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通用23篇)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__________________企業。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
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個省市,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
第二章 租賃期限
1、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后,應同意該等延長,并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后滿前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準或(在無該等標準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章 租賃用途
1、乙方應在甲方與土地管理部門簽署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所限定的用途范圍內使用土地。
2、在符合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準手續。在取得批準后,乙方方可按改變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章 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
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
第五章 租金及稅費
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每年支付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租金的計算方法為:集體土地年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人民幣元)/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面積(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對前述租金協商調整。
2、甲乙雙方同意,對于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3、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額應為該年度租金總額的 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筆租金應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述每個日期均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無論前款規定如何,第一筆租金額應按下述計算方法計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個付款日支付給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個付款日的實際天數。
4、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稅、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③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④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
⑤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準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
⑥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⑦對于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無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補或經濟上的補償。
⑧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監督。
④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⑤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⑥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滿,或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④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八章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九章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①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③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④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①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③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④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
第十一章 其他規定
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十二章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①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②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___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③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章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計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2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于,地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號,土地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經土地價格評估,甲方土地使用權價格:元/平方米,評估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評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總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號為字第號,為結構,經評估房屋價格為元。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愿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元。
第三條:乙方預付合同定金元,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納,甲方將上述房產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給乙方時,支付元,余款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納的定金不予退還。
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經鑒證后,作為附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變更土地登記,凡符合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條件的,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交納相關稅費后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第六條:自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批準之日起,該幅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或甲方簽訂的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辦理房地產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留檔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大豐市簽訂。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單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3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第二條 乙方于年 月 日,在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拍賣方式,以人民幣 元(小寫:¥ 萬元)整的價格,競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賣轉讓的 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四條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地合字( ) 號(含補充合同書);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質:;
(四)土地位置: 崗區中心城;
(五)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六)土地面積: (㎡);
(七)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其中:商業建筑面積 平方米;居住 平方米; 小學 所,用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 幼兒園 所,用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八)建筑容積率:≤ ;
(九)建筑覆蓋率:≤ %;
(十)房地產證號:
(十一)產權狀態:已抵押;
(十二)租賃狀況:有租賃合約;
(十三)債務情況:已抵押給;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權人同意公開拍賣轉讓,但必須還清萬貸款后方可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與園藝綠化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 年期《租賃合同》;
3、甲方與實業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 年期《 號地塊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甲方與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 年期《租賃協議》。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地上有部分臨時建筑物,園林和花卉,地塊按現狀轉讓;
(十六)其他情況見“地合字( ) 號”《 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他有關資料;
前款內容為簽訂本合同前交易標的物有關內容的現狀描述,甲方對前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六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萬元)整;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行選擇下列第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賬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七條 涉及繳納標的物轉讓應繳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繳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于受讓方應繳納的由乙方承擔。
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
第八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
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拍賣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拍賣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權委托拍賣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十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繳清轉讓方應繳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十一條 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拍賣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相關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地合字( ) 號”《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含補充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八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五條 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七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簽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鑒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4
