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保密協議書(精選3篇)
律師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的一定期間,均會接觸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保密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軟件,產品方案,產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戶名單,貨源及技術情報,財務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以及乙方依約或依法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應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種信息、資料、設備和軟件,以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
三、甲方應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對商業秘密的內容、范圍、保密期限等作出規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于受雇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除職務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轉移給甲方(包括甲方之關系企業)以外的第三方,或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不私自保留、復制和泄露任何商業秘密資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職;保證不私自從外部將任何有侵權可能的信息和資料攜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則,乙方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離職后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
六、乙方離職時,應立即將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業秘密資料、軟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員,并辦妥相關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愿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八、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律師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包括計算機軟件、侵權人的相關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于本項目,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資料:(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2)并非由乙方從事本項目有關人員披露或乙方從事本項目有關人員授權披露的信息;(3)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于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四、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項目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如果雙方最終不能達成合作,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所有包含或反映有關評價資料信息的書面資料。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復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律師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律師保密協議書 篇3
李四為購車所用,今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張三借到人民幣3萬元整(大寫:叁萬圓整),月利率1%,借款期間為X個月。如李四逾期未還,則按月利率2%計算逾期利息。
如李四在借款到期后出現違約,出借人為維護合法權益向李四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鑒定費等)均由李四全部承擔。
雙方均認可,李四身份證載明的通訊地址(可以寫身份證居住地址或其現在居住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有效地址,如李四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郵寄送達的,該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借款人:李四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律師說法】??:目前民間借貸案件的審理,多從糾紛案由、借款用途、交付方式、借款期限及利息約定、是否存在套路貸等進行綜合審理。
??1、最好注明“借條”,因借條能直觀反映雙方系因借貸關系產生經濟往來。若寫成欠條,則根據現實生活中例子來看,欠條可能會基于買賣關系、勞資糾紛等,不一定指向借貸。
2、款項交付問題:大額款項多根據銀行轉賬交付,小額為求方便多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交付(在交付時亦可通過備注確定款項性質,如“給李四的借款”),注明款項交付方式和借款期限、利息等,能夠直觀反映雙方借貸的具體過程,沒有利息的可以不寫利息。
3、減輕律師費損失:實務中特別多的情形是借款人逃避債務,拒不履行,出借人為追要合法債權而不得不支付律師費等費用起訴維權,但目前我國法律對于被告方敗訴承擔原告律師費的規定較為空白。一般來講原告即便勝訴也要自擔律師費,借條中如對此進行約定,一來是對借款人有效的制約,二是能較大程度的減輕個人負擔。
4、身份信息應寫全:如上所述,一旦借款人逃避債務,拒不履行,多會選擇不應訴不出庭等方式。如果在借條出具時,出借人沒有借款人具體的身份信息,將導致訴訟無門,此種情況比比皆是。如故意的同音不同名(李四VS李寺)、不寫具體住址(下落不明,法院無法送達訴訟文書通知其應訴)、不寫身份證號(如果具體住址不詳,又不知身份證號,很有可能出現同名同姓又同村,無法確定被告的可能)等,因此最優的方案就是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這里也提醒出借人確認身份證信息是否就是借款人本人的,即便礙于其他原因不便提供,也應在借條上或手機短信、微信記錄寫明其身份信息。
5、約定送達地址,方便法院訴訟文書送達,極大減少訴訟流程和訴訟時間,早日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