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工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3篇)
架子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工作,禁止到處抽煙,只能在固定的吸煙點吸煙,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搭拆腳手架、各類垂直運輸架、安全網及“四口”防護等,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程的人,要進行處罰。
三、堅持每日檢查制度制度, 搭設的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隨意變更。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佩戴好出入證。上崗前戴好安全帽、防護眼鏡、危險處要系好安全帶。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情況,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拋擲物品,對使用的器材按規定堆放整齊。
八、使用吊車時要用鋼板墊好吊車腿,不要站在大臂下面。
職工簽字
日期
架子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稱:機場油庫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 油庫油罐防腐 ;分包范圍: 基地庫新建——平米立式油罐——臺,——平米立式油罐——臺,——平米臥式油罐——臺,外場——平米臥式油罐——臺 ;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責任,實現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管理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天津市農村建筑隊安全施工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條的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行業及業主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標準,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環境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體化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環境教育;嚴肅安全、環境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規章制度。核查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監督管理。
二、編制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施工管理規程,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方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措施并監督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印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環境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村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規的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終止工程款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估書,無安全評估書者不能結算。
九、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二、其它:項目經理部負責向乙方進行《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權監督乙方認真執行。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制度,參加工地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生產領導小組機構,出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迅即報告甲方,并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
五、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日常檢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七、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八、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監督甲方履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其它:認真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制定的《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訂立時間:
協議訂立地點:
協議有效期限與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總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架子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鑒于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瑞贛高速公路AS11標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福建省宏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江西省瑞金至贛州高速公路AS11合同段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文件,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項目,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墻,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并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并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對于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須當天退庫,并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權限進行審查批準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志,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置警示標志并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后,待爆破完畢15分鐘后,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并嚴格按安全程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后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閑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并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巖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后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采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設備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于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閑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起吊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并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設備、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對于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周必須進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