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安裝作業協議(精選3篇)
高處安裝作業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為安全的完成A4廳外立面廣告字的安裝,經甲乙雙方商洽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1.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1)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措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當地技術鑒定或檢驗方可使用。
(3)吊裝和安裝時的懸空作業,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安裝組裝,并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并考慮和落實。
(4)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5)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6)梯腳底部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7)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8)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L70× 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宜加設護籠。超過8m,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9)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險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作業。
5.施工作業場所所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人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6.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水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6級以上大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7.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8.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9.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高處安裝作業協議 篇2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連州市初級中學教學樓工程
2.工程所在地:連州市枇杷山腳下
3.門窗工程內容及主要情況:
(1) 按照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和建筑工程分包法規的有關規定,
乙方承攬甲方總承包工程中的復合鋼板門制安 分項工程,本分項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
(2) 根據甲方提供的由設計單位設計并經建設單位認可的合格的門窗圖紙要求,制作安裝復合鋼板門;本工程復合鋼板門使用的型材材質、規格及型材表面處理方式等具體情況列表要符合要求。
第二條:復合鋼板門單價、及制作依據:
1. 尺寸1.5m2.1m的復合鋼板門,單價按850元/樘計算。
2. 尺寸1.0m2.1m的復合鋼板門,單價按560元/樘計算。
3. 尺寸0.9m2.1m的復合鋼板門,單價按510元/樘計算。
4、 制作安裝依據:根據國家、省標準有關的規范及制作要求以及圖紙設計或變更進行安裝制作。
第三條:工程期限
1 .本工程乙方應在20xx年 月 日前進入工地施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日。
2. 工期順延:因下列原因造成承包工程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2)不可抗力原因。
第四條:甲方職責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 3日內,向乙方提供圖紙 1 套,并同時按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門設計圖紙及有關指標要求。
2.對需要進行門施工詳圖及節點細部深化設計時,甲方應協調建設單位及工程設單位,提供經圖審合格的門窗施工詳圖及節點圖樣。
3.甲方依照本合同所列的國家標準及審核合格的設計圖紙,檢查驗收乙方的產品及施工質量。
4.甲方按合同約定及時撥款。
5.因甲方原因出現合同變更,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用水、用電及垂直運輸等事項。
第五條:乙方職責
1.乙方不得轉讓,再分包工程。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門設計圖紙,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國家、省標準制作安裝門。
3.乙方應編制門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并按合同進度要求及時安裝門窗。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門配件、材質必須是符合國家、省標準和工程要求的合格品。配合甲方做好竣工驗收工作,并提供相關資料。
5.乙方接受監理單位監理,并提供有關資料。
6.乙方應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統一指揮、調度、管理。
7.乙方應編制門分項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由于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只承擔保險規定范圍數額。
