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協議書(通用21篇)
土地協議書 篇1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從神潭壩橋邊途徑楓樹角沿小溪至駝背樹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給乙方開設一條寬四米的道路,(開設路寬四米的誤差應控制在50%內),乙方所開設的道路甲乙雙方有同等的使用權。
二、借用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由于乙方開設道路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元作為補償。(補償款不含稅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違紀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轉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該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有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約定的借用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借用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七、在借用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經各方友好協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位于 的土地權屬確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
2、土地面積為 _____平方米。
3、該地的界限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
4、現該地塊的用途為 用地。
5、因村委會確權時登記錯誤,導致原本屬于甲方的土地,登記到乙方、丙方名下。
6、錯誤登記到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為 _____平方米。
7、錯誤登記到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為 _____平方米。
二、協議內容
1、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土地因村委會確權的時候權屬登記錯誤,導致原本屬于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登記到乙方、丙方名下。甲方、乙方、丙方對上述內容均承認并認可。
2、現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一致,該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丙方不得以確權登記為由主張對該土地行使任何權益。
3、若日后因該土地征收、征用而產生的征地賠償等其他補償,補償款均為甲方所有,乙方、丙方對該款項不享有任何權益。
4、如該土地可以進行重新確權,乙方、丙方應當配合甲方將該土地確權到甲方名下。
5、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若乙方、丙方出現違約的情況不,甲方將按照我國的《民法典》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追究乙方、丙方的責任。
6、該地由甲方獨立運作。
三、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或本人簽字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土地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牧場_______________畝(以實際面積為準)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位置:東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共計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_________年共計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另收設備押金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共計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付設備押金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年當年不收承包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整,包括__________萬元設備押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租金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共計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按時交納各種生產費用(電費、水資源使用費)。愛護甲方的設備(機井兩口、房屋八間、水泵兩套<160-80,配套電機55千瓦;200-80,配套電機70千瓦>、變壓器兩個<63千瓦、100千瓦>、地下管道兩道、高壓線路)并正確使用,如造成損壞由乙方自行修復。乙方在承包期內,機井非人為因素造成塌方或機井自然干枯由甲方負責更新(乙方更換水泵須甲方認可后才能使用,否則造成機井損壞,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負責提供住房,每口井四間,一間__________平方米,共計__________平方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工。
七、在承包期內,如乙方將土轉包須經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滿后,在設備完好無損的情況下,甲方將押金__________萬元退還給乙方。
九、土地周邊如出現產權糾紛由甲方出面協調并解決。
十、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整)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不足,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與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土地協議書 篇4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土地閑置,自愿將土地出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市**鎮,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于用地。
二、出借期限為**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補償,該款的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年月日
土地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根據我國的《民法典》等有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轉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
2.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3.該地的界限范圍:
4.現該地塊的用途為葬墳用地。
二、轉讓(買賣)方式
1、甲方保證把該土地塊賣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不能再次轉賣給其他的任何人。
2.土地用途為葬墳。
3、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元,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5、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將按照我國的《民法典》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追究甲方的責任。
6、該地由乙方獨立運作。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葬墳期間所需的泥土(即在荒土上任意一個地方挖掘),并且甲方有義務協調好甲方本村的村民,避免該村的村民無理取鬧,延誤葬墳的時間。
7.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一切權利歸屬乙方千古己擁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取土地。
8.在簽定協議之后,乙方具有處理此塊土地的權利,但是甲方無權利干涉。
9.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所轉讓(或賣)土塊(或巖石山頭)上的石頭和樹木均屬于乙方擁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石頭和樹木的施工利用。
三、違約責任
1、當甲方誠邀乙方索要土地時,甲方應承擔《民法典》等有關的法律規定并且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甲方賣地時千倍的賠償金:即--------------------------。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甲方是認為乙方不要,并不退還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或買賣土地的本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雖然部分空處用碳素中性芯筆填寫,但是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
丙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 篇6
建設工程征用土地協議書
征用土地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審批權力機關)批準的____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規定,經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__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經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征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畝,其中稻田____畝,水塘____畝,菜地____畝,坡地____畝,宅基地____畝,林木____畝,共有樹木____株。所征土地東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條征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征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根據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規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補償,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著物按__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征地方案以后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稻谷為____公斤,每公斤折計價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__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征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征地的數量計算,共計__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征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10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征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市、自治區政府制定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實地勘驗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年產值的20倍),付款均通過建設銀行轉帳托付。
