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業主臨時協議書(精選3篇)
北京市業主臨時協議書 篇1
為落實本物業的售后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維護物業區域內公共環境和秩序,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制訂本公約,由本物業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一、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證明文件政府批文號: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
二、業主應遵守物業管理有關法規、政策和本公約規定,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妥善處理相鄰關系,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按有關規定和本公約制定的管理細則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業主應保證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關人員遵守本公約和相關規定,合理使用物業。
第二章 物業使用和維修
三、按規劃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變更房屋結構、外觀和用途;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等。(例如:空調外掛設備應按指定位置安裝,陽臺外和窗外不吊掛和晾曬物品,不擅自張貼或安裝可通過外觀看到的任何標識牌、廣告牌或標語等。)
四、愛護公共環境,不侵占公共綠地和損壞物業區域內綠地、園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不隨意堆放、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不在公共部位亂涂亂畫和隨便張貼。垃圾應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堆放,避免遺撒。
五、自覺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害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聲;并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六、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_________市養犬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即時清理寵物糞便,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梯的高峰時間;_________。
七、機動車在住宅區內行駛時速應低于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_________。
機動車應在專門的車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蓋、人行便道和綠地等場所停放;車位只可用作停放車輛用途;不得自行在車位上安裝任何設置;夜間停放期間,防盜報警器應使用靜音,發生噪音應迅速解除;_________。
本物業區域的共用車位使用分配方式為:_________。(例如:留出適當數量的訪客車位后,按順序登記分配/輪換分配/以抽簽的方式分配;_________。)
八、業主應及時對屋內影響相鄰業主權益的損壞部位和設施進行維修;業主發現房屋內屬公共維修責任的共用部位和設施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物業管理企業,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九、對異產毗連的物業維修,各相鄰業主應積極支持、配合,不得人為阻撓維修。因阻撓維修,造成物業及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阻撓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業主應配合物業管理企業和相鄰業主必要時進行入戶維修,如因該等維修而損壞業主利益,應予以修復或適當賠償損失。
十、如因人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損壞的責任人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
十一、業主需要進行室內裝飾裝修的,應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遵守有關規定和制度。
裝飾裝修房屋,應在規定時間施工,不得擅自拆改承重墻、各種管線和破壞防水層等,不得影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維修養護以及相鄰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因裝飾裝修導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其他業主利益受損,應當承擔修復及賠償責任。
十二、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十三、業主應按規定或約定向物業管理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并按時交納水、電、燃氣等能源費用和供暖等費用。
十四、業主如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和進行其他特約性服務,應支付相關費用。
十五、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應按有關規定交納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應按有關規定續籌。
十六、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四章 其他相關事項
十七、業主在轉讓或出租其擁有的物業時,應當要求新業主和承租人承諾遵守公約,并于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署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房屋轉讓或出租情況告知物業管理企業。
業主轉讓物業,應與物業管理企業結清物業服務費用;出租物業,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十八、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五章 違約責任和違約糾紛的解決
十九、業主應自覺遵守本公約的各項規定,違反本公約造成其他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二十、對業主違反公約的行為,相關業主、物業管理企業可督促其改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起訴訟;違反相關法規政策的,報告有關部門。
二十一、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六章 附 則
二十二、本公約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條款,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二十三、本公約自物業買受人簽署買賣合同書面承諾遵守公約之日生效。
二十四、公約制定人對本公約負有解釋義務。在業主大會成立前,不得對本公約進行修改;業主大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重新審議制定業主公約。
二十五、業主大會通過的業主公約生效時,本公約自然終止。
業主臨時公約制定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業主臨時協議書 篇2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市 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的附屬設施為: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整(大寫 拾 萬 仟元整,包含本合同第一條第4款所屬附屬設施費用);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雙方經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以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方式購房。乙方分三次將購房款交付甲方。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需要交付甲方第一筆房款 整(大寫 拾萬元整)。剩余房款在貸款發放下來當日一并付清。甲方在每次收款時必須出具合規合法的票據,
第四條 辦理過房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筆房款后 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將房產證過戶給乙方。待剩余房款全部付清后個工作日內將土地證過戶給乙方。
第五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過房手續后 日內,甲方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以延長 日。經雙方協商,附屬設施中的儲藏室自簽約之日起供甲方無償使用6個月。如果到期甲方仍需使用,雙方可再協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3、乙方辦理過戶前中途毀約不購的賠償責任。若乙方毀約,則需支付房款的1%賠償給甲方。
4、甲方辦理過戶前中途毀約不售的賠償責任。若甲方毀約,則需支付房款的1%賠償給乙方。
第七條 其它責任
1、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抵押貸款等),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自交房之日以前的物業管理費、電費、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等相關費用均有甲方承擔,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規合法的票據。
3、房屋附屬設施,例如儲藏室、車棚、停車場等其他房屋及場地也在合同之內,且乙方不向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4、若此房屋已經出租,則需要甲方與租賃方協商,將原租賃合同廢除。若乙方需要出租,則可與租賃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八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業主臨時協議書 篇3
一、本合同為甲乙雙方住宅租賃憑證。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甲乙雙方按市政府統一規定的租金標準收繳租金。租金標準變動時,甲乙雙方應按屆時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執行,重新簽訂_____________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
三、甲方負責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責任致使房屋倒塌、毀損,造成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乙方在承租期間,對發現的房屋安全問題,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并配合甲方開展對房屋的檢查維護、安全評估、安全鑒定、抗震鑒定、安全問題治理等工作。因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安全治理工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按月交納房租。逾期未交的,除補交欠交租金外,須另交所欠租金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逾期違約金。拖欠租金累計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三條處理。
六、租賃期內乙方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租的,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限內,乙方外遷或死亡,與乙方外遷或死亡時同一戶籍共同居住兩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員愿意繼續履行合同,其他家庭成員又無異議的,應由符合變更承租人條件的家庭成員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審核后辦理更名手續,并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八、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須合理使用,注意保管。因乙方責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樓梯間、門道、走廊、屋頂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電梯、共用照明燈、電視共用天線等公用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公用部位損壞,由責任人負責賠償。甲方檢查、維修房屋及設備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在承租期間,應當安全使用房屋,避免發生安全事故。禁止下列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
(一)擅自變動房屋建筑結構;
(二)違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三)超過設計使用荷載使用房屋建筑;
(四)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五)占用、堵塞、封閉房屋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六)損壞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防雷裝置、電梯等設施設備;
(七)其它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者有上述行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乙方承租房屋應當采取安全治理措施,需要乙方暫時搬出的,乙方應當及時搬出。房屋安全治理期間,乙方自行周轉住房,免交所承租公房的房租。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搬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責。擅自拆改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如因乙方擅自拆改出現的問題或造成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當甲方主體變更時,變更后的甲方應與乙方重新簽訂合同。
十二、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時,自房屋征收決定發布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
十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一)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私自交換使用、出賣或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變動房屋結構的;
(四)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五)拖欠房租累計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
(六)房屋空閑連續六個月以上的;
(七)全家戶口遷出北京市的;
(八)其它情況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四、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時,須于一周前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可以對房屋進行檢查。本合同終止時,雙方須辦理以下手續:
(一)按租賃合同清點房屋及設備;
(二)結清房屋租金、供暖費和應交納的有關費用;
(三)交清違約金和賠償金。
十五、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變動事項以及甲方另有規定的,應在雙方合同附記欄中寫明,并由雙方簽字蓋章,注明日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