甲方(贈與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補償,甲方愿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甲方愿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5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雙方自愿就甲方所屬 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達成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標的: 市 區 小區 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證號碼: ;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
甲方將上述房屋和土地使用權以及 其他設備(包括: 等)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水、電、氣、暖、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設施完好,不拖欠維修基金和上述設施使用費用,無抵押等其他權利瑕疵。
二、價格與支付方式:乙方支付 萬元( ¥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1、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支付本合同定金兩萬元(¥20xx0.00);甲方出具定金收據。
2、本合同簽訂后 日前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房產登記機關受理完畢本房屋產權證過戶登記手續后,乙方支付 萬元( ¥ );土地管理部門受理本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證過戶登記后,乙方支付余款一萬元(¥10000.00);甲方分別出具收據。
甲方承擔過戶發生的費用,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三、房屋交付:本合同簽訂后 日前,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簽定合同后,如乙方違約,到期不能支付給甲方轉讓金,每超過一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金的1%違約金;如甲方違約,遲延交付房屋及權屬證書過戶,每超過一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金的1%違約金。
五、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產權交易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購房定金收據
房屋出賣人(收款人):
身份證號碼:
房屋買受人(繳付人):
身份證號碼:
雙方自愿就買賣 市 區 小區 房屋及土地使用權達成協議,面積為 平方米。
依據《合同法》、《擔保法》之規定,現買受人向出賣人繳納該房地產定金人民幣貳萬元整,出賣人已收到上述款項,雙方即日起辦理該房屋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自本收據簽收后三個月內完成產權轉讓登記手續。
繳付人: 收取人:
年 月 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6
出讓方(甲方):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黨委、政府關于做好農村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工作的要求,要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流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把土地承包經營期再延長30年不變落實到具體地塊,這是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礎上建立農村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機制,切實維護流轉戶和受讓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特訂下列條款,并到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鑒證,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
一、土地流轉方式:租賃。
二、土地流轉用途:加工制造業企業。
三、土地流轉時限:轉讓時間在不超過第二輪延包剩余時限的基礎上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甲方將2.58土地市畝轉讓給乙方,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黃谷450公斤,共計每年應交1161公斤黃谷。按當年國家中等黃谷收購價計算當年土地流轉費。
五、付款方式及時間:現金支付,付款時間為每年12月30日。
六、流轉土地現狀:
1、土地性質:集體。
2、座落方位:用簡易圖示法標明四方邊界(附在合同后)。
七、出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有權對受讓方的土地使用范圍作出限制;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受讓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社區內與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道路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受讓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協助乙方辦理合法的用地手續,保證乙方的權利得到實現,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具有生產經營權、經營管理權、產品處理權和收益權,對自己投資的設施、設備擁有獨立的財產權。如遇國家、集體和地方政府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征用該土地,乙方應積極支持、配合集體和地方政府的征用;在土地征用方對乙方的場地、設施作出評估賠償后,自行搬遷,合同終止。
2、義務。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到期后要恢復原狀,保證能復耕,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每畝1000.00元土地復耕保證金,由政府收取。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將土地復耕后,由政府退還乙方保證金。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可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受讓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賠償。
十、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實行“小調整”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但絕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只能將土地流轉費在土地轉出方內部成員之間進行利益調整。
2、其他未盡事宜。
十一、違約責任:
出讓方因非法干預受讓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讓方受到損失的,出讓方應全部賠償經濟損失。受讓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承擔違約責任,視其違約程度向出讓方賠償經濟損失,再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出讓方可收回土地。①不按時限交納出讓土地費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服從國家、集體建設規劃用地;④不按合同規定內容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按國家頒布的《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和省、市關于第二輪土地延包及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到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糾紛調解;如調解后雙方仍有異議,則到縣級農業承包合同仲裁機構(縣級農業主管部門)進行仲裁;如仍不服仲裁結論的,就可在接到仲裁通知書15日內到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出讓方、受讓方、集體經濟組織、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7
賣售人(甲方):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_________________室號(部位:______),房屋類型:______結構: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_________________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_____年___月之前,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 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 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_____、____、和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一): 乙方(一):
身份證: 身份證:
居住地址: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簽名: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簽于: 年 月 日簽于:
網上合同簽訂時間: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8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
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出讓人(蓋章):
代表:
受讓人(蓋章):
代表:
年月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9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商業住宅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該期甲方負責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該期甲方負責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該期甲方提供所有轉讓文件。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三條: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第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第十六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七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十八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 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二十條 受讓人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以及中介人各執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中介人(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簽字):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帳號: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0
贈與人: 身份證號:
受贈人: 身份證號:
法 名: 戒牒號: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秦皇島市撫寧縣撫寧鎮西桃園村椒園寺,面積以椒園寺為中心約300畝地,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坐標詳見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并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土地贈與受贈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于復建寺廟所用,如違背建廟意愿,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如沒有違背建寺意愿,贈與人及其家屬無權行使撤銷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
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贈與人:
年 月 日 受贈人: 年 日 月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森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關于“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國有土地祖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出租土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出租范圍。
