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護工合同
甲方(雇主):
乙方(護工):
丙方:(公司)
經協商甲乙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雇請護工為做居家護理工作,護理費用為人民幣元/月,甲方向丙方預繳納押金人民幣元。結算時多退少補。先交費后用工,每月前一周交納下一個月的費用。護理費用隨被護理人的自理程度變化而變化,每半年評估一次。
二、護工服務內容:
1、協助被護理人日常飲食起居、根據身體情況進行飲食指導,房屋、服裝、床單位等的清潔。陪同活動以及被護理人需要的其它事項。觀察被護理人的情緒變化向家屬匯報,以及需要較專業的護理內容。
2、臥床者的褥瘡預防。(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3、家屬能做的康復訓煉。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護工按工作質量、服務內容工作,護工服務態度等不滿意時可向培訓中心申請更換人員。
2、按時交付護理費、餐費不得拖欠(工作期限一個月以上的,按月支付費用)。
3、尊重護工的合法權益和人格,不得辱罵護工,不能強迫護工做無法完成的工作及有損護工人格事情。
4、工作結束時對所雇護工做出滿意度評價。
四、護工權利和義務:
1、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出現被護理人員及自身人身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等自行負責
2、認真負責,視患者如親人,寬容大度、不與患者爭吵,盡自己所能為患者及家屬排憂解難。
3、有權要求按時給付護理費。
五、丙方權利和義務:負責甲乙雙方之間的工作聯系,監督檢查護工保質保量完成工作,收集多方面對護工的滿意度調查信息,不斷改進工作;為護工代領(催繳)護理費等費用。
甲方簽字:手機:
護工簽字:手機:
丙方簽字:手機:
二零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