第三條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征土地的畝數,向__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第四條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農業剩余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系,采取以下第(____)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準,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組或并組。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村民小組,在有條件地方,可以組織遷組;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與附近村民小組合并,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組或并組創造條件。
(按照上述途徑確實安置不完的剩余勞動力,經__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勞動計劃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并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__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其中符合條件的當工人,并相應核減被征地單位的安置補助費。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備遷組、并組條件的,乙方原有的農業戶口,經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可轉為非農業戶口或城鎮戶口,乙方原有集體所有的財產和所得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生產和不能就業人口的生活補助。)
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鄉村能夠解決的,由鄉村自行解決;鄉村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后,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nb
sp;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獲,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獲期內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2.甲方已征用2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征用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準征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處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帳戶內撥付,并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他附著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征用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第七條工程臨時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他臨時設施的,應當盡量在征地范圍內安排。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準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準后,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八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報請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和____縣(或市)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報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也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人民政府、計委、建委、建設銀行、農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征土地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在XX村,租用兩塊土地,一塊用于建蓋倉庫,一塊用于建蓋農貿市場。
甲乙雙方就上述兩塊土地開發經營一事,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XX村簽訂上述兩塊土地租用合同,第一塊土地用于建蓋倉庫,一年租金人民幣.約五萬元;第二塊土地用于建蓋農貿市場,一年租金人民幣約五萬元。兩塊土地一年租金不能超過十二萬元。超過十二萬元由甲方支付。
第二條:在上述兩塊土地上建蓋農貿市場和倉庫預算投資人民幣不能超過六十五元。
第三條:上述兩塊土地一年租金元加建蓋農貿市場和倉庫預算投資人民幣元。共計總投資人民幣元。該款全部由乙方投資。
第四條:財務管理:乙方把投資款打入雙方約定的銀行帳號,投資款專款專用支出必須有乙方簽字。
財務分工:甲方指定一名出納,乙方指定一名會計,乙方分管財務。
第五條:盈利分配:盈利甲乙雙方各得50%,上述兩塊土地房屋如遇政府,補償款甲乙雙方各得50%。
第六條:甲方乙方的責任:
6.1甲方保證農貿市場及倉庫出租前后不能出現任何問題,如果出現問題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及乙方的經濟損失。
6.2乙方保證在簽定合同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投資款打入雙方指定賬戶匯入或現金支付人民幣五十萬元整,如果投資款未能按時匯入或支付的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及經濟損失。
6.3甲方乙方共同負責經營管理、對外招商進入農貿市場經營、出租倉庫,所收租金必須付清乙方投資款后,剩余利潤甲乙雙方各得50%,在此期間虧損各負責50%。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各自負責處理解決,與本投資聯營合同無關。
第八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認真執行不得違約。雙方特別約定: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屬,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9.2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用中文書就,共3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 篇8
_鎮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_鎮華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和縣政府有關征用土地政策的規定,因開化縣屠宰場項目建設的需要,經規劃選址定點,確定向乙方征用下列土地,經雙方磋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土地座落:
該宗地座落于華民村高源地段,東至205國道;南至山林;西至華民村山林;北至山林。
二、面積和地類:
耕地18.5畝(公頃)[其中灌溉水田10.5畝(公頃),旱地8畝(公頃)];園地5.965畝(公頃)。
三、補償費用類別及計算標準
1、土地補償費: ①18.5×3=55.5萬元②5.865×2.8=16.422萬元,計71.922萬元
2、青苗補償費:18.5×0.2=3.7萬元,計3.7萬元
3、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①3.91115萬元(不含鄭洪貴青苗及村紅線內杉木的補償費)②水利設施補助5.55萬元計9.46115萬元,合計各項補償安置費用85.08315萬元
(大寫):捌拾伍萬零捌佰叁拾壹元伍角正
四、各項征地補償費自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由甲方督促建設用地單位在機械進場前十五天一次性付清,同時乙方負責清理好地上附著物、青苗等,及時將,土地交付甲方。
五、甲方確保乙方山林采伐及出入路,路由甲方負責供地單位修建。
六、甲方在供地之前督促建設與乙方就排污、排水溝、出入路問題簽好有關補充協議方可進場施工。
七、甲方督促建設單位在用工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建設用地單位各執一份,同時可作報批征用土地之用,自土地征用批準之日起生效。
九、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_鎮政府 代 表:
乙方: _鎮華民村民委員會 代 表:
年 月 日
土地協議書 篇9
建設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征用土地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土地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審批權力機關)批準的 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和 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 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經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反復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1、征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 畝,其中,稻田 畝,水塘 畝,菜地 畝,坡地 畝,宅基地 畝,林木 畝,共有樹木 株。所征土地東起 ,南起 ,西起 ,北起 。
2、征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2.1、根據 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 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征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2、根據 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規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 %補償,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著物按 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征地方案以后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2.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 公斤,每公斤計價 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 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 公斤,每公斤計價 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 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 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 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 元。
2.4、根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征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征地數量計算,共計 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征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征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市、自治區政府的標準計算)。
2.5、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實地勘驗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 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過建設銀行轉帳托付。
3、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 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征土地的畝數,向 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 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4、安置辦法
