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起名忌用多音(精選3篇)
商業起名忌用多音 篇1
取名帶使用多音帶字,就像帶使用冷僻字一樣會給人們的呼叫帶來很大的不便,寓意本身就不夠明朗。以多音字取名,名字有兩個或更多的發音時就更容易讓人感到無所適從。例如:樂*餐館,其中的“樂”有兩讀,一讀le,一讀yue,使人不知讀什么音更好。如下帶這些字都有兩讀: 行(xing,hang)、省(sheng,xing)、重(chong,zhong)、茜(qian,xi)朝(chao,zhao)等。當然我們并不是說取名絕對不能用多音字。但至少要保證別人能夠確定其讀音,不至于讀錯 。
原作者: 宋*海
商業起名忌用多音 篇2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商業秘密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技術名稱、資料
1.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
2.“技術文件資料”的包括:產品設計圖紙、生產技術資料等等。對技術文件應提供三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復制圖;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一份生產底圖及兩份藍圖;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復資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注明。
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提供產品圖紙、制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載及維修等全部技術資料,保證和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甲方對提供給乙方的產品設計圖紙、制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
3.在合作生產期間,甲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5.乙方應在合同合同簽訂后十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轉讓費。
6.乙方應保證利用甲方轉讓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質量不低于甲方目前市場上所銷售的產品。
四、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乙方違約都應該向對方支付轉讓費200%的違約金,甲方違約還應該返還已收取的轉讓費;乙方違約則無權要求返還轉讓費。對于仍有實際損失的,雙方還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
五、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商業起名忌用多音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鑒于雙方正在進行 業務項目;
鑒于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鑒于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商業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秘密來源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甲方從乙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義務
對擁有方的商業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商業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以及,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接受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例外約定
1.該商業秘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擁有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他的資料;或者,
4.未使用擁有方的技術資料,由接受方_____開發出來的技術。
返還信息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商業秘密擁有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秘密資料和文件,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保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爭議解決
其他約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