8.工程完成合同內容后,按雙方約定及時辦理中間移交手續。乙方應積極配合門單項工程驗收,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9.本工程保修期為3個月。在保修期內因門窗制作安裝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和更換。如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在 5 日內維修,又不派人員聯系維修事宜的,甲方可自行安排維修,并書面告之乙方。所需費用甲方將從保修金中扣除。非因工程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
第六條: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按甲方要求的日期進場,甲方當日須向乙方付進場材料總造價的50%。當批材料安裝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5天內支付至90%給乙方;經建設單位、監理、設計等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后5天內支付至97%,剩余3%作為質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到期后5天內全部付清。
第七條:工程變更:甲方需要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 5 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通知,并附變更圖紙,雙方簽認后方可生效。因變更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工程驗收與結算:乙方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門分項竣工報告,并附全部門工程竣工資料。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后 5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 3 日內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組織驗收或未提出修改意見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為實際驗收日期。工程未經驗收,建設單位擅自使用的,以使用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應按工程已驗收移交,支付工程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約付款的,乙方有權中止制作安裝,并可要求甲方按延期款項的日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甲方延期付款導致工程停工超過30天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原因門制作安裝質量達不到國家驗收標準及合同要求或不能按合同進度要求的,應支付違約金 貳萬元。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
第十條:解決爭議辦法
1.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連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高處安裝作業協議 篇3
定作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安裝地點:_________
現住所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承攬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廚房設計師: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安裝負責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整體廚房企業標準和本廚房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1條 付款方式
1.1 合同價款以訂貨系統價格作為計價依據,具體見雙方簽訂的訂購單,貨款以現金或者(_________)方式支付。
1.2 甲方在乙方整體廚房展示廳預約上門設計時需要交納設計定金,行業慣例為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圓),乙方登門出具設計方案后由于甲方原因不定做的,定金作為乙方勞務成本和甲方信譽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甲方定做的,設計定金轉化為貨款,甲方只需交納余款。
1.3 由于整體廚房產品屬于個性化定制產品,廚房生產廠家需要根據定單進行物資采購、加工生產,因此整體廚房須付齊全款后方可定做,同時乙方需給甲方開具發票。
1.4 由于整體廚房產品屬于個性化定制產品,一旦下達生產定單貨款不退,整體廚房產品不退不換。但依據《家用廚房設備》(gb/t18884.4-)中6.5條之規定判定廚房產品不合格、而乙方在90日內沒按照合同約定整改到位的,以及法律明確規定應退換貨的其他情形乙方應給予退換貨。
第2條 交貨日期/安裝日期
交貨日期:整體廚房屬于定制產品,精細化制造與諸多服務環節需要較長周期;而且整體廚房安裝應是家庭裝修的最后環節之一。在乙方所在地區范圍內,乙方免費為甲方運輸合同內產品(除折價樣品和喬遷外)。
從甲方確認方案并交齊全款(或者交付總價款的_________%)且廚房裝修滿足尺寸測量要求、乙方下達生產定單之日起各地區最短交貨周期如下(下表為各大中城市或整體廚房生產商所在城市最短交貨周期,其他地區地順延2-3天,節假日生產周期順延):
甲方交齊全款、乙方下達生產定單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計劃交貨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安裝日期為交貨日期之日始三日內。
第3條 服務范圍
3.1 整體廚房配置要求:甲方定做的整體廚房配置明細以乙方訂貨系統輸出的定單明細為準,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3.2 整體廚房服務內容:乙方僅對其所經銷的廚房生產廠家提供的合同內整體廚房部品提供安裝服務,并負責本合同項下的售后服務保證,對甲方自購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產品以及廚房基礎工程的裝飾裝修不提供安裝服務與售后服務保證,也不承擔其質量不良所引起的連帶責任。
