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合同(精選14篇)
就業合同 篇1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企業:________________
培養企業: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企業)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企業;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企業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企業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企業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企業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企業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企業、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企業用人企業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及電話: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企業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企業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企業報到后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不超過20__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用人企業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企業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就業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并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信息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系,乙方終止用工關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知識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班級及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就業合同 篇3
甲方:
乙 方: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保證甲乙雙方良好的合作,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原則,經雙方有好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作為實習班主任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取得畢業證之日止。
第二條:合同關系
1、雙方為勞務關系。雙方在勞務關系的基礎上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2、基于雙方的勞務關系,乙方不享受五險一金等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權利。乙方只享受按付出勞務量取得相應報酬的權利。
3、本合同不屬于勞動法調整的范疇,如遇糾紛,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勞務規程
1、簽訂合同后,乙方按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工作。
2、乙方每次上下班以考勤機為準。
3、乙方需按質按量完成乙方工作,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作。
第四條 勞務報酬的計價標準
一、前三個月內底薪1600元外加500元考核獎。如工作出色,可隨時轉為底薪20_元+500元考核獎。
二、其他課消及續費、轉介紹提成按公司正式員工規定發放。
三、為保證乙方在畢業后能到甲方工作,每月提成及考核獎金按50%發放,待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后將剩余提成及考核獎金一次性發放。
第五條 勞務報酬的支付方式
1、按甲方正式員工勞動報酬發放時間發放。
2、勞務報酬的支付:乙方在工作前將與本人身份證姓名一致的建行或工商行銀聯卡復印件交甲方留存,用于及時發放工資。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公司業務的需要,在乙方事先認可的時間段內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有義務按時按量支付相應報酬。
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相關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自己的實踐工作,有權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平時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活動,以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
2、對于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有權無償使用,但不得對外泄露。
3、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工作制度來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4、乙方因自身原因離職,需提前十個工作日通告甲方,并在得到甲方允許的情況下辦理完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拒絕發放乙方在甲方的剩余勞動報酬。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對于在工作中獲取的甲方資料,乙方如對外泄露,一經核實,乙方需要賠償甲方伍萬元整。如仍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增加賠償。
5、因乙方將學生信息透露給甲方同行業機構及個人,從而導致家長終止與甲方的合作的,乙方須賠償甲方相應損失(賠償標準為:家長要求甲方退費產生的全部費用損失),甲方有權單方無條件解除本合同,扣發乙方工資,并視情況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6、在工作過程中,如有家長投訴乙方,甲方根據投訴的真實性進行處罰,投訴一次處罰50元,以客服記錄為準。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 日 簽訂日期 :_____ 年___ 月___日
就業合同 篇4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院的管理工作,規范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條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協議書的制作和發放
第三條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的發放范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
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復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后,發放給學生。
3、對于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后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標注在協議書“備注”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
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簽約后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
不送達用人單位,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在一周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并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
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并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
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于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對于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并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就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為企業培養有用人才,為學生就業創造有利條件的宗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推薦優秀畢業生到乙方實習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義務及培訓專業:
1、甲方推薦學員應參加過本單位崗位或工種的相應技能培訓,提供學員名單和基本情況介紹。
2、甲方推薦學員須身體健康,思想上進,優先向乙方推薦空缺崗位及其它便利條件。
3、征得乙方同意的基礎上,甲方擁有利用校企合作、借助乙方的社會效應開展宣傳的便利
4、甲方開設以下專業技能培訓:電焊、計算機、電子電器維修、中式烹飪、美容、美發、保健按摩、酒店管理、服務禮儀、市場營銷、養殖種植、家政服務、汽車美容,年專業培訓綜合能力:3000人左右。
二、乙方權利義務及單位主營業務和崗位需求
1、為甲方學員配備政治思想水平、業務素質、生產技術及生活方面過硬的指導老師。
2、為甲方學員提供良好的工作、學習與生活條件,與乙方職工一視同仁,不岐視。
3、為甲方學員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保障學員的實習安全,不安排實習內容以外的危險工作。
4、對參加生產性實習的學生,可向學員支付一定的勞務實習費和補助。
5、乙方單位主營業務和實習崗位用工需求
乙方單位地址:
乙方主營業務:
人事部負責人姓名
聯系方式
實習崗位(工種)
年齡要求
性別要求
實習薪資
其它說明
三、其它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就業合同 篇6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乙方(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蓋章)
鑒證時間: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續訂合同終止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續訂合同終止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乙方按國家行業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甲方按規定定期免費為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八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第九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8
一、為了更好地落實畢業生的就業與升學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就業或升學的權利得以實現。
1.為學生提供必需的學習、生活、安全設施,并對學生實行全封閉式半軍事化管理;
2.嚴格執行教學計劃,聘用優秀教師擔任教學和管理工作;
3.學生考試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及相關專業技術等級證書;
4.普通班學生畢業時愿意升學者,學校負責提供三所大學供其選擇,考試合格保證學生到自己滿意的學校學習深造;
5.實驗班學生一年學習期滿,考試合格保證到委培大學學習深造;
6.委培班和普通班班學生畢業愿意就業者,學校保證100%安置工作,并保證實習期間收入不低于______元,正式工作時月收入不低于______元;
7.工作后的學生,學校保證對其進行跟蹤服務,并確保因單位原因失業者,五年內的免費再就業,十年內的有償再就業。
8.成績特優,有發展前景的創業項目擁有者,學校提供______至______萬元的創業基金予以支持。
二、學生以及學生家長承諾
1.遵紀守法,服從學校管理,嚴格遵守學生管理協議條款;
2.努力學習,積極參加各種能力培訓,順利完成學業并獲得相關證書;
3.家長必須配合學校教育子女,積極給學校提供各種合理化建議;
4.按時繳納學雜費,不能無故拖欠;
5.就業時交納______-______元的就業指導及跟蹤服務費。
三、違約責任及其它
1.此合同一式叁份,學校、學生、見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相關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校方: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家長: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意見書_______________見證機關:_______________責任律師: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就業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數量,并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甲方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第十二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就業合同 篇10