4.1、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農業剩余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系,采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①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準,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②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③遷隊或并隊。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產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隊合并,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并隊創造條件。
4.2、(按照上述途徑確實安置不完的剩余勞動力,經 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勞動計劃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并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 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其中符合條件的當工人,并相應核減被征地單位的安置補助費。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備遷隊、并隊條件的,乙方原有的農業戶口,經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可轉為非農業戶口或城鎮戶口,乙方原有集體所有的財產和所有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生產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
4.3、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鄉村能夠解決的,由鄉村自行解決;鄉村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后,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5、甲方的責任
5.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獲,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獲期內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5.2、甲方已征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準征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處理。
5.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賬戶內撥付,并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6、乙方的責任
6.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它附著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6.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7、工程臨時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盡量在征地范圍內安排。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準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準后,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8、其它事項
9、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報請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和 縣(或市)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報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也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人民政府、計委、建委、建設銀行、農委、 各留存一份。
(以下無合同正文)
征用土地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訂
土地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
乙方:___
根據《合同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將位于村十五組___(身體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由丈夫__代理)、___的責任田土地共計5.5畝承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用于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
二、土地的性質及現狀
該土地為甲方的個人責任田地,無抵押、無債權債務關系。
三、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十年,從20__年6月12日起至20__年6月11日止。四至界限:東至十七組土地,西至截崗溝,南至溝,北至___土地。
五、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支付小麥20__斤,大寫貳仟斤;玉米500斤,大寫伍佰斤。乙方以糧食支付給甲方,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給糧時間為協議訂立之日,以后每年在協議日到期前十天支付本年度一年糧食。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協議約定收取糧食;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糧食)。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產業開發、宣傳、應用。
5.在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變土地性質,只能用于農業種植和養殖,不能用于非農生產。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協議約定興建、購臵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 乙方的經營使用權可以轉包、繼承或者與他人合作,但須經甲方同意。若轉包或繼承還須轉包方或繼承方與甲方重簽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視為違約。
2.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糧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鑒證人(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 年月日
土地協議書 篇11
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伙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雙方的出資應于年月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元(大寫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
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債務,乙方承擔%債務。
六、入伙、退伙與出資轉讓
入伙:_________________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伙:_________________不可在合伙不利時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_________________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并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七、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甲擁有權限:_________________義務:_________________乙擁有權限:_________________義務: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_________________①合伙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并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的、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修路占地協議,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修路占地位置:廟子前,東西寬約_______________米,南北長約_______________米,面積約_______________畝。
二占地補償費標準: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畝共計_______________元補償費一次性付十年的,與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給(協議期內,不得要求增加補償費數額)。
三占地使用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協議到期,如需繼續占用,雙方協商續簽。如果不在占用,與乙方負責將路面清理復耕。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作為補充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后占用土地協議書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土地協議書 篇13
第一條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協議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協議,由乙方中的________(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后______日內,乙方必須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或變更登記)手續,領取(更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有關規定五年后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作業經營期限內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協議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銀行__________分行, 賬戶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__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協議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協議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協議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乙方依據本協議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不在協議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第 十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方雙方各執____份。
第十九條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__(自治區、直轄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土地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推動鄉鎮經濟建設,惠及民生,構造良好的生產環境,根據《土地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林州市總體規劃,雙方本著互惠互利、服務大局的原則達成共識,即乙方征用甲方村集體土地,建設公益事業項目天然氣供氣站、加氣站工程。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1、乙方用地位置及范圍以林州市規劃局規劃選址、國土局測繪圖為準,并經雙方確認,總面積約______畝。根據雙方協商擬定的補償標準,乙方按_____萬元/畝對乙方予以補償,補償總金額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2、本協議生效后,協議范圍內原屬甲方的集體土地轉歸乙方使用,乙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等相關手續,甲方予以協助。甲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將原所有、使用的土地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派人員驗收。