第二條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業用地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_________級),住宅用地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______級),商業用地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______級),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業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出租年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收取標準隨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準地價調整而調整。調整后乙方應當自調整之日起按新標準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第五條在現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準地價調整前,土地使用權租金繳納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釜,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工業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元人民幣。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工業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分兩次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每次繳納的款額為當年應繳租金的50%。
第六條乙方應按時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____________的滯納金。乙方連續拖欠租金達________________個月內,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應支付的費用匯人甲方銀行賬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____。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書面簽收。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乙方必須按照規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和現使甩條件的,應經甲方同意后,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標準。
第九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依照規定申請九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或出租許可證手續。
第十條乙方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有償使用年限內經甲方同意,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必須依法登記。
乙方將承租土地轉租或分給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權仍由乙方持有、乙方與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賃關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項權利。
乙方轉讓土地時租賃合同可同時轉讓,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給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第三人取得,租賃合同經向甲方登記更名后繼續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隨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價值只能按合同租金與市場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價,抵押權實現時土地租賃合同同時轉讓。
在出租年限內,土地出讓的,乙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租賃土地在辦理出讓手續后,終止租賃關系。租賃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一條甲方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在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應對承租人給予合理補償。
承租土地使用權屆滿,乙方可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予批準。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準的,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依法無償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發建設、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或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權,并同時無償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條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乙方繼續使用土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續期辦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已辦理的土地登記手續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在兩個月內沒有處置完畢的,甲方有權拍賣。
拍賣所得除支付拍賣、評估等中介費用外,發還給乙方。不能拍賣或者拍賣不利于土地的繼續出租轉讓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時間屆滿乙方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在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土地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并如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愿申請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兒(簽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附圖:_________________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的長安區引鎮新貫寺村西翠花以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
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地塊1——
東至: _ 毛農立地坢
西至: _ 河邊
南至: 大石頭
北至: 坡下
地塊2——
東至: 羽園溝_____
西至: 陽坡坡跟
南至: 河堤 ___
北至: 坡溝
二、 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 權利義務
1.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并交付乙方;
2. 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 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 土地附著物
1. 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 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依法處置。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3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4
甲方(轉讓人):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協議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協議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協議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協議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5
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村委會,住址: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該村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農戶名),住_____________
甲方為加強新農村建設,根據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大會決定,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進行村莊布點規劃建設,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議,訂立如下如下協議:
一、收回使用權土地的面積及位置:
被收回土地共______畝,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省道南,東起____________,西到____________,南起____________,北到____________。詳見測量示意圖。
二、收回使用權補償費及安置:
1、根據省、市和_______________政府相關政策及雙方當事人協商,甲方按照_________元/畝(含收回使用權補償費、人員安置費、青苗費),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
2、甲方負責給予乙方,(共兩位)按照_______________元標準辦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三、協議簽訂后,乙方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隨時使用,乙方必須無條件讓出。
四、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原則共同遵守雙方約定,違約方按協議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另一方。
五、付款方式:協議補償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商支付。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見證方和鎮農經站各執一份,每份具備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因需要,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資源、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______畝,坐落于______。
乙方獲得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后將用于從事生產經營。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年,即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三、互換土地的權屬和承包經營權
雙方互換土地,在土地權屬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換出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各自就換入的土地與發包方確定土地承包關系,享有換入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各自就換入的土地與發包方確定土地承包關系,享有換入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如在互換土地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四、交付時間和方式
互換土地的交付時間為______前,交付方式為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的任一方鑒證,甲乙雙方應分別向對方出具自己簽名的互換土地交付收據。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據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六、爭議條款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節;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互換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住址: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______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7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贈與人戴梅香是受贈人劉旭紅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化康于20xx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戶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占份額歸屬于贈與人50%的產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上渡辦事處白沙洲路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新國用(20xx)第G0110001號
第二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經雙方簽字并辦理公證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8