甲方:安慶港遠航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安慶師范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甲方為提高員工的物流管理水平和綜合管理能力,培養從事港口物流工作的基層管理人員,特委托乙方對甲方員工進行培訓,現雙方就委托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培訓對象:甲方公司基層管理人員38人。
二、培訓時間:20x年x月上旬---7月上旬共四個月650學時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培訓內容:現代物流概論、物流實務、港口物流管理、市場營銷、計算機應用、物流信息技術、物流設施與設備、統計基礎與物流統計物流常用法律法規等課程,以及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目標管理、質量管理、水運實務等專題講座。
四、培訓地點:安慶師范學院菱湖校區
五、培訓形式:全體學員全日制脫產在校學習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負責擬定培訓要求;
(2)負責組織參訓員工;
(3)配合乙方搞好參訓學員的日常紀律管理;
(4)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培訓經費。
2、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的培訓要求設計培訓方案(計劃),并按雙方確認的培訓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
(2)保證授課教師按本協議書規定按時授課,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授課教師或變更培訓內容;
(3)配備班主任對班級進行日常管理;
(4)學員考試合格,發給結業證書;
(5)負責組織學員參加全國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考試。
七、培訓經費:
1、培訓費總額為捌萬元整(80000元);
2、學員教材費按實際發生額另行支付給乙方;
3、學員參加全國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考試的費用(5=618元/人)由甲方承擔并在規定的日期內交給乙方,由乙方支付給認證主管部門。
4、甲方在培訓班開始十個工作日內先支付四萬元培訓費給乙方,余款在培訓班結束前付清,乙方提供行政事業單位正規收據給甲方。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x年x月x日 20x年x月x日
就業合同 篇11
編號:
畢業生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政治面貌
專業
班級
學歷
學制
通訊地址及電話
畢業生意見
簽名:
年月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
聯系人
電話
郵編
單位性質
單位所在地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
系部
聯系人
聯系
電話
校就業部門聯系人
胡老師
聯系
電話
學校通訊地址
杭州市濱江高教園區濱文路481號
郵編
310053
系意見:
簽章
年月日
學校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說明:(1)本協議書在用人單位同意錄用畢業生,又未能簽署“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使用。
(2)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用人單位、畢業生、學校各執一份。
就業合同 篇12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蓋章)
鑒證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13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 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14
編號:
甲方: 乙方:
經濟類型:私營企業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郵遞區號: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 一 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試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終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終止勞動合同。如雙方要繼續保持勞動關系,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 二 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門店,擔任 崗位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應與乙方協商,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變更。
第 三 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萬菱匯B1105號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定時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 六 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
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 七 條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假等,甲方在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 勞動報酬
第 八 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 九 條 甲方應當自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發給乙方工資。
工資采取下列( 1 )種形式發放:
1.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為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不低于人民幣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按甲方確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本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 十 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應當向乙方列明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第 十一 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技術水準,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及企業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工資水準。乙方的勞動報酬隨職務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五. 社會保險
第 十二 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 十三 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
第 十四 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 十五 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團體意外保險一份。
六. 勞動紀律
第 十六 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
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
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 十七 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委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 十八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第 十九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 二十 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離職,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辦理好離職手續)或店里及時找到店員方可提前離職。否則按曠工處罰。乙方上崗,試用期四天,試用期沒有工資沒有提成。新營業員經錄用店長通過其個人表現和對店里做出的業績原試用期三天對其工資和提成作以申報,并給予補發。
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和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
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同一疾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協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
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
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賠償金:
1、 甲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費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
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三十三條 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后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
招接收費,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
九、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 乙方于受雇期間,其所產生或創作之概念、發現、發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碼、系統分析及部署資料、系統底層架構、制作技術、著作等,均歸甲方所有,如為著作,應以甲方為著作人,相關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皆歸甲方自始擁有。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就前條各項權利須于國內外注冊、登記之必要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提出相關之證件、文書與作品說明等,以完成各項權利之登記、注冊之手續。
第三十八條 甲方各項著作,及各種相關之技術、產品、規格、經營策略及企劃與相關之經營資料、行銷企劃、客戶名單等之開發及撰擬,其尚未公開或具備營業上競爭優勢之營業秘密,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或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該營業秘密,并于乙方離職后二年內仍適用之。
第三十九條 營業秘密為與甲方業務相關之各種口頭、書面表示有「機密」或雖未標示,但依甲方規章或一般商業習慣,應被視為機密之物件、資訊,及乙方依約或法令對第
三人負有保密責任之第三人之營業秘密亦屬之。
第四十條 乙方應于簽訂《勞動合同》時即告知其在簽約之前所擁有或創作之各項發明、專利、著作,以及其對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應負之保密義務,于受雇期間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條之各項權利之產生或創作時,亦應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條 乙方同意受雇期間于職務上所為之一切創作,均應承諾是由其自行創作,絕不抄襲或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營業秘密與智慧財產權。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知識產權與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甲方得終止《勞動合同》,乙方
除應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資總額之二倍為懲罰性違約金外(上開違約金總額低于人民幣十萬元時,以人民幣十萬元計)并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過失,并書面檢討達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權終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 (蓋章) 鑒證員: (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