或者甲乙雙方就上述安裝與售后服務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因受專業限制,在設計安裝前,乙方設計師僅提出廚房基礎工程改造的建議,甲方需自行請專業公司、專業人員將需改造的廚房基礎工程等工作完成,以滿足整體廚房的安裝需要。此類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廚房基礎工程(包括廚房墻地面磚鋪貼、吊頂門窗安裝、水表與角閥及建筑上水管線安裝、下水管線安裝、插座安裝、煤氣設備與管線安裝、煙道口開挖等)、煤氣軟管與卡子的提供與安裝(甲方應請煤氣公司調試開通氣源)、煙道防雨罩的提供與安裝、其他甲方自購的部品安裝(乙方可依據甲方提供的開孔孔模板免費開挖盆孔、嵌式灶位孔)等。
第4條 工程配合
4.1 甲方親自(或委托代理人)與乙方履行合同:確認設計方案(包括效果示意圖、平立面圖、臺面圖等)與現場交底后簽訂本合同(含訂購單)、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和其他事宜。
4.2 乙方建議甲方首先裝修廚房,按照相應規范和設計師建議將廚房基礎工程改造完成后由設計師復測,同時將自購部品實物與尺寸提供給設計師并在圖紙上予以確認、確定最終設計方案。在甲方交齊全款(或者交付總價款的_________%)后,己方依據訂單安排生產。乙方建議在瓦工、木工作業完成后再進行整體廚房安裝,避免交叉施工可能給廚房帶來的損壞。建議甲方與乙方設計師隨時溝通,以確定合適的安裝時間。
4.3 乙方建議甲方盡量購買乙方的整體廚房產品。如甲方確需配套其他品牌廚房部品,甲方應購買有信譽保證廠家的產品,并要求其經銷(服務)商提供服務,同時索取并保存好保修證和發票等以獲得售后保證;如由于該部分產品質量不良或安裝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乙方無關。
4.4 施工過程中甲方需給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乙方按照設計方案圖紙與相關標準進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現場調整方案的,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并由乙方承擔調整費用),乙方安裝過程中負責對廚房現場設施和廚房成品進行保護,現場進行試機演示和使用講解,參加竣工驗收。
4.5 施工安全等重要事項約定: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詳盡說明隱蔽式水、電、氣線路的位置及走向、墻體材料,并聽從乙方技術性指導建議,如甲方沒有履行該義務的,出現施工安全責任事故、返工或安裝后影響使用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整體廚房施工前的地面應當是已經由房屋建筑開發商或者裝飾公司做好防水處理的,并不會因此在使用過程中滲漏水影響臨近用戶生活;甲方廚房水電氣管線、插座等質量與安裝必須合格,并應由建筑開發商、裝飾公司提供相關的服務與質量保證,乙方不承擔以上零部件質量不良或安裝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與連帶責任。
(3)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等,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5條 驗收交接與保修
5.1 整體廚房以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圖紙及驗收交接單注明的技術標準(未盡標準見《家用廚房設備》gb/t18884-中相關標準)為評定驗收標準。
5.2 訂購單所載明的貨物與產品手冊相對應時,手冊中的產品外觀特征為照片效果,與實物存在一定誤差,展示樣品與實物存在一定誤差;甲方訂購產品特性以簽訂的系統訂購單所注明的要求為準,如生產廠家為了技術進步需要,需要對產品進行升級或更新,乙方應在交付時給甲方提供升級或更新產品。
5.3 整體廚房在安裝現場根據具體工況組裝、拼接、障礙切割、孔洞開挖、不影響正常使用和不改變最基本的設計方案的局部調整等工作以及安裝前開箱驗貨、提前預裝等,屬于正常的安裝規范。
5.4 由于整體廚房安裝往往與裝修施工交叉在一起,為了避免扯皮現象發生,整體廚房完工當天必須由甲方親自(或指派代理人)現場與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5.5 乙方對整體廚房櫥柜部分保修兩年(家電按照家電三包規定執行);乙方對水盆、水龍頭的配套上下水配件、垃圾桶等易損件保修壹年并只承擔相應責任,對本合同外的部件不提供服務與質量保證。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合同內產品的保修服務時,需要提供保修證、有效發票與合同(包括訂購單與驗收交接單等),否則乙方按照保外收費處理。
5.6 對于超出保修期或非保修項目,以及乙方在銷售時性能故障(非外觀缺損)已維修到位的樣品或其他折價品,乙方提供收費維修服務,乙方按照企業收費標準收費并向甲方開具發票或正式收據。
5.7 整體廚房主要部件(臺面、柜體、門板、把手、非易損功能件)自購買之日起五年內一般使用同品質材料維修(臺面與門板等維修可能存在一定色差);由于產品存在更新換代與不斷技術更新的可能性,超出保修期后甲方可能需要重新選擇換代產品維修。對于有安全使用要求的產品(如電器、經常開關的水龍頭及上水角閥等)乙方建議甲方在超過產品折舊(壽命)期時要予以更換,以確保使用安全。
5.8 甲方在廚房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做好防水防腐蝕、防燙防高溫、防外力(如強烈敲擊、硬物刻劃等)、防堵塞、保持廚房使用環境干燥清潔等使用保養工作。詳細的產品使用保養注意事項與保修政策見乙方提供的說明書與保修證及乙方公開的最新書面文件。
5.9 下列情況屬于整體廚房產品在目前技術條件下的正常偏差,不屬于不合格項:
(1)人造石臺面板采用樹脂材料等聚合而成,因受運輸及客戶房間開度尺寸的影響,臺面需做現場拼接。接縫處為無縫隙平滑處理,因樹脂材料的顏色變化等原因會有可見痕跡。
(2)鑒于目前行業的通用技術水平和材料的限制,人造石臺面板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少量自然裂紋現象,裂紋后采取粘接修補的方式進行修復;因人造石臺面板的特性,維修后可能存在一定色差。
(3)人造石臺面板在墻面平直情況下與墻面之間應留有2-5mm以內間隙保證伸縮需要。另為安裝和通風的需要,以及在墻體不平整情況下,靠墻柜體離墻有5-15mm的間隙,以方便門板的正常開啟。