出讓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讓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 年,自頒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 項目。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甲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九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 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乙方用意從 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 月 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訂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四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該地塊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 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 %繳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或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九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同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提請 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任何一方可變更法定名稱、法定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電傳、傳真、電報掛號等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采用中 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附件:《土地使用條件》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19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規劃用途租賃土地使用權給乙方使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_________,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租范圍。
第三條 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項行為,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地塊位置及四至范圍詳見附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租賃期限內,若政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經依法批準征收該土地或土地所有者為鄉(鎮)村公益事業建設需要經依法批準收回該土地,本合同即行終止,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收取的多余租金應予以退回。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地塊,按照規劃批準的用途為_________用地。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
第七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租金以土地面積計算,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該地塊的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同意采用以_________年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從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為上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時間為履行周期租賃時間的第一個月內。
第十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應按每期繳納租金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交給乙方使用,應按收繳租金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雙方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時,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如需改變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并經原批準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并依照有關規定補簽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并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應在期滿后三十天內,交回土地他項權證,并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使用權,須最遲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除該土地使用權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并在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后,雙方補簽或重新簽訂出租合同,并按規定重新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不承擔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并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縣、區)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整。
第二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甲乙雙方各貳份;貳份由_________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于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的行為;由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與承租人簽訂。
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圖。
三、本合同為示范文本,可作為簽約文本,但監制、印制單位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到當地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土地使用權是否符合租賃的條件。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20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產權情況
二、出讓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 元價格,將名下 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 年,承包費 年一付,金額 元。到 年 月 日之前,將后 年承包費金額 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 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六、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21
土地使用權人(被繼承人):_________________(下面簡稱甲方)
土地使用權繼承人:_________________(下面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的繼承達成協議,并簽訂本協議書,現將有關事宜分列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名下的土地所有權轉由乙方繼承。繼承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叁拾肆點;其中:_________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叁拾肆點用途:_________________住宅。四至界線: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戶門前陽臺,灶房山峰外腳抵本戶空場;南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戶正房,灶房峰外腳抵與奚國的界石內皮為界;西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戶正房峰后腳外皮抵本戶園地;北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戶正房,山峰后腳外皮抵陳祖瓊承包地。此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協議自簽字當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22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內容 篇23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本協議標的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愿意以現金方式實行交易責任對保(以下簡稱責任對保) ,特訂立本協議,以恪遵守。
1、責任對保事項:
(1)甲、乙雙方進行本協議項下標的準備工作;
(2)甲、乙雙方正式訂立《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
(3)甲、乙雙方全部履行《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
2、責任對保的約定:
(1)甲方以現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擔保本方應全部履行的責任風險;
(2)乙方以現金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萬元)擔保本方應全部履行的責任風險;
3、責任風險的約定:
甲、乙雙方正式訂立本協議并完成責任對保金的對押后:
(1)甲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
(3)因甲、乙雙方中任何-方的原因,導致《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無法履行而中止,違約方應
(4)甲、乙雙方自行對本方所提供的皖成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所必需的證照、文件、公章簽字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5)如發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雙方均無責任。
4、責任對保協議簽訂時需提供的證照
(1)甲方須提供貴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幣______元的資金證明。
(2)乙方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Z方公司印章;不少于______萬元的資金證明。
5、責任對保金的對押方式和處方式:
(1)甲乙雙方共同指定銀行支行作為責任對保金的監管人,責任對保金(現金)匯入監管人的專門]賬戶。訂立本協議的當日內,甲、乙雙方的責任對保金匯入監管人賬戶。
(2)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出現本協議第三條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種風險時,若是甲方的風險責任過失,則Z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甲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甲方放棄一切抗辯權和追索權;若是乙方的風險過失,則甲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Z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乙方放棄-切抗辯權和追索權。
(3)因不可抗力因素風險,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互環究責。
(4)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的責任事項, 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
(5)風險責任過失方造成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中止,由風險責任方向責任對保金監管人發出按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處置責任對保金的通知書,風險自認過失方物條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義務。如果拒絕履行,則通過人民法院裁定,其責任對保金在原定款項額的基礎上雙倍支出,甲、乙雙方均同意。
6、監管費用的承擔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監管費用,由風險過失方承擔。未發生風險責任過失,則由合同雙方各承擔監管費用的50%。
7、本協議生效、存續、終止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皖成責任對保金對押手續之時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時起至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各事項完成之日止,為本協議的有效存續期。
(3)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的責任對保事項, 本協議自行終止。
(4)因甲方或2方的責任風險過失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處置后,本協議終止。
(5)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本協議自行終止。
8、八其他
(1)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無副本) ,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對保監管人-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執行中產生異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