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周邊環衛管理協議書(精選3篇)
公司周邊環衛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要求,加強公司及周邊環境的治理工作,創造清潔、舒適的環境,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清運甲方垃圾一事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以下所產生的垃圾,由乙方清運:硅藻土,污泥,生產垃圾(包括但不僅限于瓶渣屑,廠區內工程維修產生的建筑垃圾等)
二、費用:垃圾清運服務費一年總計人民幣72000元:其中包括硅藻土4013元/月,污泥487元/月,生產垃圾1500元/月,
三、相關約定:
1、乙方應按甲方的通知及時清運甲方垃圾,以保證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乙方完成相應清運服務后,需經甲方書面確認。
2、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不得妨礙甲方的生產現場管理;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造成甲方、乙方人員或者第三人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不得將甲方垃圾任意傾倒或私自出售,否則因此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4、乙方車輛在甲方廠區行駛過程中不得飛揚、撒漏垃圾,如發生飛揚、撒漏等現象時需及時將現場清理干凈;
5、乙方承諾本協議有效期內因處理垃圾發生的一切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6、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項付至賬戶:,賬號:,開戶行:,行號:
2、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年費按結算。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攜帶甲方財物,除據實賠償外,另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違約金,情節特別嚴重觸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2、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三條(除第三款外),乙方需按當月清運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由甲方視情節輕重確定;
3、乙方若不能再甲方書面通知的期限內清運垃圾,則甲方有權請第三人清運垃圾,因此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將垃圾任意傾倒或私自出售,乙方應承擔本協議當月服務費用10%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5、上述由乙方承擔的違約金及賠償,甲方有權在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六、本環衛服務協議有效期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嚴格履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導致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其他:
1、本協議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自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后生效;
2、甲、乙雙方聲明,已對本協議所有條款充分注意并知悉;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周邊環衛管理協議書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本公司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_____法人資格。
第三條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發起人
第四條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第三章宗旨、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范圍是
第四章股權結構
第七條公司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占股份總額的%,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公司股東以登記注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萬元。
第十一條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公司股票采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所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五章籌備委員會
第十三條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并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準。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并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后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系股東,聽取股東關于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并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后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后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簽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后,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賬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一式份,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市地房間簽訂,并自簽畢后生效。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公司周邊環衛管理協議書 篇3
保 密 協 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所在部門: 職務: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手機):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鑒于協議雙方承認有必要保護不時由甲方指明所有保密信息,系指乙方在受雇期間及離職之后有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和其他知識產權(以下統指知識產權)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尤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特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乙方離職之后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甲方不得限制乙方從甲方離職之后的就業、任職范圍。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十條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如甲方的任何員工發現乙方在非工作場合包含但不限于咖啡館、茶室、酒店等場所和甲方的同行或競爭對手進行交談則視為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以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乙方離職時應對所使用的電腦信息進行交接手續,如發現電腦內沒有任何公司資料和經甲方電腦技術人員對其電腦進行痕跡核查發現有拷貝的痕跡視為乙方泄密,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解除合同證明并不予進行工資結算。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貳個月工資;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 方(遵守保密協議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