3、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說明土地情況,確保征收土地性質,確保征收土地不存在抵押、質押、擔保以及第三人主張權利,對因甲方過錯而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涉及對村民的補償由甲方負責補償到位。本協議約定的用地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等由甲方根據乙方需要及時處置。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建設和生產經營,并有義務對甲方村民的干擾予以協調和勸阻,確保乙方的建設及生產經營正常進行,否則對此造成乙方利益受損的,甲方應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5、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用地辦理土地使用證和地上附著物的采伐手續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手續。
6、甲方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水電等配套設施的接入。
7、乙方于本協議簽訂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分兩次支付甲方全部土地補償款,第一次按60%進行支付,金額為______萬元;第二次按40%進行支付,金額為_____萬元。
8、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損失并按照本協議補償款總金額的20%承擔違約金。
9、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10、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爭議無法解決,均可向林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土地協議書 篇15
_縣_鎮_____第___組農業社社員 (以下簡稱甲方)
_縣_鎮_____第___組農業社社員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相對集中、有利于耕種的原則,依法達成如下互換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將本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縣五申鎮____第____組農業社的承包地_____塊,面積______畝,折合面積____畝。與乙方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縣五申鎮____第____組農業社的承包地_____塊,面積____畝,折合面積______畝,進行互換。
甲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合計面積___________(畝)
乙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合計面積_________(畝)
二、互換起止日期:自______年 月 日起到永遠。
三、互換后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時,所得到的補償,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四、糧食補貼等各項惠農政策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地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合同不變。各自享受自己原來該享受的`,各自承擔自己原來該承擔的。即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間人各一份。
七、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乙雙方應尊重對方在使用土地(互換后)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互不干涉對方經營活動;各自利用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新主人。
甲方(戶主): 乙方(戶主):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間人:
村委會(公章)
法人代表: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一下條款。
一、承包地塊:甲方將位于文登市宋村鎮臺上村的土地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承包時限:
1、甲方于20__年__月__日起將上述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
2、承包期自該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三、承包價格:上述承包地年轉讓費為__元∕畝。
四、其它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苗木、農作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規執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甲方:
乙方:
土地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的、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修路占地協議,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修路占地位置:廟子前,東西寬約_________米,南北長約_________米,面積約_________畝。
二、占地補償費標準:每畝每年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畝共計元補償費一次性付十年的,與當年的月日前一次性付給(協議期內,不得要求增加補償費數額)。
三、占地使用期限十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協議到期,如需繼續占用,雙方協商續簽。如果不在占用,與乙方負責將路面清理復耕。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作為補充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后占用土地協議書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土地協議書 篇18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乙方為了謀求生活、發展經營的需要,經征詢甲方及所在村委會領導同意,決定將賞朗村村前路口邊的稻田承租來發展種植業,經過乙方與甲方協商后,雙方一致同意,特簽定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決不反悔。
第一條:面積和租金
1、出租面積:王躍3.0畝,王登文1.0畝,王登華1.7畝,王正才1.5畝,畝、畝、畝、畝。
2、租金:根據土地租田交通情況,經甲乙雙方商量決定,每畝稻田的年租金為1500元起,其中王躍4500元,王登文20__元,王登華3500元,王正才2800元,元、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與合同期限
1、付款方式:租金交納方式是每年交一次,一年一交,先交租金后用地,交納時間為每年4月份前由雙方代表當面點清租金,若有特殊情況,雙方提前協商解決。
2、合同期限:本合同第一次簽定的期限為三年,即從公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向乙方按合同規定索要租金,有權監督乙方在生產勞動中是否對田地、田梗的使用情況是否破壞。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生產經營工作,但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的生產勞動工作,提供給乙方一個安全、可靠、方便、舒適的工作環境,但不擔當任何責任風險。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自主經營,有土地使用權,根據需要可在土地上建大棚、水池、水電安裝設置、臨時住房等硬件設施,以及其它相關的生產、生活等工作。乙方有義務按時在每年4月份之前交納租金給甲方,有義務保護好田地,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不能隨便轉租土地給他人使用。若乙方要轉讓,須經甲方同意,或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第四條:合同延期或更改
1、本合同為期三年,期滿后若乙方需要延期,可提前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終止合同或轉租給他人,合同延期應以滿足乙方的要求為優先。
2、合同簽定后一般不更改,若需要更改或補充,雙方可協商后決定。
第五條:意外情況的處理
本合同簽定后,土地永遠是歸甲方所有,若發生不可遇見的因素,如國家政策的變化,土地被征撥等情況發生時,田地的征撥費歸甲方所有。其余的補償歸乙方所有。雙方按國家政策標準辦事,不能有任何違反行為。
第六條:合同時效及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定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金額多少、視情況而定。但不能低于損失的金額。
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多份,其中甲方每戶一份,乙方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土地協議書 篇1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1997]16號、魯辦發[1998]1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將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稅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并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稅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兌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項目。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于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稅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準破壞水利設施和附著物的。
第七條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并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戶、外遷戶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合資承包吳灘鎮平安村10組的12畝葡萄地,承包期限為20__年8月,總投資為___ 萬元,甲方出資___ 萬元,乙方出資___ 萬元,雙方各占投資總額的50%。
二、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協議簽字后生效之后的所有資出和收入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分配比例為甲方50%、乙方50%。
三、合伙期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支出需通知另一方,合同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及時清算。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以上便是關于合伙承包土地協議書的相關內容,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已有所收獲。合同簽訂的風險較大,這就要求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同時一定要謹慎,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
土地協議書 篇21
甲方:于德祥 (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周慶海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情見下表:
二、合同期限從20__年1月1日起到20__年12月1日止。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__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
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