 出租車車載廣告發布合同 錯誤、遺漏發布的廣告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更正和補救。對于已經錯誤發 布或遺漏發布的廣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重發或補發相應次數的符合 甲方要求的廣告。五、知識產權5.1 甲方授權乙方為本合同規定的目的使用其商標、企業名稱,乙方保證以正 確、合理的方式使用甲方的商標企業名稱,不擅自改動、歪曲其整體形象 和組成部分,不以任何形式為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標、企業名 稱。5.2 本合同項下的廣告畫面和發布內容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歸聲明享有該知識 產權的權利人或設計人所有,除此之外的一切權利均歸甲方所有。六、保密6.1 本合同擁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據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 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性信息、商業性信息、文件、程序、計劃、 技術、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專有技術、業務或業務運作方法 以及其他專有信息,本合同的條款和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商業信息和技術 信息以下統稱“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員為本合同目的而使 用。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對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經提供方 的書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員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 方式提供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6.2 在任何情形下,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永久持續有效。 6.3 當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接受方應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提 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時,接受方應按照提供方的書面要求,將提供方提供 的保密信息退還提供方或予以刪除或銷毀。 4 出租車車載廣告發布合同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7.1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 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中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7.2 一方要協議變更合同的,應該先向對方發出通知,然后進行協商,未經協 商擅自變更合同的,該變更無效。7.3 任何一方違反本規定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7.4 如因特殊情況,甲方要求停止發布本合同規定的廣告,乙方應當停止發布, 但甲方應提前【5】天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從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 算);已經發布的廣告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八、違約責任8.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 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8.2 因乙方誤播廣告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8.3 廣告內容經乙方進行合法性審查后,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乙方應承擔全 部責任。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9.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 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9.2 如果任何爭議或權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或與本合同的解 釋、違約、終止或效力有關,都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 方向另一方送達關于協商的書面要求后立即開始。9.3 如果在一方提出協商要求后的十10天內,雙方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 5 出租車車載廣告發布合同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自較遲的簽署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甲方:【委托方企業】(蓋章)簽:日期: 【 】乙方:【受托廣告公司】(蓋章)簽:日期: 【 】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北京市勞動局制甲方乙方姓名性別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單位地址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所屬街道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 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跡清楚,文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