(4)其他正常的使用誤差請參考說明書及乙方公開的最新書面文件。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有證據證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整套貨物逾期交付而耽誤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實際付款金額的2‰(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上違約金為一次性補償標準,但最高不超過該套廚房的成交價格。
6.2 有證據證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部分貨物逾期交付而耽誤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所缺貨物付款金額的2‰(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上違約金為一次性補償標準,但最高不超過所缺貨物的成交價格。耽誤使用是指無法進行洗滌、烹飪等基本炊事操作導致無法進行基本的用餐活動的情況,此類情況乙方按照上述標準向甲方進行一次性補償。部分貨物逾期交付但不影響基本用餐活動的、以及交接后可能出現的.故障維修乙方只需按照規定修復即可。但由于甲方原因延期、甲方同意延期以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意志原因導致的延期不視為乙方違約。
6.3 有證據證明:因甲方延遲提供施工條件、遲延安裝不超過60天的,甲方可不承擔責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返工或多次上門的,返工或多次上門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以及與此相關的直接責任由甲方承擔。
6.4 因甲方推遲安裝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標的超過60天的,從第61天開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倉儲保管費用等違約金,但每天的違約金標準最高不超過貨款總額的1‰(千分之一)。
6.5 因甲方推遲安裝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標的不超過2年的,乙方要保證貨物的齊全完好,如發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保管期超過2年,合同標的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的(結構性質量問題除外),乙方不承擔責任,只需保證貨物齊全,而且產品按照保外處理。甲方推遲安裝超過2年,乙方在無法通知甲方、或者甲方拒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的規定將甲方財產作留置處理。留置后所得不足以支付倉儲保管費的,甲方仍需補齊。
6.6 安裝過程中乙方應妥善保護現場設施和廚房產品,如造成損毀,應據實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7 甲方可通過合適途徑或者直接向乙方業務人員核對訂購單與待驗收廚房產品,如在驗收交接時或在驗收后有證據證明乙方有以次充好、偷換材料等違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除無償修復好或更換該部分不合格材料外,并應賠償甲方該部分不合格材料付款金額的2倍作為違約金。
6.8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權利主張時,必須提供有效證據且權利主張要符合本合同約定,本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7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合同履行地消費者協會調解。調解不成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在所選擇的括號內打√,如選擇仲裁,應當注明具體仲裁委員會名稱):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8條 其它約定
雙方簽訂交接單后甲方提出產品有外觀缺陷或數量誤差的,乙方不負違約責任。甲方無法證明是乙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能夠證明是乙方責任的由乙方修復或補足,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乙方拒絕修復或修補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9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中的涂改部分無效;如確需增加約定的可以補充約定,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規定相沖突。該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第10條 _________。
定作人(簽章):_________ 承攬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本承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則第十五章的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本合同適合于各整體廚房生產商、經銷商與消費者就"整體廚房"的購銷、安裝、服務等事宜,達成一致意思表示時使用。
3、消費者對本合同中的條款應當認真閱讀和理解,尤其是對有下劃線的條款要做到真正理解,合同一旦簽訂即視為當事人雙方對合同條款無異議。
4、合同中雙方當事人手寫體條款的效力高于印刷體條款的效力,補充條款的效力高于事先印刷條款的效力。
5、提倡各整體廚房生產商、經銷商以高于本合同之標準向消費者提供更高標準的服務,如技術標準、保修承諾等。
6、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適當增加份數。
7、本合同應當使用鋼筆或者黑色炭水筆填寫。
8、本合同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指定印刷企業印刷、發行,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任何單位或機構不得擅自印刷、翻印、買賣和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